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蔡斐
本书从1903年上海苏报案这一关键性个案出发,以“小叙事、大视野”的研究路径,通过完整叙述和详细分析个案,借助相关研究理论和分析框架,开阔视野,层层剥笋,厘清和展示当时传统司法与先进司法之间种种矛盾,进而论证清末司法转型的必然性,并延伸出其它相关学理讨论。
发阅读笔记之前查证资料的时候,突发奇想在知网搜索了作者名,有一篇《1903:上海苏报案——一场煌煌天朝对两个文弱书生的诉讼》。是我手上读完的这本书作者08年申请西南政法大学新闻学硕士学位时的论文,内容有相关联的部分,部分摘要截取如图2-3。章节标题也好有趣! 心情很复杂,不知道怎么说。 或许有一部分复杂在于,能感到一种,我可能曾经拥有过但是消失了的热情。 读到这本书又找到这篇论文,让我又开始有点迷茫读研原来还有这样一种可能性。总之想说真好啊… 以下阅读笔记正文: 这本《1903:上海苏报案与清末司法转型》,书名精炼内容也好。做些笔记,防止自己小鱼脑袋以后找资料想不起来。仅代表外行人看法,欢迎大家讨论。 苏报案:1903年发生于上海,是中国近代史上的一个极富影响力的标志性事件。 事件发生之前的1902年,章士钊受聘《苏报》主笔,进行了大幅度的调整,增加了比如“舆论商榷”“学界风潮”等栏目声援言论自由风气。大家所熟知的蔡元培等人也曾为该报供稿。 1903年,多篇发表于《苏报》的文章言辞激烈,宣传进步思想,终于触怒清政府,认为“竟敢造言污谤皇室,妨害国家安宁”,要加以查封处置。但因事发上海租界,多方势力几经拉锯,将清政府与章炳麟、邹容二人作为法律地位平等的行为主体送上法庭,结果主要涉事人只被分别处以两年、三年的监禁。 读完只想说,历史真的比电视剧精彩。 读书期间我所感兴趣在于以下几点,也是想要后续深入阅读查找资料的一些内容(图不知道怎么发就算了): 新闻自由及言论自由(图5-6)。 历史个案中英雄们的心路历程(图7)。 国家博弈与主权之争(图8-10)。 启民智,以及关键性个案对司法公正、进步的监督作用(图11-12)。 在提倡法治的今天溯源(图13-14)。 很多句子虽然是客观陈述,但依然读到心潮澎湃。很多小细节都可以切入做成纪录片或者短小精悍的正剧。一定很吸引人。
清政府与西方列强现代司法间的碰撞,以小见大。 作为读者内心很复杂,一方面支持革命人士,反对清朝的无能统治,支持他们受到正当的司法保护,但另一方面,租界内的事物归洋人管,洋人干涉内政,司法权的丧失实质上也是主权的沦丧。洋人支持章炳麟等人实际上是为了维护自己在华利益,而清政府也主要是为了反革命。 在写苏报案的意义时,很多篇幅感觉有些重复或者意思差不多,阅读体验不如第一章介绍苏报案好。
换句话说,就是用小事件解读大历史。 感觉整篇文章都在践行上面这句话。看着想博士论文,思路非常值得学习,从小的切入点来探讨清末司法转型的必然性。 前两章很精彩,史料和作者的叙述性语言融合的很好,不必过多总结,当时的画面,博弈关系,人物特征基本已经跃然纸上。 后两章稍显薄弱,作者导读里说光描述不被学术界承认,所以需要理论提升。第三章从审判机构、司法过程、庭外因素、苏报案的政治和司法因素四个方面来讲,第四章讲清末司法转型,一方面难免有和前两章重复的部分,另一方面各部分的过渡关联不是很顺畅,读起来也并不很有理论上得以提升的感觉。 总体上,很喜欢,觉得是写作论文时值得学习的思路、体例以及方法。
“今天我们研究前天,为的是昨天也许不会使今天无所作为以及今天又不会使明天无所作为”。
蔡斐老师这本书,以1903年苏报案为切入点,深入细致对我国百年司法转型历程进行了简单梳理,同时通过苏报案对中国传统司法与英美法系进行了全方位的比对,让我们看到了中国近代司法转型过程中偶发事件背后的必然趋势。 读这部书时,我的心情是复杂的。一方面因为近代这段屈辱的历史而扼腕痛惜。围绕着苏报案,我们看到了中国近代司法主权的沦丧,西方殖民者对于中国法权的一步步攫取,正如同一时期其他主权的沦丧一样。苏报案是当时中国唯一合法政府——清政府改善统治危局,维护国家尊严、重塑政府权威等一系列努力的破产。另一方面,苏报案又因为西方列强的介入,避免了章、邹诸人落入传统司法系统的牢笼中,没有如沈荩一样遭受令人发指的酷刑折磨后痛苦死去。且经历苏报案后,让民众通过这一窗口见识到了更为先进的司法模式,革命志气为之大壮。 那么,今天的我们了解这段历史的意义是什么呢,我认为是更好的去反思我们的传统司法文化,让中国的司法现代化进程更加顺畅。具体有四: 一、当下的司法实践中,传统因子仍有相当残留。民众心理中的特权思想、避讼倾向、法不责众的观念;司法活动中的压讼心理等负面因素依然影响着中国司法现代化进程的深入开展,这与我们文化的惯性密切相关。追求无讼是中国古代司法重要的价值追求之一,同时少讼、无讼也是官员治下政绩突出的指标之一。老百姓不知讼,也不轻易兴讼的习惯也一直延续到了现在,这当然和司法成本的高昂有关(主要是时间成本),但更关键的是一种文化惯性的留存。 二、作者在文中指出,司法是多种变量之和。在苏报案中,媒体所起的作用尤其大。如果没有众口沸腾的新闻报道,相信苏报案的两位主角不会被如此轻判。在当前的司法实践中,媒体所起的作用相较苏报案,只会更大。媒体与司法活动的互动频率也更高。这种互动究竟是好事还是坏事呢?或许我们应该辩证看待。一方面媒体的积极关注会让司法活动的过程趋向透明化,有利于司法为民价值的实现。但另一方面,随着中国网民数量的急剧攀升、自媒体时代到来后多元声音的增多,加之中国传统司法价值重视民意的传统,而民意难免会被媒体意见所裹挟,司法的公正难免也会受到影响,在这一点上我们应当保有足够的警惕。 三、典型个案对法治进程的推动作用应该被重视,苏报案在客观上推动了晚清的司法改革。在当前,随着公民法治意识的增强,媒体作用的被放大。个案对于我国法治进程的推动作用也越来越凸显。如孙志刚一案发生后,直接导致了对流浪无着人员法治的变革,与我国宪法精神想违背的《收容遣送制度》成为历史;2011年渤海湾原油泄露事故对我国海洋保护方面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等。除了在立法层面,个案推动着我国的立法的继续完善外,在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层面,其推动作用也不容小觑。如前不久刚刚判决的唐山烧烤摊打人事件一案,在我国深入开展打击黑恶势力,保障公共安全等方面起到了相当的催化作用。 四、我国传统的司法活动中从来缺少人文关怀。无论是“轻证据、重口供”所催生的刑讯制度,还是因为过度强调政府威仪,诉讼活动的当事人必须匍匐在地跪着听审,亦或是因为司法不独立,专制权力对司法活动的频繁干预。无一不是对人身安全和生命尊严的践踏。柏杨在《中国人史纲》里写到,“冤狱与酷刑,乃是无限权力政治制度下的产物,此种制度存在一日,冤狱与酷刑就存在一日。”文中沈荩作为新闻工作者,因为在报端披露了《中俄密约》相关内容,伤了大清帝国脆弱的自尊心,就被处以极刑,且是以这种残忍的方式。这类惨剧在我国漫长的极权时代屡屡上演,沈的遭遇之所以为我们所看到,是因为他处在一个被西方文明冲击的时代,民智渐开,即便依旧身处黑暗,毕竟光明已有希望。但在此之前曾有多少人在冤狱和酷刑中辗转挣扎,最后死的如同尘埃一般悄无声息。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在如今的司法活动中,不大可能会出现极权时代那样的残酷,但在国家法治进程推进中,强调以人民为中心,约束公权力以保障人民私权利应该时刻放在所有司法工作者的心上。上苍难欺,小民亦不可轻虐。 最后,引用作者在结语部分的一段话,“历史是过去的现实,现实是未来的历史。历史在映射司法现实的同时,也照亮了司法和正义的未来”。中国特色的现在司法模式的构建仍在进行当中,我们的司法现代化远未实现,但其正确路径我们已经找到,那就是不忘历史、吸收外来、面向未来。这或许就是我们现在读这本书的意义所在吧。
这本书小切口、大视角。历史学的本科生、研究生,高中历史老师和普通历史爱好者来说,都可以读一读,我相信对读者都会有所启发。这本书如果是一篇博士论文,那就再好不过了。 如果用来出题,也挺好
看了2023年新版,写了一点评,发在平台上不出意料的被和谐了,不过写了一句“大清早亡了”,充满讽刺意味。 而这个个案的研究不就是想类似于此的情况有哪怕一丁点的进步吗?
案件过程叙述还行,论述看起来点多却不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