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法制出版社
本书用案例解读法条,突出以案释法的特点。第一,本书所编选的案例紧扣法律条文规定,具有示范性、指导性的特点,其原始资料尽量来源于真实且已生效的判决,便于读者参考借鉴。对于没有相应真实案例的重点法条予以注释。第二,本书设置了“相关案例索引”栏目,列举更多相关案例,并归纳出案件要点。第三,本书设置了“相关规定”栏目,将与具体条文相关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予以收录,方便读者查找和使用。
老板,你违法了! 最近网传中电科的龙哥,怒怼领导,反对加班,全网劳动者纷纷点赞,吾辈之光,吾辈楷模,敢言人之不敢言,我默默点了一个赞! 这是真正的勇士,自行断绝以后的工作生涯,估计以后所有企业的老板都怕,面对节假日加班,现实中的多数人都是敢怒不敢言,所以只能像我一样,怒赞楷模。 打开微读,搜了劳动法,然后读起来。 越读越气,越读血压越高,读完几乎可以下一个结论,中国90%+的企业,95%+的老板,都违法,违反劳动法。 你不信吗? 下面请看劳动法第三十六条 【标准工作时间】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你的工作时间标准吗?如果不标准,你的老板这是在压榨你呀,他违法了! 下面请看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支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你的老板给你加班费了吗?如果没有,他违法了呀! 女性劳动者请注意劳动法第六十一和六十二条: 第六十一条 【女职工孕期的保护】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第六十二条 【女职工产期的保护】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老板是不是又违法了? 劳动法义正言辞的强调保护劳动者的权益,企业和老板们堂而皇之的背道而驰。 天理何在,公道何在,正义何在? 也许每个企业都需要一个龙哥这样的人,挽救我们于水火,为我们争权利,争福利。 不写了,写多了都是泪,赶紧睡了,明天周末,工作还没干完,还得起来加班呢。
在看完这本书的一年之后再次前来评价,在此期间真正的运用了劳动法赢得了一次劳务纠纷,获得了少许本应得到的利益,但是也有许多无奈。 去年三月份应聘了B公司的办公室主任。入职当天B公司的母公司A公司的人事辞职,总经理让我暂时帮助A公司进行招聘工作。之后我实际在A公司负责人事工作,但是劳务合同是与b公司签订。之后,毕公司不给我购买社保,a公司则以我暂时是顶替工作,我是b公司的人,终究要回到B公司为由,也不给我购买社保。我工作了三个月在六月份辞职要求公司给我双倍工资,后来达成协议,协议内容是补缴工作期间的社保以及补偿一个月工资。 但是在与公司的谈判过程事情是相当复杂的,这家公司是我们开发区重点招商引资的企业,虽然不正规,但是很有钱,老板天天跟开发区的领导一块儿喝酒。在我与公司因为劳动争议协商的过程中,公司经理甚至威胁我,要对我接下来的这份工作进行干扰,(当时我进入了一个政府单位的面试阶段)。 还有一点是我们这个边缘城市普遍的法律意识很淡,一起工作了几个月的同事不认为你受到了不公平的待遇在积极为全的过程中,甚至还有很多关系不错的同事,劝你打消这份念头认为在我们本地这种情况是很普遍的,你根本打不赢这场官司,而且他们认为跟老东家打官司是一件很丢人的事情。事实上后来这家企业几个月后连工厂都没有建设完成就倒闭了,遣散了公司70名员工,而没有一分钱补偿。有些关系不错的同事一起吃饭的时候,我建议他们可以跟公司要前三费,他们竟然说为了这一万多块钱拉不下来,这个脸面公司都倒闭了,还找谁要钱,公司也不是不想好好经营,不能雪中送炭,也不要落井下石。我也很纳闷,他们真的就没看出来这家公司借着招商引资的名义套了钱就跑了吗?从一开始就没想经营,但是每个人有每个人的想法也不能强求,只是反而我成了一个背信弃义的小人,让我一直很愤慨。 我不想说法律实施的路程还很久远,我只想说从我自身的亲身经历来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最佳途径,还是通过法律而在此前提是自身有法律意识,也要有基础的法律知识,同时也要有敢于维权的信心,另外还要有正确的三观吧。
挺枯燥,不过有用,工具书就是这样
#微信读书计划#第546本书 2025年11月10日 无它,认真学习。 对于劳动者而言,依法争取自身合法权益。 对于企业而言,同样需要学习贯彻,遵纪守法。既保护劳动者,也是保护自身利益。
劳动法要付费,真的要笑死了,真是滑天下之大稽
我很喜欢这本童话书,这本书里描述的世界很美好,美好得像乌托邦,不然为什么我工作了这么久,都体验不到这本书里面的生活?
这是一本所有打工人和所有老板都需要熟读的书籍,因为你读赤裸裸的条款是费力的,但是这本书有很多生动的案例,能够让人们更直观的看懂法律条文。 其实这本书应该早早阅读的,因为确实关系到自身的利益。曾经就是不懂法,嫌麻烦,在2018年公司社保问题没有追究,2019年公司非法未签订合同+辞退,均未进行追责。唯一能安慰的地方就是当时工资并不高,损失并不算大。也算是给自己一个警醒,懂法和维护自身的权益是多么的重要,不能怕麻烦,当然也给现在的企业主敲响了警钟,现在的打工人越来越懂法,也意味着企业也需要更加合法合规。好的地方在于目前供职的企业对于用工方面是合法的。 合同是一定要进行签订的,不签订合同,是需要赔付2倍工资,还有合同里需要规定有无试用期,若未规定则认定入职直接是正式员工,及时上班3天不合适辞退,也需要进行赔付。社保问题也是仲裁能解决的问题,其实懂法并不是为了做到什么,而是自己有意识去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即使你的绩效是D(不合格)也不能证明你不能适应目前工作岗位,以此为理由辞退也是不合法,自然需要赔付。 劳动法里面的知识点还不少,对于工伤的定义,对于女性的法律保护,对于已孕女性的保护,对于劳动者的保护的点在于不少,问题在于各类企业主的执行。在读完了劳动法我的感受就是好多行政是极不专业的,或者说很多企业不专业,人事行政一类人,不分开,其次对于劳动法各种不熟悉,在流程上操作错误,这其实就是在坑企业主自己,因为这类很明显的错误,仲裁是完全偏向于劳动者的。所以最先应该裁掉的人就是不专业的行政,回炉好好重造,一天想的就是为了给企业省钱干着一些坑劳动者的事情(曾经经历过,具体不说了)。
这是劳动理想的样子。我们的工作理应有尊严。劳动者的权利应受到保护。我相信这三句话不只是一种美好的童话,因为勇敢是自己给的。一个是身边提起劳动仲裁的朋友,让我看到了拿回自己应得权利的那种果敢与决心;一个是看到某网友面对每一个不公,消费或是劳动过程中的,都会收集证据,自学并写诉状,网友的长贴记录的个人经历深深鼓舞了我。 看完这本书,我识别出了曾经在企业工作受到的不公与威胁,但是当时经验不足,以为这是社会常态。看完这本书的案例,让我意识到,如果想要机构介入,那么首先我要识别并做出行动。了解本法是第一步,我希望再遇到利益受损时,我可以有知识、决心和勇气发出捍卫自我的第一声号角。
这本书实用性很强,我们几乎每个人都需要工作,那自然和劳动法一定会产生关系,纵然很多人不屑一顾,认为我国的劳动法基本没什么用,可是综合数据和事实来看,劳动者产生纠纷的案例胜率能达到百分之90,大部分人一是不懂法,二是觉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不敢为自己的利益勇敢的出头。这本书中的很多案例能给我们信心,希望大家碰到了类似的事情,觉得需要法律的帮助,都能勇敢的站出来。
一、基本 主要讲述劳动关系: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 特征:平等性和从属性,人身性和财产性 16 周岁以上——劳动者,特殊的可以招聘 16 岁以下的,如:艺类 劳动者包括:农民工、帮工学徒 二、工作时间 每天不超过 8 小时,每周不超过 44 小时 休息:每周至少保证 1 天(公务员双休) 法定节假日:国庆、劳动节等,带薪年假:工作满 1 年 三、加班休息制度 加班:原则上每天不超 1 小时,生产经营的特殊原因:每日不超 3 小时,每月不超 36 小时; 不受限的加班:紧急情况 加班报酬:延迟加班:1.5 倍工资;休息日加班:先补休,不补休的 话 2 倍工资;法定节假日:3 倍工资 公司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员工工资,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四、劳动安全卫生和职业培训——2019 年新增 劳动安全卫生: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 对员工进行定期检查,防止职业病危害;特殊作业的工作:需要取得 培训资格;职业培训:指定培训制度,对员工进行培训 五、女职工未成年人保护 1.女职工:矿山井下 4 级强度的工作(经期、孕期、哺乳期) 经期:不得三高低冷:第三级劳动强度、高处、低温、冷水 孕期:怀孕 7 个月以上:不得延时、加班 哺乳期: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不得从事 3 强、加班、夜班 女职工生育不少于 90 天的产假 2. 未成年工(16 岁以上-18 岁以下):矿山井下 4 级强度有毒有害 《合同法》 一、合同 (1)合同以书面形式 (2)合同按开始用工之日起开始生效,而不是合同签订之日起 (3)从用工之日起 1 个月内,劳动者不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直 接通知劳动者解除用工关系(用人单位不签,无影响)。 从用工之日,1 年内未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签:用人单位应当 向劳动者每月支付 2 倍的工资(双罚),从第二个月开始算;劳动者 不签: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合同失效,用人单位 提供经济补偿 超过一年未签合同:用人单位不签:前面 11 个月的双倍工资要给, 并且视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推定为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 劳动者可以干到退休 二、试用期条款 同一单位,同一人只能签订一次试用期 不满 3 个月——不得签订试用期 3 个月——试用期小于等于 1 个月 合同期限 1 年~2 年——试用期小于等于 2 个月 合同期限 3 年以上——试用期小于等于 6 个月 试用期合同的解除(1)劳动者有严重过错(2)劳动者因自身原因不 能胜任。适用期工资大于等于 80%(大于等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保密合同:签订保密合同才需要保密,保密可以有偿 三、竞业条款 竞业条款:限钱:签订竞业限制条款,给予劳动者一定的补偿;若在 期限内,劳动者违反竞业条款,则,劳动者需要向公司支付违 约金(竞业限制不等于保密义务) 限人:竞业限制的人员只能是单位的高管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 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限时:在解除劳动合同之后(限制时间不得超过 2 年) 约定服务期——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了培训服务 未到服务器,劳动者提出离职、解除劳动合同的——为公司支付 违约金 注意:保密协议违约,需要承担侵权责任,而不是违约责任 《劳动合同的解除》 一、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1 、预告解除:提前 30 天书面形式通知可以解除(辞职报告无需理由) 2 、及时解除:用人单位有过错(限制、恶意等等)在试用期内也可 以及时解除合同 二、用人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1、预告解除:提前 30 天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可以解除(需要通知工 会,需要说明解除的理由) (劳动者没有问题但是不能胜任工作或者不能另行安排的:经培训后 还是不能胜任;生病医疗,医疗之后不能胜任的,医疗期间不可以解 除合同,医疗结束之后才可以;)考核在末位的话不能默认为不能胜 任工作 2 、及时解除:劳动者有问题(违规违纪违法) 三、裁员 裁员程序:说一下、听一下、报告一下(不需要通过工会等批准)决 定权在单位 裁员过程中需要优先留用的——??高管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合同的 老弱病残孕——单位不得单方面解除(除劳动者有过错的情况) 四、经济补偿金的标准: 工作工作满一年——多给一个月的工资;超过 6 个月不满 1 年——按 1 年算,给一个月的工资补偿;小于 6 个月——多给半个月的工资 没有经济补偿的情况: 1 、 自愿离职 2、劳动者违法犯罪 3、合同到期,高平续订,劳动者不 愿意续签 4 、公益性岗位 赔偿金——违法解除程序等(赔偿金是补偿金的 2 倍,赔偿金和补偿 金不能同时适用) 《无固定期限合同及劳务派遣》 无固定期限合同——直接干到退休(连 10,双 10、第三次劳动关系) 劳务派遣——有关系无劳动,有劳动无关系(张三和甲劳务派遣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