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来明
确立商事权利的概念以及理论体系,是建立商法特有的逻辑结构和一般规则体系的有效路径之一。确立商事权利制度体系,非常关键的是各项相关权利制度具体构建的研究。为了体现商法的价值和特有功能,符合商业实践的需求,论证或构建商事权利具体制度的角度,应从商人思维的角度出发,尽量避免直接套用民法中权利类型划分的思维模式。本书就是沿着这一思路对商事权利体系及相关具体权利的内容及保护进行的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