
马特
以隐私权的体系建构为中心,讨论了隐私权这种新型权利兴起对传统民法的冲击及其实现民法上的体系化的可能性。本书探究了隐私权、人格权、现代民法之间的互动关系,通过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比较法的考察,解决了隐私权的概念和定位、隐私权的正当性、隐私权的体系化建构三个重要理论问题。
还是信息传播的范围太广了。尤其是非常纯粹的个人信息。可是技术上对于这些信息是很难区分的。不过软件,特定功能的软件倒是实现了这些信息的区分。 纯粹的个人信息不应该得到广泛得传播应该被限制,在一个小范围内传播。中国人口多,即便是很小的问题也会被放大成很大的问题。 隐私这个问题在中国就很大,必须要限制传播范围。 个人隐私的传播渠道是微信QQ抖音等软件。不好限制。只能说注意个人隐私的保护吧。 弘扬隐私权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呢?这个是很必要的,让隐私权的价值得到广泛传播和认同,即便隐私权被侵犯了,群众也能辨别的第一价值损失侵犯隐私,而不是次等的道德修养问题进行辱骂和贬低。 可是除了弘扬之外呢? 不触犯法律底线的,不道德行为的集体施加于个人。对于个人的伤害已经到了必须禁止的程度,可是这种小恶由集体而形成的大恶应该如何司法?
本书编写得很精细,但是仍旧回答不了我的一些疑问,而且纂写时间比较早,现在2020年阅读发现有些内容已经跟不上时代节奏了,但对于初涉法学的读者来说,仍是一本能获益良多的好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