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英]奥斯卡·王尔德
英国唯美主义作家奥斯卡·王尔德的独幕剧《莎乐美》只是唯美主义作品中的经典。故事取材于《圣经》里莎乐美为希律王跳舞换得施洗者约翰头颅的情节,这一圣经典故被王尔德的妙手挖掘出了最黑暗也最深刻的内涵。欲望的纠缠,畸恋的爆发,诡异的氛围,都被他在这短短的篇幅里发展到极致。而同时代的早夭天才画家比亚兹莱,亦称得上王尔德恶魔般作品最佳的诠释者。本书收入了英国著名插画大师比亚兹莱为《莎乐美》创作的多幅插图——被誉为“有史以来诗人和画家最成功的合作之一”。
在读这本书之前,我并不认识莎乐美。 读了之后,我才认识了莎乐美,认识了她疯狂偏执的爱。 有机会的话我会去仔细了解一下她的命运。
嗯,王尔德式审美,唯美主义悲剧经典剧目,极致偏执的感官追求,死亡是美的终极完成形式。文字和意象,美确是美的,疯也是真疯批的彻底。 另,白先勇的文字,有和王尔德很相似的味道。男同身份,才华横溢,厌女。
比较快的速度泛读完了这本书的导读和中文版本。 情节真的很简单,或者说由于是独幕剧,其实很多前因后果都没解释清楚。但行文真的太美了,属于应该让小朋友全文背诵,写作文时随便化用一两句这篇作文仿佛画龙点睛立马层次就高起来了。 等心静下来的时候再细细精读.
独幕剧,文字不多,不到两小时看完。英、法剧本就跳过了。
欲望、死亡、美与道德一直是王尔德热衷于描写的对象,尤其是爱欲与道德,更是王尔德一生的实践。王尔德提出“艺术高于生活”,剧中莎乐美为追求美与欲望的满足,不惜毁灭生命。她对约翰的执念超越了道德束缚,甚至以死亡为代价完成对“吻”的终极占有。这种“为美献祭”的疯狂,体现了唯美主义“艺术无道德”的核心主张,莎乐美对约翰的欲望既是肉体迷恋,也是对神圣的僭越。她的爱欲与约翰的禁欲形成对立,最终通过死亡实现欲望的永恒化——“爱的秘密远甚于死亡的秘密”。 自古以来,爱欲与道德似乎是两个相悖的概念,在我国古代分别有两个空间,公空间与私空间,却并不以家庭为界限,而是以男女之爱为界限,只因男女之爱会影响公领域(君臣、兄弟)的运作,因此哪怕是文人写诗,闺怨诗也多为政治失恋,唯有悼亡题材的出现,在女方已死,生命退出这个庞大的运作系统后还能获得一定的合法性,在民间文学中,恋爱题材稍有自由发挥的空间,然而这叫淫奔;在西方,一波又一波的文学思潮滚滚而来,从多神论到一神论,从中世纪到文艺复兴,人被建立,被看到,爱欲也会逐渐成为人们最热衷于歌唱的话题,到十八世纪末十九世纪初的狂飙激进运动,更是高扬自由称颂爱情,当人的欲望被正视,爱欲与固有社会话语(如阶级,如伦理,如权力)就必不可免地发生交织,那些历来疯狂的爱情,《莎乐美》《呼啸山庄》《帕特森》《仲夏夜之梦》《 面纱》……爱欲似乎越畸形越深刻,在爱与癫狂的背后,是一个巨大的、古老的、深不可测的结构,爱欲与道德的张力是人类诞生以来的症候。 剧中盛放约翰头颅的银盘,正是文明社会的隐喻。头颅本应承载思想与神性,但最终成为被权力与欲望交易的物品,暗示理性在欲望面前的脆弱性。这种“交易”本身,恰是文明社会运作机制的缩影。莎乐美的背后是深埋人类基因深处的狄奥尼索斯精神,在极致的迷狂中超越个体局限,通过自我毁灭完成对生命力的终极肯定。她的死亡不是悲剧的终结,而是对庸常生存的嘲弄:当世人戴着道德面具苟活时,唯有她以鲜血书写了存在的强度。 莎乐美的爱欲既是“人类文明的症候”,也是解药。它暴露出文明规训对人性本能的暴力切割,但也警示我们:完全放纵欲望将导向虚无。王尔德的真正启示或许在于——真正的自由不在于选择道德或堕落,而在于如莎乐美般清醒地凝视深渊,并在艺术中将其转化为超越性的美。正如福柯所言:“疯狂不是自然的产物,而是文化的发明。”当我们讨论这种爱欲是否健康时,或许更应反思:是谁定义了“健康”?而我们的文明,是否早已在规训中失去了拥抱生命复杂性的能力?
最近看的三个剧本,加缪的《卡利古拉》,布莱希特《高加索灰阑记》还有就是王尔德的《莎乐美》。 他们三个真的完全不一样! 加缪用哲学拷问你,王尔德用癫狂摧垮你,布莱希特既不哲学也不疯癫,宣扬一种普世道德价值观,完全正常人一枚,但他有自己的俏皮语言。 比较下来王尔德的剧本很有特点。就是他非常偏向于极致感官。用声音,场景,色彩对观众进行持续刺激。说实话中间看的有些不耐烦,每个人物都在不断重复自己的台词。旁边还有一群帮腔的(page)一直在念叨,今晚月亮不同寻常,她像要去死尸间觅食。莎乐美不断重复,我要约翰的脑袋,你发过誓答应给我。王后希罗底一直在旁边教唆,快为我杀了那个人。完全感官体验派。他形容莎乐美:the shadow of white rose in the mirror of silver. 就忘不了!我说不上来喜欢不喜欢王尔德,但他给你的印象就是会很深。 另外这个本子的英文版本难度也比较低,还是比较好读的。推荐无聊时候可以拿来一读。 至于导读说莎乐美对约翰是极至的爱,或者恋尸癖,我是没读出来。爱一个人不是应该极力去保护吗?莎乐美这种得不到就毁掉,也不要求对方的回应,王尔德对爱情是持这种观点吗?我有点怀疑。至于恋尸癖,我以为恋尸癖是只喜欢尸体,明显莎乐美并不是,她喜欢的是约翰的身体,不管是活的还是死的。所以总结为恋尸癖我觉得也不符合王尔德的原意吧。我觉得他就是想借一个戏剧场面表现极度的疯狂而已,就是想用极致感官刺激来震撼别人,仅此而已。其他的意义我反正读不出来。
又是一本结束的猝不及防的短剧。剧情改编自一个篇幅大约为200字的圣经故事。这是看完导读才了解到的事情,终于确定了导读或者是译者前言的正确打开方式——读完正文之后再读,既不会被剧透,也不会被植入观点,但是在正文的阅读完成后,再读,会补充学习到创作背景,以及一些创作理念,但是这个时候能很好地区分出,什么是译者的看法,什么是自己的想法。 在我看来,故事是在一种怪诞的氛围中开始的,一个侍从在拿月亮作比喻——“你看这月亮啊,今晚的月亮瞧上去有点怪,她就像是一个从坟墓里爬起来的女人,像一个已经死了的女人。说不定她还正在寻找死人呢。”后又讲到——“哦,月亮的样子多奇怪啊!就像一位死了的妇人伸出手来,要找一块裹尸布来盖住自己。”而希律王也对月亮做出这样的评价——“今晚的月亮样子很奇怪。她的样子难道不怪吗?她也许是个疯女人,一个到处寻找爱人的疯女人。她还是一丝不挂的,身上光溜溜的。云层想要为她遮挡一下,可她还不让。她在云层里歪歪扭扭地走着,活像一个喝醉了酒的女人……我敢肯定她正在寻找爱人。她走起路来那副摇摇晃晃的样子难道不像是一个喝醉酒的女人吗?她就像是个疯女人,对不对?“诡异的氛围一再重现加强。像是在暗示着谁的命运,也确实是的——女主莎乐美的命运。 导言讲到,王尔德把一个宗教故事改编成了一个凄美的爱情故事,同时解读出了恋尸的情结,但是在我看来,所有的诡异,都是欲望和权力在作祟。普通人欲望爆棚之际,尚会发疯发狂,更不要说集权力为一身的皇室,欲望满溢时,就是具象化地作妖了。莎乐美只见了先知约翰一面,便沉溺于他的外表不可自拔,她把这定义为爱情,很欣赏她的大胆,向先知直抒心意,表达着自己的爱情,这里不得不提,公主莎乐美在表白时使用的大段排比,确实很直观地展现出了她的爱意的汹涌。但是在约翰一次次地讽刺和拒绝中,莎乐美看似败下阵来,却在酝酿着更为怖人的悲剧。她在满足对她垂涎已久的继父希律王的跳舞请求后,她提出了要杀了先知的要求。国王无奈满足。而莎乐美转而抱着先知的头颅开始亲吻,展示着自己的欲望和权力——这曾是先知拒绝她的一件事情,对方生前得不到的,死后也要占有。而希律王也被这一幕震撼到了,下令杀了莎乐美。故事结束。希律王,真正的权力者,那个在请求莎乐美为自己跳舞时极尽谄媚,做出妥协的人,那些姿态,也不过是他的手段罢了;就像莎乐美在对先知表白时的大段唯美的排比,也不过是,手段罢了。强者是不惧放下身段的。嗐…我在写什么,本想着批判一下欲望和权力,怎么写着写着,还羡慕上了。
“我吻到你的唇了,你的嘴唇有点苦味。这是血的味道么?不过这或许是爱情的味道吧……人们说爱情有一种苦味……不过那又怎样呢?我吻到你的唇了。” 我知道他最初是用法文写的,但是就算隔着母语是汉语和不会法语的双重厚障壁,在看道格拉斯自告奋勇译下英译本的时候还是可以感受到美。真是美啊,原来美可以纯洁如鸽子也可以淫邪如血月。由于是戏剧的缘故,语言很简单,但是用的意象都非常的华美,古古的thy啊thou啊nay啊加之略奇怪的语序念起来更是让人觉得充满了韵律。比亚兹莱的插图更是锦上添花,和王尔德的故事合若符契。 真是美啊。
涉及太多宗教元素,没太读懂,只能从中感受到张力
“Thou didst put upon thine eyes the covering of him who would see his God. Well, thou hast seen thy God, Iokanaan, but me, me, thou didst never see. If thou hadst seen me thou hadst loved me. … I was a princess, and thou didst scorn me. I was a virgin, and thou didst take my virginity from me. I was chaste, and thou didst fill my veins with fire… Ah! ah! wherefore didst thou not look at me? If thou hadst looked at me thou hadst loved 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