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兰台律师事务所
企业法律顾问为企业提供专项法律服务的标准是:心想,事成,不逾矩。这种标准,其实也可以说是一种服务的意识与境界,从某种意义上而言,也是企业法律顾问专项法律服务的三个阶段:事前,了解企业所想,想企业所想,明晰企业交易目的,明了企业的法律服务需求;事中,想方设法,达成企业所想,提出实现企业交易目的的法律服务方案;事后,检视该法律服务方案,使该法律服务方案在现行法规、政策范围之内,不逾越,但有创新。
很多章节只是简单阐述法条,鉴于是2018年出版的书,时效性削弱了好的地方是有一些合同模板
套话空话太多,缺少真诚的实操经验。
面面俱到,难得。点到为止,难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