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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入门(第二版)(法学名家与法学方法丛书) 封面

行政法入门(第二版)(法学名家与法学方法丛书)

余凌云

5299人在读
10.9万字总字数
¥35.4定价

内容简介

本书以“行政三法”“救济三法”“一公开”为内容框架,贯通行政法与行政救济法,用精炼的语言把行政法的主要问题讲清楚,使读者理解掌握学习行政法的思维方法,让行政法变得不再难学,帮助有志于学好行政法的读者窥其门径,进而登堂入室。本书第一版即广受好评。第二版全面更新行政复议的内容,补充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新增关于行政法论文写作方法与经验的指引。

读者书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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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三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许可法 救济三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 一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行政立法、行政行为、监督行政(监督行政是对行政权的监督,分为行政内部监督和行政外部监督,前者如审计、执法考评、行政问责,后者是来自人大、政协、监察委员会、社会舆论等的监督)、行政救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和补偿) 依法行政,要而言之,就是要求行政机关严格依照法律规定行使行政权力、履行行政职责。这是由人民代表大会制、人民主权和人权保障原则延伸而来的基本要求。行政机关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是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 监督和规范行政权无疑是建设法治国家和法治政府的重点” 法律授予行政机关的职权,实际上也就是赋予行政机关以义务和责任,行政机关必须尽一切力量去保证完成。”“放弃职权,不依法行使职权,就是不履行义务,就是失职,应该追究法律责任。

★★★★★

余凌云教授的这本入门之作,可贵之处在于将一门被技术壁垒包裹的学科拉回到公共生活的地面。行政法看似是程序与条文的堆砌,其核心命题其实极为朴素——如何驯服那只名为“公权力”的利维坦?本书以典型案例为切口,让读者看到行政许可、处罚、强制背后普通人的命运起伏。它提醒我们:行政法从来不是官僚系统内部的自洽游戏,而是公民与权力之间的契约语言。在一个法治社会中,读懂行政法,本质上是读懂“我们凭什么要求政府守法”这一公民课题。

★★★★★

说是入门还真的就讲得很浅,全是基础概述知识,但是全书结构完整严谨,案例选取恰到好处,读完能对我国行政法体系,也就是“三法三救一公开”有个大概认识,知道每部法是处理什么情况的,他们之间有什么关系,是很基础全面的行政法介绍书。当年苏大面试通知要懂行政法,我一窍不通,现在我敢两天读完这本小册子就上去说,可惜前些年来因为意志软弱和见识浅薄,错过了太多东西。

★★★★★

《行政法入门(第二版)》的核心观点是:以“行政三法”(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救济三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家赔偿)和“政府信息公开”为支柱,构建清晰的中国行政法知识体系,并强调通过“建立行政法思维”和“有效学习方法”来真正掌握这门学科。 以下是基于该书内容提炼的30条重点启示: 一、 基本理念与原则 1. 控权与保民:行政法的核心精神是“控制公权力,保障公民权利”,一切制度设计皆源于此。 2. 依法行政是基石:行政机关的所有活动必须于法有据,遵循“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基本原则。 3. 程序与实体并重:合法的行政行为不仅要求结果正确,更要求过程(程序)公正、透明。 4. 比例原则:行政机关采取的措施应必要、适当,不能“用大炮打蚊子”,损害最小化。 5. 信赖保护:政府作出的承诺或政策应保持稳定,非因法定事由并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变更,保护公民的合理信赖。 二、 行政主体与行政行为 6. 识别行政主体:能对外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组织(如政府、行政机关)才是真正的行政主体,内部机构通常不是。 7. 行政行为的效力:合法的行政行为具有公定力、确定力、拘束力和执行力,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否定。 8. 处罚法定:何种行为该罚、由谁罚、怎么罚,必须由法律明确规定,禁止类推处罚。 9. 许可的监督:“谁许可,谁监督”,发放许可证后,行政机关负有持续的监管责任。 10. 强制的谦抑性:行政强制是最后手段,应优先采用教育、劝导等非强制方式。 11. 避免重复处理:对同一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三、 政府信息公开 12. 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政府信息以公开为基本原则,不公开需要法定理由。 13. 公民的知情权:获取政府信息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也是监督政府、参与治理的基础。 14. 依申请公开的规范:公民有权申请获取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必须在法定期限内答复。 四、 行政救济途径 15. 救济是权利的保障:无救济则无权利,行政复议、诉讼、赔偿是公民对抗违法行政的三大武器。 16. 复议的“准司法”性:行政复议不仅是上级监督,更是一种便捷、高效的纠纷解决机制。 17. 诉讼的最终性:行政诉讼是解决行政争议的最终司法途径,法院享有对行政行为合法性的最终判断权。 18. 赔偿的填平原则:国家赔偿旨在弥补受害人的实际损失,而非惩罚,一般不包括精神损害赔偿(除法定情形外)。 19. 举证责任倒置:在行政诉讼中,通常由被告(行政机关)证明其行为的合法性,这体现了对弱势方的保护。 20. 诉讼不停止执行:起诉一般不停止行政行为的执行,除非符合法定例外情形,这平衡了效率与公正。 五、 学习方法与思维培养 21. 框架优于细节:先建立“三法一公开”的整体知识框架,再填充具体内容,避免迷失在法条细节中。 22. 案例是活的法条:通过真实案例理解抽象原则,知道法律如何在具体情境中适用。 23. 比对阅读法:将相关法条、教材观点、司法案例进行对比,在差异中深化理解。 24. 以写代读:尝试用自己的语言复述、总结或撰写小论文,是检验和巩固学习效果的最佳方式。 25. 建立行政法思维:学会从“主体是否适格、依据是否合法、程序是否正当、内容是否合理”四个维度分析任何行政行为。 26. 关注中国问题:学习行政法要扎根中国实践,理解本土制度设计的逻辑与面临的独特挑战。 六、 实践应用与前沿 27. 执法中的裁量权:法律赋予行政机关裁量空间,但裁量权的行使必须合理,禁止滥用。 28. 新业态的监管挑战:面对平台经济、人工智能等新事物,行政法需要在规范与发展之间找到平衡。 29. 公益诉讼的兴起:检察公益诉讼等制度拓展了监督行政权力的渠道,体现了行政法功能的延伸。 30. 从管理到治理:现代行政法理念正从单向的“管理”向多元参与的“治理”转变,强调合作与协商。 这30条启示系统勾勒了从理念到实践、从学习到应用的行政法知识地图,旨在引导读者不仅“知道”条文,更“懂得”其背后的原理与运用之道。

★★★☆☆

看完序言对内容很期待。内容太基础,这还好,毕竟叫入门。但可读性不够很失望,基本是“第一,第二,……,最后……”这样的语言,很干瘪,案例和理论的结合也不行,案例太少,理论太多,不像个教材,还是更像学术作品。我们的法学教材什么时候能接接地气?不是所有人都要搞学术,啥时候能别把“教”材当学术著作?不过本书已经超过大部分为了打败读者的法学教材了,至少立意上。

★★★★★

历时近20个小时,终于看完了!超级喜欢这本书!强烈推荐这本教材!!!真的很适合入门者学习!!!其一,篇幅较短,可以在短时间内对行政法的整个体系有一个大致了解(姜明安教授主编的那本红皮教材实在是太厚了,去年读了一两个月才看完+做完笔记。读到最后,前面讲什么已经忘得差不多了);其二,余凌云教授的行文表达读起来真的非常舒服,而且会有很多有趣的小案例,不会让人觉得枯燥乏味(图表也很多,一目了然,非常直观);其三,关于如何学习行政法以及如何写好行政法论文,教授的建议也非常非常实用;其四,知识点介绍得很简单,便于理解吸收(余凌云教授另一本教材《行政法讲义(第四版)》读起来就没有这么轻松了……)以下将对书中知识体系部分做一个简单的总结~ 概述这本书主要是按照此思路编排的:绪论(主要是讲依法行政原则)、行政主体、行政行为、行政救济,此外单独用一章阐述政府信息公开。这个体系和姜明安教授主编的那本《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第八版)大致一致,不过后者没有把政府信息公开涵盖其中。此外,还有一些行政法教科书是按照行政权的时空发展次序编排内容,依次是行政立法、行政行为、监督行政、行政救济。 依法行政原则作者先介绍了2004年国务院印发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中对于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部分实务界人士将其作为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即: 合法行政: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没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行政机关不得作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的决定。 合理行政: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要平等对待行政管理相对人,不偏私、不歧视。行使自由裁量权应当符合法律目的,排除不相关因素的干扰;所采取的措施和手段应当必要、适当;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可以采用多种方式实现行政目的的,应当避免采用损害当事人权益的方式。 程序正当:第一,行政公开,听取相对人意见。第二,保障知情权、参与权和救济权。第三,实行回避,“自己不做自己案件的法官”。 高效便民: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遵守法定时限,积极履行法定职责,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诚实守信:行政机关公布的信息应当全面、准确、真实。非因法定事由并经法定程序,行政机关不得撤销、变更已经生效的行政决定;因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其他法定事由需要撤回或者变更行政决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对行政管理相对人因此而受到的财产损失依法予以补偿。 权责统一: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经济、社会和文化事务管理职责,要由法律、法规赋予其相应的执法手段。行政机关违法或者不当行使职权,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实现权力和责任的统一。依法做到执法有保障、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 而后,作者介绍了学术上的行政法基本原则: 依法行政原则:学术上的依法行政原则是狭义的,仅指合法行政、合理行政。 比例原则:比例原则针对行政自由裁量,与上述合理原则功能相近,只是审查角度和方式不同——合理原则是审查裁量过程是否发生偏差,结果是否合理;比例原则却是对行政手段和行政目的之间是否相称进行衡量。比例原则主要包含妥当性、必要性、法益相称性这三个内容。 正当程序原则:“正当程序是对依法行政中遵守法定程序的诠释”(但其实正当程序外延广于法定程序),其引自英美法的自然正义和正当程序,主要有两个核心,一个是无偏见,“自己不做自己案件的法官”,另一个是听证,听取辩解。 合法预期保护原则:关于信赖保护原则,余凌云教授在《行政法讲义》中花了很大篇幅阐述,大致意思为,我们所理解的信赖保护,并没有真正承续德国法。在德国法上,信赖保护主要适用于授益行政行为,而在我国,信赖保护已经超出了其原有的范围,包含负担行政行为等在内的整个“行政行为”范畴都弥散着信赖保护的身影。他主张将“信赖保护原则”改为“合法预期保护原则”,以进一步完善诚信政府的理论构造。 参照余凌云:《行政法讲义》(第四版),清华大学出版社2024年版,第104-105页。 关于基本要求和学术上基本原则的关系,余凌云教授认为,两者在主要内涵上基本一致。但学术上强调行政法基本原则必须是行政法特有的,与其他学科的基本原则应当泾渭分明。比如,高效便民,更像是行政学上的原则。 行政主体作者从法律责任的归属层面对行政主体下定义,认为行政主体“对外能够以自己的名义行使权力,且能以自己的名义承担法律责任”,而不同于行政行为的实施主体。据此,受委托的组织并非行政主体。 关于上面这一点,又联想到了王贵松老师主编的《行政诉讼法判决条款评注》: 根据现行《行政诉讼法》第75条,行政行为实施主体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的,构成“重大且明显违法”,法院将作出确认无效判决。此处的“实施”是行为意义上的抑或责任归属意义上的? 假设是行为意义上的实施,则当实施主体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时,实施主体的背后还可能存在法律责任的归属主体。只要存在该责任归属主体且其具备行政主体资格,就不影响系争行为的行政行为属性。 假设是责任归属意义上的实施,则当实施主体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时,该行为因缺乏行政性而根本不是行政行为(即行政行为并未成立),自然也不可能构成无效行政行为。 因此,无论对“实施”采取何种理解,新法第75条都难以自洽。 余凌云教授认为行政主体主要指行政机关(行政诉讼法上采用的行政机关术语,是指列入了行政体系序列、有权做出行政行为的主体,包括各级人民政府,人民政府的各工作部门,以及其他具有执法权的机构,比如直属机构、直属特设机构、部门管理的机构等)和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派出机关也享有独立的行政主体地位,而派出机构是行政机关的内设机构,不是行政主体,只能以行政机关的名义对外做出行政行为,由行政机关对外承担法律责任。 此外,这一章还介绍了垂直领导和双重领导,以及政府结构。这与后续行政复议的复议机关、行政诉讼的被告勾连。

★★★★★

闲暇之余研读余凌云教授的《行政法》(第四版),深刻体会到这部著作作为行政法领域经典之作的深厚学术底蕴与实践价值。全书以“行政权”为核心主线,从理论根基到制度架构层层递进,逻辑严谨,将行政主体、行政行为、行政救济等基础概念以深入浅出的语言精准阐释,既保证了理论深度,又兼顾可读性,为读者搭建起清晰的行政法知识框架。 该书最令人印象深刻之处在于其鲜明的“问题意识”与开阔的学术视野。一方面,书中大量援引“田永诉北京科技大学案”“张先著诉芜湖市人事局案”等本土典型案例,通过抽丝剥茧的分析,将抽象的行政法原理与中国法治实践紧密结合,这种对本土经验的深度挖掘,让曾在本科阶段接触过的案例焕发出新的理论光彩;另一方面,积极回应时代命题,聚焦数字政府建设中大数据、人工智能对传统行政程序的冲击,深入探讨算法决策合法性、个人信息保护等前沿议题,为行政法研究指明方向,也为研究生论文选题提供了极具启发性的参考。 书中关于行政法发展历程的论述同样引人深思。中国近现代行政法自诞生起便与比较法学紧密相连,西方理论为其近代化转型提供重要滋养。改革开放后,行政法学在立足本土实践、构建自主理论体系的同时,始终未摒弃比较研究的方法论价值。正如书中所示,唯有将扎根本土与放眼世界相结合,方能在中外学术对话中推动行政法学不断向前发展。 尤为难得的是,余凌云教授在书中结尾部分对论文写作的悉心指导,既包含选题立意的方法论指引,也涉及研究视角的开拓建议,这些实用的学术经验分享,为读者呈上了一份兼具知识厚度与实践温度的学习指南,令人受益匪浅。

★★★☆☆

中规中矩的一本入门读物,以为要进入正题了不曾想竟是戛然而止,可能也是和作者自身的书籍定位有关,作者相关的其他有一系列的深化著作,可以算是一本入门读物,不过更倚重已有的事实归列和规范条例罗列,少了些个性与讲解入门。

★★★★★

非法学专业的人士,甚至普通老百姓,都可以从这本书中得到很大的收益,尤其是遇到和政府打交道的时候

★★★★★

好评! 此书的框架较为清晰,内容上讲述法条背后的法理所在,介绍时也时常穿插案例。因为是基础读物,所以介绍内容有限。想进一步阅读,看余老师的行政法讲义,但是微读好像没有上架诶。要想深入学习,如书中所说,还要多加阅读,比对阅读,讨论交流,并且尝试以写代读。 与直接看众合法考课程相比,阅读行政法入门书籍可以培养大脑对知识点的思考能力,而不是直接被知识填充。 🌻行政法迄今没有统一法典,当下学者也在致力于制定“行政基本法典”。我们常见常用的是《行政处罚法》(2021年)、《行政许可法》(2019年)、《行政强制法》(2011年)(也称“行政三法”),以及“救济三法”,包括《行政复议法》(2023年)、《行政诉讼法》(2017年)、《国家赔偿法》(2012年)。还有就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年)(又称“一公开”)。

书籍信息

作者余凌云
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2024-06-06
ISBN9787300328768
分类社会文化-法律
格式EPUB
完结状态连载中
章节数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