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卫·威廉姆斯
丹尼斯是个单亲家庭的男孩,生活特别无聊,他爱看女性时尚杂志,有一天,懵懵懂懂并且受到诱惑的情境下,他竟然穿上了女孩的长裙、涂上了口红……刚开始他还觉得这事很好玩很刺激,但是,当人们知道他是男扮女装的时候,大家对他都不理解,然而,在他踢足球的时候,队友们为了安慰他,居然和他一起穿上了女孩的长裙。丹尼斯是要生活在异样的目光之中,忍受处罚?还是要脱下长裙、擦去口红、变回男孩?
十二岁的丹尼斯生活在单亲家庭,父亲为了生计奔波忙碌,让他时常感到孤独,日子也过得有些乏味。为了寻找一点刺激,他迷上了女性时尚杂志,某天一时兴起,穿上了女孩的长裙,还涂上了口红,没想到被同学撞见,这件事很快传遍了全校。包括校长在内,没人能理解他这一举动的意义,只当是“怪异”的行为。 这场突如其来的“丑闻”让丹尼斯受到了关禁闭的处罚,甚至被暂停了踢足球的资格。就在禁闭室里,他遇到了全校最漂亮的女孩丽莎。两人聊起对服装的喜好和对未来的憧憬,丽莎的温和与理解,让丹尼斯第一次感受到被人真正倾听的滋味。 事情的转机发生在校队决赛那天:队友们为了安慰受罚的丹尼斯,竟然集体穿上长裙陪他一起上场,最终球队赢得了比赛。那一刻,丹尼斯深深体会到友情与包容的力量,也明白了坚持做自己需要多大的勇气。 经历过这场风波,丹尼斯不再只是那个靠偷穿裙子排遣烦闷的男孩:他学会了正视自己的兴趣与个性,理解了家人和朋友的爱,更懂得成长其实就是接纳真实的自我。故事的最后,他重新穿上男装,却带着前所未有的自信,和朋友们并肩驰骋在球场上——风波已然平息,成长留下的,是一个更坚强、更坦然的他。
小学的时候就读过大卫的《臭臭先生》,现在读大学了失眠就恰好想到了大卫的其他作品小学的我一直对它们很好奇,今晚就索性来看了。 读这本书的时候就有种很熟悉的感觉,抽象的插图,大卫独特的幽默感还有“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这种霸占整个屏幕的文字让我想起臭臭先生的嗝。 丹尼斯因为母亲离家出走,性格敏感。父亲可能对母亲依然有所怀念但又处理不好家庭与工作的关系因此对儿子非常的冷淡,哥哥也因为到了初中想要装作大人拒绝给丹尼斯亲密感,让丹尼斯喜欢看情感聊天综艺和时尚杂志。被父亲狠狠斥责“我的儿子怎么会喜欢时尚杂志这种女孩的东西?”后,丹尼斯备受打击。好在女朋友丽莎以她的热情,鼓励丹尼斯穿自己喜欢的裙子,“男孩为什么不可以穿裙子呢?”让丹尼斯变得自信坦然。 虽然转折有点突兀,比如丹尼斯的爸爸突然出现在决赛现场,校长居然也喜欢穿女装因此被丹尼斯和丽莎抓住了把柄,允许丹尼斯回学校,但我觉得作为儿童文学让孩子能意识到某种行为背后的概念就可以了,一直深挖可能会破坏作品的核心主题。 这也让我想起灯塔国的教师会引诱儿童变性,从而满足某些集团的利益,但丹尼斯在跟丽莎认识前就对漂亮裙子感兴趣,而且人家也不想变性啊,因此我觉得倒也不必那么敏感。 最后说一句丹尼斯对丽莎的那句话就是我有话想对你说但我想长大一点后告诉你让我这个纯爱战士当场死亡……多美好的感情啊,让我这个二旬老人深夜嗷嗷叫!!!而且这也说明丹尼斯的性取向没问题嘎嘎嘎
很细腻的一本书,比起罗尔德达尔充满想象力的旅途,这本更多描述了一些小孩子们的日常生活,各种小细节,比如哥哥在弟弟脸上放屁,闻袜子判断干不干净,我还是第一次看到有书里描述类似事件。这些事件拉进了故事与人的亲近感,让人联想到自己发生的类似事件。 穿裙子的小男孩,似乎与这个世界的既定规则格格不入,是被指责的异类。故事里的小男孩还是很幸运的,有带他探索新世界的丽莎,绝对支持他的朋友。看到朋友专门去他家里告诉他,他们还是朋友,真的很感动。最后大家穿着裙子踢足球,一起赢得比赛,太酷啦。 大家是多样的,不管是什么性别,都可以去尝试任何事呀。 很黑色幽默的是最后发现开除小男孩的校长也喜欢女装,或许有时候看上去最无法接受某些事物的人,其实沉迷于此不可自拔。 童话真好啊,大家都是快快乐乐的结局,越长大越喜欢看童书了。
我读完后感受到一点:每个人都是独特的。跟你们讲讲我的故事吧,我是一个女孩子,但是我却很喜欢做一些男孩子才会做的事情,就比如说捉青蛙啊,还有跳水坑,还有跑出去想去学骑马。同学们都说我是异类,在读这本书之前我一直都很忧郁,但读完后我才发现,如果要普普通通的过一生,那我宁可独特的去做个异类。没有冒险没有特点的人生是不值得过的。
这是大卫·威廉姆斯作品里算是比较正经的一本书了。 打破生活刻板印象。被理解很珍贵,不被理解也应该好好爱惜自己。温暖生命的事情可以有很多。而且全书始终站在儿童角度,也少了一些动不动就开车的恶趣味,对我这个上世纪的人来说,感觉很好。 生而为人,被人嘲笑与讥讽甚至是打击这都是常规。这个世界不停的有人否定你,有时候甚至是至亲,或是陷入怪圈的自己,所以未必是世界变好,而是你变强,世界就会开始尊重你。 而且我很喜欢作者塑造的拉吉这个人物,这是个生命力很强的小人物,但是他从头到尾都可以龙套,时而下头,时而愚蠢,时而市侩,时而又充满人性。他的人跟他的产品一样,时好时坏,又存在感满满,哈哈哈,只能半抄半写这么多了……
“他人对我们的关注之所以如此重要,主要原因便在于人类对自身价值的判断有一种与生俱来的不确定性——我们对自己的认识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他人对我们的看法。” ——阿兰·德波顿 为了得到认可,孩子们不得不活成自己不喜欢的样子;而那些努力活出自我的孩子却得不到学校和家长的认可甚至被排斥和惩罚…… 大人们自己有社会习俗带来的各种刻板印象,所以希望在孩子心里也树立起刻板印象。殊不知,让孩子从小就生活在那些没有意义的条条框框中,只会阻止孩子做自己想做的人。所以刻板的教育者们不要问:“为什么培养不出天才?”那是因为即使有天才,也会在12岁的时候被当作另类扼杀。学校这座加工厂生产出来的“乖孩子”们,可能直到生命的最后都没能意识到,自己从不曾真正地活过。 故事的结局还是很温暖很美好,映射出的主题却发人深省。又一次感受到儿童文学不仅仅适合小学生看,有时候大人比孩子更需要读童书!能让你在幽默搞笑的氛围中很轻松地读完,让你能够以孩子般清澈的眼光重新见证友情、亲情,同时又能引发人深深的共鸣和思考,我想这就是童书的魅力。
给了我一些勇气。有时候生命里的小火种可以多呵护一下;有时候我们只需要换一些支持自己的朋友;“不一样”也没有那么可怕。
这是读的大卫的第一本书。 刚开始读的以为丹尼斯穿着裙子会出现不少笑话或者尴尬的场景,原来不是。 从开篇讲述丹尼斯压抑的家庭,后来遇到丽莎,让丹尼斯心里充满了阳光☀️。 丹尼斯穿裙子去学校被开除,再到所有球员穿着裙子出场比赛(这段描写太出乎我意料之外了,丹尼斯的队员们能一起穿裙子,太需要勇气了)。 最后也写校长穿裙子为了释放压力,拉吉也穿上裙子啦,不过没有骗过丹尼斯🤣 特别喜欢爸爸的转变,尤其怒怼校长那段,既解气又感到温暖。故事结尾有点感人,很喜欢这种圆满的结局。
在高速上和儿子一起读完了这本书,这是一个关于勇敢做自己的故事,主人公丹尼斯虽然很不幸因为妈妈的离开,从此家里成了灰暗的冰封世界失去了往日的温暖。但是他又是幸运的,有最懂他的审美非常同频的漂亮女孩丽莎,一起看时尚杂志,让丹尼斯体验穿裙子化妆,打开了新世界大门。抛开一切束缚勇敢做自己喜欢的事。还有好得还能再好的总是不断给他惊喜的好朋友达沃斯,“不管发生什么,他永远是我的朋友”多么感人!最后爸爸来看他比赛也很催泪,丹尼斯和家人的关系终于重新温暖起来,爸爸终于懂得表达爱,虽然还有点笨拙
在读这本书前最好先思考一个问题:为什么有人觉得男人穿女装就是堕落变态,女人穿男装就是酷飒有格局? 虽然讲变装,但这本书写得更自然和平常,说真的文艺电影里表情拧巴半是痛苦半是欣喜的变装让人看着窒息,已经2024年了,可以更平常地看待这件事了。谁都可以喜欢粉红色,就像谁都可以喜欢超短发。我们只要提醒孩子要准备好足够强大的心理来无视身边各种愚蠢的反应。在理想的女性世界里,男性与女性应该都是平常的存在,当然这很难,但我们仍然可以寄希望于未来的小孩可以更深刻地理解这一点。 其实这个故事里的孩子们并没有复杂到涉及性别转换,丹尼斯一开始只是想看看漂亮裙子怀念妈妈,后来是为了在垃圾的家庭生活中为自己保留一点美丽的东西,再然后是想和很酷的丽莎做一些随心所欲的事情。丽莎一开始只是像任何一个喜欢打扮小弟弟玩化妆游戏的女孩一样玩,后来是更调皮一点的变装糊弄大家,只是玩着玩着就脱线了。在孩子的世界,事情本来就没有那么拧巴,拧巴的只是旁观的拧巴人,心理学有个的热门词叫“投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