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董宏猷
一群十四岁的少年涌进了长江三峡之畔的原始森林,在护林的日日夜夜里,面对狼群、猛虎、巨蛇、毒蜂的围困袭击,面对艰苦的野外宿营、繁重的体力劳动以及“血统论”对人的异化和摧残,绽放着十四岁的青春。作者不仅将这些少年人的命运与对生命、自然、青春、爱情的哲理抒情融为一体,而且将森林的历史、四季的变化熔于一炉,读来酣畅隽永,耐人寻味。悲壮的青春,绮丽的梦想,都书写在这莾莾林海间。
董老师的书都跟自然有关吗?一口气看完了。写得真好!
不知道有多少朋友和我一样,发现了这个宝藏。 时间流逝得真快啊,一转眼已经过去了13年了,当我第一次开始认认真真读一本书的时候,这本书就像我的老朋友,在图书馆里,静静地等待着我。 当我第一次触摸纸质书页,那粗粝的质感,是我幼小的心灵第一次开启的对于文字世界的渴望,当剧情与人物在我脑海中交织回旋,一个个鲜活的少年在森林里的故事令我难以忘怀,那是我第一次知道,原来文字也是可以这么生动、有趣,原来文字也是可以这么充满青春活力。 当我站在2026年这个时间节点,在回顾我第一次看到这本书时候的模样,我发现,原来时光虽然不能回溯,但是当时光流逝,记忆深处的那一道道身影、那一个个故事,带给你的感动仍旧是无法释怀的。 感谢你,陪伴了我的整个初三生涯,谢谢你,为我开启了一道通往文字与文学世界的大门,谢谢🙏
大概是初二时候看的,当时只草草的看完了部分内容,到依稀只记得中间一些比较深刻的场景,比如最后的起火,还有赶了一夜的路送去医院,但是关于人物和很多细节已经记不得,每次想起相关情节的时候都感觉像梦一样,好像是这一本书,又好像不是。一直想着后面一定要把中间没有看完的内容看完,重温一下,可后面总感觉事情越来越多,自己也越来越浮躁,后来也没有看过多少书,现在重新拿起,没想到一直等的明天到现在竟然已经是七年后了。 小说中人物刻画有血有肉形象鲜明,印象最深的是幺妹的可爱直率泼辣,大元的坚韧和无私,还有黑皮离开家时告别母亲的痛哭,还有钱金贵的情义(只有在滑下山的痛哭,还有运送周去医院时的腿软的吓尿等场景时才让我意识到他还只是一个14的孩子),金凤的纠结和挣扎以及最后的因果,透过小说仿佛看到了那个时代的少男少女的心事,对很多那个时候的青涩的感情描写的非常真实伤害细腻... 也不知道为什么会惦记一本书这么久,也有一点怀念吧,时间匆匆,物是人非
小时候的回忆,少年时期最爱的一本小说。每个人物都有血有肉,刻画得很形象。现在重读,少年时代读书时那些美好暑假的记忆,仍历历在目。
小时候特别爱看的小说,找到了很欣喜,重新阅读后一如既往的喜欢。里面的每个人物都描述的特别好,有血有肉有感情,很容易引起共鸣,值得一读。
初中时期在夜里一点点读完,里面的角色与故事总让我不愿入睡细细咀嚼,想要进入故事中尝尝带麻椒的野猪肉,走走运米的冰路,人是有血肉的,故事也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