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陈兴良
我国面临着刑法知识的重大转型,唯有完成这一转型才能使我国刑法知识适应刑事法治建设的需求。本书是采用学术史的研究方法对我国刑法学的发展历史进行体系性梳理的一部学术专著,分为十个专题进行研究,是作者正在从事的刑法知识论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学术史的脉络中寻找刑法的“自我”——读陈兴良《刑法的知识转型(学术史)》有感 教科书给了我们知识的“切片”,却鲜少告诉我们这些知识从何而来、因何而变。陈兴良教授的《刑法的知识转型(学术史)》恰如一张精密的航海图,它不仅梳理了百年来中国刑法学的知识谱系,更以一种宏大的历史视野,为我们揭示了刑法学如何从政治的附庸走向独立的科学,从苏俄模式走向德日理论的艰难历程。读罢此书,不仅是对知识的温故知新,更是一次学术灵魂的洗礼。 一、历史的回响:从“政治注脚”到“独立学科” 陈兴良教授在书中以极具穿透力的笔触,勾勒了中国刑法学“向死而生”的学术史。书中对于共和国前三十年刑法学“由生而死”再到“起死回生”的描述,读来令人惊心动魄。 让我感触最深的是书中关于“去意识形态化”的论述。陈教授指出,刑法知识的政治化是对学术独立性的侵蚀。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们的刑法理论缺乏本体论的支撑,仅仅是政策的传声筒。这本书让我深刻意识到,我们今天所习以为常的“罪刑法定”、“法益侵害”等概念,并非天经地义,而是前辈学者在历史的废墟上,通过不断的反思与抗争,才将刑法学从政治的泥潭中剥离出来,赋予了其作为一门规范科学的尊严。 二、体系的博弈。犯罪论体系的选择是绕不开的话题。本书最核心的学术贡献之一,便是对“四要件”与“三阶层”两种知识体系的深度剖析与批判。陈教授没有停留在表面的概念比对,而是深入到了逻辑与认识论的层面。 书中关于“犯罪客体的去魅”与“犯罪主体的消解”等章节,堪称精彩。陈教授犀利地指出了四要件体系在逻辑上的平面化缺陷,以及其混同事实判断与价值判断的弊端。他主张引入德日刑法学的阶层论体系,这并非简单的“拿来主义”,而是为了解决定罪逻辑的位阶性问题。通过阅读,我逐渐理解了为何要将违法性与有责性进行切割——这不仅是理论的洁癖,更是为了在司法实践中更好地保障人权,限制国家刑罚权的滥用。这种从“平面耦合”到“立体阶层”的转型,实质上是中国刑法学从苏俄模式向现代法治文明靠拢的缩影。 三、知识转型中的“自我”定位 掩卷沉思,陈兴良教授的这本书带给我的不仅是知识的增长,更是思维的转型。我们正处于中国刑法学知识转型的完成期与深化期。 书中提到的“从立法中心主义向司法中心主义”的转变,现在的刑法教义学则要求我们具备精细化的解释能力。陈教授在书中展现的那种对概念极致精准的推敲、对理论源流一丝不苟的考据,正是我们做学术研究应当遵循的范式。 知识转型并非全盘西化。虽然陈教授大力推崇德日刑法理论,但他同样强调本土化的问题。也应思考如何将其与中国具体的司法实践相结合,避免陷入另一种形式的“概念法学”或“经院哲学”。 结语 《刑法的知识转型(学术史)》不仅是一部学术史,更是一部刑法学人的精神史。陈兴良教授以一人之力,梳理了百年的学术脉络,为我们搭建了通往现代刑法学殿堂的阶梯。 刑法学不仅仅是冰冷的法条和逻辑,它背后流淌着历史的血液,承载着法治的梦想。在未来的学术道路上,在刑法的浩瀚海洋中,继续寻找真理的航向。
买不到了,当然推荐。认真来讲,在四要件与三阶层的争辩之中,我们需要了解为何会有这种争辩。以及我们需要明白这几十年来中国的刑法的基本状况。无疑,本书提供了很好的介绍,这就是史学的重要性,承上之知识,启下之思辨。
喜欢这本书,陈兴良老师的文笔很流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