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托克维尔
本书是法国政治学家、社会学家托克维尔在美国进行长期考察后写出的一部举世公认的世界名著,是历史上一本系统分析、解读民主制度的著作,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内容包括美国的地理环境、种族状况、英裔移民带到北美的影响、美国联邦制的优点与其他国家联邦制的比较、联邦政府与各州政府的关系、政党产生的原因、政治社团的作用、舆论的作用等方面;阐明了美国的民主、自由、平等是如何在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中体现的,并以美国的民主思想和美国的民情为背景分析了美国人的哲学观念、宗教思想、科学理论、文学、艺术、社会心理、民族性格等等方面。探讨了在世界民主化的潮流中如何借鉴美国的经验与教训,从本国现状出发,发挥民主制度的优点,并减少其弊病。
读完书才发现作者是托克维尔…他以极其具有穿透性的视角,解析了美国民主社会的方方面面。读来也是感叹逻辑之缜密,思考之深入。 作为法国人的托克维尔对美国社会的认识和作为美国人的本尼迪克特对日本社会的认识,同样都是以“局外人”的视角去解读的,也成为了认识这两个国家的经典之作。而这种置身事外的视角恰好弥补了局内人所缺失的客观和公正。
1835~1840 托克维尔在美国:正在观察一个年轻、充满活力、正在确立现代民主制度的共和国。他预见了民主将成为一股不可阻挡的世界潮流。 同时期的中国:正沉沦于一个古老帝国的内部衰败之中,对外部世界的巨变毫无准备。鸦片战争的炮火,即将强行轰开中国的大门,将中国拖入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深渊,开始了“百年国耻”。
第一部分极为犀利,政府集权/行政分权和多数者的暴政的讨论尤为让人印象深刻,有极强的前瞻性。第二、三部分对民主在美国各方面的影响以及与贵族社会的区别可谓细致入微,但有时会觉得过于理想化,毕竟并没有什么极为纯粹的民主社会,平等其实也从未实现,而且,美国已经越来越具有贵族社会的特征,失去了建国初那种人类灯塔的形象。 第四部分非常热忱乃至令人感动,很少看到作者如此坦诚地陈述撰书的目的,即提醒新社会的人们警惕平等对自由带来的危害。振聋发聩,值得回味。
此书可作为民主的反面教材阅读,美国民主的核心是金钱政治。民主选举受资本、利益集团和两党制影响,而非直接体现全民意志。全世界绝大多数国家都认为美国的民主是遮羞布,是工具,是武器。美国戴上民主的面具,装扮粉饰自己,作为工具,主要用于颠覆国家的一些政权,美国大量的向这些国家的反对派输送资金,向当政者要民主,要自由。作为武器,可以随时随地以民主作为理由,向任何一个国家发动战争,例如像伊拉克、利比亚等国家发动战争,把该国的总统打死。在300年时间内,美国对外发动战争400多次,在全世界各要地有300多个军事基地,派驻25万军人。美国在世界横行霸道,对任何一个国家实行强权,掠夺世界财富,欺诈弱小国家。因此,书里所写绝大部分都是虚假内容,目的是粉饰美国自己,掌控舆论制高点。
很难想象,这本充满真知灼见和神预言的经典,是托克维尔仅仅是在30岁的时候经过了一年的考察写出来的,里面的太多观点至今仍然振聋发聩。
在托克维尔的十大著作中,这本《论美国的民主》也许是其中最有名的一本,因为在平时,听到对这本书的评论最多。当然,或许是被这许多的正面评论,蛊惑了内心,也未可知。 对于这个略显武断的结论,是因为他的其他著作,一本也没有看过,有的连名字都没听说过。当然,这本书,也是我刚刚才看完。毕竟这类政论性的书籍,原本并没有人要你关心,甚至有人禁止你去关心,久而久之,也就没有了关心的心理需求。 大概是最近MAGA的兴起,才激起了内心对美国窥视的欲望。想来一定是因为“吾本下贱”的缘故吧。 这本1832年就完成的著作,在今天看来,已经有了许多时代的尘埃。他在上卷中提及的许多担忧,在我寡淡的记忆中,好像并没有出现,但对南北战争的预言,恰是中肯的。 尽管托克维尔先生对美国独立战争以及费城的制宪会议描述不多,但还是应用了许多华盛顿,富兰克林以及杰斐逊等人的论述,证明了他们对民主,自由和平等这些立国之本的确定,以及他们对黑人奴隶制所带来的不确定后果的担忧,其实也是托氏的担忧。 这本书最精彩的部分,应该是在下卷。托氏对比了法国,英国和美国的民主制度的各自的不同和优缺点,尤其是有关对民主制度的未来走向和担心,其中触及到男人,女人,家庭,社团,民情,民风,地方政府,军队,政党和政客,每个问题的论述都发人深省。 相比于君主制和贵族制,民主制一定有着无可比拟的优势,这是两百年前托氏的结论,也是而今国家社会公认的定论,那怕是世袭制的国家也要穿上“人民民主国和国”的外衣。 美国的民主制的最大的优势,在于三权分立,两党竞选,各州自治以及中央和地方互治的模式。托氏认为,这是比法国和美国的祖先英国更伟大的体制。 当然,我仍然坚定地认为,我们中国的体制才是全世界最优秀的体制。托氏在本书中有三次提到中国,一次是中国的科举,一次是有关中国皇帝的奢靡,还有一次是关于中国老百姓的故事,就不提了,因为皇帝和科举产生的官员,已经决定了中国官场的生态。当然老百姓的暴动也很可怕,但托氏是绝不会赞成暴动的,因为他是法国人,对法国大革命前后发生的事情可是痛心疾首的。这点似乎很难接受,毕竟我是听着国际歌长大的。 唉,不说了,有兴趣的人就看,没兴趣的,我说得最多,最好,也不会看。
终于读完! 有一段时间我也一直在考虑是否今天的艺术,文学很难达到以前的高度,是否现在的人再也写不出这样的作品。现在的社会和过去(不论是中国古代还是西方社会)相比确实是有优有劣,没有那个比那个绝对的好,托克维尔说不应该去比较,她们就像是两个不同的人一样。平等好似真的会带来平庸,不论主观客观的原因,至少从感官上来看确实如托克维尔说的那样,再没有伟大的艺术家出现。这竟然是平等、民主带来的,有些意外,但至少有了一个答案。 托克维尔他是站在新世界与旧世界交点的人,他对过去有更深的体会,对未来有更多的期待,所以能写出这本巨著。而我们没有他那种新旧更替的感受,这是他的幸运。两百年后的今天似乎有很多都如同他说的那样,而民主社会还处在一个发展期,并未走到终点。就算是现在的我们,也不知道民主会走向哪里。 在我们是不是民主社会的这个问题上我认为我们是民主社会,但也确实有很多问题。对于一个普通人来说还是缺少一些权利。 最后关于宗教,确实没想到美国的民主和宗教也是息息相关的,对宗教的价值也有更多的了解。就像一个东西的出现它的出发点是好的,它在某些方面也能起到作用。但一旦有人利用这个东西达成私欲的时候,人们反而会怪罪,强烈抵触这个东西。了解的越多就会发现没有一个东西是简单的,所有事物混在一起互相影响,就足以让一个简单的事情变得复杂起来。 虽然这本书绝大部分都没看进去,只能说看了一遍,但还是有收获,也值得。
读完《旧制度与大革命》之后再读托克维尔的这本书,花费了相当的时间和精力。书写的相当洋溢,推荐阅读。 托克维尔认为,美国政治社会完善的运作依赖于三个主要因素:自然环境与资源,典章制度,政教习俗。 概况起来,美国的联邦制综合了大国和小国的优点,实现了中央集权与地方自治的相容兼顾。所以他认为这是一种“最有利于人类繁荣与自由的一种结合”。 而比自然资源和典章制度更重要的,则是美国的政教习俗。主要发端于新英格兰地区的乡村自治制度与精神是美国政治生活的起点,分散了中央权力,抵制了恶法,而律师与司法官员则取代老欧洲的贵族,成为了美国社会的中间群体。这一群体重视公共秩序、爱好和平与稳定的保守习性抑制了社会大众的激情,成为稳定社会的中坚力量。 托克维尔特别强调,在贵族制消亡后的现代社会,人类面对的是一个全新的世界,这个世界最主要的特点就是民主制取代了贵族制。这一社会变迁之所以具有根本性,在于它不仅仅是一种政治上的民主制,而且是一种社会状况,不仅意味着社会文化和经济结构方面的民主制,而且包含着社会意识对民主制的充分接纳。不仅政治结构要服从这一变化,思想和法律等也要服从这一变化。因此,“社会状况平等的逐步发展,是势所必至,天意使然”,“想要阻止民主就是抗拒上帝本身,各个民族只有顺应上帝给他们安排的社会状况”。 本书中,作者论述了美国的民主制度的几个特点: 一是美国法院的权力很大。美国有乡镇自治的传统,也就是说县、州的官员一般无权指挥乡镇官员行动的,他们不去视察乡镇的政绩、去指导他们的行为、谴责他们的错误,而且在乡镇这级他们的官员都是平级的,没有隶属关系,他们是当地的人民选举产生的,不能随意的罢免与提升。 那么既然美国乡镇有这样大的独立性,美国社会怎样按照统一的计划去指导社会呢?通过强大的立法权,法律规定到事情的细枝末节,只要一切下属单位与全体官员按照法律行事,那么美国的社会就会步调一致的行动。那么又如何使下属单位与官员遵从法律呢?那就是使法院惩治违法的官员,所以美国法院的权力很大,法官是美国最有权势的政治势力之一。另外美国授权法院可以宣布某项法律违宪的权力,为了使最高法院的法官独立,美国规定最高法官为终身制,最高法官不是由立法机构或人民选举产生,而是经总统提名征求参议院同意后任命。 美国宪法不是一纸空文,而是设计精密运作良好的机器。行政权依靠他们去抵制立法机构的侵犯,立法权则依靠他们去抵制行政权的进攻;联邦则依靠它使各州服从,而各州则依靠他们去抵制联邦的过分要求;公共利益则依靠他们去抵制私人利益,而私人利益则依靠他们去抵制公共利益,保守派则依靠他们去抵制民主派的放纵,而民主派则依靠他们去抵制保守派的顽固。 是美国的公民意识非常强大。祖国是美国人处处关心的对象,美国人不服从人而只服从正义与法律。美国人处处帮助、支援行政机关,每个人都尽到公民的义务。个人力量与社会力量的结合常会完成最集权与最强大的行政当局所完不成的工作。举个例子,罪犯很少在美国漏网,那是因为每个人认为罪犯的漏网与每个人的利益攸关,他们都会竭尽全力的提供证据与情报。 是美国不存在行政等级制度,只有政府集权没有行政集权。由于美国的乡镇非常的独立与有权利,他们有非常强的自治精神,而乡镇官员之间不存在隶属关心而是各司其职,县、州不能指挥乡镇,只能依靠法律。也不能罢免提升乡镇的官员,因为乡镇官员是选举产生的。而县的建立纯粹是处于行政上的考虑,权力非常有限,只能在极少的事项上行使。没有行政集权极大的保护培育了美国的公民精神。 而这一切的基础和前提,是美国的人都身份平等。
1.什么是民主?大概绝不仅仅是指狭义化庸俗化后的每人一票的投票权。无法反映民主精神的投票只是一种走过场,连投票权本身都是权力给予的,而票选从形式到结果都与民主实质无关。 2.民主是崇尚平等与自治精神,拒绝盲从权威或被代表,追求公平与正义,并具有纠错能力的一种全民参与式范式。因此,民主社会是一种可激发民众潜力、可持续保持社会活力的具有自发繁荣特点的社会。美国19、20世纪的崛起源于民主制度的确立及日益坚实;如今美国的衰落(若是相比之下有衰落的话)则是由于民主制度的日益败坏与凋蔽。
美国民主形成的三个关键 地理环璄,法律制度和 民情。 环璄:拥有北美大陆,远离 欧亚大陆的军事入侵和干预 制度:建立了联邦制和三权分立制度。这种制度既保障了地方自治,又维护了国家整体,实现了权力的制衡。 民情:国民的习俗信仰,生活方式。是支撑民主的最根本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