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拉格洛芙
《尼尔斯骑鹅历险记》描述了一个名叫尼尔斯的14岁男孩,他不爱读书,调皮捣蛋,爱捉弄小动物。一天,他的父母上教堂去了,他因捉弄一个小精灵而被精灵用魔法变成了一个拇指大的小人儿。他骑在鹅背上,随着野鹅群走南闯北,周游各地,游览了祖国的大好河山,也饱尝了不少艰辛和苦难。在旅途中,他从旅伴和其他动物身上学到不少优点,也改正了自己许多缺点。当他重返家园时,他变成了一个温柔善良、乐于助人而又勤劳的好孩子。
要不是为了完成比赛,我也不会看这本书。 要不是看了这本书,我一定不知道这样的一本书,棒极了!
故事情节生动有趣,就是为什么变小能和动物说话呢?
翻译的很一般,名字变来变去,不是认真对待的翻译产品。至于故事本身也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