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明威
海明威诞辰120周年纪念版;《死在午后》的延续和深化;深入体会海明威人生哲学和终极追求,零距离感受海明威独特魅力的上佳读本;收录多幅珍贵历史影像,生动再现了海明威笔下的斗牛艺术。斗牛是海明威终生酷爱的运动,西班牙是他魂牵梦绕的热情国度。1959年他再度前往西班牙,回国后应《生活》杂志约稿所投去的稿子经过编辑的合理删节,保留下精华部分,于是时隔近三十年、继《死在午后》之后便有了这第二本“斗牛专书”《危险的夏天》。这是一个精力充沛、已届花甲之年的男子汉所写的一部有关生死的书。这个男子汉有理由担心自己已经没有几年好活了,于是他重返他激情燃烧的青年时代曾生活过的西班牙,重新体验那能使人生出“不朽之感”的斗牛艺术,终于为我们留下了一部感悟人生、参透生死的记录。
斗牛士都赢了吗?一九五三年,欧内斯特海明威再一次回到西班牙,距离上一次在西班牙已经过去了二十多年。因为对于斗牛的热爱,此次行程自然与斗牛息息相关,虽然他很多年没有那么投入地前去关注斗牛运动了,嘴上说并不太愿意想要看到斗牛比赛,主要是为了妻子玛丽与朋友的兴趣而投入点时间,而最终他依然无法摆脱在西班牙的岁月里与斗牛牵扯在一起。 虽然在一九五三年在西班牙逗留很短暂,但他还是认识了两位当下炙手可热的斗牛士,也是此书中他着墨渲染的两位斗牛士,一位是安东尼奥多涅斯,一位是路易斯米格尔多明吉,并与他们成为了极为友好的朋友,此友谊一直伴随终身。而这两位斗牛士的关系也很特殊,因为路易斯米格尔的妹妹卡门嫁给了安东尼奥,而此书核心故事便是这两位斗牛士在一九五九年西班牙斗牛赛季里的角逐,到底谁是当时的斗牛一哥,是他们奋力证明自我的高光时刻。 路易斯斯米格尔多明吉的爷爷曾经是海明威的故友。在二十多年前,海明威的年轻时光里,他邂逅了斗牛这项运动,从此为之着迷,并在热爱之余写下一本叫《死在午后》的书。他自己不但热爱这项征服与猎杀运动,也在这项运动中认识了很多圈内人士,比如这位老故友。此书它可以称作斗牛指南,里面关于斗牛与死亡,斗牛士的工作内容与斗牛来龙去脉,诸如流程、道具、斗牛士的历史名人与斗牛技法、斗牛城市、斗牛造成的伤害性,整个一份大杂烩般的存在,写得极为耐心细致。一般只要你耐着性子读完,对于斗牛十之八九也会了解得比较全面。 而一九五九的那个赛季,是海明威着墨重彩的,他几乎用记者本行的方式跟踪着两位当时炙手可热的斗牛士(安东尼奥与米格尔)每一场比赛,尤其是他们同时在场时的那种一决高下的比赛实况描写,可谓耐心与细致的结合体,就像绘制写实油画的画家一般惟妙惟肖。这份耐心是我极为佩服的,如果没有足够的斗牛专业知识与热爱精神,以及扎实的笔力,都无法促进读者可以看到如此扎实与工匠般的文字。我扩展开来一想,在生活里的任何一个人,假如对于一份自己热爱的事务有海明威般执着,都会在此领域有所建树,纯粹的热爱,毫无半点功利之心的热爱。一个猎手猎杀猎物般的热爱。 虽然我不太共情斗牛这项运动,因为我觉得它是一场对于公牛的屠杀,猎手所获得的快感是以公牛的痛苦为代价。这是一项人类明显作弊的运动,胜得毫无光彩。它们动用的作弊方式如下:云集了长矛手、短剑手、剑杀手,先用尖尖刺放血,降低公牛的战斗力,在公牛比较疲惫与耐力耗损的时刻,拭机截杀,有时一剑无果之后,又会补上新的一剑或多剑。 公牛第一次登上斗牛场的舞台,也是他最后一次在斗牛场露脸时刻,如此真实、现实对于公牛来说显得尤其悲壮。在公牛成长的旅程里,人类是不允许它有斗牛场斗牛经验的,如此一来它会懂得防守或者利用它有限的经验展开与斗牛士的周旋。本来斗牛士就比较费劲才能控制斗牛的场景下,假如遇见一个有过斗牛场斗牛经验的公牛,斗牛士会显得更加狼狈不堪,公牛是在初战迎战斗牛士千锤百炼而成的百战、千战。 作弊的方法还有将牛角尖锐处磨损掉一些,或者将没有特别成年的公牛投入到斗牛运动中。利用这些方法的目的无非是为了降低斗牛士斗牛的危险,达到人类猎杀的快感罢了。 公牛成为了人类猎杀取乐的猎物,仅此而已。斗牛士赢了吗?我反问着。
-_-我并不否认这是了解西班牙斗牛的绝佳材料。但流水账的记录方式确实抹掉了海明威文字的一切优点。
读得有点艰难,一部分是臭长且复杂的人名地名读不懂的斗牛术语问题,一部分是翻译的问题,翻译得真不咋地,但是我比较喜欢这种真实体验的记录,喜欢看其他国家的风土人情,这本书也有点像公路文学,一直在路上,从另一个地方跑到另一个地方看斗牛,也让我稍微了解了一点斗牛,在此之前一无所知,我也比较喜欢海明威简明但饱含深意的文风,所以还是好评
终于读完了冗长拉杂过多,间有翻译中长句子或短语的难解、意思或不得要领或几度重复的引言——感到再次去往海明威的斗牛场之路异常曲折艰辛——之后,最初抱着如杜拉斯在七十一岁时才提笔“补”写了十五六岁时真实初恋《情人》般的郑重、感动与期待心态,已然变成随便读一读就好了。事实上正篇是如流水账般轻松的游记,看斗牛及与斗牛士的交谊含在其中,整体可能也稍微无趣了点,读来似乘夜车,窗外光景一帧一帧地过眼,而白日可见的细节又太过琐碎,让人几乎失掉了旅行“到别处”的大半兴味。而有关斗牛,相比第一本《死在午后》,除了作者自陈的兴趣有所减退之外,笔法上也多呈形容大于描写——那种以精准动词连番儿激情四射地再现一场斗牛表演的酣畅淋漓已随岁月不再,确显见出柔情来。
为了了解斗牛士而来读的,我喜欢海明威的文字,但是这个翻译蛮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