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吴弘
《金融法律评论》第八卷继续探讨金融领域重大法治问题,聚焦金融市场热点法律事件,也继续体现本书关注现实、侧重应用理论研究的特色。本书主要反映2016年及2017年上半年我国金融市场与金融法制的发展变化,以及金融法学的研究成果。
证监会于2016年10月18日发布《关于核准设立南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批复》,核准设立南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司经营范围为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核准公司注册资本为1.5亿元人民币,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为其全资股东。南华期货成立于1996年,从事的主要业务为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资产管理业务,旗下拥有南华资本(从事现货风险管理)和南华香港、南华美国、南华新加坡、南华英国等分支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