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阿尔伯特·史怀哲
这是一部出自伟大的人道主义者、苍生大医史怀哲之手的早期生活自传,记叙的是一个世纪前(1913年-1917年)发生在非洲丛林里的关于生命救助的故事。书中对于非洲中部的自然景观、社会风俗、人文面貌以及当地原住民的生活、病痛及医治情况进行了生动的描述。河马是人们在非洲行船时最危险的敌人;非洲丛林树木茂盛,但木材贸易却因伐木和运输的困难而受到阻碍;在“勤劳的”欧洲人眼中,非洲原住民是“懒惰的”,因为他们对劳动并不积极,而在作者看来,这只是由于非洲人有着独特的价值观……这本书既是史怀哲的生活记录,也是非洲中部的民族志,它会带领读者探寻到非洲丛林中的奥秘。同时,它还是难得的医学史料,在20世纪初,缺医少药的非洲地区都有哪些常见疾病?当地人忍受着怎样的病痛?什么是治疗这些疾病最有效、最经济的办法?读者会在书中找到答案……
很早之前就在一些文章中看到过史怀哲的名字,一个和人道主义紧密相关、和非洲紧密相关的名字。看了本书才知道原来在史怀哲决定来到加蓬做丛林医生之前,史怀哲是卓越的管风琴家。 阅读中无不充满敬佩,哪怕是仅有的一些误解也在最后一章中解开。比如可能在史怀哲看来,从文明的角度来看,殖民者和原住民可能还是有孑然区分的。但到最后一章时,也大概明白了为何会有这种费解以及我的这些‘评判’中所带有的多么轻巧的偏见。我想最后一章是可以随时在活着迷茫时放声阅读的。 史怀哲对白人和黑人关系之间的认知和极富有同情心的主观思想与客观行动,决定了他对非洲经历的描写并非如同大多数也在此地带过许久的人类学家、生物学家那样充满了幽默和张力,而是一种持久的悲悯和沉重在其中。尽管从20世纪初的视角来看,那个绝大多数西方人都无法避免种族优越主义的时期,非洲人被视作物的时期,史怀哲指出作为医生来到这里不是因为施舍或者奉献,而是赎罪。就更感到令人敬佩。 我们很多人能够拥有这种悲悯,可又有多少人允许自己的身体和行为被这悲悯和责任感支配去从事大半生背井离乡的艰难事业呢?尤其是置身于那从未呆过的保守身心折磨的热带环境中。 史怀哲的妻子也相当令人敬佩,只可惜书中始终未提到她的名字,查了一下,她叫海伦娜。 书中的一些介绍和思考让人印象深刻。非洲人真的懒吗?一夫多妻制的存在合理性,以及烈酒的进口、远隔重洋如何从具体的事物中认识、感受一战等 本书写于史怀哲在加蓬行医的早期阶段。而他的丛林诊所和医疗援助工作做了整整50年直至去世。 何言伟大,用文中爱因斯坦在质疑诺贝尔奖评委会为何不给史怀哲办法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而是和平奖时说的话“仅凭知识和技术并不能给人类的生活带来幸福和尊严。人类完全有理由把高尚的道德标准和价值观的倡导者与践行者置于客观真理的发现者之上。” 阿尔伯特史怀哲,伟大的人。
西方殖民者对非洲大陆这片土地和人民带来了巨大的痛苦和灾难,疾病、瘟疫、掠夺自然资源,黑奴买卖。正如作者所说:“我们白人和我们白人的文化背负着深深的罪孽。我们压根就不能自由决定是否该对他们行善,而是必须这样做。即使我们对他们做善事,也并不是慷慨,而是赎罪。他们中每个承受苦难的人,都应该获得我们的帮助。即使我们尽力了,仍不能弥补我们罪恶的千分之一。” 在一百多年前的非洲殖民地上,作者是一个才华横溢且道德情操极其高尚的欧洲人,把他宝贵的财富和时间都奉献给了殖民地上可怜的非洲丛林黑人,以弥补白人殖民者的罪孽。 这本书很详细的记录了一百对年前的西方殖民者在非洲丛林地区的商业活动,传教士的传教活动,以及丛林地区非洲部落黑人所面对的极其严酷的健康状况。作者对丛林部落居民的生活习俗,教育和黑人的性格特征都有详细的观察记录和分析思考。
他把未开化的黑人形容为“自然之子”,他们生活在丛林中,以最原始的方式生存,用最低限度的劳动来满足温饱。然后白人来了,带来教育、医疗、新的职业、木材贸易、先进的工业品,带来烈酒、欲望、剥削和新的传染病。自然之子们不知道文明为何物,自然也不知道职业道德是怎么回事,让黑人学会上班是一件顶不容易的事。为了让黑人上班,殖民地政府对他们征收人头税,用消费品来诱惑他们,而且效果最好的不是那些实用的产品,是那些享乐的玩意儿,是烈酒、香烟、会唱出音乐的八音盒…… 25岁哲学/神学双博士学位,30岁决定去非洲行医,花了八年时间拿下医学博士,然后动身启程,将一生献给丛林。书名让人想到另一位理想主义的践行者写的书《在峡江的转弯处》。
第一人称视角体验为了基督从正常的生活轨道跳转到非洲丛林渡过余生。细节满满,对于未开化的非洲丛林黑人的描写真实生动,也第一人称视角体会到作者良善、正直之心。
从百年前的文字中窥见非洲,敬佩信仰的力量。
初读有点不适,觉得史怀哲也带有欧洲人普遍的那种傲慢,认为相较于欧洲其他地区都是落后野蛮。 先说说史怀哲。1875年生,比丘吉尔小一个月左右,同样逝世于1965年,非常高寿。他最初是管风琴演奏家,学者。后来可能无意间听说非洲殖民地那边落后的医疗条件,所以决定弃文从医,1906年进入医学院学习后取得医学博士学位。1913年携带妻子一起去了非洲的加蓬,从无到有建立起医院,病房,河岸隔离区,会诊,手术,对传染病的检测,还有大小事务的监工都要亲自过问。由于他的诊所地理位置好,这种自业医生也比非洲的军医要稳定,不会到处外派,所以周边聚落的病人都来找他。来非洲之前史怀哲利用自己的关系筹集到了一万五千法郎的捐款,用于非洲医疗的开支。后期的开销与之前的预算基本相符。我感觉他回欧洲后应该有对捐款人汇报账目。于1918年回欧洲做完两次手术之后又回到了非洲继续从事医疗服务,直至去世。他本人说,回顾白人对非洲民族所带来的深厚苦难,我一直认为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为此赎罪。1952年获得诺贝尔奖,他将奖金加上演讲,管风琴演奏会所得全部用于增盖兰巴雷内的麻风病院。本书是其第一次去非洲所写,记录在非洲的工作,以及当地一些见闻及如何改善种族间关系的思考。也就是说这不是一本记录日常生活的非洲见闻录,类似这种带着很强的参与感去研究原住民的生活,通常是有趣的新鲜的,而史怀哲写的是目的性很强的在非工作汇报和如何改善殖民者与原住民间种族问题的一些个人思考。 爱因斯坦曾说,像阿尔贝特·史怀哲这样理想地集善和对美的渴望于一身的人,我几乎还没有发现过。看过此书后确实有同样感觉。诚然有一开始说的不适。但是读到中间,我觉得他并非傲慢,而是一种真心认同自己的文化和价值观,觉得是在以更进步的文明成果来扶助非洲。这种俯视没有恶意。虽然欧洲对其他民族的殖民是自以为是的,史怀哲在期间也认识到很多矛盾,欧洲人的期望与原住民的利益相背,他希望可以得到调解,但他从来没有想过两者间是价值观的不同。非洲真的需要欧洲的文明吗?就像欧洲传教士一直觉得怀有对上帝的信仰才能带给人真正的幸福,可是那些部落民族的人回答他们说,我们已经很幸福,为什么还要去追求幸福。即便如此,我也没有资格去评价史怀哲,因为他做了我做不到的事情。 书中史怀哲的叙述是非常平淡的,没有自矜,卖弄,煽情,不像当今很多作者喜欢的那样,也没有非洲无处不在的奇遇异闻神秘事件,但他在欧洲的殖民政策上做了如实记录,如何让非洲的自然之子改变他们的生活方式而为欧洲人而工作。从中可以窥见到一点人类“文明”真相和我们自己历史中所缺失的部分。 非洲人不喜欢为别人工作,或者说是为物质而工作,他们只在有需要的时候出去打一点散工,一旦集够想要物品的费用他们就会辞职回到自己的村落,与自己的族人一起生活。所以政府为了使这些部落的劳力愿意出门打工,一方面提高人头税,使其有经济上面的压力。另一方面商人们会带来各种商品刺激那些原住民的购买欲。部落里面的男子为了满足母亲或妻子的购物要求不得不出门打工否则就无法在家清净过日子。另外针对男性,他们会提供烟草和烈酒。基本上非洲的男性打完工很快就会在这些享受上花光所有“积蓄”。此外还有从更远的地方募集劳力,因为离家更远,回乡不便,这些人可以在一个地方比较稳定工作,但也常会因为离乡太久而忧郁。为了在白人聚居地增加劳工,加蓬政府还会采取强制移民。因为很多烈性的原始居民不堪其扰,总会在一段时间后搬离原居住地,从而形成一圈无人居住的真空带。政府只能从其他地方征调脾气较为温顺柔和的部落过来补充必要的劳力。之前看到史书上写:唐虞之际,至治之极,犹流共工,放讙兜,窜三苗,殛鲧,然后天下服。这些人的具体罪状史书写得是非常模糊的,什么鲧是毁族,讙兜我记得好像只是荐了共工,共工治水不利,史书也给他胡乱按了个罪名,三苗的罪名是作乱。当时的实际情况恐怕与二十世纪早期非洲的情况并无二致。还有早期人类从山野林地游猎到定居再被规划到乡邑城可能也非自然的过程。历史与流血,政治与暴力机关,从来都是一体两面相伴相生的。
写得很散,作者去非洲从医的日记。 明白为何都说非洲人很懒、没有上进心,因为自然资源太丰富,毫不费力就能自给自足。需要钱了再去做临时工,攒够钱了就离开。 作者说其实黑人思考得很深,因为他们从不看报,其实报纸上或者说别的读物,你所看到的都是他们想让我们看到的,我们的思考、逻辑推理都固化了,他们能想很多,是各种意义上的自然之子
另一位扎根非洲加蓬的医者,傻与痴。
如今来到了作者半生行善医德的地方,加蓬的兰巴雷内,读作者的书,勉励自己,心怀感恩和敬畏,不为一时的困难和烦恼迷失。
挺好的,白人就尽情反思吧,不过反思也是你们自嗨自我感动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