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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传统题库,本题库是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指定教材北京大学哲学系《中国哲学史》(第2版)的配套题库。本题库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三大部分:第一部分为名校考研真题及详解。本部分从名校历年考研真题(部分为回忆版)中挑选最具代表性的部分试题,并对其进行了详细的解答。所选考研真题既注重对基础知识的掌握,让学员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又对一些重难点部分(包括教材中未涉及的知识点)进行详细阐释,以使学员不遗漏任何一个重要的知识点。第二部分为章节题库及详解。本部分严格按照北京大学哲学系《中国哲学史》(第2版)教材内容进行编写。每一章都精心挑选经典常见考题,并予以详细解答。熟练掌握本书考题的解答,有助于学员提高解题能力。第三部分为模拟试题及详解。本部分参照北京大学哲学系《中国哲学史》(第2版)教材,根据各高校历年考研真题的命题规律及热门考点,精心编写了考前模拟试题,并提供详尽、标准的解答。学员既可以通过模拟试题的练习,来检测该考试科目的学习效果,又可以用来评估自己的应试能力。本书特别适用于参加研究生入学考试的考生,也可供各大院校师生学习参考。
人心、道心 答:“人心”和“道心”是二程提出的观点,他们认为人心表示感性的自然本能、欲望等,道心表示人的道德本心,道心是好的,人心则是邪恶的,从而把人心和道心对立起来。为了消除人心的邪恶,使道心得以保持,就要“惟精惟一”的功夫。具体做法就是要符合儒家“中”的原则。大程又用天理和人欲来表示人心和道心的区分:“人心惟危,人欲也;道心惟微,天理也。”这样就和他们的理学思想联系起来。因为把天理和人欲看成是对立的,所以他们主张“损人欲以复天理”,“无人欲就是天理”。二程提出的道心、人心以及天理、人欲思想后来经过朱熹的发展,成为理学中的重要范畴。 3.格物穷理 答:格物穷理是朱熹的一个主张,意思是格物首先要解除外物,其次还要穷究事物之理,到至极处。格物的内容包括自然界、社会界,乃至个人的身心、性情。但是在朱熹那里,格物主要还是指研读经典,从事道德实践,即其终极目的是要明善,也就是使人明白什么是道德上的应当。在朱熹看来,人心是认知主体,外物是客体。穷理就是要对外物之理进行考察,这个过程也就是主体的知识扩充的过程。总的来说,朱熹的格物穷理思想,虽然侧重于身心性情的修养省察,但是也很注重对外界事物的考察。他虽然承认人具有天赋的道德法则,但是认为只有通过对具体事物的认识,这些道德法则在心中才能慢慢彰显出来。 4.虚壹而静 答:虚壹而静是荀子提出的一种认识方法。《荀子·解蔽》认为:“凡人之患,蔽于一曲而暗于大理。”即人们的一个通病就是陷入了片面性,由于被局部所遮蔽而看不见全局,所以要解蔽。“虚”是指要做到不因已有的认识妨碍接受新的知识;“壹”是指要做到不因对彼事物的认识妨碍对此事物的认识;“静”是指不要因为假象或幻象干扰自己正确的认识(“不以梦剧乱知谓之静”)。做到了“虚壹而静”,就能达到“大清明”的境界,不会再被主客观的片面性所蒙蔽。 5.天人感应 答:“天人感应”是中国古代关于天人关系的一种神秘学说。它主张天与人相类相通,天存在意志,能干预人事,人的行为也可以感应上天。西汉董仲舒将此系统化、哲理化后,创立了谶纬神学。他认为天是至上的人格神,认为天子违背了天意,不仁不义,天就会出现灾异进行谴责和警告;如果政通人和,天就会降下祥瑞以鼓励。天人感应的原则是同类相感,即善事会感应出好现象,恶事能感应出坏现象。人的阴气会与天的阴气发生感应;同样地,人的阳气能感应天的阳气。
2023年10月4日 星期三 天气多云 气温22℃ 《北大哲学》 一、名词解释(每小题6分,共30分) 1.尚贤 答:尚贤是指战国初期墨子关于用人的政治主张。他指出,国家之所以“不得富而得贫,不得众而得寡,不得治而得乱”,是由于“王公大人为政于国家者,不能以尚贤事能为政也”。他认为当务之急在于大量寻求人才,以适应时代的需要。墨子反对儒家“亲亲有术,尊贤有等”的看法,主张“不党父兄,不偏富贵,不嬖颜色”,“有能则举之,无能则下之”,强调国家录用人才时应打破等级身份,“官无常贵,民无终贱”,“虽在农与工肆之人,有能则举之,高予之爵,重予之禄”,让其有职有权,发挥作用。体现了小生产者要求改变其经济政治地位,参与政权的愿望,冲击了以血缘为基础的贵族等级制度。 2.求放心 答:求放心是指把放失的良心再找回来,恢复心中的善性,由孟子提出。孟子在《告子上》中指出虽然人生来就具有善端,但它在人心中并不牢固,如果不对其加以保养,很有可能丧失,这称为“放心”。人们丢失了鸡犬还知道去找,可悲的是“有放心而不知求”,因而孟子提出“求放心”。“求放心”的过程是“学问之道”,即求仁为善之道。显然,孟子说学问之道只是“求放心”,是由于考虑到人难免会出现道德失误,而正是“求放心”才可以使道德修养得以继续进行。 3.白马非马 答:“白马非马”是公孙龙的成名论题,揭示了一般与个别的辩证关系。他说:“马者,所以命形也;白者,所以命色也。命色者非命形也。故曰白马非马。”(《白马论》)“白马非马”是说“白马”的具体概念不同于“马”的一般概念。①从概念上来看,“马”只命形而不命色;“白马”不仅命形而且还要命色。因此“马”和“白马”是两个不同概念。②从概念的外延上看,“求马,黄、黑马皆可致;求白马,黄、黑马不可致。”从而揭示出“白马”和“马”的差别。③公孙龙还指出,“马固有色,故有白马”,确定马中包括白马。由此可见,公孙龙肯定“白马”和“马”的区别是种概念和属概念的关系,而不是排斥和全异的关系。 4.禅宗“第一义” 答:禅宗“第一义”是指“吾心即是佛”,“见性即是成佛”。禅宗的智慧在于对“心”、“性”的理解上,“心”即是佛,见“性”就能成佛。禅宗因自谓“宗门”禅,宗旨是“以心传心,不立文字”,所以这个第一义是禅宗的根本要旨,是不落于形相、不落于言诠的妙智。因此,禅宗第一义,即不可以有任何言说,保持静默是表示第一义的最好方法。第一义的知识是不知之知,所以修行的方法也是不修之修。因此照禅宗所说,为了成佛,最好的修行方法是不修之修,即不做任何修行。 5.致良知 答:致良知是王阳明晚年思想的核心,指要在日常生活的每一个当下把握良知,着实用工夫,即“随时就事上致良知”。该思想包含两个层面:本体层面,即“良知本体”;功夫方面,即“致良知”,还包含包括“扩充”、“至极”、“实行”三个方面。他提出“致知之必在于行,不行不可以为致知也”,即人既要扩充自己的良知以达到极致,也要把良知所知付诸于实践,从内外两方面加强为善去恶的道德实践。他认为“致良知”作为一种工夫学说,是指实在的道德实践,与知识的积累无关。 二、简答题(每小题15分,共30分) 1.墨子的“兼爱”与儒家的“仁爱”的区别。 答:(1)“兼爱”的含义 墨子所说的“兼爱”是无差等的爱,他要求人们抛弃血缘与等级差别观念,爱人如己。“视人之国若视其国,视人之家若视其家,视人之身若视其身”,以此实现“国与国不相攻,家与家不相乱,盗贼无有,君臣父子皆能孝慈”的理想社会。 (2)“仁爱”的含义 孔子所说的“仁爱”是一种有差别的爱,如对父母的爱不同于对兄长的爱,对自己父母的爱不同于对别人父母的爱。儒家主张从亲情出发,推己及人,也就是把对父母兄弟的爱层层向外推广,逐渐扩展为对宗族、国家以及对社会的爱,其中最真实、最浓厚的爱是“亲亲”之爱,所以说“孝悌也者,其为仁之本”。 (3)两者的区别 ①儒家强调“亲亲”之爱为仁之本,主张爱有等差;墨家强调普遍平等的爱。 ②儒家的“仁爱”是先己后人,推己及人;墨家则主张有己有人,先人后己。 ③儒家的“爱人”没有涉及到利;而墨家把“爱”与“利”结合起来,把“交相利”作为“兼相爱”的基础。 2.简述朱熹的理一分殊思想。 答:(1)来源 程颐在回答杨时对《西铭》的怀疑时,提出了“理一分殊”的概念。杨时认为,张载在《西铭》中表达的思想有体而无用,容易和墨家的兼爱混淆。但程颐说:“西铭理一而分殊,墨氏兼爱而无分。”意即张载《西铭》和墨家兼爱是不同的,“理一”是指万物一体,而这并不排除个人承担不同的社会义务,普遍的道德原理与具体的道德规范是相统一的。 (2)朱熹对该看法的继承 理一分殊可以从不同的方面讲,比如性理、伦理、物理等方面,这构成了朱熹方法论的一个中心。朱熹用这一模式来处理很多问题,包括其格物穷理的认识论和工夫论也与此理论有关系。 ①从人与物都是由乾、坤二气所生成的角度来看,人、物皆然,而因为每个人的血缘关系及自己的社会关系各有不同,所以每个人所承担的社会义务自然不同,这就是分殊。 朱熹还用一理和万物的关系来表达这种思想,他说:“自下推上去,五行只是二气,二气又只是一理,自上推下去,只是一个理,万物分之以为体。”“物物各有理,总只是一个理。”同时朱熹还经常用“月印万川”的比喻来说明一理和万物的关系。这就使万理归于一理之统摄。但是,从具体的伦理来看,统一之理在道德实践中却是具有不同的当然之则的。 ②理一分殊还表现在具体事物的物理之中。抽象地看,万物都“只是一个道理”。但具体到个别事物上,事物都有自己的属性。朱熹的这一看法,实际上触及了普遍和特殊的关系,是具有真理性的。 三、论述题(每小题20分,共40分) 1.试论韩非对老子“道”论的改造。 答:韩非子与老子的渊源显而易见,因为他著有《喻老》、《解老》两本著作。在这两本书中,韩非子对老子的道论进行了改造。 (1)强调在实际生活经验中理解“道” 在《解老》、《喻老》篇中,韩非对老子的“道”论进行了改造,他放弃老子论“道”的神秘色彩,而强调在实际生活经验中理解“道”。在韩非的哲学思想中,“道”仅仅指自然界万事万物的本来面目,自然界或治理社会的总规律。他明确指出:“道者,万物之所然也,万理之所稽也。”(《解老》)“道”就是指万物本来面目,是适合于各种具体规律(“理”)的一般规律。 (2)“德”是“道”的体现 韩非把“道”视为自然界的一般本质,而称每一具体事物的特殊性质为“德”。他论述“道”和“德”的关系,主张“德”是“道”的体现。他提出:“夫道者,弘大而无形;德者,核理而普至,至于群生,斟酌用之。”(《扬权》)“道”是构成万物的实体,“德”是一个事物从“道”中得到的一部分,事物有了这一部分,就有了它的性质,因此称之为“核理”。每一个事物都有其德,所以称为“普至”,所有事物都从“道”中得到或多或少的“德”。 (3)把自然界的规律分为“道”与“理” ①“道”、“理”的含义 韩非首次把自然界的规律分为“道”与“理”。他认为:“理者,成物之文也;道者,万物之所以成也。”(《解老》)也就是说,“理”是构成每一具体事物的具体规律,而“道”是还原万物本来面目的一般规律。他还认为,事物因为“理”而得以区别开来,例如可以区分为方圆、短长、粗细和坚脆等。 ②“道”和“理”的关系 在阐释“道”与“理”的关系时,韩非认为,“道”就存在于万“理”之中,而不是在万“理”之外的另一种规律。他指出:“凡道之情,不制不形,柔弱随时,与理相应。”(《解老》)“道”既不能制裁任何东西,又不能创造什么东西,而是柔弱顺从、随时变化,存在于所有具体事物的具体规律之中。因此他说:“万物各异理,而道尽稽万物之理。”韩非还认为,“理”是“有存亡、有死生、有盛衰”的,而“道”是“柔顺随时,与理相应”的。因此,他反对老子所主张的“与天地之剖判也俱生,至天地之消散也不死不衰”的永恒不灭、不可言说的“常道”。他主张“道”是“无常操”的,是可以“执其见功以处见其形”的,也是可以论说的。这样,就区分开了韩非与老子那种神秘主义的精神本体之“道”。 ③意义 韩非提出并发展了“理”的哲学范畴,论证了“理”与“道”的关系,这对此后的中国哲学史产生了很大影响。 2.试论王充对天人感应说的批判。 答:董仲舒提出了汉儒思想体系,其核心是“天人感应”说,由此生发出对其他一切事物的神秘主义的解释与看法。王充编著了《论衡》,从宇宙观的角度对董仲舒的见解进行批判。 (1)“气”的宇宙论 《论衡》首先从宇宙观角度否定了天人感应的“天”,还原世界的物质性的本来面目。《论衡》所描述的宇宙观是一种自然主义的宇宙观,不带任何神秘或情感的性质。王充强调:天地万物皆由“气”构成,“气”是一种统一的物质元素。气有阴气和阳气、有形与无形,人、物的生都是“元气”的凝结,死灭则复归元气,这是一个自然发生的过程。从“气”这个物质性的元素出发,《论衡》主张:“天乃玉石之类”的无知的东西,万物的生长是“自然之化”。天地、万物与人皆是由同一的充塞于宇宙之中的气所构成的,而且是在运动变化的过程中形成的,因此“外若有为,内实自然”。人与五谷并非上天有意创造出来的,而是气的自然之化。 (2)天无意志 王充主张天、地皆是无意志的自然的物质实体,宇宙万物的运动变化以及事物的生成都是自然无为的结果。生物间的相胜是由于各种生物筋力的强弱、气势的优劣以及动作的巧便不同,不是天的有意安排,天不是有意志能祸福的人格神。 (3)异类不能交接 “天人感应”的“天”既然造出了人,因此君权就要被神化,把一些想像的以及自然的事物,比如龙、麒麟、嘉禾、芝草等等,称为帝王的“受命之符”。 针对这些荒唐之言,王充指出:“薏苡”、“燕卵”根本不能生人,龙和人不是同类,“不相与合者,异类故也”。“天地之间,异类之物相与交接,未之有也”,“何则?异类殊性,情欲不相得也”。只有同类事物才能交合。人都是由父母生的,帝王亦不例外,所谓“圣人更禀气于天”,乃是“虚妄之言”,不足为信。 总而言之,王充强调“人,物也;物,亦物也”,意即天是自然的,而人是自然的产物,这样将天人之间的联系割断。所以他总结道:“人不能以行感天,天亦不能随行而应人。”他认为社会的政治、道德与自然界的灾异无关,“天人感应”之说仅仅是人们用自己的想法来比拟天的结果。 一、名词解释(每小题6分,共30分) 1.坐忘 答:坐忘是指人要摆脱形骸、智巧的束缚,还原一个自由、自主的真我。《庄子·大宗师》中虚拟了一段孔子和颜回的谈话,阐释了“坐忘”的含义。颜回曰:“堕肢体,黜聪明,离形去智,同于大通,此谓坐忘。”庄子所讲的“坐忘”,是个体的主观修养与精神体验。“离形去知”是“坐忘”的关键。①“离形”等同于“堕肢体”,意即忘身。“忘身”则强调人需要摆脱生理上无止境的欲望;②“去知”是指摆脱、忘记知识,强调要摒弃人世间“大知”、“小知”、“大言”、“小言”等使人心力交瘁的勾心斗角、尔虞我诈的“智慧”。只有“坐忘”才可实现精神上的自由逍遥,达到与天地精神往来、与“道”融为一体的最高境界。 2.人心、道心 答:“人心”和“道心”是二程提出的观点,他们认为人心表示感性的自然本能、欲望等,道心表示人的道德本心,道心是好的,人心则是邪恶的,从而把人心和道心对立起来。为了消除人心的邪恶,使道心得以保持,就要“惟精惟一”的功夫。具体做法就是要符合儒家“中”的原则。大程又用天理和人欲来表示人心和道心的区分:“人心惟危,人欲也;道心惟微,天理也。”这样就和他们的理学思想联系起来。因为把天理和人欲看成是对立的,所以他们主张“损人欲以复天理”,“无人欲就是天理”。二程提出的道心、人心以及天理、人欲思想后来经过朱熹的发展,成为理学中的重要范畴。 3.格物穷理 答:格物穷理是朱熹的一个主张,意思是格物首先要解除外物,其次还要穷究事物之理,到至极处。格物的内容包括自然界、社会界,乃至个人的身心、性情。但是在朱熹那里,格物主要还是指研读经典,从事道德实践,即其终极目的是要明善,也就是使人明白什么是道德上的应当。在朱熹看来,人心是认知主体,外物是客体。穷理就是要对外物之理进行考察,这个过程也就是主体的知识扩充的过程。总的来说,朱熹的格物穷理思想,虽然侧重于身心性情的修养省察,但是也很注重对外界事物的考察。他虽然承认人具有天赋的道德法则,但是认为只有通过对具体事物的认识,这些道德法则在心中才能慢慢彰显出来。 4.虚壹而静 答:虚壹而静是荀子提出的一种认识方法。《荀子·解蔽》认为:“凡人之患,蔽于一曲而暗于大理。”即人们的一个通病就是陷入了片面性,由于被局部所遮蔽而看不见全局,所以要解蔽。“虚”是指要做到不因已有的认识妨碍接受新的知识;“壹”是指要做到不因对彼事物的认识妨碍对此事物的认识;“静”是指不要因为假象或幻象干扰自己正确的认识(“不以梦剧乱知谓之静”)。做到了“虚壹而静”,就能达到“大清明”的境界,不会再被主客观的片面性所蒙蔽。 5.天人感应 答:“天人感应”是中国古代关于天人关系的一种神秘学说。它主张天与人相类相通,天存在意志,能干预人事,人的行为也可以感应上天。西汉董仲舒将此系统化、哲理化后,创立了谶纬神学。他认为天是至上的人格神,认为天子违背了天意,不仁不义,天就会出现灾异进行谴责和警告;如果政通人和,天就会降下祥瑞以鼓励。天人感应的原则是同类相感,即善事会感应出好现象,恶事能感应出坏现象。人的阴气会与天的阴气发生感应;同样地,人的阳气能感应天的阳气。 二、简答题(每小题15分,共30分) 1.简论韩非子的社会历史观。 答:(1)韩非把古代历史分为三个阶段——上古、中古、近古 他说:“上古之世,人民少而禽兽众,人民不胜禽兽虫蛇,有圣人作,构木为巢,以避群害,而民悦之,使王天下,号之曰有巢氏。民食果蓏蚌蛤,腥臊恶臭而伤害腹胃,民多疾病,有圣人作,钻燧取火以化腥臊,而民说之,使王天下,号之曰燧人氏。中古之世,天下大水,而鲧、禹决渎。近古之世,桀、纣暴乱,而汤、武征伐。”(《五蠹》) (2)“世异则事异”、“事异则备变” 韩非认为历史是不断变化且持续发展的,他主张“世异则事异,事异则备变”的社会历史观,反对复古守旧。 ①由于时代的变化,不同的时代所要解决的问题会有所不同,这就是“世异则事异”。 ②由于面临不同的问题,因此要采取的不同的解决问题的方法,即“事异则备变”。 假如“有构木钻燧于夏后氏之世者,必为鲧、禹笑矣。有决渎于殷、周之世者,必为汤、武笑矣。然则今有美尧、舜、汤、武、禹之道于当今之世者,必为新圣笑矣”。由此历史进化思想出发,韩非主张“圣人不期修古,不法常可,论世之事,因为之备”(《五蠹》)。意思是不期待因循古代,不认为有一种永远可行的法则,而主张依据当下的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 (3)争于气力 韩非的社会历史观,是为论证他的变法理论作服务的。他说:“上古竞于道德,中世逐于智谋,当今争于气力。”(《五蠹》)他提出“争于气力”是他那个时代的中心话题,因而他所倡导的法治自然是将“争于气力”的法则纳入其规范范围之内。 2.简述王夫之的知行观。 答:王夫之的知行观是“知行相资以为用”。 (1)王夫之反对宋儒的“知先行后”说。认为宋儒把知行分得太开,让学者只知道求知却不知道去实行,并非圣人之道。 (2)王夫之反对陆王心学的知行合一说。他认为陆王所讲的“知”和“行”都并不是真正的“知行”。他们说的“知”似乎还有一定道理,但是“行”却限制在意念的范围之内,根本不是行,是“销行以归知”。 (3)王夫之认为知行两者是有界限的,不能不假区分地说“合一”,但也不是“知先行后”,而是“知行相资以为用”。并且,在知行二者的关系方面,王夫之更加注重于行,强调行在知之前。即知的目的是为了实行,但是行的目的不仅仅是为了知;尽管行动可以获得知的效果,但却不能说知就可以得到行的效果,故此行非常重要。 王夫之重“行”的思想,反映了他对宋明理学空谈心性有一定反省,要求人们积极躬行实践,从事改造社会的活动。 三、论述题(每小题20分,共40分) 1.试析墨子的“尚力”、“非命”论与“天志”、“明鬼”说的矛盾。 答:墨子提出的“尚力”、“非名”论与“天志”、“明鬼”说之间存在矛盾。 (1)“尚力”、“非命”论 墨子深刻地揭露和批判了当时盛行的命定论。他认为“命者,暴王所作,穷人所述,非仁者之言也”,所以“不可不强非也”,并运用“三表法”否定了“命”的客观性,指出自古及今,生民以来,未尝“见命之物,闻命之声”;他还认为,暴君借助命定论来欺骗百姓,然而决定人们命运和社会治乱的,不是“命”,而是“力”。 (2)“天志”、“明鬼”说 ①“天志” 在否定命定论的同时,墨子提出了“天志”说和“明鬼”说。他认为上天有意志,能赏善罚恶,是人类社会的最高主宰。实际上,“天志”是墨子所代表的下层劳动者的利益与愿望的主观意识之外化。上至天子王公,下至平民百姓,都须以墨子的“天志”来规范其言论行为,“天志”是依照墨家理想设计出来的最高主宰力量。 ②“明鬼” 墨子还从经验论出发,论证了“鬼神”的客观存在性,并赋予了鬼神“赏贤伐暴”的性格,他希望利用“鬼神”和“天志”来威慑统治者行善除恶。 (3)“尚力”、“非命”论与“天志”、“明鬼”说的矛盾 墨子思想体系中的“尚力”、“非命”论与“天志”、“明鬼”说是存在矛盾的。这一矛盾体现出小生产者自身存在的进步与落后的双重性格。 ①他们强烈不满暴王、暴政的剥削压迫和宗教欺骗,希望摆脱种种束缚而依靠自身力量来改变自我处境,因而主张“非命”、“尚力”。 ②由于自身认识的局限性,他们又不可能彻底摆脱传统观念的束缚,也找不到更有效的手段来制约上层统治阶级,所以只能寄希望于理想的“天”和“鬼神”这种神秘力量。 墨子思想体系中的这种矛盾,在现实中可以得到解释。他提出这些学说的目的皆是为了维护劳动人民的根本利益,在一定程度上约束统治阶级的行为,以达到“有力相营,有道相教,有财相分”的社会理想。 2.试论黄宗羲以学校为议政机关的政治思想。 答:(1)改革“一家之法”为“天下之法”黄宗羲在《明夷待访录》中批判了封建社会的法,三代时候的法为“天下之法”,是为天下人谋求利益而制定的法,而三代以后的法是“一家之法”,是为了满足一家一姓的个人利益而制定的,他们将天下当做私有财产,所以法不得不密,而法制定得越严密,天下就越混乱。也就是说,这些法都是为了维护统治阶层的利益而制定的,对于人民是无益的。针对这种情况,黄宗羲提倡改革“一家之法”为“天下之法”。他认为必须有一套完备正当的法律,才能有好的政治。 (2)改革 黄宗羲提出了恢复学校,使其成为议政的机构:“必使天下之具皆出于学校,然后设立学校之意始备。”他认为,学校公议实行平民议政治可以扭转皇帝一个人专政的“家天下”的局面,同时,学校的学官应该由公众推选出来,郡县的学官,由著名的儒者担任;太学的祭酒,由大儒来担任,祭酒同时是皇帝的师傅。每个月初一,皇帝、宰相和六卿都要去听太学的祭酒讲课,政治有了失误,祭酒可以直言不讳。地方的官员也必须到各级学校听学官讲课。学官对当地官员的政事,“小则纠之,大则伐鼓号于众”。所以这个时候包括皇帝在内的各级政府官员都要接受学官的监督。 (3)意义 黄宗羲所谓的学校,不仅有议政权和监督权,还有舆论培养、导向、决定是非甚至决定官员任免的权利,算得上是广大士人参予政权的一个机构。尽管在当时只是一个设想,还无法实现,但是对于反对封建君主专制独裁来说,还是具有进步的意义。黄宗羲的这种设想,也反映了当时市民阶层的愿望,让人民参与政治,监督政府,为人民谋利益。虽然黄宗羲并没有主张取消君权,只是寄希望于将来的“圣王”,但是他的思想中表现出来的民主思想,还是值得肯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