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人民法院第四个五年纲要》内容涉及“完善民事诉讼证明规则”“强化审级监督”“健全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机制”中有关裁判文书改革的内容外,又专列“推动裁判文书说理改革”条目,提出根据不同审级和案件类型实现裁判文书的繁简分流,加强对当事人争议较大、法律关系复杂、社会关注度较高的一审案件以及所有的二审案件、再审案件、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案件裁判文书的说理性等一系列改革部署。本书由负责起草该指导意见的司改办组织编写,采取[条文说明][经验推介][域外比较][规范链接]的特色体例,结合对意见精神和内容的学习,按照逐条解析的方式,就新时代裁判文书释法说理改革的功能定位及实现路径进行了理解和适用讲解。同时收录了十篇左右专家解读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新发布的裁判文书范本和示范典型案例。
开宗明义:裁判文书释法说理的直接目的是提高裁判文书的质量。裁判文书作为法院裁判的载体,缺乏说理将会导致裁决由于缺乏事实与规范的沟通从而沦为一种缺乏权威性的“单纯的暴力”,而裁判文书的主体部分是审查判断证据、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加强和规范裁判文书释法说理必然会直接地促进裁判文书质量的提高。
书本身比《指导意见》的措辞差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