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卡森·麦卡勒斯
《婚礼的成员》是麦卡勒斯最成熟的作品,上世纪50年代由她本人改编为戏剧在百老汇连续上演501场,获得巨大成功,成为戏剧界的经典。 12岁的少女弗兰琪一直被一种朦胧但强烈的不满压的喘不过气来,她的梦想,就是参加哥哥的婚礼,和他们一起去度蜜月,远走高飞,成为他们中的一员。但是在这个少女的世界里,“在那个青绿而疯狂的夏季”,每一个孤独的人都被深锁在各自的内心空间,无法进行任何有意义的交流。到头来她发现她与哥哥及新娘没有任何关系,她还是孤独一人……
写透了十二岁少女弗兰淇在四天里的孤独与挣扎。弗兰淇的孤独从开篇就扑面而来:个子蹿得太快,被父亲从卧室赶出来;假小子的模样让她在同龄人中格格不入,成了“惶惶然游荡的孤魂野鬼”。只有在闷热的厨房里,和黑人保姆贝丽尼斯、六岁的表弟约翰.享利日复一日重复着乏味的对话,她才能找到片刻安宁。婚礼成了弗兰淇逃离小镇的唯一希望,她坚信只要成为哥哥婚礼的一员,就能跟着新婚夫妇去阿拉斯加、去冬山,彻底摆脱绝望的生活。她为自己改名,换掉不合身的衣服,甚至对冷漠的父亲都充满了柔情,像抓住救命稻草一样死死攥住这场不属于自己的婚礼。她反复改名,从“弗兰淇”到“弗.简茉莉”,试图用名字锚定全新的身份;她给哥哥寄去不合时宜的礼物,只为证明自己从未被遗忘;甚至在婚礼前偷偷算命,这种近乎偏执的坚持,道尽了青春期少年最深刻的困境:一边想要成为“别人”,一边又找不到自己。小说最动人的转折,是婚礼结束的瞬间,当哥哥的汽车绝尘而去,弗兰淇终于明白,这场盛大的逃离从一开始就不属于她。作者用约翰.亨利的猝死迫使她成长——当她看着表弟冰冷的身体,终于懂得,真正的归属从来不是逃离,而是接受那个不完美的自己。
⭐⭐⭐⭐ 这本我个人觉得挺值得一看的 唯一可能要避雷的,这个版本的译者,在前面加了长达50页的序😓 最主要让我想到最近比较受探讨的议题:女孩子长大之后就像蒲公英一样散落在世界各地,很少有留在自己祖籍地的 但是男孩子会比起女孩子而言,有更大的概率拥有一群同一祖籍地的好朋友,逢年过节可以互相拜访 【以上言论只讨论大概率】 就比如说我,当然也可能是我个人交友习惯和我哥的习惯不一样,外加潮汕地区背景加持 我哥交朋友是比较不挑的,只要没有犯底线性原则性的问题,他都可以长时间维系一段关系 但我是一个容忍度特别低的人,只要有一件事情触及到我的雷点,我就毫不犹豫断联 于是逢年过节,在老家的时候,我能够约到一起出去玩的朋友只有一个,但其实她也是飘往外地的万千女孩子中的一个 其他的朋友都是在大学认识,在不同的城市 我哥则每过年都要去固定的好几家朋友家里拜年 女性一生都在触摸着一个很模糊的边界 在当下,女性大部分时候处于相对客体的位置,很多我接触的人会自我规训而不自知 前几天我哥去相亲,约在一家我没有去过的西餐厅 我当时跟我妈妈说,这家我还没去过,哪天我也想去 我妈当时第一反应,等你以后,你的丈夫带你去吃 我很莫名其妙,说,为什么要等一个莫须有的男人带我去。我可以带你去,我们两个人一起去吃不可以吗? 我的朋友,也面临着大差不差的烦恼,甚至比我更严重一点 过年回家,她在高铁站打电话给爸爸,问有空去接她回家不? 她爸爸回复,他的车只会载他将来的女婿 我家这个界限没有特别特别的明确,但我也始终觉得对于女性而言,家这个概念,它是一个有点排外的概念 在原生的家,大部分的父母对于女儿的态度是,到一定年纪会脱离这个家庭的成员;并且在某个虚拟的未来,可能会加入到的那个家庭,他们对于女性的态度是,一个没有血缘关系,外来的,能绵延子嗣的客体 以往都在探寻的“我们”,这个概念也许会在我们这一代慢慢地淡化掉,“我”则会被越来越多地提起 就我而言,我的家庭是我的原生家庭,而不是某个尚未可知的,甚至压根就不存在的,与我无血缘关系的家庭 我也慢慢在跟父母告知这一个人生态度 对我而言,“我”才是需要修其一生追求的理想和概念
截止到现在,写孤独的作家,最喜欢马尔克斯,现在又多了麦卡勒斯。 先读的伤心咖啡馆之歌,又读的这本。感觉两位女主有一些相似的地方,她们都在试图“抓住”什么,来抵抗孤独,甚至有点横冲直撞,不计后果。 以主人公小弗兰琪为中心展开的故事,其实刚开始有点像童书的感觉,不是幼稚,是很好玩有趣,有一些表达像童言无忌一样,基本只有厨房和大街上两个场景,作为标题的婚礼其实匆匆带过了。 喜欢厨房里贝拉妮斯,小约翰亨利和弗兰琪的谈话,几个年龄,阅历,身份,性格都乱七八糟看起来丝毫没什么同频可能得三个人,聊着天,打打闹闹,一吃饭吃一个下午…好喜欢这个氛围。 但弗兰琪觉得孤单,她总在害怕什么总想属于什么小团体,她不被同龄人接受,发小一家搬走了,她没有妈妈,爸爸是个一心扑在生意人的粗人,一个漂亮的女孩又将抢走她的哥哥… 最后她在婚礼上出洋相,被度蜜月的哥哥,抛下哭的一把鼻涕一把泪,晚上离家出走被揪了回来。 最后她还是找到了她想要的,她认识了新的朋友,她觉得她哪里都好,她幸福了,所以她“原谅”了哥哥。虽然真的很好笑,但是对于小孩子,那可是顶正经的事呢。 父亲要带她一起搬家了,厨娘贝拉妮斯要再婚了,小约翰亨利死于脑膜炎。厨房三人组再也不复存在了,那些八月明明灭灭的阳光里,让人昏昏欲睡的厨房里,无止境的谈话,终于也结束了。 前面都轻松愉快,一到三个人说话的时候就让我不住的发笑,贝拉妮斯的孩子气,弗兰琪的小大人的样子,约翰亨利单纯可爱懂事又滑稽的样子…但最后的结尾的一章,又开始飞刀子了。😭 很喜欢贝拉妮斯这个角色,从她对两个孩子讲的话,知道她的情感经历,在真爱第一任丈夫心病去世后,其实她一直没有出来,不断爱上身上有着他特质的人,相似的大拇指,相同的衣服…只可惜都是错的人,甚至有一个差点杀了她。但她依然乐观,开朗,细心照顾着身边每一个人,她跟12岁的弗兰琪和6岁的约翰亨利成了忘年交,特别是对弗兰琪,她更是用自己的方式,把妈妈这个角色缺失的教育,间接的给了弗兰琪,在她要犯错的时候提醒,批评,在她伤心的时候温柔安抚,在弗兰琪有了同龄的新朋友的时候又带着醋意默默退出,去跟她尊敬但不能让她心跳的人结婚了。心跳一辈子一次就够了,这次她一定嫁给了幸福吧。 故事的最后让我想到了谢安琪的《喜帖街》,真的很喜欢这首歌,歪文的词永远不会让人失望,这里贴一下吧: 忘掉种过的花 重新的出发 放弃理想吧 别再看 尘封的喜帖 你正在要搬家 筑得起 人应该接受 都有日倒下 其实没有一种安稳快乐 永远也不差 就似这一区 曾经称得上美满甲天下 但霎眼 全街的单位 快要住满乌鸦 好景不会每日常在 天梯不可只往上爬 爱的人没有一生一世吗 大概不需要害怕 (忘掉爱过的他) 当初的喜帖金箔印着那位他 裱起婚纱照那道墙 及一切美丽旧年华 明日同步拆下 (忘掉有过的家) 小餐台沙发雪柜及两份红茶 温馨的光境不过借出到期拿回吗 等不到下一代 是吗 忘掉砌过的沙 回忆的堡垒 刹那已倒下 面对这坟起的荒土 你注定学会潇洒 阶砖不会拒绝磨蚀 窗花不可幽禁落霞 有感情就会一生一世吗 又再婉惜有用吗 (忘掉爱过的他) 当初的喜帖金箔印着那位他 裱起婚纱照那道墙 及一切美丽旧年华 明日同步拆下 (忘掉有过的家) 小餐台沙发雪柜及两份红茶 温馨的光境不过借出到期拿回吗 终须会时辰到 别怕 请放下手里那锁匙 好吗
在我们年轻的时候,我们会觉得自己的世界没有几个人能懂,但是在我们成长以后,我们会发现我们也不能懂当时的自己。那时候的年轻让我们永远都觉得孤独,那些孤独围绕着我们,我们也会想要逃离,哪怕只是逃离当下这个地方就很好了。 弗兰琪作为一名12岁的少女,她就很想要逃离,而对于她来说,逃离的最快速的途径就是参加哥哥的婚礼。在她的眼中,参加哥哥的婚礼意味着可以离开这个充满压力的地方,然后自己可以和他们一同度蜜月,从此远走高飞。弗兰琪甚至没有过多去想象新娘的面孔,她在想象的更多的是在另一片体地生活的场景。 在那个热烈的夏天,她肚子在门口晃荡,就像没有脚的鸟无法停靠下来。我曾经也有过这样的时候,感觉周围没有属于我的容身之处,只有远方在不停地召唤着我。可是我面对的生活只能存在于我的周围,我一直都徘徊在通向未来的入口,却找不到推开门的方法。我能够尝试的方法,只有自己消化自己的孤独,我并没有过多可以想象的远方,除了考去更远的地方。 可是弗兰琪从得知了哥哥即将到来的婚礼开始,在她的想象中,婚礼就成为了帮她推开大门的手段。即便每一个当下都度日如年,但是她仍旧想要打破束缚自己的规则,她想要去往另一个远方。可是直到最后,她也没有如愿,她还是留在了这里,也没能存于那场婚礼,即便她曾经希望自己也能成为婚礼的一员。 那个属于十二岁夏天的梦想,就那样支离破碎,然后风干在那个夏天。就如同我们年少时候对自己抱有过的幻想,最后往往都会无疾而终,但是我们还是会沉浸在那些想象之中。可能是因为生活的压力过大,只有想象能够给我们一丝慰藉,给我们幻想的未来的同时,也给我们奔向未来的勇气。 也许我们就是这样,永远无法成为别人生活中的一员,我们只能过好自己的生活,努力让自己的人生充满新的希望。即便孤独充满着我,我也要努力冲出迷雾,即便不能逃离,我也能找到与孤独共处的方式。而我的生命不会永远停留在一个夏天,我总会长大,找到属于自己的人生,不再寄希望于别人的生活能够解救我。
首先,原谅我不推荐这本书,因为这本书的翻译真的很让人难受,水平忽高忽低,还有些地方翻译的不够准确、也不够通畅,总之,一点都不“信达雅”;其次,这本书总感觉有点头重脚轻的感觉,前面花了很长的篇幅描写婚礼前的时光,写的那么详尽、那么沉闷,可是后面婚礼当天及之后的故事,又写的那么简略,总感觉张力不够;最后,我是能理解弗兰琪这种十二岁时的烦闷、孤独和冲动,这种感觉在我那个年纪也是时时萦绕我心,这一点,作者观察的很细致,也写的很到位。总而言之,这本书只能说一般吧!如果换个好的翻译,我可能会给个推荐。
这本书,是我前些年装模作样带回家的一本书,想在假期期间读,却一直没有翻开的一本书。终于在今年春节断断续续的看完了…… 看过这个作家的好几本书,也听过一些有关解读这个作家的一些书评,却依旧记不住这位29岁瘫痪,50岁去世,女作家的名字,到可以记住她的脸,她略带忧郁,有些严肃的眼。 翻开书,我在试图融入一个12岁女孩的视角。暑假,生活百无聊赖,对哥哥的婚礼有无限向往,期盼通过哥哥的婚礼,过上一种全新的生活。 别人都有自己的我们,只有她没有她的我们。可能很多人会觉得小女孩有点幼稚,想进入成年人的世界。可是,哪一个12岁的小孩,不觉得自己已经长大,可以像一个成年人一样生活呢? 但不管女孩多么早熟,她毕竟还是个12岁的小孩。她懂得了很多成人的知识,却缺少成年人的经验,和有些成年人永远都不会有的智慧。 “疯子会说正常人是疯子。”而只有不成熟的人才会说孩子之是孩子。
喜欢麦卡勒斯。读完全集里最喜欢婚礼的成员,大概是因为是关于12岁少女漫长忧惧的夏日渴望寻找到自己与世界的联系,叫嚣着要逃离,企图通过哥哥的婚礼和两人一起离开小镇,但却在婚礼结束之后,认清现实,迈出去又收回的脚。 开篇就是青绿而疯狂的夏天,在夏天读真的太合适了。 每个人都有弗兰琪的时候,望着周身的建筑,看着周边的人,是怎么存在的,与我的联系是什么样的。青春期突然长出自我,面对这样的自我,怎么接受自己的存在。不顾一切想冲破现状却又茫然不知去处的矛盾又怎么疏解。是只能在中间态的焦灼中坚持那个莫名其妙的自我,模糊的自我。对意义事件的执念,将哥哥的婚礼作为人生的转折,幻想通过此逃离生活的虚无。语言与体验的断裂,说不出的怪,语言无法承载的感受。 “过去像是一个荒谬的梦,而未来尚未开始——但此刻,你突然能忍受这种悬而未决了。”
酷烈、荒残、柔静的夏季,在厨房的无聊漫长下午在消逝后却显得弥足珍贵,涂鸦被盖住后才显得美妙,那时几乎可以尝试一切,即便是错乱的,非此不可的强烈表达欲,羡慕和希望绑定,青春的大脑可以向往大世界的一切,狂热的幻想迎来注定的破灭,但年轻的生活总会有新的旅程。
翻译得我都不知道自己在看什么,真心劝退
一本很伤感的书,关于弗兰奇12岁时青春期的变化。弗兰奇有一个很离奇的想法:参与到哥哥和他新娘的婚礼,然后和他们一起再也不回来了。她每天困于平凡的日常,想要生活多一些刺激,有很多话想说,但是不知道如何表达。她有两个最好的伙伴,8岁的堂弟约翰亨利和黑人女佣贝拉妮斯。他们一起在厨房里度过了无数时光。 我最喜欢书中他们每个人幻想自己是上帝要创造的世界。约翰还太小了,他只能想象到创作出五彩斑斓的世界,没有什么逻辑。贝拉妮斯想着创造出一个平等没有歧视的世界,没有贫穷没有痛苦。相爱的人能重逢。贝拉妮斯真的是一个很好的人,就像弗兰奇的妈妈一样。她虽然没有多少文化,社会地位低下,但是她懂得人生的大智慧,不懂的事情就说不懂。 书中大部分时间都是描述平凡的日常,我和弗兰奇一起期待婚礼的到来,到底会发生什么事?期待的太久,婚礼却是一笔带过。发生了正常生活中应该发生的事儿。她不可能参与到婚礼中,成为哥哥和妻子中的我们。接下来在12岁到13岁之间,贝拉妮斯的弟弟入狱8年,约翰也走了。这些事在十几页就交代完了。一切都发生的太快太荒诞,就像是假的一样。弗兰奇也要和贝拉妮斯分开了。 焦虑悲伤无所适从就是少女的青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