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萨·巴特尔
《蒙古秘史》成书于1240年,是蒙古民族现存最早的一部历史文学典籍,记载了蒙古民族发展的历史脉络,被中外学者誉为解读草原游牧民族的“百科全书”,1989年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为世界名著。《蒙古秘史》以其特有的历史价值、文学价值、文献价值,以及完整系统的文化价值,引起了世界很多研究人员的关注,在国际学术界引发了持续至今的研究热潮,形成了一个专门学科——“秘史学”。本书作者萨·巴特尔以《蒙古秘史》的德性与教化思想为论题,对《蒙古秘史》所蕴含的的神话与历史的共创精神、蒙古族伦理精神以及蒙古族传统主导德性等方面,进行了深刻的论述,以期让读者对《蒙古秘史》内在德性与教化思想有比较清晰的认识。
书名选择“德性与教化”,是想在将蒙古传统纳入西方哲学的伦理精神这一全球叙事。 德性与教化二词,明显借用了西方伦理学的经典范畴,结合作者哲学博士的头衔,不难看出是想将以哲学思辨重构游牧文明的伦理体系。 作者的学术野心,我觉得却是隐含风险的。 全书核心论点:蒙古精神的本性是自由,直接套用黑格尔“自由是精神的实体”。 但长生天的自由赋予,并非是个体自由,而是部落与自然的命运共同体。 书中将天意转化为理性自觉,显得是简单粗暴的,用启蒙思想覆盖萨满宇宙观。 虽然为蒙古思想赋予了普世化的学术语言,又不可避免地遮蔽了其文化主体性。 若长生天信仰都被类比为康德的道德律令,游牧文明的独特性明显沦为西方概念的附庸。 第一章开篇以苍狼白鹿的祖先神话为切入点,主张蒙古族通过神话构建民族精神原型。 此部分大量依赖恩斯特·卡西尔的《象征形式哲学》,将神话视为“非理性的符号体系”, 并大段引用其观点:神话的逻辑与经验真理无关。 然而,卡西尔对神话的去本体论化解释,明显削弱了蒙古萨满信仰中的天地人神共生的宇宙观。 我觉得更矛盾的一点是,作者又同时引入黑格尔的历史精神论,却未回应黑格尔对游牧民族的贬低。 黑格尔可是在他的《历史哲学》中称蒙古人为“只知破坏的野蛮力量” …… 后面三章对蒙古词语翻译的内容,倒是很有意思,也比较有蒙古特色。 但是相对于整本书的大课题而言,我多少有点感觉是作者说哲学说嗨了,抓紧扣一下蒙古秘史免得跑题的。 比如第二章聚焦的忠诚、勇敢等词句,作者认为其蒙古伦理是部落责任与个人荣誉的结合。 这一解释逻辑明显来自康德的道德律令:将部落首领的权威类比为“绝对命令”,强调规则的无条件性;以及黑格尔的主奴辩证:用主奴关系解释部属对成吉思汗的效忠,称其通过“承认斗争”获得精神自由。 但问题在于,就连现如今的蒙古族的赤诚,大多也是源于血缘纽带与天地盟誓,而非抽象理性。 同样问题也在第三章出现,参照亚里士多德《尼各马可伦理学》的中道理论,认为蒙古勇士的英勇介于鲁莽与怯懦之间。 作者大哥,在艰苦恶劣的十二世纪的蒙古高原(说实话现在内蒙古的环境也没比当时好多少),勇敢是生存下来的必备条件好吧,不勇的早死了。 还有后面将成吉思汗的札撒(法令)比作法律理性化,就是为了呼应马克斯·韦伯的权威类型学。 但札撒明显是与部落习惯法的共生关系,非要将其降格为西方现代性的前奏。 这些都可以看出来有很明显的逻辑链条脱节,西式哲学与伦理学叙事很显然与萨满教长生天的叙事不符。 读来是有一股子削足适履的味道,就像希腊神话里著名的普罗克鲁斯特斯之床一样。 若作者能立足“约孙”法的情境性、萨满宇宙的互渗性、口头传统的流动性,而非委身西方形而上学。 本书或许是真可以实现书名承诺的,让蒙古的“德性与教化”在世界伦理之林中发出独特的声音。 可惜了这么个好题材。
很学术的一本书 感觉翻译的也有点拗口
为什么蒙古游牧时光惨 因为在铁木真之前 他们没有文字 被人当做奴隶贩卖 他们的存在的价值 仅仅是因为周朝治理的需要 所以不服周的 除了南蛮,还有北狄 《蒙古秘史》也是一本韵书
很好的书,帮助了解蒙古族文化背后的内容,一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