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斯蒂芬·金
《写作这回事:创作生涯回忆录》一部分是回忆录,一部分是斯蒂芬•金这位畅销作家的小说课。这本极佳的非虚构作品,完整体现了金的创作观点和方法。金的写作建议基于自己真实的写作和生活经历:跌宕的童年,初为作家的岁月,成名后与酒精的斗争,1999年险些命丧车祸——正是这次车祸让他发现了写作对他本人的意义:“写作之于我好像是一种坚持信念的行为,是对绝望的挑衅和反抗。” 本书行文生动、幽默,还带着点自嘲,献给粉丝、作家和热爱好故事的人,将给所有读过的人带来乐趣和力量。
《常去的肠粉店》 在广东,肠粉是一种特产,形似猪肠,所以叫肠粉,属于点心类型,是大众的早餐之选。 在我看来,它并没有独到的美味,奈何这是大众之选,我当然也没能逃过这从众的心理,经常去吃吃。 我经常去吃的那家在我小区出门右转的地方,在马路边上,大概十多平米,能摆四五张方形的折叠桌。以前是和一个卖凉菜的四川老板合租的,后来经营不下去她就撤了。 其实做肠粉需要的工具很简单,一罐煤气,一个蒸箱即可,把蒸箱烧上气,把米浆盛在蒸盘里蒸即可。 这家店的生意很好,它占据了人们上班的交通要道,可以方便到好几个小区上班的顾客。最主要的是老板很会经营,他抓住了人们的互惠心理,在吃肠粉之余提供免费的豆浆,这让人们有了一种买一送一的心理,所以有些绕路也要来他家吃。 其次经过对附近几家早餐店的对比,我觉得他们家的肠粉是做得最好的,他家的肠粉滑糯透亮,吃着有你粘牙。我很喜欢这种感觉,和过年时嫂子做的糯米粑粑差不多。 在深圳这样的早餐点大都是夫妻店,我常去的这家也不例外。 在人不是很多的时候我和他们聊了聊,他们是四川的,做肠粉已经二十多年了。他们大概四十多岁,老板常年剪着短寸、老板娘的头发也就留到脖颈中间,都显得很干练。衣着不紧不松,显得很得体,一看就能吃苦耐劳。 每次看他们分工合作,老板娘舀米浆蒸肠粉,老板浇汁端盘和打包,动作熟练,一气呵成、配合默契,我就想着这才是最本分的合作啊,他们是利益共同体,相当于他们上下游,商业社会中就需要这样的合作。合作中不是想着无所不用其极的去占对方的便宜,而是坦诚相待,知彼解己,无间合作。 再听他们的交谈也是和风细雨,不急躁,不愠怒。这才是夫妻该有的样子,不去责备对方,反求诸己,时常想着是不是自己的修炼不过关,品德有所欠缺,这样才能和谐。 最后分享一首毛主席的诗: 《七律.和柳亚子先生》 饮茶粤海未能忘,索句渝州叶正黄。 三十一年还旧国,落花时节读华章。 牢骚太盛防肠断,风物长宜放眼量。 莫道昆明池水浅,观鱼胜过富春江。 主席这首诗里面所谓的饮茶就是广州的饮茶文化,其中的点心估计就有肠粉。
我花了四天时间把《写作这回事》读完了,这本书最打动我的有三样东西:真诚,工具箱,还有金对写作的热情。读完此书的人都懂,无须多言。 真诚是最大的必杀技。这句话哪怕放到写作里,比放在任何地方都要更实在——尤其是对新手来说。读者掏钱买你的书,并不想看你编制的精巧骗局,而是想看到真实的故事,读者永远在为好故事买单。你别不信,现在打开抖音,搜索包包直播间,卖9.9元包包都在卖故事。即便你今天写虚构小说,也要顺着事物的逻辑走,顺着人物的性子走,最终写到人心坎里去。这很考验作家对人性的洞察,积累的生活阅历,以及对人事物的深度思考。 写作跟考古,说到底是一回事——都是往深处挖。 考古学家挖的是化石,手里得有一箱趁手的工具,才能把骨头完整地刨出来,拼好,端给世人看。作家挖的是自己的内心。工具不趁手,和徒手刨土没两样,刨出来的,只会惨不忍睹。 这世上没有一具完整的恐龙化石。写作也一样,从不存在完美的作品。哪怕是大师,也挑得出瑕疵。 但或许,这正是创作最迷人的地方。我们要的,从来不是一个毫无瑕疵的完璧,而是那份敢于挖掘、乐于呈现的真诚。 金的工具箱一共有三层。第一层是词汇和语法。词汇是文章最基本的单位,学会精准地用它,比背下多少生僻词都重要。语法是语言的骨架,它让你的故事站得稳,逻辑走得通。 第二层是文体和风格。 一个成熟的写作者,不只是在“写”,而是在动笔之前,就知道自己要“写成什么样”。 不同的主题,需要不同的文体来承载。文体选对了,你的主题才能被读者稳稳地接住。 当你想把一件事情说清楚时,先阐述一个观点,再举证解释,让读者明白。像产品使用说明书,分享观点与方法时,就用说明文。 当你想讲一个故事,呈现一段经历。让读者亲眼目睹,并身临其境时,就用叙述文。 当你想让读者看见一个画面、一个场景、一个人或一件物品的形态时,通通用描写文。 抒情文是用来表达一种情感,表达对某人、某事、某物的深情。让读者深深得被触动。 新人靠模仿起步,这很正常。挑你喜欢的作家,大量地读,试着用他的眼光看世界。写着写着,你自己的声音就会从那个模仿的腔调里,一点一点地生长出来。 最底下一层,是创作本身。 写作如同考古,都是在向最深层挖掘,前者昌挖掘内心,后者是挖掘化石。而每一位考古学专家必须配备一箱趁手的工具,才能将恐龙化石挖出,然后呈现给大家。作家没有工具,如同徒手刨土,收获的只有惨不忍睹。世上没有完整的恐龙化石,也不会有完美的作品,所有作品都有瑕疵的,哪怕是顶极大师也不例外。 金在轮椅上,依旧坚持写作。这份热忱,是整本书最让我动容的地方。起初是金的才华滋养了写作,后来,写作反过来滋养了被病痛折磨的他。我想,他坐在轮椅上,一个字一个字地写时,肯定忘记了腿上那九处骨折,忘记钢板和疼痛。那一刻,他只是个作家。 一,三层工具箱 第一层:词汇和语法 1.词汇不在多,而在于你怎么用。平常看书读报多积累。 2.语法,推荐史蒂芬·平克《风格感觉》。平克是世界级的语言学家,也是顶级作家。他会告诉你:为什么有些句子读起来很累?为什么有些句子像白开水?怎么写才能让句子有力量? 3.副词,要少用,慎用。 语法是道路,副词是路边的野草。语法,是语言的骨架,是让句子立起来的规矩。而副词,是你在骨架上挂装饰物。偶尔挂一点,能锦上添花;挂得太多,就压垮了骨架。每当你忍不住想用一个副词时,停下来,问自己,我是不是在偷懒?我是不是可以换一个更精准的动词,或者写出一个更具体的画面? 3.克制,且精准。 界定对话最好的方式就是“某某说”。麦克穆特里很少纵容副词这种蒲公英长在他的草坪上,即便是在情感大爆发的时刻。 第二层:风格要素 1.说明文,每段先用一句话概括核心观点,再展开解释或举例,这样读者能迅速抓住要点。 2.小说,段落主要负责节奏,不必强求统一模式。对话场景可让人物一句一换行,长描写则连贯书写,以沉浸读者。 1.多用短语,可以让叙述紧凑,塑造出清晰的形象,创造出张力,还可以使句型丰富多变。 4.文风到底是如何形成的呢?一贯的短句带来轻快干练,长句则显沉稳抒情;可根据题材在两种之间灵活切换。 第三层创作 建议每天四到六小时。 1.多读书,多体悟生活,多思考,多写作,多交流。 阅读是一个作家的生活和创作的核心,好的坏的作品都要阅读。坏作品能教你怎么写是绝对错误,败笔往往比佳作指导性更强。坏作品如同废墟,你能清晰的看出那根柱子先坍塌,那块瓦砖放错了位置。当然好作品它能激励你,让你走得更高更远。 阅读你喜欢的书籍,大量的阅读,这样能避免你写同类型的作品不会落入俗套。 2.写作需要一个舒适不被打扰的环境,坚持每天定时定量写。 写作需要用心,发挥想象力。喜欢什么就写什么,注入真实生活,结合自己对生活、友谊、爱情、性爱以及工作的了解,让作品与众不同。尤其是工作。人们喜欢读关于工作的描写。你需要记住,不要像上课那样,长篇大论地讲知识,而是用知识地去充实小说。 大多数情况下,读者不会因为作品的文学成就买单,而会因为作品本身是个好故事而买单。 3.创作的终极核心是:忠于自我认知,而非迎合他人期待。如实讲述能够很大程度上弥补写作风格的不足。 金认为不要预设情节。金的写作方法为“有机创作”流派,与“规划型创作”流派形成鲜明的对比。两者之间并无优劣之分,仅是创作路径差异。 创作初期:避免过度规划,让故事自发浮现; 创作中期:通过角色塑造、环境描写等细节深化内涵; 创作后期:在修订中提炼主题与结构,而非预设。这种“有机创作”方式,与“真实内容更受读者青睐”的:观点相契合,但需作家具备敏锐的观察力与调整能力,以平衡自发性与深度。 4.描写可以使读者对故事身临其境。可以通过学习掌握描写技巧。 你开始描写之前,首先需要想象你希望读者感受的场景。描述始于作家的想象,但最终要落脚于读者的想象中。 金认为,相比人物的外在形象,现场感和典型特征更容易让读者产生身临其境的感受。金也认为外貌描写不是塑造人物的捷径,因此,请你务必不要描写男主人公犀利的蓝眼睛和坚毅的下巴,以及女主角傲慢的颧骨。必须记住,场景不是最重要的——故事才是,永远都是。 好描写始于所见清晰,终于落笔清晰,意象清新,词汇简单。时刻提醒自己,你的工作就是把你看到的写下来,然后继续讲故事。 5.对话赋予了你的人物音容笑貌,是塑造人物的关键——除此之外,唯有人物的所作所为可以体现其形象,而话语自有其诡谲:他人可以从你的话语中观察到你的性情为人,而你作为本人对此毫无知觉。 优秀写作的本质是导演而非解说员,一一用细节铺路,让读者自行抵达真相。 6塑造人物的最好方法是,仔细观察身边人包括自己,在不同情景下的行为举止与心理反应。 7.改稿,最少改两遍。先一口气写下来,再回头看,不然容易为迷路,怀疑自己。 关起门来写初稿,这时不要让任何人看,包括你最亲密的人。 写完初稿,马上放下,休息一段时间。把它丢进抽屉最深处,直到你慢慢淡忘它。再次翻开初稿时,仿佛读他人的作品一般,这时候,你会发现里面有很多大的漏洞,改别人的作品,总会比改自己的作品容易的多得多。 你得将其改得紧凑些。公式:第二稿=第一稿乘以百分之九十。 8.即便平铺直叙地讲故事,也会发现自己仍免不了要讲一点背景故事。从真实情况来看,每个人的生活都免不了插叙。 背景故事就是发生在你小说故事之前的所有事,对你的故事有重大影响。提前背景故事可以帮助我们给人物定形,解释他的行为动机。我认为应当尽早将背景故事交代清楚,这很重要,但将故事讲得优雅而有技巧也很重要。 关于背景故事,要记住以下几个要点:1)人人都有过去;2)其中大半都很无趣。留住有趣的部分,别在其余部分上多费笔墨。漫长的人生故事在酒吧里会比较受欢迎,并且只适合在酒吧关门前一个小时左右讲,如果你来买单,故事的效果最好。 9.如果不能乐在其中,文字便没了魂。所以,尽情地去写吧,朋友。
我想既然是年度计划的书目,就得看得仔细一点,认真一点,花了终于7个小时看完。感觉内容挺散的,但一点儿也不无聊,作者不时来句幽默比喻,不时秀下恩爱,就很有生活气息。作者依次从个人简历、论写作、受到致命伤之后重回写作三方面来讲述的。他从十几岁就开始写作,从不断收到拒稿信到编辑主动签约40万美元大单,挺励志的故事。开始的拒稿信挂满墙上,可以看作一种积极反馈。从格式化的拒稿信到经常出现个性化的拒稿信,作者能看到自己的点滴进步。 论写作本身,只想到几点。最重要的是多读多写多改。另外既然想得到外界的认可,那就要写人们喜欢读的故事。首先要简练精要,少用形容词,少用副词,少用被动。这与《一本小小的红色写作书》上的观点一致。许多情绪和态度就体现在动作之中,而且留白还可以调动读者思考积极性。若事无俱细地写下来,就很难有不同的哈姆雷特了。其次情境突出重点,描述一个场景三两个印象深刻的特点就够了。另外还有情节。作者说自己从来不列故事情节。列的是情境,列的是人物。似乎多为作者现实或头脑中一个切片的映射,灵感突然就来了。作者思考出现这一情境的条件就是背景,思考之后的发展就是后续情节。想想不知道后续发生什么的作品对作者本身也是惊喜呀。这里面有人物活了的成份,与《小说课》有异曲同工之妙。人家都这么说,那肯定有道理。 刚写第二部分的时候,作者在散步路上遭遇严重车祸——差点儿丢掉小命的那种。两个月后重新开始写这本书,哪怕每次坐下40分钟就疼痛难忍。正像他在书中所说,写作曾助他走出痛苦,这次也一样。高中时听某位同学说自己差点儿经历一次死亡,感觉人生观都变了。可这场车祸似乎没有影响到斯蒂芬.金一点,他还是那么乐观、积极、幽默。很难忘掉布朗医生对他伤情的描述“右膝盖以下碎得好像“一只装满小石子的袜子”,也难想象当时斯蒂芬.金听到这句话什么感觉。以及描述住院后一段段支离破碎的画面最后“但绝大部分时候,是黑暗”,这就是死亡。 人为什么要写作呢?照作者的话,“写作不是为了赚钱、出名、找人约会、做爱或交朋友。写作最终是为了让读你书的人生活更丰富,也让你自己的生活更丰富。是为了站起来,好起来,走出来。快乐起来,好吗?快乐起来。”写作本身就是很开心的事。将迸发的一个个灵感记下来,将一个个情节串起来。结果终会是好的,过程更是愉快的。做自己想做的事就不觉得疲惫。对于喜爱写作的人来说,写作不是工作,不写作才是。
这本书读了一半才发现作者竟然是《肖申克的救赎》的作者,不禁肃然起敬。电影《肖申克的救赎》我看了不下五遍,非常喜欢,尤其是在情绪低落的时候看特别震撼。但是书还没读过,后面计划读一读,我想一定受益更深,还能学习一下作者本书提到的写作技巧。 我目前初步读完本书能记起来的写作技巧有:兴趣使然,笔耕不辍,多读多写,无情删改。 兴趣使然:在我看来,作者斯蒂芬金是有天赋的那种选手,很小的时候就读完几吨的连环画。车祸后仍然坚持写作,足见其热爱程度。作者也说了,有些作家是天才,天赋决定了上限,但是努力决定了下限,也许你不一定有绝佳的天赋,但是努力勤奋也能让你成为优秀的写手。 笔耕不辍:作者在成名之前一直笔耕不辍,哪怕是在臭气熏天的洗衣房里也坚持写作,白天当老师教书谋生,夜晚仍然坚持创作,有时候生存的压力束缚得人喘不过气,作者也从未放弃,这里也离不开他的妻子塔碧莎的鼓励。当然,读这本书,狗粮也是吃撑了…… 多读多写:这一条显然是老生常谈但也常谈常新的写作金科玉律,书的最后附记中,作者罗列了推荐书单,不过都是偏向于悬疑题材的,但是也能看出,读自己热爱的书就好了,不是吗? 无情删改:这一条是作者年少当新闻记者时,第一次给报纸撰文后编辑给他提的意见,这一点作者在后来的写作中也一直奉行。对比书中摘录的原稿和修改稿可以看出,啰嗦的解释性的语言、无关紧要的环境描写、令人生厌的副词都要通通避免。写小说要体会读者的感受,冗长的叙述无疑令人反感,同时也要相信读者的思考能力,留给他们空间。正如作者所说,好文章都是改出来的,哪怕是最有名的作家,初稿都是惨不忍睹。海明威也说过,初稿都是垃圾,不断地修改成就了好的作品。 电影《我的塞林格之年》里,女主想成为作家,为了学习成为作家的方法,她去做了塞林格的作家助手,没错,就是写出《麦田里的守望者》的塞林格。女主在处理作家日常事务中有幸和塞林格进行了交流,才发现写作没有什么秘籍,其实就是你只管去写就好了,每天写15分钟,难的是开始。 说来惭愧,我自己也是一直读书从来没动笔写过……我也不在此口出狂言了,只希望有一天我也能动起来。就如作者所言,“写作不是人生,但我认为它有时候是一条重回人生的路径。”
读《斯蒂芬·金:创作这回事》有感 因一直很想写故事,但常常是刚刚落笔就不知道下句写啥,于是翻开斯蒂芬·金的《创作这回事》,看看能不能借鉴借鉴他人之玉,以期写出自己的故事。 看完之后最大的感受是:曾以为创作是天赋者的专属,读完这本书才彻底明白,创作从不是遥不可及的玄学,而是热爱支撑下的长久坚持。斯蒂芬·金在书中坦言,写作是可以打磨的手艺,并非天才的专属。他年少时家境贫寒,靠捡来的旧书启蒙写作,初期稿件屡屡被退,只能在深夜忙完琐事之后,挤时间伏案书写。他用自己半生的写作经历打破天赋神话,也让我懂得,好的创作者,从来都是始于愿意提笔、愿意坚持的普通人,对写作的热爱,远比与生俱来的天赋更重要。他常年坚持每日阅读、每日动笔,他说“如果你没时间读书,那你就没时间写作”。无论状态好坏,都雷打不动完成既定的写作量,那些家喻户晓的经典作品,初稿也满是瑕疵,全是日复一日练笔、反复修改打磨而成。写作本就是一场耐力修行,唯有沉下心大量阅读、持续动笔,才能慢慢积攒创作的底气。想想斯蒂芬·金车祸之后,连在轮椅上坐着都在写作,可能是我永远理解不到的热爱。 对待故事情节也有了一个崭新的认识。以前总觉得:文似看山不喜平,好的故事一定是情节离奇、夸张冲突,远离枯燥的日常生活、引人入胜的。但书中明确强调,故事不是凭空捏造的,而是从生活的土壤里生长出来的,真正打动人心的永远是真实的生活与情感。斯蒂芬·金始终主张做生活的观察者,捕捉市井烟火与人性百态,他笔下的经典作品,无一不扎根于普通人的生活,哪怕是恐怖题材,也始终围绕恐惧、渴望、救赎等人类共通的真实情绪展开,脱离现实的文字,再华丽也终究是空洞的。我想起自己看的短剧,情节确实夸张,动辄上亿的家产、无所不能的“钞能力”、不知为何就刻骨铭心的爱情,看的时候情绪倒是有了出口,可看完之后好像什么都没记住、也没触动。反之,那些充满烟火气和生活气息的电视剧或者作品,看得时候可能真的很“憋屈憋闷”,一地鸡毛,甚至结局也并不完美,但却让人忍不住回味,回味人生各种复杂的情感,那些留下的遗憾、那些未竟的圆满,对生活的真谛似乎又多了一层朦胧的了解。 当然,最大的感触还是:幽默真的是智慧过剩的表现!比如他写耳膜穿刺的经历,说医生每次都告诉他不痛:“你第一次骗我是你不好,我第二次上当是我活该,你第三次骗我,咱俩都不是东西”。说他的恐惧,“我觉得在我脑袋里的某个深深的山谷中,那尖叫声至今仍在回响”。书中类似的表达很多。不做作而直接,直接又有趣。 最后,我还是依然不会写作!因为哪怕道理已然深谙于心,但写作的路还是需要一个键盘一个键盘慢慢敲出来。此路漫漫更难难。
『不管三七二十一,先把这句话写下来,看看白纸黑字是个什么样子。』 1.关于写作:如果只是纯粹为了愉悦而写作,也许就不会那么恐惧。这一点感同身受,每一次随心写的时候能写出很多意料之外的句子,而当我构思一个故事的时候,却难以下笔。 2.段落是写作的基本单位,一段话能交代一件事情的来龙去脉,在写作时应该注意一段话的思想,而不是一个句子是否足够优美,要注意观察整体。类似于写字。 3.想成为作家:多读,多写。好的作品会教给学习写作的人的风格,叙事,情节发展,人物创作。写起来是一种态度和锻炼,只有开始写,才能发现写作中会遇到的问题,生活层面来说,也是对内心世界的深度剖析。 4.写作缪斯不会突然降临,开始写作需要一个具体的目标,坚持的时间越长,写作就会越来越容易。什么都可以写喜欢写什么就写什么,注入真实生活,结合自己对生活,友谊,爱情的了解,让作品独一无二。此过程中每个人对待事物的细微差别会释放出来。 5.描述:描写的目的就是将你脑海中呈现出来的场景付诸文字,令其跃然纸上,让读者有身临其境的感受。描述不足会让读者感到困惑,仿佛近视眼,看不清事物。过度描写则会将读者淹没在细节和意象中。描写始于作家的想象,但最终要落脚与读者的想象中。在此需要注意现场感和典型特征,这两方面会更容易让读者产生身临其境的感受。描写只需要少数几个精心选择的细节构成即可。 6.对话,推动故事的发展,需要注意节奏。好的对话会让读者清晰感觉出人物的特征。在此可以尝试与人交流并注意观察和倾听。 『你如果是为了快乐而做事,就可以永远做下去。』
《虫虫十八型》 虫虫提出了超级有趣的问题:奇猫衔香尘世外,你是怎么想出来的? 这个,很好的,很妙的,很棒的,认真回答,虫虫定制版,十八型。 一之型、本质 写作,是对缪斯男神或不明飞行物撞击灵魂深处那庄严瞬间的如实再现。 二之型、契机 舒适的木质书桌,固定的时间,入耳的音乐,洁净自我,等待缪斯男神,顺便等待不明飞行物,比如诗大林的两朵玫瑰。 三之型、道路 尽可能忽略财富、荣誉、位置等芜杂因素影响,团结紧张,严肃活泼,初心不改,乐在其中。 四之型、编辑 虫虫是多功能奇女子,自己兼项罢。 五之型、理想读者 悟空大师兄教导过,这个问题,我,选择,略略略。 六之型、遗产 塞万提斯说,修辞立以诚。 七之型、第一稿 关闭,书写只为取悦自己。 八之型、中途休息 词是短篇,休息亿点点就好了。 九之型、第二稿 开启,发给理想读者,等待暴风雨和彩虹屁的到来。 十之型、两稿的比例 常规文稿,第二稿字数控制在第一稿的百分之九十。词的字数不可增减,可替换。 十一之型、删除取下什么 繁复的副词,模糊的代词。 十二之型、增补换上什么 牢固的动词,漂亮的名词,稀有的意向,然后然后然后,别忘记修补擎天柱和威震天手拉手都能走过去的漏洞。 十三之型、虚心接受意见 所谓理想读者,表明那些人在特定范畴的权威,修改意见中的每个字,都是千金不易的。 十四之型、推荐书目 李清照诗词文选评,陈祖美著,上海古籍出版社。 十五之型、不推荐书目 杨雨、康震、郦波讲李清照。 十六之型、拓展 荷马,但丁,歌德,莎士比亚。 十七之型、研究 李清照集笺注,简体版,上海古籍出版社。 十八之型、吟诵 叶嘉莹相关作品。
《写作这回事》是畅销书大师斯蒂芬·金根据自身经历写的一本书,可谓诚意满满。在书中他回忆起很多成长事迹,同时毫不藏私分享宝贵的写作经验,对于想要走上写作之路的读者很有价值。尤其难能可贵的是,在金的妙语连珠之下,读起来丝毫不觉得枯燥。 在书的第一部分,金回顾了自己读书、成长、恋爱、婚姻、家庭生活和何走上作家道路等经历。金小时候就展露出不安分的天赋,小学时期和哥哥一起办过一份娱乐性质的报纸,名叫《戴维小报》,以小镇上的家庭时事和新闻为主,没想到大受欢迎,被小镇上的居民订阅,最多时候达到六十多份(后来老师以他这段经历为理由,让他担当学校体育报道的记者)。同样是小学阶段,他以看过的电影为灵感,改编成小说在同学之间销售,赚了不少钱。高中时期,他更进一步以学校老师为原型,创作一部辛辣的讽刺小说,没曾想惹怒了保守派老师,险些被开除。即使是书末那场几乎让他丧命的车祸,在他笔下也不乏幽默的表达,真是将乐观贯穿生命的始终。 在金的成长经历中,金的妈妈对他的教育至关重要。无论是妈妈独自将金抚养长大的自立自强,还是对他的支持和爱,都给了他坚实的动力。小学时期,当金把自己创作的“涂鸦之作”送给妈妈时,她并没有简单的敷衍了事,而是认认真真的读完,并不吝赞美之词。她的夸奖在幼小的金心里种下一颗种子,用金的话说,“以前谁也不曾说过让我这么高兴的话”。这也提醒我自己,在孩子面前绝对不能做扫兴的父母。 后来金在学校诗社遇到了一生挚爱塔碧莎,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婚后生活中,无论金困窘到在洗衣房里上班,只能勉强维生,还是当英语老师时几乎没有时间创作,乃至成名之后却无意中染上毒瘾,塔碧莎都在背后默默的支持他,理解他,相互扶持,相濡以沫。作为金小说的第一位读者,塔碧莎会毫不留情的指出错误,提出自己的意见。而金的字里行间也充满对塔碧莎的爱,狂撒狗粮。好的爱人和家庭,可以互相滋养。 在书的第二部分,金分享了一些“作家秘籍”,这部分内容就不容易记住了,虽然大部分看完就忘,但有几点值得列出来。一是成为作家最重要两件事是“多读,多写”,除此之外别无捷径。比如金自称小时候读了大概六吨重的漫画书,这是他走上作家之路的关键因素,必须广泛的阅读,吸收养分,才有创作的土壤。作家金庸也说过,他每天读书四五个小时,从不间断。正因为如此,在没有互联网的纸媒时代,他才能创造出这么多丰富多彩的人物和情节。二是要有丰富的词汇量,写作时才能得心应手。写作时尽量使用想到的第一个词语(就像考试时通常第一感觉是对的,检查时如果做了修改,往往会改错)。写作时不要用复杂的语法,句子多用名词和动词,少用副词。三是少使用被动语态,多使用主动语态(金庸在修订自己的作品时,也将很多被动语态修改为主动语态,可谓不谋而合)。成文时尽量用短句,读者容易理解,长句虽然看起来花里胡哨,但是增加了阅读难度。还要注意小说节奏,恰当的分段。四是一篇小说至少要经过三稿(草稿,修改稿,定稿),才能交出去。修改第二稿时要努力做减法,通常情况下,第二稿的长度=第一稿×90%。 乔治·奥威尔在他的书《政治与英语》提出过六条写作规则,很多地方和史蒂芬·金不谋而合,也值得记忆: 1.避免使用陈腐的比喻和形象。永远不要使用书刊中频繁使用的那些明喻、暗喻以及其他各种比喻。 2.使用简短词汇。在能用短词的时候,绝不要用长词。 3简洁为王。凡是能删掉的词一律删掉。 4.优先使用主动语态。能用主动句的时候,绝不用被动句。 5.使用日常英语。凡是能用日常英语表达意思的时候,绝不用外国词语、科学术语或职业行话。 6.灵活性原则。一旦发现自己的话纯属胡说八道,便可不遵守上述任何一条规则。
嘿朋友,别往下翻了。特意在这里等你们,我花费7天,共10小时读完此书,有资格评论,对吗。 这是本不折不扣的好书,别听其他人胡吊扯。就算为了老金的比喻,你也应该读下去。何况,里面有故事,有技巧,还非常幽默,好过很多专门教写作但却没有干货且枯燥的书。 总之,你去看,绝不会后悔。 我来随便列举脑海中的几个比喻(原文只会比我记忆中更好): “你的腿粉碎性骨折,就像一只装了一堆碎石头的袜子” “黑得像一车厢的屎” “第二稿=第一稿*90%,这一建议简直是文学伟哥”
《写作这回事》,221211-17,7天,383分钟,328个笔记 看完斯蒂芬·金的《写作这回事》,都不好意思再写点评。一周的阅读体验良好,更能从书中学到一些写作皮毛,不虚此行。 书中篇幅最多就是《简历》(长达38篇)和《论写作》,这两部分也恰恰是本书的核心,金的写作方法论、思考皆在其中。 金善用一些写作原则,我觉得很好,比如从校体育周刊编辑约翰·古德那里学到的“删掉不用的词句/不好的部分”,又比如尽量避免使用被动语态,还有,在特殊场景下用副词修饰“某人说”的“斯威夫特体”,这个可太好用了。 金出版的作品不少,其中不乏被改编为电影,我看过其中两部,《闪灵》和《肖申克的救赎》。看过本书,你就会明白,前书主角的原型就是金自己,这个就重温电影的的最佳理由。 像考古挖掘一样,金的作品都来源于现实,经过真实观察后,最终跃然纸上。《魔女嘉丽》就是最好的例子,极富教育意义,非常适合推荐给家里有女孩的朋友们。相信我,它可以让你多一些同理心,让你看看脆弱的异类如何对抗世俗的标准。你也许可以看到更多东西,谁知道呢。 谈及写作参考书时,金再三建议阅读E.B.怀特的《风格的要素》。对不起,我尽力了,暂时读不进去。不过引言中有句话我很喜欢,“读者就像在沼泽里挣扎,任何试图用英语写作的人都有责任尽快将沼泽抽干,将读者救到平地上,或者至少扔给他一根绳索。”没错,这也是金的建议。它不仅适用于英语写作和阅读,同样适用于汉语写作和阅读,当然,其他语言也一样。 本书最让我开眼的内容是段落(另一个是对话,跟叙事,描述三部分构成小说)。没错,就是这个东西,你看起来不起眼的东西,在金的笔下随便摆弄两下立马别具新意。《工具箱》里第四篇文章中,两个角色寥寥数言就能快速吸引读者的注意,他们有什么魔力?又是怎么做到的呢?内容从两人的对话开始,段落自然流动,有效突出人物和场景,按节奏一步一步引导读者过渡到关键时刻。哦,真相大白,是段落,原来是段落。从未觉得那些可长可短的段落如此有用,节奏明快,语言精练,张力无限。哇哦,感觉开启了新天地。 喜欢看金的书,看《写作这回事》的朋友,在书中多少能有所学。金给我们上了宝贵的一课,你该怎么写作,你怎么才能把它写好?但别忘了最重要的一步,如果你志在写作的话。一定要去写。你可以写,你应该去写,你,还要坚持写。如金所说,写作,是生命之水。它神奇,免费,请斟满,畅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