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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草的故事(典藏版)(天际线丛书) 封面

杂草的故事(典藏版)(天际线丛书)

理查德·梅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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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万字总字数
¥64.99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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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英国博物学作家理查德·梅比说,杂草的定义取决于人类看待它们的方式。杂草和我们比邻而居,梅比一方面为自然界不被待见的植物辩护,一方面从历史、小说、诗歌、戏剧和民间故事中钩沉杂草与人类的复杂关系。文明背后的野性从未走远。一部人类与自然的博弈史,同时也是一幅庞大的杂草迁徙与流浪图景。

读者书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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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份读完加雷思·理查兹的《野草:野性之美》,很快便翻开了理查德·梅比的《杂草的故事》。这本英国自然作家与博物学家的作品,虽至九月才真正合卷,却并非因为兴致不足——恰恰相反,旅行打断了节奏,而阅读记录为证:10小时38分钟,322条笔记与想法,无声诉说着一段沉浸而热烈的悦读时光。 两本书气质迥异。《野草:野性之美》如一本视觉导览,偏重科普,见山是山,见水是水,干净利落;而《杂草的故事》虽以草为名、依草分章,内容却早已跨越植物学的边界,深入历史、环境甚至哲学层面。它讲杂草的起源与演变、与人类的爱恨纠缠、在文明缝隙中的顽强生存——见山不再是山,见水亦不再是水,却正因如此,我们反而更理解山的厚重、水的深远。 之前读《野草:野性之美》,我曾在书评中吐槽插图“让人摸不着头脑”,而这一本《杂草的故事》,除了章首之外几乎无图。于是阅读成了“双线操作”:一边捧读文字,一边穿梭于搜索引擎之间,寻找图像、核实疑问——虽经常打断,却也让每一种草的模样与命运更深地刻进记忆。 人们总爱盛放时的鲜花,却很少注视花的凋零、草的倔强。而读完这两本以“杂草”为题的英国著作,更不禁感叹:我们习惯了欣赏花的美,却往往忽略了草的故事——它们无声生长、亦被无声驱逐,在人类书写的自然史中,始终带着复杂的悲剧与浪漫。 正如作者在书中所言:杂草们快速、机会主义的生存模式意味着它们的角色——它们的所作所为——是去填补大地的空白空间,去修复几百万年来被山体滑坡、洪水和森林大火自然破坏的植被,以及如今被侵略性农耕和严重污染摧残的植被。就像免疫系统,当出现损伤时它们会介入修复受伤的组织(细思极恐)。他们并没有更多的“目的性”,除了它能够存在,并且能找到机会让自己存在以外,并无其他。 人类对杂草的控制,化学除草剂与最原始的史前徒手除草法并没有本质上的区别。它们都只是选择性地把不想要的植物从想要的植物中去除的过程。而正如锄头会给那些根系深且可以从断根中重生的杂草个体带来优势,扬谷会帮助那些种子与农作物谷粒大小一样的杂草演化,化学性除草剂也会积极推动那些生化系统独特、对毒药免疫的杂草植株进一步演化。 我们遇到的杂草都是我们应得的惩罚,是我们的植物信天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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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推荐《杂草的故事》一书,这本书闲暇之余读读挺好的。什么是杂草,什么是园林中的心头好,大多都是视角的问题或中心主义的问题。昨日视我为心中宝,今日弃我荒野称杂草,爱与不爱在你,怎么个活法是我的事。然而,仔细想想,芸芸众生又有几人不似杂草呢?要是真的活如杂草还好呢,“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其实,这杂草和人类没啥区别,不都怀着一个目标吗?活着,活下去,好好活下去,活的好。人啊,就应该活如杂草——你怎么看我,称呼我是你的事,我如何活是我的事。这样的活法,人生啊,会少很多烦恼与痛苦。 书中杂草隐喻了移民的问题。不要一概而论视杂草为非法入侵,咋不问问自己又有多少植物是自愿引进,强行猎取,偷盗而来。咋不说见了新草弃旧草,咋不说榨干了“我”的剩余价值弃我如“草”。总在抱怨“我们”抢了你们的饭碗,侵占了你们的空间,争夺了你们的资源,咋就看不到我们的奉献呢? 这样看来,那些移民者,不管是人才引进,技术移民,还是吸纳资本,最终和杂草的命运没啥区别——有用为宝,,无用为草。 啰嗦于此,就一句话——活如杂草,还就让你恨我又千方百计干不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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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与我看过的任何一本植物书都不一样,书名《杂草的故事》,章节名都是野草之名,但作家梅比无愧为经验丰富的自然作家,颇懂传播技巧,他能把平凡的事情写得非常生动,寓意深刻,发人深省,引人入胜! 他说,“杂草是文明的一部分,它托举着、映衬着、装点着文明,”这既具有隐喻正确性,也有字面正确性。人类对杂草的态度从来都是矛盾的。梅比并不想为野草完全翻案,但入侵杂草真的非常厉害,微甘菊已在广东沿海一带肆虐;我在云南贵州旅游时,看到了漫山遍野的紫茎泽兰,连角角落落都不放过,让人触目惊心! 梅比几乎在每一章中,都通过大量的举例反复传达一个观点:嘉禾/杂草、良木/恶树等划分是相对的、暂时的,与人类一时的看法和认定有关。 比如,我们今天所珍视的一切主粮植物和美味的蔬菜植物,都曾经是杂草!水稻、高粱、玉米、马铃薯、粟、山药、甘蔗、柠檬草(香茅)、甘蓝、菠菜、粽叶芦、韭菜、薄荷、藜、荠、水芹,它们来自野草,其中一些至今仍然野性十足。而一些恶性杂草在全球泛滥,恰好与我们所谓的文明推进同步。文明所至,杂草始生。谁能想到带有贬义的杂草,竟然是文明的伴生物? 事实是,“有害”杂草是无法被消灭的,骂、割、砍、烧、挖等招法尽管使用,除草剂尽管喷洒,到头来杂草依旧,甚至越来越昌盛。其实,杂草就如病毒,不需要消灭(也灭不干净),只需要和平共处。 《杂草的故事》提醒人们以更宏大的时空视野、非人类中心论的视角看待植物。文明背后的野性从未走远,人类与自然的博弈还将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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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一本非常有趣的书,生活中随处可见的许多野花甚至被种植的花花草草,这么多所谓的杂草都是草药,一边读一边查阅,记得自己从小学三四年级就爱种花,小时候只是机械的浇水,但是记忆中有一盆从来不开的月季被浇到盆土表面长出了茂盛的青苔,甚至为了她们去抓蜜蜂,记得在老家老一中学校门口的一颗小花树,春天的时候密密麻麻的蜜蜂,我用塑料袋随便一套都套了十多只,然后带回家,我想不起来自己有没有被蜜蜂蛰的恐惧,应该没有被蛰到,还记得回家在花盆下打开袋子的喜悦,蜜蜂飞来一段时间,然后都飞走了。那时候的我没有思考能力。后来离开家上学,就很少回去了,记忆我也没有特别在意那些花,再到后来嫁人,工作就更少回家了,有一次回去看到爸爸已经在哪里种满了葱蒜,花似乎都没有了,再后来,他们也搬离了老家,那个空房子就更少回去了。后来在婆家也种过许多花,我的新家人为我在院子里弄了一个小花园,记得屋里和院子里的花我时常要花上一两个小时浇灌。家人似乎很开心我爱养花草,但是我也并没有思考能力,表达能力,看到过公公每过一段时间找人为院子里的花草施肥,后来一个夏天我抱怨蚊子太多了,那个角落就有了一个滴水灌溉系统,就不需要浇花了,只是在那颗代表我思乡虎头茉莉花开的时候特别高兴,那颗茉莉是我见过最大的一颗,主杆有足足两根手指粗。玫瑰花开的时候我去剪过一支送给奶奶,她现在已经离开了,永远记得奶奶收到花的表情,她开心的哭了,像一个可爱的小女生,抱着我亲吻,告诉我她多爱我。 现在孤身一人,开始养三角梅,才开始为养花翻阅许多资料,人生真是奇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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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尔特民族曾以荨麻肉汤和野生大蒜为主食;英国中部地区的农民则喜欢嚼酸模柠檬味的叶子润喉解渴;约克郡的人会用椭圆叶蓼简单的叶子制作祭奠菜肴;而打仗和收成不好的时候人们几乎什么都吃,哪怕是长满刺毛的猪殃殃也能当食物。” ……这是英国的理查德•梅比在《杂草的故事》里所述,让我想起中国明代王磐撰《野菜谱》,也提及猪殃殃,其得名,“猪食之,则病,故名。春采熟食”。猪吃了这种野菜会生病,为何还要“春采熟食”,原来是为了贫民应对饥荒时的参考,故有韵语云:“猪殃殃,胡不祥。猪不食,遗道旁。我拾之,充餱粮。”这种野菜被视为不祥之物,猪尚且不愿食用,而饥民却要采摘以做果腹之用,辛酸之状豁然。两者并置一处,我们可以看到,中西普通民众与野草的因缘并无二致,平日与它亲近,饥荒时,更是以之为救命“草”,夙缘匪浅也。 ……由此,窥一斑而略知《杂草的故事》之取向,杂草虽小,却与人类及文化息息相连,须臾不可分。杂草之“杂”,标示着其频遭打击的运命,不过其生命力之顽强,处处令我们惊叹。扯不断的纠葛,跟随着人类的历史,也跟随着杂草的历史。 ……杂草之能以弱小之躯生存,“最有利、最能傲视其他植物的生存武器,是时间。要在长久的动荡中依旧生生不息,要么得生长迅速,要么得耐得住等待”。理查德•梅比用了一个比喻,“仿佛是从神话中得来的力量”,杂草的种子潜伏土中几百年仍能活过来,因此“它们熬过了冰河时期,经历了农业革命,挺过了全球革命”,当然,它们还要能够挺过人类的割刈(yi)、消除等诸般折磨。 ……杂草的生物学意义自不待言,它之进入人类文化也是颇具意味的。如莎士比亚在戏剧中频频引入各种野草,参与情节的构成与角色的塑造:《李尔王》中写疯了的国王,“高声歌唱,头上插满了恶臭的地烟草、牛蒡、毒参、荨麻、杜鹃花和各种蔓生在田亩间的野草”,以这些野草编成头冠,真是恰切表明李尔王的疯态;《仲夏夜之梦》中,“我知道一处茴香盛开的水滩,长满着樱草和盈盈的紫罗兰,馥郁的金银花,芗泽的野蔷薇,漫天张起了一幅芬芳的锦帷”,将这些不同节令、不同环境下的植物放到一起,莎翁的用意是微妙的,耐人寻味。如此的援引,中国文学更是有着悠久的传统,屈原在《离骚》里吟哦;“余既滋兰之九畹兮,又树蕙之百亩,畦留夷与揭车兮,杂杜衡与芳芷。冀枝叶之峻茂兮,愿竢时乎吾将刈。虽萎绝其亦何伤兮,哀众芳芷芜秽。”以香草的变化来表达自己的身世及理想之哀痛,影响了后世太多的诗人。而曹雪芹在《红楼梦》里,也以夫妻蕙和并蒂莲上演了一出趣剧,算是插曲吧。 ……野草之文化象征意义还是美的,但一旦进入实用领域,味道就变了。其中,药效形象说颇为离奇,看十七世纪的植物学家威廉•科尔斯在《伊甸园的亚当,或自然的天堂》中的妙论:“三叶心形草的得名不仅因为它的叶子呈三角形,很像人类的心脏,还因为每片叶子都含有一个完美的心脏图像,颜色也是血肉之色。红花琉璃草的外观与猎犬的舌头相差无几,并且如果你把它放在脚底便可以束缚住猎犬的舌头,使它不会冲着你狂吠。”看着甚是荒唐,不过其实离我们并不遥远,鲁迅在二十世纪前半叶曾在《父亲的病》里讽刺过中医的用药,为何用梧桐叶,“‘医者,意也。’其时是秋天,而梧桐先知秋气,以气感气,所以……”可以说,中西在此扺掌言欢。 ……《杂草的故事》所言甚多,但大抵未逾其变迁史,野草与人类相互纠缠的恩怨来路。如此看来,读杂草的故事,亦是对我们自己过往的回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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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豆瓣读者维舟: 世上本没有所谓“杂草”。如果不是人类把一部分植物培育、归类为农作物和花卉,那么剩下的那些也不会被冠以“杂草”之名。在英语中,“杂草”(weed)一词的本意是指“无用或不美的植物”(plant not valued for use or beauty),有时还可以用来指树木,但问题在于“有用”或“美丽”与否,其实都取决于人的视角。说到底,这是文明社会发展的结果,就像没有“文明”也就无所谓“野蛮”与“原始”,而在礼法尚未确立、群婚盛行的初民社会中,既没有“合法婚生子”的概念,也就不会产生对“私生子”的歧视,人们甚至根本就没有“私生子”这一概念。 因此,《杂草的故事》看起来像是一本关于植物学的书,但倒不如说它是借着对“杂草”的观察,来反思我们身处其中的文明社会。在某种程度上,它有点像是一个文明人对于长久以来对一些植物进行污名化而作的忏悔,并在一个人类对自然界的主宰达到前所未有强度的时刻作出一个谦逊的承认:自然界并不以人类的意志为转移,它自有其自身存在的理由。在这里,“杂草”成为自然本身的缩影和隐喻,象征着一个不驯服、未开化的世界,我们越试图控制和破坏它,受到的反抗也越大。 在很多情况下,“杂草”是一个带有强烈主观性的方便标签,而不是科学的分类,它和那些“更有用的植物”之间并没有一个不可逾越的边界。车前子(芣苢)、葵菜之类在中国古典诗文中常被提到的植物,到后世早已被视为杂草和野菜;一个地方的观赏植物,到了另一个地方却可能疯长起来,变成可怕的杂草,像我们乡下的牵牛花,在田间午后和无数藤蔓纠结在一起,看上去和杂草无异;一种文化中的花卉,在另一种文化中也可能熟视无睹:日本《万叶集》中歌咏最多的是胡枝子,可这种小灌木在中国历来大抵只用作绿肥和饲料,很少人把它当作是观赏植物。根据本书的看法,有时环境也可能是决定性,同样一种草本植物,如果生长在残破不堪的环境中也都会被视为杂草,“它们被生长环境背负的罪名连累,长在哪里就被认为与那个地方是‘一路货色’。那些从垃圾堆中萌芽的植物,自己也变成了某种垃圾。植物垃圾。” 或许可以这样说:在“杂草”的背后,都有一双人类的“凝视之眼”。这就像美国学者温迪•达比在《风景与认同》中所说的,所有的景观背后都是人,必然涉及到谁有权来定义、再现和控制这些风景。也就是说,这种审美原则本身是一种权力。在那种英国乡村风景画中,其呈现的不是某种“事实风景”,而是“象征风景”——仿佛是井然有序的理性主义的缩影,表现着英国式的田园诗生活,而能带来审美愉悦的风光往往意味着要把那些令人不快的干扰性事物(例如农业劳动者或杂乱的树木)从画面中删除掉,以使人能够观赏纯粹的画面。 对杂草的态度也是如此:人们本能地会把那种符合我们观念中有序和美感意识的风景才看作是“美”的,如果什么植物扰乱了这种干净有序的世界,或不按人类的行为准则生存,我们就将它们冠之以“杂草”之名。这其实是一个农夫的视角:他希望看到的田野里都是有用的、整齐的、因而也是美观的农作物,而其它的植物通常只有在它们造成危害时才值得特别予以关注。 因此,一如书中所言,“我们如何、为何将何处的植物定性为不受欢迎的杂草,正是我们不断探寻如何界定自然与文化、野生与驯养的过程的一部分”。这不免意味着我们要放弃那种人类中心主义的观念,而从自然和植物本身去理解它们。颇具讽刺意味的是,这种认识的改变本身,正是因为人类的文明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而且我们对自然的主宰性优势已经确立,这才使得人们开始觉得,那些不驯服的“野性之美”不失为过度文明的一副解毒剂。 在这种情况下,人们开始赞美杂草之美:“不加雕饰的、无处不在的、光合作用下的勃勃生机”;它们那种无与伦比的旺盛生命力(有时是太旺盛了);以及在战乱年代,象征着在逆境中强大的恢复力。现在人们不再以宗教和道德的眼光来看待它们,不会斥责它们是“魔鬼之肠”或“寄生的”,而认为凡符合自然之美的都是好的,相反那种人工雕琢的才是令人厌烦的。鲁迅的《野草》则借此歌颂反抗和不驯顺:“野草,根本不深,花叶不美,然而吸取露,吸取水,吸取陈死人的血和肉。” 然而问题在于:这意味着人们的态度发生了根本的转变吗?我想答案是:没有。因为这仍然意味着从人的视角出发来界定植物的审美价值,只不过现在审美判断发生了颠倒,人们欣赏的不是驯顺的、规则的、对称的、繁复的美,而赞赏野性的、残缺的、不对称的、简洁的美,甚至“美”本身都被放弃,进而去欣赏丑、怪、拙、朴的事物。杨晓山曾指出,白居易将崎岖、奇诡、丑怪的假山石视为自己人格的逼真化身,因为正是这传达出独特不受拘束的个性。这样,同一种“品质”,前后得到的评价就全然不同了:先前觉得不驯顺很令人厌烦,现在却觉得那是反抗的美德,而宁可像《病梅馆记》里说的那样,“纵之顺之”,将已驯化的植物重新“野化”。 不仅如此,人们渐渐意识到:就像农作物一样,很多杂草本身也是由人类创造出来的,“杂草就是我们培育出来的最成功的作物”。这无疑源于一个现代观念,那就是——人创造了出了不受自己控制的创造物。最早的科幻小说《弗兰肯斯坦》就是这样一个隐喻:人用技术创造出的工具,最后却反对人本身。很多杂草的产生,并非因为它生而为杂草,而是因为人们将它带到远方,使之在一个没有天敌的环境下疯长;又或者是人类对自然界的破坏导致原本的生态平衡被打破。从这个意义上说,的确,不仅农作物需要人类(据说假如人类灭绝,麦子最多多活三年),杂草也是和人共同进化的,用植物学作家Michael Polland的话说,“没有人类来创造农田、草地和空地,大部分杂草都会很快消亡。” 值得注意的是,这里出现了一种耐人寻味的东西方文化的差异:在东方的观念中,解决这一矛盾的方案常归于某种“天人合一”的和谐统一局面,即让人融入自然;但在西方的主客二元对立意识中,则往往以一方彻底压倒另一方告终。既然现在完全主宰自然被看作是某种不可挽回的破坏,因而在欧美出现了一种新的思潮,即把人的存在本身视为原罪,而去假想一个人类灭绝后的世界,1990年代甚至还兴起了一个“人类自愿灭绝运动”(VHEMT)。在《没有我们的世界》一书中,详尽设想了人类消失后自然界逐步恢复的情景。根据这种观念,自然界是一个外在于人类、自行运作的客体,鸟类学家Steve Hitti曾说:“如果人类消失了,地球上至少1/3的鸟类根本不会注意到这件事。”这是“‘文’化为‘野’”(rebarbarization)的终极版本:文明完全消失,而代表着野性的自然重新占领这个星球。看似颇为奇怪的是,在这景象的背后,仍有一双对此感到欣慰的人类之眼。 既然我们现在认定所有的植物都是平等的,也意识到试图完全驯化和控制自然界只会遭致反抗,生活景象的整洁有序有时不仅不可能,而且也没有必要,那么更可取的方式,恐怕既不是消灭杂草,也不是人类自愿灭绝,而是彼此学会如何共存下去。其实,他们也一直是这样做的吧?人类固然在利用杂草,杂草也一直在利用人类,就像所有的作物、花卉和果树,都成功地发展出一套让人类协助它们成功繁衍的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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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在国内的自然观察者中颇为受欢迎。但我读了之后非常失望,读到后面忍无可忍。 这本书最糟糕的地方在于翻译。翻译者显然没有基本的植物学知识。我原本没有太注意,但当我读到“粉红家族石竹科”时,这样的低级错误一下子把我惊呆了。pink family就是石竹科的俗名,pinks 是石竹属一部分植物的俗名,想必原文是pink family, Caryophyllaceae(拉丁名),我导师就会这样介绍石竹科。翻译不知道这部分我觉得可以理解,但这本书都没审过吗?只要审的人中有一个搞植物学的并且熟悉植物学有关的英语都不可能犯这种低级错误。 我一路看,一路都在被一些奇怪的翻译给震惊到。最后翻到后面看它的植物名字的翻译,感觉想撞墙。这本书本来就介绍的是欧洲的植物,中国读者有 cultural difference在里面,本来就会不容易理解,翻译的工作本应该帮助人们理解,这本书的翻译却增加了阅读的障碍。很多翻译都好奇怪。很多植物在中国都有对应的名字,而且是广而熟知的名字,他非要翻译成一个极少被用到的名字。例如Ash本是常见的白蜡树的亲戚,看拉丁名是欧洲白蜡树,却要翻译成梣树,而梣树是整个属的通称。在国内知名度很高的黑加仑被翻译成了黑穗醋栗。另一个知名度很高的紫叶李被翻译成了极少被用到的樱桃李。还有三叶草这种名字一般在稍微偏科学性的著作中已经很少用了,因为三叶草可以被读者认为是指豆科的车轴草或者苜蓿,也可以指酢浆草,他们都是三小叶,但这本书把车轴草都翻译成了三叶草。杜鹃花一会儿是一种十字花科植物俗名cuckoo-flowers的翻译,一会又是正儿八经的杜鹃花Rhododendron 。violet在同一章中有时是堇菜有时是紫罗兰。还有欧洲蕨这一个物种被翻译成了泛指多个物种的蕨菜。这些翻译既不准确(例如你完全可以统一翻译为中文正名),也不利于传播,还会给本来就障碍很大的阅读更添加障碍。 再来说说这本书本身。虽然每一章都有自己的主题,但他这写的也太散了。没有什么写作结构,想到哪是哪儿,常常会插入一些无关的“小知识”然后又仅仅是略微提及没有深入,而且每一章都还挺长的。很多东西道听途说,也有事实错误(例如第六章的俗名“在花园门口给我一个吻”,英语kiss-me over the garden gate并不是指三色堇,而是红蓼),最后附上的参考文献很多是非专业的书而不是学术论文。看了它的参考文献我才理解这不是本科普书,这是本散文集,而且是翻译得特别糟糕的散文集。 很多人推荐这本书,是因为它批判了人类中心主义。但说实话批判人类中心主义的好书、好作品那么多,为什么非要去读这一本?这一本书并没有任何哲学上的思辨,也没有科学上的深度,写作结构还很混乱,我不去看这些推荐语根本读不出这是在批判人类中心主义。总而言之,不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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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曾注意过那些生长在路边,家中庭院或社区里的杂草?它们可曾令您欣喜或烦恼甚至生厌?杂草与人类比邻而居,人类甚至从中受益良多,所以无论答案如何,都不妨读一读英国博物作家理查德·梅比的《杂草的故事》。 您将遇到英国常见的一些花花草草,有些可能在文字里遇见过,有些在国内也常见。这将是一次轻松愉悦的体验,但是眼界也不会局限在植物学领域。 尽管缺少直观的实物图片,精于观察👀的博物学家用细腻的描摹弥补了缺憾,还旁征博引,追根溯源,借助历史、文学、绘画艺术和宗教传说等,探寻杂草与人类的爱恨情仇,其中不乏哲思,引发对个体人生、人与人关系、人与自然关系的思考;也有丰富的英式幽默,还可以窥见英国公共管理的细微之处和公民责任。 有评价说内容庞杂散乱,或许部分原因与作者的早年经历有关:“那时我的工作主要是为辍学的学生编写一些有关时事和社会研究的书籍。当时最时兴的就是这种“联系时事”的读物。这些书籍(其实更像是杂志)中的内容是一些我们希望读者能够理解但也有一定政治难度的东西…” 书末还附有植物名录英汉对照,便于细心的读者去进一步了解。 摘录片段: ⚠️杂草的名声以及随之而来的命运是基于人类的主观判断的,妖魔化它们还是接受它们完全取决于我们。❗️ ⚠️一个地方的观赏性植物到了另一个地方就成了可怕的入侵物种。几个世纪前还是粮食或药物的植物,现在却可能从云端跌入谷底,变成森林中的不速之客…… 藜就是一种经历了所有这些文化变迁的植物。❗️ ⚠️只要被自己不喜欢的植物侵扰,就有权利成为正义的一方,对它们横加评判和指责——在这种思维方式下,恐怕没有哪种植物能逃脱变成杂草的命运。❗️ ⚠️“出现在错误的地点”是当今世界一个十分寻常的问题。各种各样的事物从一种文化进入另一种文化,这让双方都不知所措,但有时也会带来新的契机。杂草就是这庞大的外来大军中的一员,所到之处,它们总是不受欢迎。倘若简单地把我们对外来植物的态度与我们对外来人口的态度相对比,或是轻佻地认为人们对入侵植物合理的担心乃是某种植物版的仇外,都是不对的……这熟悉的多元文化的难题,竟在杂草生态学中也得到了重现。❗️ ⚠️对杂草而言,时代也在不断变化。如今的它们正处在历史上最成功的时期,同时受到的打击也比任何时候都要严厉。这本书的目的从不是为了探讨农民、园丁或保育工作者们在杂草控制上遇到的技术事宜,我关心的是人们在杂草控制上千差万别的动机,以及这种控制对我们与植物世界、大自然的关系有什么整体影响。❗️ ⚠️“一种生物存在的理由,除了它能够存在,并且能找到机会让自己存在以外,并无其他。 “地球生命美妙到近乎超验的一个特点,就是为了生存,它们必须与彼此、与地球紧密相连,因此它们会有一个——如果不能说是目的,那么比较接近的说法应该是角色。”❗️ 而作者指出杂草的角色就是填补空白和修复。(想想那些荒山秃岭,垃圾场等等受破坏和污染的地方) ⚠️杂草是我们硬要把自然世界拆成野生与驯养两部分所造成的结果。它们是边界的打破者,无归属的少数派,它们提醒着我们,生活不可能那样整洁光鲜、一尘不染。它们能让我们再次学会如何在自然的边界上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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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耶和华在这个世界上创造的每一个物种不可能是无用的,这是真理。 对于这个真理,我们的老祖宗们在耶和华还没有诞生前就知道了,老祖宗们把它们分成柴草、牧草、野菜、草药,并开发了它们的用途,甚至在《神农本草经》和《本草纲目》里还把它们写了进入… 后来,炼金术师又找到了新的发展路线,比如草香料、香型植物、食用香型植物… 再后来,脑洞大开的幻想家、小说家、影视编剧又以它们中的某些原形为基础,根据《进化论》的升级篇《变化论》,开创出了变异植物、外星植物… 于是,世界越来越复杂了…越来越精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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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爱或不爱,我就在那里 人类依照自己的喜好和实用功能,对事物生出高低贵贱的分别心。对待自然物的取舍,也是按照人类自身的需要予取予求的,喜欢时,捧上天,呵护有加;不待见时,恨不得立马除之而后快。其中,杂草就经历了这样动荡不定的命运。 书共分12章,列举了典型的十几种植物,比如,颠茄,贯叶泽兰,虞美人,灯心草等,有我们熟悉的,也有很多陌生的。分别介绍了这些植物是如何变迁的,有的是由植物猎人不远万里,从原生地比如地中海、喜马拉雅带到英国,又由英国踏上澳大利亚等;有的经过战争在废墟上复活等。植物从客居,到喧宾夺主,又到被绞杀,地位从大红大紫到一落千丈,最终被废为杂草等过程。 但本书有趣的地方在于,在人类无所不用其极的消灭杂草时,杂草不仅没有被消灭,反而更加恣意妄为,更加横行霸道,它们同样无所不用其极,或潜伏,或寄生,耐心等待时机,竭尽所能复活壮大,蔓延扩张,最后形成自己的威势,独霸一方,让人类最后甚至束手无策,甘拜下风。 妄想主宰一切、掌控一切的人类,在杂草面前,可谓吃尽了苦头。比如选其中一例:越南战争中,美国使用一种除草剂通过飞机大量向下投洒,当时的目的是为了让下面的丛林落叶,使得越共没有藏身之处,但是几十年后,美国反而尝到了苦头。 书中也介绍了花草比喻在文学中的使用,有创世纪伊甸园中的花草,J•K罗琳的《哈利波特》中的奇特花草;有莎士比亚的戏剧,《仲夏夜之梦》中三色堇花汁,仙后那开满茴香花的滩岸,麝香玫瑰等,还有《李尔王》中花草的另一番相反寓意,等等。另外,很喜欢英国农民诗人约翰·克莱尔的诗。 当然少不了因花草引发思考带来的科幻小说,科幻惊悚电影了等,内容丰富,有趣。 很喜欢作者的文风,夹叙夹议,旁征博引,开阔了眼界,增长了知识,最重要的是,通过了解杂草的过往,对事物能够更加客观,更加包容了。

书籍信息

作者理查德·梅比
译者陈曦
出版社译林出版社
出版时间2020-08-01
ISBN9787544774079
分类文学-散文杂著
格式EPUB
完结状态连载中
章节数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