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丹尼尔·门德尔松
哪一面才算真正的自己?《奥德赛》如此设问,且一个人可能有几重面貌呢?那一年,父亲旁听我的《奥德赛》研读课,之后我们跟随奥德修斯的脚步巡游观光。由此我明白,答案可能出人意料。 门德尔松81岁的数学家父亲去旁听儿子给本科生开设的《奥德赛》研读课,细读关于“漂泊与回家”的12110行史诗,之后父子二人又一起参加《奥德赛》主题游轮旅行。在文本与空间的“奥德赛之旅”中,他得以一次又一次重新理解父亲。 《奥德赛》是英雄漂泊多年,历尽千辛万苦得以归乡的故事;也是稚子长大成人,在寻父过程中逐渐了解父亲的故事。 《与父亲的奥德赛》则将《奥德赛》中古希腊英雄父子的传奇史诗与当代父子的普通人生并置,在文本与现实的交叠中,两对父子相互映照。 时空交错的回旋里,父、子与史诗的故事缓缓展开。
自信觉得我的阅读量是挺大的,但从来没看过这种书,即把文本的细读感受和自己的现实生活关系并置,在文学中看到自己的认识,在时空和文本里进进出出,那种奇妙的时空交叠过程仿佛奥德赛就在我们身边,看了三本奥德赛的解读,我认为这本最出色…… 这本书作者本身是普林斯顿的古典学教授,他的父亲旁听了《奥德赛》的细读过程,积极参加他的课堂讨论,两人还参加了《奥德赛》主题的旅行,太酷了,在此过程里,教授拆解细读奥德赛过程里,也得以一次又一次重新理解父亲 刚开始81岁的老父亲一直在课堂上批评奥德赛不是一个英雄,爱哭,还喜欢吹牛,还特别狡猾,但史诗里奥德赛隐忍认子的阶段时,老父亲突然改口:“他特别能忍”,是的,能忍受儿子认不出自己,但又默默在身边,作者也瞬间破防,多年来自己父亲因为二战创伤,还有移民身份认同原因,一直隐忍自己,在坚硬的外表下从来也没给予自己温柔的一面,自己也仿佛从未看到自己的父亲,这段奥德赛文本解读让作者读懂父亲的沉默之爱,让父子关系从“疏离”转向“接纳”,这是非常奇妙的,心理学上有个词叫“叙事治疗”,我们的亲密关系其实经常被禁锢,比如父子关系里,双方被“父亲该有的样子”或者“儿子该有的态度”等人设绑架,而《奥德赛》的文本成为了外部的叙事启发,帮助这段关系重写新故事,可以看到文学的一种潜在治愈力量,可以成为彼此理解的对话工具,以此想象和重新书写彼此的关系模式 在这过程里,父亲也发现自己儿子不是一个简单的古典学教授,充满激情,上课过程里对学生的循循善诱,开放的思辨过程很富有感染力,是的,作者讲述里面的课堂授课,还讲了好多“非常会提问”的学生,印象深的是有个学生从心理学分析“奥德赛的儿子其实从来都不想认父”,那段分析真的太精彩了,也展现了古典学教授的惊人专业性,比如分析奥德修斯的核心特质“μῆτις”(希腊语,意为“机智诡计”)作者用希腊语词源拆解其在不同语境的含义,让学生对比“奥德赛欺骗独眼巨人”(诡计)与“对珀涅罗珀隐瞒身份”(保护),并且找原文中“μῆτις”的道德模糊处,这段非常精彩,让我们从词源分析奥德赛的道德人格的理解语境,以此更好理解英雄的选择逻辑,这个确实是基本功中的基本功,这和陈斯一教授的《荷马史诗与英雄悲剧》有点不同,更注意词源分析 而在文本里讲奥德赛与老父拉厄耳忒斯相认他通过伤疤时,作者强调伤疤是身份的物证,是不可伪造的记忆,也让学生分享自己身上的伤疤(心理)如何定义身份,这段非常开放,如果有这样的课堂我也非常有兴趣,而老父亲沉默后也在课堂里提到自己二战时的腿伤,而这点从未对教授的儿子提过,这部分教授的讲课非常精彩,非常好,以至于《奥德赛》课堂结束后,作家收到许多学生们的致谢邮件,出乎他意料,许多人提到了他的父亲, 一位女生写下这番话:“他是个非常好的人,是每堂课上令人惊叹的存在,能与他一同讨论是我的荣幸。我读《奥德赛》时,心中永远会惦记着他。 而第二部分奥德赛的主题游很有意思,我觉得这种文学旅游如果国内能积极开展,也是一个不错的iP,而他们的游行路线还真的高度仿照奥德赛的返乡路线,从特洛伊遗址出发到西西里,再伊塔卡岛(奥德修斯故乡)等等,这段游行仿佛也是父子关系深入的一种仪式,在到达费阿基亚港口时,作者讲“奥德修斯向费阿基亚国王讲述十年漂泊”,父亲也深情款款回忆了自己的二战,而在旅游过程里作者看到父亲在废墟前的沉默,在餐厅笨拙点餐的细节,就像当年奥德赛儿子“看见”父亲的脆弱 但这段也非常遗憾,因父亲突发疾病,最终未能抵达伊塔卡,这其实也正暗合史诗中“归乡永远在路上”的隐喻,家庭的复杂性是人生的一部分,沟通与理解依然重要,与奥德赛的返乡冒险不同,现实里,我们真正的返乡依然是寻找自己的身份认同以及与亲人的连接
我觉得这本书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思路,那就是你想了解一个人最好的方式,就是跟他共读一本书,从那些专属于个人的解读里,才能看出生命与岁月印刻在灵魂深处的痕迹。 在作者眼中严谨却又带点固执,有时甚至于不近人情的父亲,到了晚年却突然提出想要参加儿子开设的《奥德赛》研讨课程,这足可让人吃惊了。也正是在老父亲上课讨论的过程中,儿子才第一次意识到,原来父亲还隐藏着这样的一面。 如果说《奥德赛》是一部关于传奇英雄的史诗,那么这本书则从传奇回归到日常,无论是作者对于家族往事的追忆,与父亲之间相处的细节,都是非常日常而又普通的生活。也正是因此,作者借以从另一个角度切入了《奥德赛》这部流传千年的英雄史诗。 相比较那些富于传奇性的故事情节,作者的解读更多的是从生活的细节入手,比如特勒马科斯对于父亲奥德修斯究竟有没有那么“忠诚”,又比如奥德修斯为什么唯独对其父拉埃尔特斯做不到撒谎?奥德修斯如此频繁的借助神的帮助,究竟算不算英雄?奥德修斯和妻子相认又是靠着什么? 这些解读并非是从文学修辞的角度出发,但却更贴近具体的生活,我认为这也是国外的文学课堂比较值得学习的地方,大家一起讨论,讨论的不是什么高大上的修辞,不是什么空洞乏味的口号,而是实实在在的感受,这感受关乎个人,关乎自我,关乎生命中所有真实的体验。如何和一部文学作品产生共鸣,这不就是最好的办法吗? 从结构上来说,这本书对《奥德赛》结构上的借鉴也很值得肯定,如果说《奥德赛》的唯一目的是“还乡”,那么对作者而言,这本书的意图就在于更多的去“认识”父亲。 书中有一个细节特别打动我,最终奥德修斯凭借床的特殊性和妻子相认,确认彼此身份,父亲觉得着非常合理,因为在他看来:“人与人之间会有牵绊,不是肉体上的,是多年相处积攒下来的各种私密笑话、回忆,只有当事人才知道的点点滴滴。”正是人与人之间的那些细微琐事,才构成了彼此之间的专属记忆,而老父亲会想到这一点,恐怕离不开他跟母亲几十年来的朝夕相处。这个细节不仅体现出了父亲对母亲的深沉之爱,同样也扩展了我们解读《奥德赛》的视野。 但说到底,作者的讲述中最为动人的部分,其实还是他和父亲之间的那种关系。虽然表面上不怎么亲近,但在人生的重大时刻,父亲都守护在他身边,没有离去。哪怕得知儿子是个同性恋,父亲也没暴跳如雷,反而还根据自己过去的经验,能做到和儿子谈心。这位父亲用自己走过漫长一生的遗憾来替孩子扫清障碍,但又不像东亚家长那样只知道“控制”和“强迫”,所以这才是书中的父子之情让人动容的地方。 “但身为人子,即使脱胎于其父,也无法彻底了解父亲,因为父亲先于儿子来到这世上;父亲比儿子多活了那么多年,儿子怎么追也追不上,永远无法全面了解。难怪古希腊人认为少有儿子堪与父亲匹敌,多数不如,极少数超越。这无关个人价值,这关乎了解。父亲对儿子无所不知,但儿子却可能永远不了解父亲。”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故事要讲,生命历程中会有或多或少的遗憾,不同年龄段不同的认知不同的诉求对遇到的一切会有不同的回应,不必苛责,尽力而为了就可以了无牵挂了。 转眼之间老爸走了十三年了,还没来得及好好了解一下就再也见不到了,今天看最后一节的时候哭了差不多将近一上午,十三年前束手无策的状态又通过文字让人感受到了。失父之疡成了心中的缺口,时不时就疼一下,羡慕有爸爸牵绊的所有,所以看到标题的与父同行就心动了。 看完后真心感谢有这样的记录,既让人上了文学解读课(已经相当于看懂奥德赛了),还跟着作者呈现出来的各种关系重新回味了自己的生活,又因为作者是古典文学的专家,文字的表达也极其优美,所以看书的过程犹如鱼儿畅游水中一样悠游自在。 和父亲同看一本书,在各自对书中人物的解读中看懂对方,同时对照着书里父子的成长理解书外父子的性格差异与行事风格,彼此看见,从而互相理解,那过去的看不见以至于拒绝沟通的冰山就慢慢融化,爱意便充满心间。 现实与故事互文的写法加强了文字的呈现效果,更立体地实现了文学照亮现实的意义,作者特别解释了他的结构是环套型述说,也就是主题是枝干,附带的枝枝叶叶初给人的感觉是离题,但却是从侧面给了枝干支撑,就像我们的人生路,主题是我们自己,而遇到的人和事都是丰富我们的枝叶,没有后者,其实也没有我们,谁能想像一棵只有枝干的树呢? 这书最大的优点在字里行间呈现出来的言外之意,也就是文字外的看见与懂得,看完真的有脱胎换骨的畅快,强烈推荐
走马观花地看了一遍。这本书让我唯一欣慰的是,里面大部分原著我都看过。 但是把这种巨大的史诗、巍峨的巨神和个人的琐碎把它搅和在一起,虽然其中有亲情,但也不乏加着这个语言的词汇词根,或者是那股浆果味的葡萄酒之类的个人细碎体验。 我体会不到其中的意义。如果是美,我也并不感受过多的享受。所以就此别过。
金克木在《书读完了》里提到——陈寅恪幼年时见夏曾佑,很惊讶那位老人竟然自言中国书都读完了,直到自己也老了,才发觉那是有道理的。金克木给出了自己的解释,总有些书是绝大部分的书的基础——古今中外都一样——离了这些书,其他书就无所依附,因为书籍和文化一样总是累积起来的。 从这个意义上讲,《与父亲的奥德赛》所依附的基础是《荷马史诗》。这其中《奥德赛》的比重会更多一些,但《伊利亚特》也不可或缺,毕竟两者互相补充,既对立又统一。 这里牵涉出一个阅读的先后问题,究竟应该先读基础,还是先读其他? 就目前浩如烟海的书籍来说,人这一辈子能读的书是很有限的,想读完所有的书是不可能的,这就要求我们尽量去读经典。基础的重要性就在这里。这大概是23年我买了《与父亲的奥德赛》,却一直拖到读过荷马之后才开读的原因。 现在我却觉得,也许开卷有益,无所谓先后。荷马自然伟大,门德尔松也不差。实际上,我也是读了卡瓦菲斯的《伊萨卡岛》一诗,才起心动念去读荷马。而巧合的是丹尼尔·门德尔松,这位美国作家、文学评论家、翻译家、文学教授,普林斯顿大学古典学博士,不仅精研古希腊文学,还译有《C.P.卡瓦菲斯诗歌全集》。 《与父亲的奥德赛》这本书,既是一个教授对《奥德赛》的解读,也是国外大学课堂教学的生动展示,同时还是一个儿子借此理解缅怀父亲的记录,更是一个作家以史诗经典叙事技巧——“环套结构”——来致敬荷马的创作尝试。 所谓环套结构(ring composition),是指一种体现复杂时空交错回旋的叙事技巧。“在环套结构中,叙述者讲故事时,会出人意料地停顿、绕到较故事开篇稍早的某个时刻,以帮助阐释他正讲述的故事的某一层面”,“环套结构乍看之下仿佛离题,实则却有效地在故事中涵盖了过去与现在,有时甚至还包括未来——因为有些“叙事之环”也可以远眺,预见主线故事结局之后发生的种种”。《伊利亚特》中死去的战士,荷马总会岔开去讲诉其名姓家世;《奥德赛》中奥德修斯因腿上伤疤被老奶妈认出时,荷马退回去讲诉伤疤由来。这些都是环套结构。我的理解其实就是插叙、倒叙。 门德尔松对环套结构的尝试非常成功,甚至比荷马的运用更加纯熟。我们可以在书里不断地读到——他一边记录《奥德赛》的课堂研读过程,在解读故事情节时,不断插入与之相似的种种自己幼时对父亲的回忆,父亲与祖父、兄弟、妻子、朋友、子女的种种往事,一边又穿插研读课结束后自己邀约父亲的奥德赛邮轮之旅,以及那之后父亲因意外摔倒到病故的经历。 在这个过程里,如同荷马笔下的奥德修斯一样,父亲的人子、人夫、人父等种种身份浮现并重合到一起,他整个人生被全部勾勒出来,融入到了这本《与父亲的奥德赛》之中。“父母于我们而言复杂难解,我们对父母来说却永远一目了然”(也许所谓代沟即来源于此,来源于一目了然的我们从来也没试着去理解过复杂难解的父母),而门德尔松借着《奥德赛》,用自己的这本书,发现并重新理解了自己的父亲。 或许,我应该说,作者重新理解了自己的父母。 本书开头,作者题词写着“献给我的母亲”,而不是献给我的父亲。这之中也许有成书之时其父亲已经病故的原因,也许还有母亲同意作者在书里分享他们夫妻之间秘密的缘故。 如同父亲所说“终究,是夫妻间连他们所孕育的后代都不知晓的秘密,构成了婚姻的基础”,而这,其实也是孩子们理解父母的基础。 发于公众号路易士先生。 岁月流逝,人会衰老,改变样貌,而维系夫妻之间关系的大概是记忆、秘密。 人与人之间,亦如此。
丹尼尔·门德尔松做了件聪明事:他请父亲旁听自己讲授《奥德赛》。于是,古希腊英雄的漂泊与一位退休数学教授的人生,在同一间教室里发生了奇妙的交融。 奥德修斯二十载离家,归途充满诡谲与诱惑。而门德尔松的父亲呢?一个古怪的老头,坐在课堂角落,不时对史诗提出“数学式”的质疑。两代人的隔阂,在逐行阅读荷马中悄然瓦解。这不是传统的“父子和解”,而是一场借由三千年前的文本完成的、温雅的精神对话。 巧妙处在于:当史诗讲完,老人的人生也已历尽漂泊,它让荷马史诗的归途与我们生命中最漫长的理解之路重叠。 最打动我的不是父子最终和解——而是父亲在儿子批改的笔记旁,用铅笔轻轻写下:“这个观点很有意思。”是的,阅读可以是一种耐心的陪伴,而成长是重新发现你以为早已读懂的人。 每个人终其一生,都在寻找自己的伊萨卡,而回家的路,往往需要两代人共同指认。 —— 写给曾在晚饭桌上对父亲欲言又止,或对“理解”二字尚未放弃的读者。 . 读这本书时也让我不止一次的,想起黑塞的《漂泊的灵魂》。 和很多读者一样,我更喜欢的也是这本书的英文译名:《An Odyssey:A Fanther, A son, and An Epic》。 以上为阅读本书纸质版的点点浅浅感受。且读且品。
這本書聽了一遍特別亂,但是經常會有片段的共鳴,所以,不得不坐下來好好看。先翻目錄,再翻感興趣的章節。不得不再次稱妙!是不僅借機讲《奥德赛》,走一遍奧德修斯走過的路,在结构上又重新演了一遍《奥德赛》。 《奥德赛》的叙事本来就不是一条直线。它不是“奥德修斯从特洛伊出发,一关一关闯,最后回家”这么简单。它不断延迟,不断插入别人讲述奥德修斯,不断让人物通过别人的故事去认识一个并不在场的人。前四卷甚至先不写奥德修斯,而写特勒马科斯如何寻找父亲。 门德尔松这本书也一样。 表面上,他是在大学课堂里给学生讲《奥德赛》;父亲突然坐进课堂,跟着一群年轻人一起读。于是课堂成了第一层叙事:教授分析史诗,学生提问、误读、争论,父亲在旁边听,有时还偏偏提出和儿子完全不同的理解。 本来是儿子教父亲读《奥德赛》。 慢慢却变成父亲让儿子重新读懂自己。 这和《奥德赛》太像了。 因为特勒马科斯也是通过“别人怎么讲父亲”来认识奥德修斯;而门德尔松则是在学生、荷马、父亲自己的讲述中,重新认识那个他自以为早已熟悉的父亲。 更妙的是,课堂之后还有那场真正的“奥德赛之旅”。 书本上的航程,变成现实里的航程;关于父子的讨论,也变成父子一起旅行时那些最具体的小事:抱怨、疲惫、争论、身体衰老、生活习惯,以及一些过去从未说出口的话。 所以这本书其实有三条线同时往前走: 一条是《奥德赛》的故事; 一条是大学课堂对《奥德赛》的解构; 还有一条,是作者和父亲自己的故事。 而且三条线不断彼此照亮。 讲到特勒马科斯寻找父亲,我们就会想到作者正在重新认识父亲; 讲到奥德修斯的“身份”“伪装”“被认出”,我们也开始问:一个人真正的身份究竟是什么?是别人记忆中的他,还是他自己讲述的他? 讲到“还乡”,又会发现回家并不只是回到一个地点,而是经历了漫长旅程以后,重新认识自己原来的生活。 有一段关于荷马史诗的口头传统,也很关键。荷马史诗本来就不是一个“固定文本”突然被某个人写出来的,而是在吟游诗人的传唱中,一代代重新组合、重新讲述。所谓 composition-in-performance,就是在讲述的过程中再次创造。 这简直可以拿来解释门德尔松这本书本身: 他一边讲《奥德赛》,一边重新创造自己的父亲故事。而他的父亲,也在课堂和旅行中不断提供新的材料,让儿子原先那个“父亲形象”被修改。这就像吟游诗人每一次讲奥德修斯,都会有一点不同。父亲也是这样。你以为你已经认识了几十年,可只要换一个场景,听一段旧事,遇见一个旧友,甚至看他和陌生人说几句话,那个“父亲”就会变一点。
因为小时候父亲的不在场,作者与父亲之间的感情纽带存在缺失的一环。而机缘巧合之下,年纪老迈的父亲决定旁听自己讲授的《奥德赛》课程,于是借由课程的内容,作者与父亲,就像特勒马科斯追寻奥德修斯的脚步一样,共同完成了一趟奥德赛之旅。 就像荷马在奥德赛中频繁使用环套结构来讲述故事一样,作者将父亲参与的研读课程,与之后的父子奥德赛游轮之旅,使用同样的环套结构来讲述,同时穿插闪回童年往事,父子两人在共同的研读中对奥德修斯其人其事有了更家全面的认识,而作者也在两次旅程中重新认识和理解了父亲。 人生悲哀莫过于子欲养而亲不待,作者在父亲有生之年达成了与父亲的和解,这已经是何其幸运。自己同样作为儿子、作为父亲,我也希望能够有更多的时间陪伴父母,更多的了解他们,同时也更加坦诚地面对自己的孩子,从生活的旅程之初就不要有误解与隔阂。
说实话,读到大半时,我几乎认定作者的父亲就是我最讨厌的那类男人模板:固化的底层思维、对子女的严苛要求、回避型的依恋方式、总让人陷入尴尬、懦弱得不敢面对自己,甚至把自己没完成博士论文归咎于家庭和孩子…… 可是,从父亲在岛上向作者伸出手的那一刻起,我开始感受到这个老头的可爱之处。到最后,至少对我来说,父亲的形象是从他对待伴侣的态度开始真正立起来的。就像课堂上的那次发言,赢得孩子们尊重的,其实不是父亲强势的发言,而是他对待亲密关系的态度。当他说出“相信我,他母亲当年确实很美”时,我才真正对父亲这个人完全改观。 读的时候,我一直在比对自己的父亲。作者父亲对待伴侣时的那些moment,我却鲜少在自己父亲身上看到。也或许我根本不了解我的父亲,至少到现在,我还没有看到他的那一面。 btw,这本书真的好适合拍成一部电影:书、课堂、旅行、回忆等等交织穿梭在一起,形成一个完整的环套结构,太适合影视化呈现了!
古希腊英雄父子的传奇史诗,交叠当代父子的平凡人生;当古典学教授的文学课堂,迎来数学家父亲,细读关于漂泊与回家的12110行史诗。 他对父亲迟来的认识,也是我们所有人对父亲的理解与误解。那漫长而曲折的旅程,终将抵达所有故事的终点。 诺娜·巴拉基安优秀评论奖获得者、美国当代古典学家丹尼尔·门德尔松的文学与人生。本书入选贝利·吉福德非虚构奖短名单,获《科克斯书评》年度最佳回忆录、《新闻日报》年度图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