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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给爱米丽的一朵玫瑰花(福克纳短篇小说集) 封面

献给爱米丽的一朵玫瑰花(福克纳短篇小说集)

福克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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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万字总字数
¥7.2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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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福克纳的作品风格多变,常常不按照时空顺序来组织情节,让人与人、事物与事物、过去与现在进行对照,产生出意义的无限可能。内心独白和意识流的手法在其小说中也有广泛使用。另外,他还常常有意识地把自己的作品同宗教和神话对应起来,并大量使用象征和隐喻。这些作品既具有现实性,又有丰富的想象,既有悲观主义情绪,也包含了英雄主义的激情。本书是福克纳短篇小说集,集中了福克纳创作的短篇小说中的优秀之作。

读者书评

★★★☆☆

好久之前读的了,重新读了一遍方便写书评。差评给翻译,好评给福克纳,所以综合给了个一般。 🌸这个系列全是福克纳对当时南方社会病理的剖析。(我个人重点选的是《烧马棚》《献给爱米丽的一朵玫瑰花》《干旱的九月》《夕阳》《曾有过这样一位女王》,因为涉及南方、旧贵族、种族歧视、阶级压迫。) 南方社会背景:美国南方当初种族歧视特别严重,种植园主基本都靠非洲黑奴干活。美国林肯进行南北战争北方获胜,宣布解放黑奴,废除奴隶制。但是黑奴问题并没有得到实际解决,后来南方又搞了个种族隔离制度。再后来就是平权运动,我们熟悉的马丁路德金的《我有一个梦》就是为推动废除种族隔离制度而进行的演讲。当然现在制度隔离虽已废除,但种族主义并未消失,而是以更隐蔽的方式存在。(法律上的平等与事实上的平等,从来都不是一回事,正如性别平等在法律上确立已久,现实中却依然任重道远。) 🍃第一篇《烧马棚》将镜头对准了南方底层白人的生存困境,阶级仇恨、父权压迫将一个孩子在血统与良知之间撕裂开来。 男孩父亲因与人发生纠纷而纵火烧毁别人的马棚,被判处离开本州。 男孩内心深处知道父亲做的是错的。当他被迫在法庭上作证时,他选择了沉默(不说父亲有罪,也不说无罪),但内心始终在挣扎。 最终,当父亲又要烧毁德·斯班少校的马棚时,男孩选择了背叛——他去报警,然后独自一人奔跑在黑夜中。 《烧马棚》最终不是一个关于“正义战胜邪恶”的故事。萨蒂背叛了父亲,但他没有感到解脱。 福克纳没有告诉我们萨蒂的未来。他可能从此自由,也可能背负一生的愧疚。他可能打破阶级的循环,也可能重蹈父亲的覆辙。(男孩能否打破这份“烧马棚”的传承?福克纳没有给出答案。) 🌱最推荐的当然是第二篇《献给爱米丽的一朵玫瑰花》 当年还给这篇专门写了一段书评“无论玫瑰花绽放得多么娇艳,也终将褪色归为尘土;一位没落的南方贵族淑女无论头抬的多高,也免不了被历史的车轮无情碾压。”当年我的理解是,爱米丽是这朵玫瑰花,现在想想标题是“献”,我当年的理解有误。 其实这篇标题中的“玫瑰花”从未在文中出现……爱米丽未曾得到的玫瑰花在某种意义上象征了爱米丽一生渴望却从未真正得到的爱情、尊严与理解。如果可以,身为读者的我愿意为哀悼爱米丽而献上一朵玫瑰花。 🌸这一篇的核心问题:为什么爱米丽会杀死爱人并且与尸体同床共枕几十年? 最简单的回答——当然是因为爱米丽是一个“疯女人”。 这么偏执的占有欲,如此病态的执念,怎么能说不疯? 🥀那么,谁逼疯了爱米丽? 暂且不说我的答案,先例举原文小段: “那种气味越发浓郁,众人也不觉得惊讶诧异了,她们觉得这连接着高贵的格里尔生家和普通人生存的世界。” “法官斯蒂芬斯反驳说:'这根本不可行,你怎么能说一位贵妇人宅院里气味难闻呢?' 第二天过了午夜,四个人像小偷一样进入爱米丽小姐的宅院,他们穿过草坪,沿着屋子的墙角绕行,在地窖或者通风的地方各处闻着。一个人肩膀上挎着一个袋子,他从里面摸出一些东西不停地向地上播撒。他们把地窖门打开,在里屋和外屋撒满了石灰。” 🍒对于爱米丽宅邸的死老鼠味,大家的态度就是“敬而远之”,实在受不了了才召开会议,哪怕是召开会议法官也觉得需要维持旧贵族的体面,不能当面去问,大家只好偷偷摸摸去撒石灰压味道。这一段就可以明显看出来,大家因为爱米丽是旧贵族所以仰慕尊重她,但是大家又远离、孤立她。 对于爱米丽失去父亲: “父亲去世以后,那座宅院成了她唯一的财产,人们都为此感到欣慰。现如今,他们终于能怜悯爱米丽小姐了。因为一个人独处,且生活拮据,她可以懂人情了,她也能体会到一分钱难倒英雄汉的苦闷心情了。” 对于爱米丽和荷默: “当然也有一些反对的声音,上了年纪的人则认为:一个真正高贵的妇人不可能失去“贵人举止”,哪怕她处于悲伤之中。她们并没有直接说什么“贵人举止”,而是说:“可怜的爱米丽,她应该和她的亲人在一起”。” 不止这些小段,其实全文都充斥着小镇居民们外部的、猜测的、带着小镇流言蜚语的判断。 关于谁逼疯了爱米丽,我的答案: 🍒爱米丽是凶手,但也是受害者。杀死荷默的是她,但把她逼成这样一个疯女人,是父亲、是小镇、是那个已经死去却依然阴魂不散的旧南方。 整个小镇都在用一种体面的方式,沉默的参与了这场对爱米丽精神上的谋杀!整个小镇的居民一边供奉爱米丽作为旧贵族的最后象征,一边又暗中审判、孤立、吞噬她。 所以,全文开头就暗示了爱米丽的结局——她活成了一座被供奉仰慕的纪念碑,而无人搭理的纪念碑又早已腐朽,终将倒下。 再回到核心问题,爱米丽为什么要杀了情人。 🍒爱米丽的父亲赶走她所有追求者,让她在父亲死后“一无所有”,所以三天不肯交出尸体。父权对爱米丽的控制,让她成为一个没有自我的“格里尔生家族”符号。在父亲死后,她成为旧贵族的遗物,被整个小镇敬而远之。 这个时候,一个来自北方的工头——荷默出现了,爱米丽试图抓住他作为逃离孤独的救命稻草,但荷默无意结婚。她最终只能选择用砒霜将他永远“留住”,留下尸体与爱米丽同床共枕,她活在了一个被她亲手封存的时间里。 象征意义上来说,这是南方对“过去”的病态执念:宁可将“旧时代”的尸体留在身边,也不愿让它入土为安。 福克纳呈现给我们看到的是一个被时代抛弃的人,会用怎样疯狂的方式,去挽留一个早已不存在的世界。 ☘️第三篇《干旱的九月》直接地指向了南方社会的核心病灶——种族主义与集体暴力。 干旱了六十天的小镇居民等待着一个借口发泄,所以一个女人的一句谎言轻易点燃了集体暴力,一个无辜的人死了,没有人被追究,没有人觉得愧疚,整个小镇依然“正常”运转。 人们困在各自的偏见、恐惧和挫败中,像干旱的土地一样无法吸收任何理性与怜悯。 🍀《夕阳》是福克纳短篇小说中极其沉痛的一篇,南希是新南方底层黑人的无声崩溃,一个被所有人听见、却无人回应的女人。 🌱《曾有过这样一位女王》与《献给爱米丽的一朵玫瑰花》构成“南方老处女”的双子星。如果说爱米丽是“旧贵族在腐烂中坚守”,那么珍妮小姐就是“旧贵族在尊严中燃烧”——她用一生守护一个家族的秘密,把自己活成了一座沉默的纪念碑。

★★★★★

福克纳的故事结构从不向低能的读者让步,他的小说像隔着烟雾的呓语,那些声音的碎片积聚成的一朵朵厚重的铅云,凝涩且冷硬,在混沌中不断高涨,现出模糊的形状

★☆☆☆☆

虽然读完了,但恨不能剁了这狗翻译。到处是错译、漏译、歧译,还有排版错字别字。劝大家不要像我一样因为懒的找其他版本硬看,因为到最后你还要去找其他译本才能理解有些篇章。尤其《沃许》那篇翻译的根本看不懂,南辕北辙。恶书害人,恶翻译则是诈骗加谋害。

★★★★☆

Foulker笔下的南美是真的好,再次折服于他的文笔和故事情节安排。

★★★★★

好的作家笔下之物,不仅让你见到人性,亦能让你窥见历史的影子。

★☆☆☆☆

这个不行,不是给福克纳的,而是给这个编者。翻译的是什么东西啊?哪有一点信达雅的样子,这么新的本子还没有之前翻译的好。严复知道估计要气的从棺材板里跳出来(严复也是个翻译大家了吧,提出 世道必进,后胜于今,就是他在翻译上提出了信达雅)。 所以超级不能忍的就是关于《献给艾米丽的一朵玫瑰》,开头一节你就能感觉到矛盾与错误。首先是语句通顺度上,拗口不美不流畅。其次是具体的翻译,关于艾米丽小姐对于缴费单的态度,这个翻译写的是没有意见。可是我们顺着这个本子往下读,就会发现艾米丽小姐,他反对缴税,坚决拒绝。就不会感到奇怪吗?正确的翻译是 缴税单随信付还,并未表态。 我在这就简单举第一段的例子吧:         爱米丽·格里尔生小姐去世了,镇上所有的人都去为她送行:男人们是因为尊敬仰慕,觉得倒下了一个纪念碑。女人却是好奇她居住的屋子,所以才去瞧瞧。因为这座房子已经有十年的时间没人进去过了,除了一个作为花匠和厨师的仆人。 其实这种不流畅还是可以勉强接受的,倒下一个纪念碑也可以说这是一个手法,虽然表意有点不清,如果用来表示说倒下了这个风云人物的话。那女人们好奇艾米丽小姐的屋子是什么鬼?只是出于好奇,想到她屋子里瞧个究竟啊。一点点的误差,其实感觉已经变化很大了。 再来个第二段的翻译:(没法子,问题实在太严重且多)         三十年前,她的父亲刚过世两年,她的结婚对象也刚刚抛弃了她,她就是因为那气味和他们的父辈斗争,最后获得了胜利;三十年后,她又打败了他们这群人。 是不是感觉不明所以?其实就是形容艾米丽小姐让这些上门缴税的人无功而返,吃了个大瘪。所以说打败了这一群人。然后再转入到30年前那个气味引发的矛盾。 还有就是关于最后情节的强调,我发现没有一个书友在那个铁灰色的头发写评论。本来前面那种舒缓的节奏到这儿应该突然一下,变得很紧张。谜底被揭示了,恐怖的氛围一下就上来了。可是由于翻译的问题,大家是不是搞不懂这发生了什么?因为真正的矛盾被这个翻译给冲淡了,让人们注意不到了啊。那个铁灰色头发是为艾米丽所特有的,也是书中说过的强调过的,但如果你顺着这个本子读下去的话,你根本就不知道是什么东西。深刻复杂的人性导致的畸形的爱恋,还有大时代的变化,通通看不到了,读者对于这么好的伟大的作品没有共鸣了。 有的书友有没有看过其他的本子,心血来潮想了解一下这位伟大作家。结果一看发现写的什么玩意儿啊?然后心里说不定还要嘀咕两句,也许这就是外国人的文风吧。也许这就是大家的手法吧。说真的,咱们也可能被应试教育,只有语文阅读给搞坏了,文章有问题甚至都不敢反对了,反而是要想着法儿去理解。 所以坏的翻译对于好书是致命打击,我必须得严重的批评一下这个编者。我甚至怀疑这是机翻的,有的事还是得人来做,但也不是随便找个人就可以,关键得用心啊。气愤不止,遂作此篇,希望各位书友引以为鉴,同时也要增强自己的版本意识,大家都有对文字的鉴赏力,都要想好的本子,我们才可以在微信读书(以及各种地方)上看到好的本子。

★★★☆☆

emm…阅读能力有限看不太懂,可能很大一部分是对美国历史一窍不通的缘故。第一次看这个作者的书,感觉他极其擅长从多个视角刻画人物的外貌和形态,有点像毕加索的抽象画。另外,叙事顺序在一篇文章中转换自如,但最终总能让原本一团迷雾的故事和人物兜兜转转形成一个完美闭环,让读者恍然大悟(虽然我这个低能读者只能小悟…)

★★★★★

《献给爱米丽的一朵玫瑰花》(也译作《纪念艾米丽的一朵玫瑰花》)是美国作家威廉·福克纳的短篇小说1930年4月发表在《论坛》杂志,引起极大反响。同年的1930年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美国作家辛克莱·刘易斯在其演说中提到了福克纳,称他“把南方从多愁善感的女人的眼泪中解放了出来”。

★★★★★

A Rose for Emily 南美暗黑短篇 ​A very short story ​前面都是伏笔 比如买老鼠药毒老鼠 其实毒死了男朋友(还是丈夫?不确定) Emily一直闭门不出 旧社会和新社会的对抗矛盾 不去融入新社会 好像没怎么描述她父亲对她的影响 听老师说她是有恋父情结的 以至于她不知道如何去爱人 深受父权制压迫 转而又以父权制加害别人 既是受害者也是加害者! 还有前面对她头发颜色的描述 最后一段就是以另一个枕头上有她头发结尾的 说明每天她和腐烂的尸体一起 ​我记得有一年专四阅读就是考的这个 ​当时怪不得没看懂 做错了题 全是伏笔

★★★★★

有些作家是属于内向发展型的,他们书写自我,表达自我,尽情的驰骋在附有精神力的文字荒原上,引得人们共情,触动我们的心。有些作家属于外向发展型的,他的写作跳出了自我精神,将无限的爱与关怀赋予整个人类,没有对错,无论是非,后之视昔多觉得他是推动了整个文学意义的进步,而不仅仅囿于个体,在此意义上,人们可能会忽略他对自我的探索,毕竟,那些人已经超越了自我。福克纳正属于后者吧。

书籍信息

作者福克纳
译者央金
出版社北京时代华文书局
出版时间2016-10-01
ISBN9787569909326
分类文学-经典作品
格式TXT
完结状态连载中
章节数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