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凤超
本书作者从事香港工作二十余年,主要工作领域即为香港政制发展,参与过中英双方关于香港问题的有关谈判,对香港政制发展的来龙去脉,有深入了解,并能做出透彻的分析。作者在书中吧香港的政制发展历程分为三个阶段:1843—1985年,是香港政制发展漫长的停滞期;1985—1997年,是匆忙的政改期;回归以后至今,是政制发展期。作者利用包括中英之间政府文件、历史档案等资料,系统而清晰地介绍评介了香港政制发展的历程,重点在于1985年以后的中英关于香港政制问题的不同立场及其在中英谈判中的表现、香港回归后特首和立法局等选举过程中涉及的重大政制问题。本书是目前系统了解香港政制发展的首选图书,对了解相关问题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1843年英国发动第一次鸦片战争,迫使清政府签订《南京条约》,割占香港岛。1860年英国联合法国发动第二次鸦片战争,强订《北京条约》,割占九龙半岛。1898年中英签订《展拓香港界址专条》,强租新界(香港面积的92%)99年。经过了三个不平等条约,用了56年的时间,英国完成了对香港的占领,其目的就是在中国建立一个通商、外交和军事据点,并以此作为继续对华扩张的基地。 香港政制发展可以分为三个时期: 一、漫长的停滞期(1843-1985)。这一时期香港的政治体制为总督负责制,总督由英国女王任命,担任香港政府的首要职位,行政局、立法局向总督负责,提供行政、立法咨询。英国为确保港府的绝对权力和对华人的歧视,坚决限制香港代议制改革,哪怕是在立法局实行部分的代议制。 二、匆忙的政改期(1985-1997)。新界租约将至,英国一方面以解决香港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为治港举措,推动香港社会进步,拉大香港与中国内地的生活水平差距,增强港人对港英管治下的香港的认同感和归属感,为英国增加与中国谈判香港前途的资本;另一方面做好撤离香港准备,迅速推动代议制改革,企图弱化行政主导,把“还政于中”变成“还政于港”。因苏联解体这个国际大气候和天安门政治风波这个国内小气候的影响,英国严重误判中国国内形势,转变对华态度。在政制发展衔接问题上,英国背弃《中英联合声明》和七封外交书面信件,出尔反尔,连续打出“两局共识”“居英权计划”“人权法案条例”“新机场建设”和“政改方案”5张牌,强行加快香港民主化进程,催生香港政党乱象,阻碍政制衔接,防止中国继承港英政府的政治遗产。 三、政制发展期(1997-至今)。香港基本法第四十五条规定,“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实际情况和循序渐进的原则而规定,最终达至由一个有广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员会按民主程序提名后普选产生的目标”,第六十八条规定,“立法会的产生办法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实际情况和循序渐进的原则而规定,最终达至全部议员由普选产生的目标”。基于此,香港社会各界十分关注行政长官普选和立法会普选问题,泛民派更是以此制造关注热点,屡次捆绑双普选问题进而否决特区政府政改方案。经过数次政治博弈,香港政制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行政长官。行政长官是特区的首长,由选举委员会选举产生,任期五年,可连任一次。 第一任行政长官:①由香港特区筹备委员会选举产生400名行政长官推选委员会委员,四大界别(工商、金融界,专业界,劳工、社会服务、宗教等界,立法会议员、区域性组织代表、香港地区全国人大代表、香港地区全国政协委员的代表)各100人;②香港特区筹备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确定8位参选人;③参选人开展竞选活动,推介施政纲领;④参选人需获50名以上推委提名方可成为候选人,共3人:前东方海外公司主席董建华、前首席大法官杨铁樑、香港医院管理局主席吴光正;⑤候选人报告施政主张,进行选举问答,经推委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行政长官董建华,报请中央政府任命。 第二任行政长官:①选举委员会组成:800名选举委员,四大界别各200人;②提名条件:不少于100名选委提名;③自动当选:四名参选人一位病逝、一位弃选、一位未获足够提名,仅董建华一人获得有效提名,董建华未经选举自动当选,连任行政长官。④董建华因身体原因辞职,政务司司长曾荫权获得唯一有效提名,自动当选,续任为第二任行政长官,报请中央政府任命。 第三任行政长官:①选举委员会组成:800名选举委员,四大界别各200人;②提名条件:不少于100名选委提名;③取消自动当选,同时细化1名、2名、3名或以上行政长官候选人的投票安排;④选举经费上限:950万港币;⑤泛民派(即反对派)政党首次全力以赴参加行政长官选举,公民党核心党员梁家杰获得有效提名;⑥曾荫权在高提名、高名望、高得票中胜出,连任行政长官,报请中央政府任命。 第四任行政长官:①选举委员会组成:1200名选举委员,四大界别各300人;②提名条件:不少于150名选委提名;③选举经费上限:1300万港币;④建制派之争:政务司司长唐英年(390票)、行政会议召集人梁振英(305票)、泛民派民主党主席何俊仁(188票)获有效提名;⑤梁振英胜出:梁振英689票,何俊仁76票,唐英年285票,梁振英取得有效票超过1200名选委的半数。 第五任行政长官:林郑月娥。 第六任行政长官:李家超。 (二)立法会。立法会是香港特区的立法机关,议员由三种选举方式产生,一是分区直选,由香港岛、九龙东、九龙西、新界东和新界西5个选区的注册选民直接选举产生。二是功能团体选举,由28个功能界别的注册选民/团体选举产生本界别的议员,属于间接选举;其中,区议会(二)这一功能界别的议席,由全港不属于功能团体的选民选举产生,属于变相的直接选举,因此该界别也被叫做“超级区议会”。三是选举委员会选举,由四大界别38个分组的选民选举产生的选举委员会委员选举议员,属于间接选举。 在提案方面,议员不得提出涉及公共开支或政治体制或政府运作的议案。 在表决方面,议员提出的议案,须分别经功能团体选举产生的议员和分区直接选举、选举委员会选举产生的议员各过半数通过。这种立足本地、博采众长的“一会两组,分开计票”制度设计,有效维持了立法会均衡的代表性。 第一届立法会:分区直选20人、功能团体选举30人、选举委员会选举10人。 第二届立法会:分区直选24人、功能团体选举30人、选举委员会选举6人。 第三届立法会:分区直选30人、 功能团体选举30人。 第四届立法会:分区直选30人、 功能团体选举 30人。 第五届立法会:分区直选35人、 功能团体选举35人。 第六届立法会:分区直选35人、 功能团体选举 35人。 第七届立法会:分区直选20人、 功能团体选举 30人,选举委员会选举40人。
在香港的语境中,“政制”这两个字是“政治体制”的略称。书中把香港的政制发展历程分为三个阶段: 1843一1985年,是香港发展漫长的停滞期; 1985-1997年,是香港匆忙的政改期; 回归以后至今,是政制发展期。 ☀️☀️☀️ 回溯历史,来了解香港政制发展问题!
400页以后有点看不下去,本身政治论述会有点枯燥,但不是书的问题。对了解香港政治体制还是很有帮助
本书讲述了香港政制发展的来龙去脉,结合最近的政策,港区选举制度又有了新的变化,民主进程不再是主要议题,止暴治乱才是当前根本。
前段时间去香港出访,第一次踏上这座久负盛名的东方之珠,心情非常的激动,虽然早在网络上看到今日内地之于香港,差距已经是越来越小,甚至因为后发,在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还有着优势,但从小浸淫在香港电影、电视剧长大的我,对这次出访依然是充满了期待。从双流机场到香港国际机场,我开始一路阅读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对香港特区这个根本法有了一个初步认识,特别是基本法附件里的几个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和起草说明,让我们对香港回归后历任行政长官和立法会的选举有了详细认识。当然基本法实施几年后就出现了几个问题,一是关于一任行政长官没有做满中途辞职,新选举的行政长官是上一任剩余任期还是开启新的任期,基本法里没有作出规定。二是关于到2007年如需要修改附件一个附件二的有关程序,基本法只规定了2007年以后可以视情况修改,但怎么修改,从三部曲到五部曲之间的差异,也是基本法一个漏洞。三是关于香港永久居民的问题第三款,永久居民的孩子自动获得永居,其进入香港需不需要通行证。这些后来都提交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门作出了解释。 在阅读了基本法基础上,又阅读了前国务院港澳办副主任王凤超的香港政制发展的小册子,对香港政治制度发展有了一个深刻的认识。 一方面,香港殖民的历史,从第一次中英鸦片争割让香港岛,第二次中英鸦片争割让九龙半岛,到1898年通过《展拓香港界址专条》强租新界,租期为99年(至1997年6月30日,这也是香港回归祖国的法理依据,当然回归的不仅仅是新界,还有港岛和九龙半岛),港英政府治下的香港地区形成。 二是香港政制发展问题是怎么来的。了解这个问题,也就了解了香港泛民派的诉求。《香港基本法》第45条规定: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在当地通过选举或协商产生,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 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实际情况和循序渐进的原则而规定,最终达至由一个有广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员会按民主程序提名后普选产生的目标。行政长官产生的具体办法由附件一《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规定。《香港基本法》第68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由选举产生。立法会的产生办法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实际情况和循序渐进的原则而规定,最终达至全部议员由普选产生的目标。立法会产生的具体办法和法案、议案的表决程序由附件二《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的产生办法和表决程序》规定。总的来说,香港“政制发展”的内涵是指香港特区的“两个产生办法”的民主发展问题,何时以及用各种方式达到“双普选”的目标。 三是作者分析了香港三个时期的政制发展历程。①1843年到1985年,是漫长的停滞期。这一阶段,港英政府总督及立法局、行政局主要是通过1843年4月形成的《英皇制诰》和《皇室训令》来执行,成为后来经多次修改的《英皇制诰》和《皇室训令》的原始蓝本。它们是英国管治香港的宪制性法律。那么,只能在行政局和立法局的议员上做文章。一开始,两局议员都是由官员承担,后来随着香港经济发展,英国和华人对政治代表有了诉求,两局议员中出现了非官守议员。伍廷芳是港英立法局成立38年来第一个华人非官守议员。到了麦理浩时期,大幅拓宽立法会议员数量和来源,逐步开启了香港政制改革。 ②1985年至1997年匆忙改革期。这一阶段,由于港英政府时日无多,开始着手代议制改革,主要是市政局和立法局议员中民选议员改革。原本在中英联合声明和两国外长7封外交信确认了,中国政府无意干涉1997年7月1日前港英政府的治理,但要保证香港政治稳定、顺利过渡,建议改革与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决定相衔接,但是到了彭家康任末代总督时,改变了此前决议,大幅扩大民选议员数量。 ③香港政制发展期。主要介绍了1997年7月1日以后,香港四任行政长官和五届立法会选举的内容,这方面由于时间较近,没有自由发挥,基本上都是按照通稿来写的,没有什么太大的新意。 有几点感悟,结合这次去香港出访体会。 一是香港有自由但民主并不是自古有之。英国占领香港,主要为巩固、发展英国在远东地区这一商贸、军事、外交据点的功能开展活动,与其他殖民地并不相同。所以香港可以联通世界,这里贸易繁荣、金融活跃、信息繁杂,但是28任总督没有民选。 二是香港回归背后付出了很多心血,从漫长的谈判,到签订中英联合声明,到基本法制定,再到关于立法会直通车的艰苦努力,还有关于香港国际机场建设的博弈,等等,付出了艰辛的努力。
非常好,亲历者的回忆和洞察很明晰
对于想了解香港政制的读者适合。香港回归祖国的背景与博弈的那一部分好看。但有大部分内容极其繁琐。对香港历史不太懂的有些难以理清。对初入者不太友好。
需要有点专业知识看才能看得下去
非常清晰地讲述了香港政制发展历程,从港英统治时的停滞阶段,到回归前港英的匆忙政改,后苏联解体东欧巨变,港英改变了对华政策,又横生枝节,再到香港回归后,各党派就香港政制发展问题的博弈,有理有据,令人信服
脉络是想清晰的,适合当查阅资料看 但,真的挺枯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