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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人都要知道的劳动法:职场法律常识一本通 封面

人人都要知道的劳动法:职场法律常识一本通

郑文睿等

1万人在读
10.2万字总字数
¥24.99定价

内容简介

本书内容丰富,覆盖劳动纠纷的方方面面,包含劳动关系确认、劳动保护、工时工资、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日常工作中常见的劳动法律问题,一一剖析其中的法律关并为读者提供预防和应对策略。此外,本书采用新颖的写作形式,通过为专业律师、资深HR和劳动者代表设计大量对话,同时配以图表等,使读者能够轻松、直观地获取劳动法律知识。

读者书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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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都讲究: “进了慕容庄,走单不走双” 作为靠打工谋生的打工仔更要懂得《劳动法》,有时候不得不和公司进行一些博弈,保护好自己吧。 契约社会,关乎重大利益问题,别对人情抱有幻想,友谊的小船说翻就翻,为了利益,怕你认为不公平,会对你故意撒谎也是家常便饭。 出现职位重大变更,关乎利益等问题,口头私下承诺都不好使不做数。“轻飘飘的一句实现不了你可以走啊”当做借口,专业人士指导要留有痕迹也就是证据,分析对谁有利。 在公司发生拖欠工资,社保,公积金拖欠,漏缴欠缴等情况,一定要发个正式邮件,写给公司的通知,过程尽量详细,你的诉求是什么,然后看反应去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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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劳动法的调整范围。 🌸不定时工作制。需要劳动局审批备案 🌳第二章 招聘和就业促进。 🌸单位扣押身份证违法。劳动者提供假文凭,被开除,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签订。 🌸1.用人单位信息齐全, 2.劳动者信息。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时间,地点。 5.劳动报酬。 6.社会保险, 7.劳动条件,劳动保护。 合同千万不要留空白。能填满就填满。填不满就涂鸦 🌸关于试用期。两年固定期限合同。试用期不超过2个月 大于三年和无固定期限。约定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 🍇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 🍇违法开除双倍赔偿。2N2个月工资 🌳劳动合同解除 🌸1.劳动者随时通知解除合同。用人单位具有法定过错。 2.劳动者无需通知解除合同,用人单位非法强迫劳动者,有严重危害人身安全。 🌸经济补偿金。N+1 6个月和满一年补偿一个月。2. N+1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了用人单位的两种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 🌸工作时间和休假, 法定节日必须放假。不放假可以拒绝加班。 休息时间。5天8小时。每天加班不得延长超过三小时。每周必须休一天。 🌸劳务派遣。 同工同酬。必须缴纳社保。就算签订了不缴纳社保。也属于违法。无工作期间照样给最低工资。 用工单位。规章制度。严重违反也有权退回。 🌸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数额不包括社会保险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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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劳动法普及书摒弃晦涩法条,以全职场生命周期梳理用工陷阱与维权方法,案例通俗、步骤清晰。它打破打工人“不懂法只能吃亏”的困境,教会我们守住薪资、社保、休假、辞退补偿等核心权益,理清仲裁维权实操路径。职场谋生,法律常识是刚需,人人都该掌握这份自我保护的职场铠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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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人都要知道的劳动法:职场法律常识一本通》是一部面向普通劳动者的劳动法律常识读物。作者以“劳动关系确认—劳动保护—工时与工资—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日常最常遇到的环节为主线,系统讲解了劳动者在职场中应当了解的核心法律知识,并针对每个环节提供了预防纠纷和应对策略。全书通过模拟专业律师、资深HR与劳动者代表的大量对话,并辅以图表,使内容生动、易懂,帮助读者在轻松阅读中掌握劳动法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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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法》还通过对劳动者的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工伤赔偿、经济补偿等进行不断完善的规定,让作为弱势群体的劳动者可以获得最基本和越来越全面的保障。 2.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基于管理与被管理的劳动而产生的社会关系。劳动关系经过劳动法的调整,就成为劳动法律关系。 3.如果合同签署时间和用工时间存在差异,劳动关系的成立则是依据实际的用工时间来计算。 4.离退休返聘人员、实习生等,这些人员在劳动中发生的伤害事故,都不能被认定为工伤,因为他们不具备劳动者资格,不能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5.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如果遇到打官司需要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工资条”则可以作为劳动者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最有力的证据。 6.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算酬劳为主的,平均每天的工作时间不超过四个小时,一周的工作时间总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非全日制用工的工资支付周期最长不可以超过十五日。 7.劳务派遣是指由劳务派遣单位和被派遣劳动者之间签订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指派到其他有需要的实际用工单位,再由该实际用工单位向派遣单位支付服务费的一种用工形式。 8.劳务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的一种合同关系。接受劳动一方对于提供劳动一方只需要按约定提供薪资报酬,无须提供保险、福利等待遇,工作风险一般由提供劳动一方自己承担。 9.劳动者提供假文凭和注水简历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无效。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劳动者的过错,解除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且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给单位造成损害的,劳动者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10.实践中,基于三方协议的履行所发生的争议,主要发生在学生跟用人单位之间,鉴于二者的平等地位,以及处于前劳动关系阶段,更多的做法是将二者之间的关系定性为民事关系,按照《民法总则》《民法通则》《合同法》等来处理。 11.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一定要注意单位这方盖章的是不是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若不是,要请他出示单位的授权委托书,还要看清授权书内容有没有招收劳动者这一项。 12.合同千万不要留有空白,该填的都填满了,填不满就涂鸦。 13.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也就是正式上班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的期限内一直没有和劳动者签合同,用人单位要向劳动者支付二倍的工资。 14.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不会因为在某个阶段订立过劳动合同而免除后续签订义务。用人单位决定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后仍与劳动者延续劳动关系的,就应当续签。 15.用人单位如果不及时和劳动者续签合同而且也没有发出终止劳动关系通知的,就要受到《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的双倍工资罚则的制约。 16.通过调换岗位或者工作地点等方式重复约定试用期:同一用人单位,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17.超过期限约定试用期或者随意延长导致实际履行的试用期超过法律规定期限的,超期部分用人单位不仅要补发工资,而且要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18.试用期的工资是不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且不得低于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间必须为劳动者缴纳社保费用,首先,因为试用期限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只要在劳动合同成立期间,就要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其次,社会保险属于强制性保险,不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约定形成的,也不随双方的约定而改变。 19.“服务期合同”是以劳动合同为前提,即受《劳动合同法》的规制。服务期违约金数额应遵从《劳动合同法》对服务期违约金的规定,即违约金≤培训费用。换言之,若约定的服务期违约金多于培训费用,该约定因违反服务期条款而无效。此时,当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则无须按照约定的违约金数额进行赔付,而是应重新计算违约金的实际数额。 20.在劳动合同领域,能约定违约金的只能是“培训+服务期”或者“保密+竞业限制”这两种情况之一。离职后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两年,若约定离职后的限制期限超过两年,则超过两年之外的期限部分无效,但并不会导致整个竞业限制协议无效。 21.即若用人单位通知解除竞业限制协议(条款),劳动者不要忘记应获得的额外三个月补偿金;若劳动者通知解除竞业限制协议(条款),不要忘记可解除的前提——因单位原因未获得约定的补偿金达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 22.《劳动合同法》有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标准为经济补偿金的2倍,即2N。 23.N+1=经济补偿金+解除合同前上一个月的工资,仅适用于三种情形,即医疗期满不能工作解除合同、不能胜任工作解除合同、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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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后常听人说,身在职场,要学会做个情绪稳定的人了,而现在,我觉得应该在这句话后面加上,要学点职场法律傍身了。虽说是人人都要知道的,但是,以我接触的同事来讲,多数人哪怕是高学历人才,对劳动法知之甚少的也不在少数,其中就包括没读过这本书之前的我。了解劳动法的动机源于这次的变故,不过从长远来说,这也是一次好的契机。 首先要明确一下,我们说的劳动法,包括1995年首次制定的《劳动法》以及新世纪后2008年元旦颁布实施的《劳动合同法》,两者相辅相成,共同组成了劳动者权利保护的奠基石,一点不同之处在于后者增加了部分对雇主权利的保护条例,而本书也是主要按照针对后者进行科普的。从劳动关系的确立,到劳动合同的内容,再到劳动合同的变更与终止原则,针对双方到保密与竞业制度的出台,违约金与赔偿金的区别,工资的组成成份,劳务派遣的意义与争议,社保缴纳的必要性,到最后鼓励劳动者在遭遇不公平时勇敢参与仲裁与诉讼程序……所有的论述,既是对法律条款的忠实解读,又穿插着生动详实的案例呈现,读来丝毫不觉得枯燥。我想,借住这次契机和这本书,劳动法算是入了门了,里面的门道之深,还需要在以后去慢慢体会,毕竟,只要一天没退休,你就得知道他对于你一个职场人而言,不可或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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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摸完这本书了,算是工作需要也算是给个人充电吧。工作占据了我们生活的大半部分,所以,说这本书和我们生活息息相关应该不为过,强烈建议每个人首就业前都看一遍。 在我们出来工作以前,学校教我们职业规划,教我们往前冲。却没教我们如何保护自己不受伤害;没教我们受到伤害以后,如何拿起法律的武器捍卫自己的正当权益。 前段时间陈志龙的事情在网络上传的沸沸扬扬,虽然最后闹了个笑话,但这种加班压迫却是实实在在的存在,且很多人深受其害,为什么一个陈志龙会被吹嘘到“天不生陈志龙,职场万古如长夜”呢?因为这样的人太少了!我们需要的不是一个敢于站出来就去死的英雄,我们要停止觉得某个人很勇敢,重要的是做出我们的选择和声音。 ①在我们出来工作前就有人同我说你要如何保护好自己,遇到不法侵害大声Say No;②我在外面撞得头破血流了,再去摸索这如何保护自己的法益不被侵害。第2点是目前大多数受害者的状态,第1点是我们要迈进的方向,我想表达的是:职业规划和劳动法锁死,一起教,往前冲的时候也要保护自己。请让更多不一样的事情在这个世界上从奇迹成为一种常态,再从常态成为一种莫大的自然。 说的不知所以然了,就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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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本书,用时:6小时14分 总结:这是一本不错的劳动法科普书,工作这么多年来,稀里糊涂的交着五险一金却从来不知道它的用途和边界,在离职和工作中更多是人情冷暖,从未知晓还有一层法律边界在防护。建议有空可以翻一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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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人力资源专业及从业者,虽然读书系统性学习过,实操中也处理过,但又一次全面把者本人读完,非常有收获,把书面化的东西通过图表,案例翻译成人人都能听懂理解的文字,非常了不起,其中很多内容可以作为知识库,随时调阅,感谢作者老师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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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期限届满后,劳动者仍继续任职,公司也从未向其发出终止劳动关系的通知,视为单位放弃了终止劳动合同的权利,应当在一个月内补签劳动合同。否则,自延续劳动关系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的,单位就须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 >> 劳动期限届满用人单位未及时续签劳动合同而产生的双倍工资情形,法官的裁判是以用人单位实际发放的工资作为二倍工资的计算基准,且对于实际领取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以当地最低工资为基数进行计算。

书籍信息

作者郑文睿等
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9-06-01
ISBN9787521602579
分类社会文化-法律
格式EPUB
完结状态连载中
章节数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