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埃德蒙·斯宾塞
本书的主要内容有《爱情小唱》《阿纳克里翁体讽刺诗》《婚颂》《迎亲曲》。全书采用英汉对照形式编排。其中《爱情小唱》译文采用的是十四行对十四行散文体译风格;《阿纳克里翁体讽刺诗》采用的是十二字一韵到底的韵式,《婚颂》采用的是长短句一韵到底的形式;《迎亲曲》采用的是每行十二字,频繁换韵的形式。四部分内容,用四种不同风格展现,为读者提供欣赏英语诗歌韵律美的丰富体验。
最近迷上了斯宾塞,想系统读读他的诗,但这个版本不太喜欢,翻译还是有点欠缺吧。尤其是前面的爱情小唱部分,本来是十四行诗,但翻译后,感觉像散文诗,没有那种韵律和节奏,但是,诗的意象还是很美的。 书中附上了英文原版,我看了一下,好家伙!感觉自己看不懂,好多都是古英语,单词生僻,为了押韵,句式也做了一些调整和转换,好难理解。 所以,这种古体诗很难翻译,太考验功夫了。
斯宾塞的诗情感极其细腻敏锐,刚开始读时觉得他太舔狗了,然后从追求到恋爱,从婚礼到生育,小心翼翼,患得患失,读着读着竟然慢慢被打动。有点像纳兰性德的词,但是没有中国诗词的空灵神韵,多了一些宗教气息。诗的美好在于纯粹,而纯粹的诗就是来源于纯粹的感情,感情中有杂质是很难写出好诗的。发现中文诗和英文诗都注重押韵,为什么会有这种巧合呢?另外还发现,不论中外,诗人都比一般人的情感要细腻强烈。可惜的是英语水平有限,翻译又会丢失原著的神韵
清晨听情诗。 很浪漫。 很平静。
斯宾塞使十四行诗走向成熟,也推动了其变革。自他始,十四行诗不再拘泥于咏诵镜花水月式的爱情,而是更加具有现实意义,开始了对望而可得的、正当婚恋关系下的爱情的咏诵,这是十四行诗的一大突破。 同时,斯宾塞继承了柏拉图的理念论,深化了柏拉图主义内涵的同时也使其更加贴近生活,柏拉图主义不再是高高在上的哲学概念,而是与现实建立了更加密切的联系,这是极为难得的。 最后一点,从斯宾塞的诗中可以明显看到文艺复兴时期文学艺术的特点,宗教上的解放使得诗人们不再局限困顿于神学,而是追根溯源地吸取了古希腊古罗马时期的人文艺术之精髓,诗中大量使用了古典神话的典故,让我们看到了诗人天马行空的想象与精巧绝伦的构思,这与思想较为封建保守的中世纪已有了截然不同的区别,辉煌无比的文艺复兴就此进入了全盛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