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志伟
《陪审团制度:价值与构建》的最终目标是要构建出适合我国国情的陪审团制度,这是一个面向实践的问题;但要解决这个问题,首先在理论上要弄清楚陪审团制度对中国司法有何独特价值,这就需要我们先从普适意义上弄清楚陪审团制度的价值。客观而言,在中国构建陪审团制度这一课题,学界在理论层面和技术层面尚缺乏系统的研究,尤其是在技术层面可以说是一个空白。本书在研究陪审团制度价值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审判实践,分析这些价值在我国是否可以被别的制度或措施所替代,它能否有效解决我国司法面临的一些突出难题;并进一步剖析这一司法审判模式在我国是否具有构建的可行性,以及如何在技术层面构建符合我国国情的陪审团制度。
希腊神话中,战神阿瑞斯谋杀海神波塞冬之子案、俄瑞斯忒斯被控弑母案,以及雅典公民大会认定苏格拉底有罪并判处死刑,是陪审团制度的神话历史的渊源。 中国是成文法系国家,一审程序实行陪审制度,二审不实行陪审制度;一审是否启动陪审审判方式,由法院决定。出于保护人权的目的,主审法官可以直接指示陪审团做出无罪裁决;相反,主审法官不得指示陪审团做出有罪裁决。陪审团不享有量刑权,因为量刑属于法律问题,处理量刑问题需要法律专业知识,由非专业人士处理,难度较大。 对于陪审团作出的有罪裁决,法官组成的合议庭,在证据明显不足或者明显违背法律的情况下,可推翻该裁决而直接判被告无罪。陪审团有利于抵抗国家的暴政,但自由也有可能遭到陪审团本身所产生的小型暴政的威胁。须避免陪审团制度蜕变成直接民主,或者说社会多数人的暴政。
“陪审团制度”是人类社会伟大的发明。一个国家或者民族,真正赋予人民参与社会治理的权利,才能承担“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义务。因为权利和义务对等,个体有尊严,集体荣誉才有意义。
国内人写的学术专著在微信读书上似乎不受待见,很多书人气都很低。其实质量还不错。
最近的车库杀法官事件引起对司法和审理的讨论,找到了这本书。这本书提出了一些很有意义的思考以及陪审团制度本土化的可能,落地方法论。
相当完整的阐述经典陪审团制度的特点,包括优点和缺点,也充分的探讨了中国能否实施陪审团制度的可能性和必要性。
看了一本调研报告,又看了这本理论类分析,感觉二者各有特色。这本书让我了解了深层次的知识,且有许多可用的资料和方法,值得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