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梁治平
本书由梁治平将其近三十年学术生涯中最具代表性的文章编为自选集。书分为两卷:《法律何为》与《法律史的视界》,一卷侧重于当下的法律与社会,另一卷偏重于法的历史和理论。梁治平先生一向立足于“用文化去阐明法律,用法律去阐明文化”的法律文化观,拒绝套用流行的历史分期和法律分类去撰写历史,更反对对历史作教条式的裁断,而是将法律现象置于更广阔的历史、社会和文化背景中去理解。《法律史的视界》一书通过对自古罗马以来的中西方古代法律史和法律传统的细致研究,分析、探讨存在于古代法律制度背后的思想观念和文化传统,并在梳理这些观念和文化的同时,反思中国传统的法律制度和法律思想。
梁治平提出“用文化去阐明法律,用法律去阐明文化”的核心视角,主张跳出教条式历史分期,将法律现象置于更广阔的社会文化背景中理解。对比中国古代“礼法合治”与西方“法治”传统的形成,揭示二者在哲学基础、社会结构上的根本不同。清代社会中习惯法、宗族法、行会法等民间规范如何与国家法并存,形成“多元复合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