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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突破:审讯中的心理学原理与方法 封面

心理突破:审讯中的心理学原理与方法

毕惜茜

1.1万人在读
31.3万字总字数
¥42.99定价

内容简介

近年来,对于审讯(方法)的认识和研究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身体和生理强制的审讯方法逐渐退出历史舞台,获取嫌疑人供述更是一项艰巨任务。新形势对于纪检监察、公安、检察等司法人员的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在“谈话”和审讯活动的中更要注重心理学方法的应用。本书从嫌疑人的供述心理、审讯中的心理学方法、审讯中的语言技巧三个方面,分十八个专题全面展示了心理学方法在审讯中的应用。本书凝结着作者二十余年的研究和实务经验,是纪检监察、公安、检察人员提高办案效率、提升办案素养的参考读物。

读者书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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梳理了审讯实践中关键的 30条心理学方法,这些方法贯穿审讯全过程,旨在通过科学、合法的心理沟通实现态度改变和供述突破。 一、关系建立与氛围营造 1. 亲和感建立法:通过匹配对方的语速、语调、身体姿态,营造“同一阵营”的初步信任感。 2. 专业威信塑造法:以扎实的法律知识、清晰的逻辑和沉稳的态度建立“自觉威信”,而非依赖职权威慑。 3. 非评判性倾听法:在初期允许嫌疑人陈述(即使是谎言),不急于打断,以全面评估其心理状态和防御模式。 4. 环境控制法:通过座位安排(避免对立式)、光线、噪音和物品摆放,创造一个利于沟通、减少对抗感的空间。 二、心理评估与诊断 5. 微表情与肢体语言解读法:观察瞬间的微表情(如轻蔑、恐惧)和封闭/开放的肢体动作,判断真实情绪。 6. 语言模式分析法:关注代词使用(如减少“我”可能代表疏离)、时态(多用过去时可能暗示事不关己)、模糊词和修饰语。 7. 基线行为测定法:在问及中性问题时,建立嫌疑人的正常行为基线(如坐姿、眼神接触频率),以便后续识别压力下的异常。 8. 供述障碍诊断法:系统分析其拒供是出于“认知障碍”(如不认为有罪)、“情感障碍”(如恐惧惩罚)还是“意志障碍”(如哥们义气)。 三、态度改变与说服策略 9. 合理化策略:为嫌疑人的行为提供一个“可以理解”的理由(如“你当时也是一时冲动”“是为了家人”),减轻其道德压力,为供述找台阶。 10. 最小化技术:适当淡化行为的严重性或后果(与法律定性分开),让供述看起来“没那么可怕”。 11. 主题构建法:围绕一个能引起嫌疑人共鸣的“主题”(如“为了孩子”“拿出勇气面对”)展开说服,持续深化。 12. 认知失调引发法:有策略地展示其陈述中的矛盾、或行为与其自我认知(如“我不是坏人”)的冲突,迫使其调整态度以恢复内心平衡。 13. 社会证据法:暗示“类似处境的人很多都选择了面对”,利用从众心理降低其孤独感和特殊感。 四、提问与语言控制技巧 14. 开放式提问导入法:初期使用“发生了什么?”“你怎么看?”等开放式问题,获取更多信息并观察反应。 15. 封闭式提问锁定法:在关键细节上使用“是A还是B?”“你在现场,对吗?”等封闭式问题,控制信息并确认事实。 16. 模糊指控法:使用“我们知道你参与了”等模糊表述,让嫌疑人误以为证据充分,从而在解释中暴露信息。 17. 假设性提问法:“如果一个人做了这件事,他可能会因为什么?”引导嫌疑人以第三方视角思考,间接透露动机。 18. 非对抗性反驳法:对其谎言不直接说“你撒谎”,而是说“这很有趣,但某某证据显示……”,避免正面冲突。 五、突破防御与施加心理影响 19. 沉默压力法:在提出关键问题或对方撒谎后,保持沉默,用目光接触施加压力,迫使对方填补空白。 20. 证据递进出示法:不一次性出示所有证据,而是从最间接、最不易察觉的证据开始,逐步升级,持续打破其安全感。 21. 时间线挤压法:要求其详细回溯特定时间段的活动,制造叙述压力,从中寻找漏洞和矛盾。 22. 情感共鸣法:对嫌疑人表现出的合理情感(如对家人的担忧)表示理解,建立情感连接,引导其将审讯员视为可倾诉对象。 23. 恐惧与希望平衡法:在描绘法律严重后果(恐惧)的同时,指出如实供述是获得从宽处理的唯一途径(希望),引导其权衡。 六、巩固供述与后续处理 24. 供述动机强化法:在其开始供述时,强化其“做出正确选择”“为自己负责”的正面动机,帮助其心理上接纳这一行为。 25. 细节具体化法:引导其对供述内容进行极度细节化的描述(如当时的环境声音、物品位置),增加供述的真实性和可信度,也防止翻供。 26. 心理支持法:在供述后,对其“敢于面对”给予一定认可,减轻其可能的崩溃或后悔情绪,稳定供述结果。 27. 书面陈述引导法:将口头供述转化为书面时,引导其按时间顺序、客观描述,并加入只有作案者才知道的细节,固化证据。 七、特殊情境与对象应对 28. 针对女性嫌疑人法:更多运用情感共鸣和关系导向的沟通,可能更有效。 29. 针对青少年嫌疑人法:强调对其未来的关怀,使用更直白的语言,并重视法定监护人的在场与配合策略。 30. 应对顽固抗拒法:当常规方法无效时,采用“冷处理”(暂停审讯,让其思考)或“主题切换”(暂时谈论其他看似不相关但能引发其焦虑的话题),打破其心理平衡后,再回归主线。 核心应用原则 这些方法并非孤立使用,而需根据审讯阶段、嫌疑人个性动态组合。其根本原理始终是:将对抗性审讯转化为一场有控制的合作性沟通,通过心理学工具引导嫌疑人自己做出供述的决定。 最高境界是让嫌疑人感到,供述是他在当下情境中为自己做出的“最好”或“唯一合理”的选择。

★★★★★

这本书是关于审讯的原理和方法,全书一共31.3万字,我用了20多个小时,读完了。应该说这本书的理论性很强,如果没有实践基础,很难都懂。该书是给司法人员写的,所以跟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的谈话有很多不同,但总的原理大同小异,可以取长补短为我所用。本书一共分三篇,第1篇是询问中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心理,第2篇是审讯中的心理学方法,第3篇是审讯中的语言技巧。第1篇主要是被谈话对象的各种心理及对抗方法,解决办法,以及他们的动机虚假供述辨别。犯罪嫌疑人心理及审讯对策。共分6个专题。我觉得第6个专题中,第5项内容,职务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心理及损失对策是纪检监察人员必须要掌握的。职务犯罪不同于其他犯罪,一般犯罪对象的学历相对较高,经历较为丰富,智商也很高,一般比较注重个人价值是否得到尊重,因此谈话的时候不能用对普通刑事犯罪的方法简单粗暴的进行,既要肯定成绩又要指出问题,因循善诱,打消顾虑,讲清政策,最终实现突破。第2篇主要是介绍我国和国外的各种审讯方法及心理学原理,还有审讯中的行为科学技术。这里边美国的九步审讯法是一个比较典型的可以参考的审讯方法。在第2篇里面分了4个专题,我觉得重点学习的是第2个专题国外审讯方法。关于科学技术这一块,其实现在应该比写书的时候更加先进,像辽宁省纪委监委就由多模情绪分析系统还有即时通信系统等一些辅助设备,对身份对象进行心理和压力测试,配合询问效果较好。对于微表情,肢体语言等需要大量的实践积累,对于老同志来说比较有优势。第3篇是介绍审讯中的语言技巧的分了8个专题。主要包括语言研究概况,语言语体风格特征,审讯中的语言分析,顺序语言的语用原则与策略,审讯中的提问句式提问的语言技巧,构建会话沟通式问话语言,审问语言应用与分析。关于问话常见的有6种,我们经常用的就是特定问话,只有到了后期交代问题后核实细节的时候,才会用选择性问话。在问话技巧方面,主要是注意问题的逻辑。其实到最后就是法无定法,不管你用什么样的方法能把被问话人突破了,让他心服口服配合组织审查调查,这个就是最大的目的。另外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再高的高手也有谈不下来的人。看过这本书,会在理论上有一个比较系统的认知,对指导今后的专案工作大有裨益。

★★★★★

非常专业的写给司法人员的书。给我这种普通读者开了眼界,和刻板印象上的“严刑逼供”完全不一样,这本书提供了非常多精彩的审讯案例和实操技巧。 先说黑色幽默的部分,书中犯罪人员的反社会人格给了我很大的震撼,甚至是戳了我的笑点,真的死不悔改啊。比如这个: 2003年河南杨新海因杀害66名无辜人员而震惊全国,杨新海高中未读完即辍学,其认知归因上属于极端的外归因,审判中杨新海多次说道:​“为什么别人有的我没有?​”办案人员问他:​“你的这种行为会给社会带来什么影响?​”杨新海竟然反问:​“社会?什么叫社会?和我有关系吗?​”可见,杨新海属于较低的道德发展水平,缺乏基本的道德良心。 真是气笑了,不过这本书介绍了不同的犯罪类型的群体可能有的心理原因,比如犯罪思维呈现“自动化思维”;或者负性情绪占主导,情绪调节能力差,高级情感部分或完全缺失;或者具有意志的两级性——对抗审讯的坚定意志和供述意志的薄弱性。 审讯的很大重点,不在于审,而在于沟通。这需要通过与嫌疑人交流和沟通满足嫌疑人的情感需要,在适当的诱因刺激下,就会成为支配供述行为的动力。那么如何能更好地与嫌疑人沟通和交流呢?笔者认为要与嫌疑人建立一种“相容”关系,即“威慑下的和谐”​。侦查人员面对嫌疑人既要有威慑力又要“和谐”​。侦查人员的地位和身份天然的带有权威性和威慑力,这种权威和威慑被称为“自然威信” 为了达到这个效果,有时候,态度转变是很重要的。帮助嫌疑人减轻罪责感和焦虑情绪是转变态度的有效方法,主要途径有:合理化(Rationaliazation)​;自我防卫(Projection)​;罪责最小化(Minimization)​。合理化即态度改变的方法,即利用其对社会支持和安全感的需求,对其犯罪的理由“合理性”地接受,并给予充分的同情和理解,以此来降低其罪责感,使其放弃自我否定,帮助其摆脱对自己未来的不可预测、现实的不可控制带来的不安全感。 这本书还在询问问题上有很专业的指导,其实这个和我硕士期间学的访谈技巧是一致的。比如,开放性问题(Open Question)研究表明,一些实践中普遍使用的提问方法实际上是无效的。例如,Moston和Engleberg(1993)发现,43%的侦查人员使用进攻性的、封闭的提问方式来开始对嫌疑人的审讯 还比如,探查性问题(Probing Question)探查性问题是指为进一步查明访谈对象自主陈述内容中的某一具体问题而提出的,带有一定限定范围的相对开放性问题。常见的探查性问题以如下词汇为主要构成要素:什么(What)​、何地(Where)​、何时(When)​、何因(Why)及何人(Who)​,可概括为“5WH”​。此类问题需要访谈对象作出拓展回答,但与完全开放性问题不同,探查性问题带有明确的单一目的,同时相对限定了访谈对象作答的范围。从这一特征看,对于访谈中涉及某一动作完成方式的提问,即以“如何”​(How)为关键词汇的问题同样属于探查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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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此书,我最大的感受是这本书的实务性特别强,把审讯中的心理学应用梳理得很系统,完全能当成侦查机关审讯专项培训的教材。书里的审讯方法和心理引导技巧也很有参考性,比如针对未成年人、涉世未深的青年这类审讯对象,提到的诱导式发问、限定性应答(只让对方做是或否回答),在实际审讯中都能用得上。 书里还提到,未成年人的供述真实性,不光和自身发育特点有关,审讯环境、供述过程还有审讯人员的做法这些外部因素,影响也很大。未成年人本就容易受审讯人员的暗示,侦查人员的问题设计也会产生影响,比如审讯中总让孩子只答是或不是,不让他们解释,就很容易出现错误回答。 这一点其实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能对应上。2013年实施的刑诉法,专门完善了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法定代理人参与诉讼的相关条款,明确审讯未成年人时,必须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如果法定代理人没法到场或者联系不上,也可以通知其成年近亲属、学校、居委会或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到场,且相关情况要记在审讯笔录里。这一规定虽然没直接冠以“合适成年人参与制度”的名称,但对比1996年的旧版刑诉法,打破了只有法定代理人能到场的限制,让未成年人的诉讼权利保障更完善了。 但实际司法工作中,这条规定的落地情况并不好。有些侦查机关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时,并没有严格执行到场通知要求,往往只是在案卷里附一份情况说明,“……找不到法定代理人……”,用这个代替法定的通知程序和相关佐证材料,让法律为未成年人设置的权利保障条款,在实操中流于形式。 其实如果侦查人员能结合这本书里的专业理念,规范开展各类审讯工作,就能减少各类案件中因非规范审讯产生的不实供述,从源头守住案件办理的事实底线。

★★★★★

毕惜茜教授这部著作,是法治时代审讯心理学的集大成之作。它彻底告别了传统刑讯逼供的野蛮路径,系统构建了以心理学为核心的科学审讯体系。从供述动机的深层剖析,到说服策略的精准运用,再到语言技巧的精妙设计,作者将二十余年教研与实务经验熔于一炉。书中既有扎实的理论支撑,又有鲜活的真实案例,不仅是一线办案人员的必备工具书,更揭示了司法文明进步的核心要义:真正的突破,永远始于对人性的深刻理解与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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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学是研究人的学问,是研究人的行为及其精神过程的科学。它对某一行为进行描述,即这是什么行为,解释为什么会发生,并预测将要发生的行为,以达到控制行为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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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讯孙小果的蒋彪说:我不需要跟他争个高低,我们共同的目的是还原案件事实,我去鼓励他还原案件事实。 司应江审讯系列杀人案件的时候说:我们不能和嫌疑人对立起来,有时候他明明知道自己最后也是被判死刑,人生最后的一点关怀对他来说,可能是最珍贵的。

★★★☆☆

经验论本身是本书的亮点也是硬伤 需要注意的是作者创作本书时的认知具有明显的时代局限性,需要辩证的看待书中的一些观点,有些已经不太适用了。 书中部分观点是基于主观感受得出,存在明显的逻辑问题、性别刻板印象以及未经证实的因果推断。也会出现包括不限于混淆统计现象与本质原因,用模糊的“主观感受”替代严谨的犯罪学分析等问题。 作为国内司法心理学领域少有的专著所以导致了物以稀为贵… 后半部分比较水

★★★★★

看了《人民的民义》对审讯有些好奇,就随便搜了本书来看。 某种程度上,审讯是一种特殊的说服,只不过双方目的不同,且身份对立,性格各异。难的是,如何突破对方的心防,让对方说出实情。 书中提到了不少心理学知识,如登门槛效应、拆墙法,日常生活和工作中都是可以借鉴的。

★★★★★

对我的纪检工作确实有帮助,从没接触过司法审讯,也算开开眼。

书籍信息

作者毕惜茜
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7-10-01
ISBN9787509388518
分类社会文化-法律
格式EPUB
完结状态连载中
章节数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