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郭勇健
本书是撰写现象学美学史的初次尝试,评述胡塞尔以来的现象学家的美学思想。现象学美学史可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现象学美学”(盖格尔、英加登、杜夫海纳),它关注美学本身的问题,且较为注重美学系统性建构。第二阶段“存在主义美学”(海德格尔、萨特、梅洛–庞蒂),它更关注具体的艺术问题,并有着深刻的美学思想。第三阶段“诠释学和接受美学”(伽达默尔、姚斯、伊瑟尔),扩大了美学的领域,不仅把历史问题置入美学,而且让美学通向文化问题。
阅读郭勇健《现象学美学史》,最直接的感受是它提供了一条清晰的美学演进线索:从胡塞尔开创的现象学方法出发,美学如何一步步摆脱传统认识论的束缚,最终走向对艺术与生活世界的整体关切。 第一阶段的现象学美学,以盖格尔、英加登和杜夫海纳为代表,核心工作是确立审美经验的独立地位。盖格尔将审美价值与主体体验紧密结合,试图在现象学还原中找到审美意识的本质结构;英加登则把目光投向文学作品,区分了作品的四个层次,指出“形而上质”是审美价值的根源。杜夫海纳走得更远,他提出审美对象只有在知觉中才能完全实现,审美经验不是主观投射,而是人与世界的一种原初相遇。这一阶段的贡献在于,它为美学找到了一个坚实的出发点:审美不是认识的附属品,而是人类经验的基本样式。 然而,这种系统化建构也隐含着一个局限:它过于关注“审美意识”本身,反而忽略了艺术与存在的深层关联。这正是第二阶段存在主义美学所要突破的方向。海德格尔将艺术视为“真理自行设置入作品”,艺术不再是审美体验的对象,而是存在得以显现的方式。萨特则从自由与处境的关系出发,强调文学创作是一种介入行为,作者通过作品召唤读者的自由。梅洛-庞蒂的身体现象学进一步把审美拉回知觉的根基,绘画的意义不在于再现世界,而在于呈现身体与世界交织的原初经验。这一阶段的美学不再追问“什么是美”,而是追问“艺术如何让我们触及真实”。 到了第三阶段,诠释学与接受美学将历史的维度重新纳入美学视野。伽达默尔指出,艺术作品的意义并非固定不变,而是在不同时代的理解中不断生成。理解本身就是一种“视域融合”,审美经验因此具有了历史性。姚斯和伊瑟尔则从读者角度出发,认为文学作品的意义是在阅读过程中由读者与文本共同完成的。“期待视野”与“空白结构”这两个概念,揭示了审美经验中不可忽视的能动性与开放性。美学由此从纯粹的艺术理论扩展为一种关于意义生成的文化理论。 回顾这三个阶段,可以看到一条清晰的线索:现象学美学从审美意识的本质出发,逐渐走向对艺术与存在关系的追问,最终打开了一个包含历史与文化维度的广阔领域。它提醒我们,美学不应局限于对“美”的定义,也不应沦为艺术创作的附庸。真正的美学思考,始终指向人类如何通过感知、想象和理解,去构建自己与世界的关系。
从2015年提前退场,回到自己的生活空间,写诗,生活,阅读,甚至可以说整个人就是在这三个维度的交织中完成这三项任务。所以我的生活空间就是一个现象场,也是能量场,也是爱的场地,我的阳台是我的工作室,也是我的阳光房,我既是我创作的阳台上的女诗人,也是阳台上的女诗人创作的诗的读者,后续的评论者,我在这十年的项目执行中,最后认出她(作品),也完成了它。我是项目经理也是项目执行人,我没有项目计划,没有预算,但我又有必完成的信心和日复一日的行动。现在,我终于有了自己的女儿。她以文学作品呈现,在野发行。在美学上,我自然而然亲近海德格尔和梅洛-庞蒂,这自然也有我喜欢老庄一脉,还有曹雪芹,海子,也有我喜欢梭罗,列子,颜回,在生活中实践形成自己的价值观,这部美学史,对我的写作,阅读实践,提供了一次再认识的场域,尤其对自己作品和风格的探索,加深了美学层面的理解。
比起过于理性和概括性的史,我很喜欢这种理论+描述性的史。其中更是有很多中西思想对照的内容。所有这些努力都是为了让读者更好地理解。希望能有更多这类型的史论。 看完能够对“现象学美学”由一个模糊的概念到具体的思想家和知识点的认知。 推荐!
从哲学的美学入手的评论。等我看过这些哲学书再看。书评书。
没想到搜《艺术作品的本源》居然搜到了郭老师的大作,顿时想起了在学校里听老师上课的时光,习得自己完全不了解的知识的过程,从完全不懂哲学的萌新再到现在对现象学也有自己的一份心得的自己,这何尝不是一种“去蔽”呢。这本书我还没看,等看完再写个完整的评论,就当是本科课堂上一位很喜欢老师课程的学生对老师小小的孺慕之情吧(浅看了下感觉很学术化,比起扎哈维那种行文大概要晦涩一些,虽然扎哈维也一点不好懂啦)
本书旁征博引、学贯东西、横跨古今,是少有的将东西方结合的十分优异的一本著作。既可作为一拓展性普适性的读本,也可作为一方法论上学习的典范。近年来许多著作都是高开低走、理论偏离实证,本书不然,它不是在套衣服,实在是不易!诚邀各爱书人士读此书,虽其亦有不足之处,但瑕不掩瑜!
这是一本很值得阅读的现象学研究入门书籍,也是一本非常优秀的博士论文。 现象学真实具有价值的地方在于,它不止反对西方古来的“本质”“现象”二元分立,更反对自笛卡尔以来的,对自然科学的极端推崇。真实的人文艺术和情怀,由此,在这样一个“科学”当道的哲学语境中被保留下来。不得不让人感叹胡塞尔及后来思想家们的伟大。 现象学缘起于对“本质/现象”的二分讨论,当我们立足直观世界,无物不可以不直观,于是身体、环境、声音、风景皆成美学,同时,从直观行为本身,又划分出了直观者、被直观者、主客与主客间性,于是自然地出现了审美经验、审美介入和接受美学等。这些无论是从主体论、存在论还是价值论、认识论上都解释得通。甚至于我可以断定,现象学必然会向伦理学、文化学、人类学等不同的人文范畴进发,逐渐成为覆盖性的哲学表达。但唯一不可解释的是,直观的本质,如何可以表达?一如尼采所说,抒情诗人何以成为艺术,抒情诗人何以被感知? 所以我很害怕现象学成为一种“美学”,就好像害怕“哲学“成为一种“心理学”一样。归根结底,我还是不能接受我本质直观的“诗意”被摆到明晃晃的、可被认识及分享的理论空间之中。
本书是撰写现象学美学史的初次尝试,评述胡塞尔以来的现象学家的美学思想。现象学美学史可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现象学美学”(盖格尔、英加登、杜夫海纳),它关注美学本身的问题,且较为注重美学系统性建构。第二阶段“存在主义美学”(海德格尔、萨特、梅洛–庞蒂),它更关注具体的艺术问题,并有着深刻的美学思想。第三阶段“诠释学和接受美学”(伽达默尔、姚斯、伊瑟尔),扩大了美学的领域,不仅把历史问题置入美学,而且让美学通向文化问题。
四十八万字看起来挺吓人,结果人物生平占了一半,教科书似的写法,毫无新意可言。主要问题是,作者对现象学的理解很不够,在此基础上搞现象学美学就成了无源之水,研究做的太浅,意义不大。
对于想了解现象学及其与美学关系的人,有提供非常大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