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胡适
研究著作。胡適著。两部分,第一部分为旧红学批评总结,第二部分为关于《红楼梦》的考证。本书是五四运动后崛起的“新红学派”的早期代表作之一,开一代之风气,其观点对此后的“红学”研究影响较大。
我看到葛兆光《汉字的魔方:中国古典诗歌语言学札记》一书对“背景批评”的讨论,尽管针对的对象是中国古典诗歌,但对于我们分析胡适与蔡元培有关《红楼梦》的争论,也是适用的。 葛兆光指出: “据说,诗歌是经过乔装打扮的演员的一出戏,你在前排就座观剧看到的只是假相,若要想识出演员真面目,就只有绕到后台直闯布景背后的化妆室去窥探卸装后演员的模样,“背景批评”就常常起这样的作用,所以“真面目”与“煞风景”兼而有之,“实在”与“谬误”同样可能。不过,也有一种“背景批评”却是从前台一直窥入布景的,据说它同样可以揭开前台演员的面纱和背后导演的内幕。” 胡适代表了前一种路径,而蔡元培则是后一种。 葛兆光对索隐式的方法不无讽刺,他说: “在古代中国,几乎每一个诗人都遭受过这种剔肉剥皮式的透视,大量的诗歌都遇到过这种刨根究底的索隐。⋯⋯ 在这种锐利的手术刀下活人被当成了尸体,失去了他复杂微妙的情感和灵动活泼的生命,每一个诗人都仿佛只是历史书页上的符号,标示着背景的方向,在这种洞察幽微的透视中诗歌仿佛只是显微镜透明的镜片,它放大了背景而自身却在视界中消失。” 而胡适的路径,套用葛兆光的说法,如果运用得当,确实对解读文学作品是有价值的。即“精细而准确的背景”,包括“精细的历史编次和诗人身世考证”,有助于我们进一步了解文学作品的意义。但这种方法也有其“难题和困境”,包括: “诗歌写作背景并不都能考证清楚。 即使我们再退一步承认这些背景批评的准确性,这些批评又能给我们带来什么?诗歌本来是要给人们以艺术美感享受的,而这种精确到有些残酷的背景批评却常常破坏这种乐趣,好像用X光透视机把美人看成骨骼,用化学分析把一朵花分解为碳、氢、氧,诗歌在背景批评中常常成了历史事件的美文采访,而历史的“相斫书”倒在背景批评下成了诗歌的内在主题,读着这种经“背景”过滤后的诗歌,人们非但不曾领略到美感,倒仿佛读到了一份报急的时事报纸让人心忧。” 即以《红楼梦》而论,曹雪芹的家世、生平事迹这些背景性因素,直到现在仍然有许多学术界仍然未能考证清楚,甚至连他的生卒年、父亲是谁这样的问题都还存在争论。 胡适考证《红楼梦》的意义,当时即有人质疑。他自己也引述过,诸如: “将一部《红楼梦》考证清楚,不过证明《红楼梦》是曹氏的家乘,试问对于二十世纪的中国人有何大用处?” 胡适则强调自己考证《红楼梦》的方法论意义,但对于《红楼梦》本身的美学价值,他没有过多谈论,甚至否认《红楼梦》的艺术价值与思想价值。 针对“背景批评”这一方法,葛兆光指出: “首先我们应当承认诗歌本身是一个自给自足的文本,它是由诗歌的特殊语言构成的传情达意的艺术品,尽管语言的“指涉性”使文本“像许多引文的镶嵌品,任何文本都是其他文本的吸收和转化”,但背景历史却只是“其他文本”之一,相当多的诗歌并不需要背景的支撑为靠山就可以拥有完足的意义。 其次,既然诗歌是“特殊语言构成的一个传情达意的艺术品”,那么,它在写作时就包容了极其复杂的心理活动,这种心理当然受到历史环境、个人经历的种种影响,政治形势、学术思潮、地理民俗、民族心态、经济环境,换句话说整个文化都会在诗人心里留下痕迹,但是,这一切都必须经由一连串的“移位”(displacement)才能渗入创作,并受到诗人个人的禀赋、气质、性格这一磁场的扭曲,受到具体创作时极微妙的心境变形,往往迂回曲折,才在本文中留下极其含糊的“印迹”(trace)。 再次,既然诗歌创作包容了“极其复杂的心理活动”,那么,作为诠释手段之一的“背景”就不必指望独揽意义的解释权。” 概而言之,包括诗歌、小说在内的作品应当是“自给自足的文学文本”,而不是“依赖背景支撑的历史文本”。胡适将《红楼梦》定性为曹雪芹的“自叙传”,误区即在于,将它视作“历史文本”,而忽略了其“文学文本”的属性。
1921年,两件看似毫无关联的事情几乎同时发生:中国共产党在上海成立;胡适的《红楼梦考证》由亚东图书馆出版。前者即将改变中国政治的走向,后者则悄然塑造着国人对中国传统文学的认知方式。 在我阅读这本书时,我的疑问是:一个受过西式教育的博士,为何要将大量精力投入到一部闲书的考证之中?在中国社会面临巨变的年代,研究一本清代小说的作者和版本,究竟有什么意义? 要回答这些问题,就必须回到胡适本人及其所处的时代。本文将从胡适如何解读《红楼梦》入手,分析他为何在五四期间关注这部小说,进而探讨这种解读对当代汉语言文学学习者的启示。 在胡适介入《红楼梦》研究之前,“红学”的主流方法是“索隐”——即猜测小说中的人物和情节“影射”了某种真实的历史事件,这一派的主要代表人物是蔡元培。 胡适对这种治学方式是坚决反对的,因此在书中开篇便毫直言道:“他们不去搜求那些可以考定《红楼梦》的著者、时代、版本等等的材料,却去收罗许多不相干的零碎史来附会《红楼梦》里的情节,他们并不曾做《红楼梦》的考证,其实只做了《红楼梦》的附会” 那么,胡适自己的方法是什么呢?——“大胆的假设,小心的求证”。胡适做了两件事,第一是考证作者,他查阅了大量文献,在敦诚的《四松堂集》中发现了关于曹雪芹的记载,确认了曹雪芹确有其人,而且是曹寅的孙子。第二是考证家世,他梳理了曹家三代在江南担任织造的历史,发现曹家曾经历盛极而衰的过程,这与《红楼梦》中贾府的命运高度吻合。 基于此,胡适得出结论:《红楼梦》的作者是曹雪芹,小说写的是曹家的兴衰史。在今天看来,这个视角未必完全正确,但更值得我们学习的是胡适所建立的研究范式——尊重证据,用材料说话,结论要经得起检验。搞学问研究不能像猜灯谜一样,“无边落木萧萧下打一个日字”,除了做谜的自己,没有人能猜中。 要理解胡适为什么在1921年这个时间节点“钻进”《红楼梦》,必须将其放到五四新文化运动的大背景中来看。 1919年五四运动之后,中国知识分子面临一个根本性的问题:如何对待传统文化?当时有两种极端的立场:一是全盘否定,认为传统的一切都是吃人的礼教。二是固守传统,拒绝任何政治变革,胡适的态度则是辩证:在1919年12月,他发表了《新思潮的意义》一文,提出“研究问题,输出学理,整理国故,再造文明”的口号。 更深一层,胡适关注《红楼梦》还有思想启蒙的意图,这是一种思维方式的训练,也恰恰是我最欠缺的部分。刚读完这本书的时候我的内心是:“我只看到了一堆证据,没看出这本书有什么文学价值和思想内涵”,但再进一步的思考,我的这种困惑不正是胡适当年想要改造的阅读习惯吗?我们习惯于通过阅读获得某种精神启示和精神训诫,而胡适带来的是一种接截然不同的阅读方式:把文本当作被验证的对象,把一切结论建立在可检验的依据上。这种理性、审慎、反独断的思维品质,具有深远的学术眼光和思考价值。 五四时期的中国,新旧思潮激烈交锋,各种“真理”满天飞,人们往往凭立场站队,而非证据判断。而胡适以“历史的眼光”破除“以古为尊”的评判标准。什么是“历史的眼光”,就是他在《历史的文学观念论》中所说的“一时代有一时代之文学”,“每一个时代,还他那个时代的特长的文学,然后评判他们的文学的价值”。胡适希望通过这种学术方法的改造,最终完成思想方法上的改造,培养出一代能够独立思考、理性判断的现代公民。 时隔百年,胡适的《红楼梦考证》对于今天作为汉语言文学专业的我,具有多层面的启示意义。 从专业学习的角度看,胡适教会我“尊重证据、敬畏史料”的治学态度,在今天的网络时代,信息获取极为便利也极其复杂。很多观点看似经验却经不起推敲,实则是索隐派“猜谜”的翻版。胡适的方法提醒我们:面对任何观点,无论它多么有道理都要问一问:证据在哪里? 从历史认知的角度看,《红楼梦考证》让我进一步理解了“传统与现代的关系”,也让我有机会了解那个时代的学术是怎样的,对于中国近现代史的学习有了更深刻的理解。胡适的实践告诉我们:五四时期的“科学”与“民主”不仅仅只有政治和社会,也可以指向人文学科。改变一个时代的思维方式,可以从改变人们做学问的方式开始,这对于今天学习文科专业的我来说,是一种信心的来源。
胡适考证: 《红楼梦》是一部自然主义的杰作。那班猜谜的红学大家不晓得《红楼梦》的真价值正在这平淡无奇的自然主义的上面,所以他们偏要绞尽心血去猜那想入非非的笨谜,所以他们偏要用尽心思去替《红楼梦》加上一层极不自然的解释。 (1)《红楼梦》的著者是曹雪芹。 (2)曹雪芹是汉军正白旗人,曹寅的孙子,曹頫的儿子,生于极富贵之家,身经极繁华绮丽的生活,又带有文学与美术的遗传与环境。他会做诗,也能画,与一班八旗名士往来。但他的生活非常贫苦,他因为不得志,故流为一种纵酒放浪的生活。 (3)曹寅死于康熙五十一年。曹雪芹大概即生于此时,或稍后。 (4)曹家极盛时,曾办过四次以上的接驾的阔差;但后来家渐衰败,大概因亏空得罪被抄没。 (5)《红楼梦》一书是曹雪芹破产倾家之后,在贫困之中做的。做书的年代大概当乾隆初年到乾隆三十年左右,书未完而曹雪芹死了。 (6)《红楼梦》是一部隐去真事的自叙:里面的甄贾两宝玉,即是曹雪芹自己的化身;甄贾两府即是当日曹家的影子。(故贾府在长安都中,而甄府始终在江南。)
我是没有想到,奠定现代红学基调的作品,居然只是几篇跟人隔空掐架的文章组成的。其实是有点失望的。当然,胡适之的名声问题之前也是有耳闻的,比如只提对自己有利的证据,与自己意见相左的古本流落到他手上他就藏着掖着避免面世。但还是没有想到能够草率到这个地步,他观点最大的支撑也是唯一的直接证据是袁枚《随园诗话》里的一段内容。剩下的全部是猜测,而对于《随园诗话》中人物关系与其他证据出现矛盾时,又一笔带过,没有经过详细的考证。全篇多处出现负气斗胜的内容。他认为红楼梦历来的其他考证学者是穿凿附会,认为孟蔡等学者把红楼梦人物一一对应历史人物是白费功夫,但自己又尽可能地在一一跟曹雪芹真实的家族人物去对号。初看乍觉有理,再看就觉得很滑稽。我觉得胡适对红楼梦的考证远远不能跟周汝昌俞平伯等人相提并论,甚至比之张爱玲这个小说家的考证都欠认真了几个level。张爱玲的《红楼梦魇》认为红楼梦是有一个最初底本的,曹雪芹的增删修改创作过程中带入了一部分自己的经历,且红楼梦的故事原本就是不断发展,很多人物是新增的,人物年龄不断变更,人物故事也不断变更发展,这个理论我觉得更能解释这本书里提出的几个问题。但奈何,人家胡适的学术地位高啊,所以几篇隔空掐架的文章就把红学基本方向定了基调了。
胡适这本小书,新红学的代表作,专为反蔡元培索隐而作。其本身可以看作是新文化运动的一部分,胡适主要授业于西方,学习的是现代科学精神,用到中国,就与考据学结合。胡适本人是最希望借助西学,再造中国文明的,因此对中国传统的思维不尽赞同。传统思维依靠联想和比附,切不可认为不需要知识,相反是需要大量的知识,但在胡适看来,方法上错了,知识和辛苦白白浪费了,这就是中国近百年为何思想上不够进步现代的原因。现代科学精神,讲究证据和逻辑,胡适借用传统考据学的皮实际上传达的是现代科学精神。胡适出走台湾后,曾说科学是一种方法,民主是一种生活习惯,而当年却传成了人格化的德先生,赛先生,恐怕胡适的再造文明之梦并没有达成。
今年读了几本红楼梦研究的书,时间跨度从晚清到现当代,大致的感觉是——百年以来,红学式微,国家越来越现代,国学越来越没落,大约是以生产力水平和经济价值来衡量一切所致。 胡适这本考证作为“新红学”的开山之作,是必读的,这本小册子最大的意义是将晚清以来的红学研究从无谓的附会和索隐中拽出来,回归文本,即或推理也要有严密的逻辑前后闭环。胡适并没有说过自己的结论一定都是正确的,但是开创这一种研究方法,对后续的文学批评和在有限史料约束之下的非虚构历史写作都极有意义。 闲话一句,有时总觉得今天的一些人比百年前的人更封建了,即使从红楼梦解读这一个小剖面上也可一叶知秋,这其实与“左”、“右”都没有什么关系,新文化运动的路还很长很长。 (更多阅读随笔、散文请关注公主号:船载清梦压星河)
《红楼梦考证》主要整理了三件事情。第一是对《红楼梦》著者的考证,第二是对《红楼梦》版本的考证,最后是对《红楼梦》最佳版本的选择。 一、关于原著者的考证 在胡适考证前,“红学”对于《红楼梦》主要有以下三个说法: “为清世祖与董鄂妃而作,兼及当时的诸名王奇女”; 清康熙朝的政治小说,以蔡孑民的《<石头记>索引》为代表; 主张《红楼梦》写的是纳兰成德的事情。 胡适认为这三个说话实在是牵强附会。于是,他根据《红楼梦》不同的版本和相关历史文献,对书中的著者(何人、何时出生、著书年代)、作品版本以及来历重新考究,并得出了以下6个结论。 《红楼梦》的著者是曹雪芹。 曹雪芹是汉军正白旗人,曹寅的孙子,曹頫的儿子,生于极富贵之家,身经极繁华绮丽的生活,又带有文学与美术的遗传与环境。他会作诗,也能画,与一班八旗名士往来。但他的生活非常贫苦,他因为不得志,故流为一种纵酒放浪的生活。 曹寅死于康熙五十一年。曹雪芹大概即生于此时,或稍后。 曹家极盛时,曾办过四次以上的接驾的阔差;但后来家渐衰败,大概因亏空得罪被抄没。 《红楼梦》一书是曹雪芹破产倾家之后,在贫困之中作的。作书的年代大概当乾隆初年到乾隆三十年左右,书未完而曹雪芹死了。 《红楼梦》是一部隐去真事的自叙:里面的甄、贾两宝玉,即是曹雪芹自己的化身;甄、贾两府即是当日曹家的影子(故贾府在“长安”都中,而甄府始终在江南)。 二、关于《红楼梦》版本的考证 总计我们现在知道的红楼梦的“古本”,我们可以依各年代的先后,做一张总表如下: 乾隆十九年甲戌(1754)脂砚斋抄阅再评本,止有十六回。有今年胡适影印本。 乾隆二十四年已卯(1759)冬月脂砚斋四阅评本,存三十八回:第一至二十回(其中第十七、第十八两回未分开),第三十一至四十回,第六十一至七十回(缺第六十四、六十七回)。 乾隆二十五年庚辰(1760)秋月定本,“脂砚斋凡四阅评过”,共八册,止有七十八回。其中第十七、第十八两回没有分开,第十七回首叶有批云:“此回宜分二回方妥。”第十九回尚无回目,第八十回也尚无回目。第七册首叶有批云:“内缺六十四、六十七两回。”又第二十二回未写完,末尾空叶有批云:“此回未成而芹逝矣!叹叹!丁亥(乾隆三十二年,1767)夏,畸笏叟。”第七十五回的前叶有题记:“乾隆二十一年(1765)五月初七日对清。缺中秋诗,俟雪芹。”此本有1955年“文学古籍刊行社”影印本,有己卯本补抄了第六十四、六十七回。 上海有正书局石印的戚蓼生序的八十回本,即“戚本”。此本也是一部脂砚斋评本,石印时经过重抄。原底本的年代无可考。此本已有第六十四、六十七回了;第二十二回已补全了,故年代在庚辰本之后。因为戚蓼生是乾隆三十四年己丑(1769)的进士,我们可以暂定此本为丑本。此本有宣统末年(1911)石印大字本,每半叶九行,每行二十字;又有民国九年(1920)及民国十六年(1927)石印小字本,半叶十五行,每行三十字。小字本是用大字本剪粘石印的。大字本前四十回有狄葆贤的眉批,指出此本与今本文字不同之处。小字本的后四十回也加上眉批,那是有正书局悬赏征文得来的校记。 乾隆四十九年甲辰(1784)梦觉主人序的八十回本。此本虽然有意删削评注,但保留的评注使我们知道此本的底本也是一部脂砚斋重评本。 乾隆五十六年辛亥(1791)北京萃文书屋木活字排印的《新镌全部绣像红楼梦》。这是程伟元、高鹗第一次排印的一百二十回本。也是“程甲本”。“程甲本”的前八十回是依据一部或几部有脂砚斋评注的底本,后四十回是高鹗续作的。此本是后来南方各种雕刻本、铅印本、石印本的祖本。 乾隆五十七年(1792)北京萃文书屋木活字排印的《新镌全部绣像红楼梦》。这是程伟元、高鹗第二次排印的“详加校兑,改订无讹”的一百二十回本。我叫他“程乙本”。因为“程甲本”一到南方就有人雕版翻刻了,这个校阅改订过的“程乙本”向来没有人翻版,直到民国十六年(1927)上海亚东图书馆才用我的“程乙本”去标点排印了一部。 这一张《红楼梦》古本表可以使我们明白:从乾隆十九年(1754)曹雪芹还活着的时期,到乾隆五十七年(1792)—就是曹雪芹死后的第三十年,在这三十八九年之中,《红楼梦》的本子经过了好几次重大的变化: 第一,乾隆甲戌(1754)本:止写定了十六回,虽然此本里已说“曹雪芹披阅十载,增删五次”;已有“十年辛苦不寻常”的诗句。 第二,乾隆已卯(二十四年,1759)、庚辰(二十五年,1760)之间,前八十回大致写定了,故有“庚辰秋月定本”的检订。现存的“庚辰本”最可以代表雪芹死之前的前八十回稿本没有经过别人整理添补的状态。庚辰本仍旧有“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的话,但八十回还没有完全,还有几些残缺情形。 (一)第十七回还没有分作两回。 (二)第十九回还没有回目,还有未写定而留着空白之处(影印本二O二叶上)。 (三)第二十二回还没有写完。 (四)第六十四回、六十七回,都还没有写。 (五)第七十五回还缺宝玉、贾环、贾兰的中秋诗。 (六)第八十回还没有定目。 第三,曹雪芹死在乾隆二十七年壬午除夕。周汝昌先生曾发现敦敏的《懋斋诗抄》残本有《小诗代简,寄曹雪芹》的诗,其前面第三首诗题着“癸未”(乾隆二十八年)二字,故他相信雪芹死在癸未除夕。 三、《红楼梦》的最佳版本 经过对比,胡适认为,脂砚斋的《红楼梦》古本,是最接近曹雪芹原稿的本子。因此,脂本《红楼梦》远胜于其它版本。 首先,在文字上,脂本有无数地方远胜于一切本子。 第一例第八回 (1)脂砚斋本 宝玉与宝钗相近,只闻一阵阵凉森森甜丝丝的幽香,竟不知系何香气。 (2)戚本 宝玉此时与宝钗就近,只闻一阵阵森森甜甜的幽香。 这一长段,文章虽有点噜苏,情节却不可少。大概后人嫌他稍繁,遂全删了。 (2)戚本 话犹未了,林黛玉已走了进来。 (3)翻王刻本 话犹未了,林黛玉已摇摇摆摆的来了。 (4)程乙本 话犹未完,黛玉已摇摇摆摆的进来。 原文“摇摇的”是形容黛玉的瘦弱病躯。戚本删了这三字,已是不该的了。高鹗竟改为“摇摇摆摆的”,这竟是形容詹光、单聘仁的丑态了,未免太唐突林妹妹了! 第三例第八回 (1)脂本与戚本 黛玉…一见了(戚本无“了”字)宝玉,便笑道,“嗳哟,我来的不巧了!”宝玉等忙起身笑让坐。 (2)戚本 话犹未了,林黛玉已走了进来。 (3)翻王刻本 话犹未了,林黛玉已摇摇摆摆的来了。 (4)程乙本 话犹未完,黛玉已摇摇摆摆的进来。 原文“摇摇的”是形容黛玉的瘦弱病躯。戚本删了这三字,已是不该的了。高鹗竟改为“摇摇摆摆的”,这竟是形容詹光、单聘仁的丑态了,未免太唐突林妹妹了! 其次,脂本对未完剧情有所暗示。 比如,惜春的结局,雪芹似有成文。第七回里,惜春对周瑞家的笑道: 我这里正和智能儿说,我明儿也剃了头,同他作姑子去呢。 有朱评云:“闲闲笔,却将后半部线索提动。” 这可见评者知道雪芹“后半部”的内容。 再比如,残稿中还有“误窃玉”的一回文字。第八回,宝玉醉了睡下,袭人摘下通灵玉来,用手帕包好,塞在褥下。这一段后有夹评云:“交代清楚。塞玉一段又为“误窃”一回伏线。” 误窃宝玉的事,今本无有,当是残稿中的一部分。 从这些证据里,我们可以知道雪芹在壬午以前,陆续作成的《红楼梦》稿子决不止八十回,可惜这些残稿都“迷失”了。脂砚斋大概曾见过这些残稿,但别人见过此稿的大概不多了,雪芹死后遂完全散失了。 《红楼梦》是“未成”之书,脂砚斋已说过了。他在二十五回宝玉病愈时,有朱评云:“叹不得见玉兄悬崖撒手文字为恨。” 戚本二十一回宝玉续《庄子》之前也有夹评云: 宝玉之情,今古无人可比,固矣。然宝玉有情极之毒,亦世人莫忍为者。看至后半部则洞明矣。¨…宝玉看此为世人莫忍为之毒,故后文方有“悬崖撒手”。若他人得宝钗之妻,麝月之婢,岂能弃而为僧哉? 脂本无廿一回,故我们不知道脂本有无此评。但看此评的口气,似也是原底本所有。如此条是两本所同有,那么,雪芹在早年便已有了全书的大纲,也许已“纂成目录”了。宝玉后来有“悬崖撒手”“为僧”的一幕,但脂砚斋明说“叹不得见”这一回文字,大概雪芹只有此一回目,尚未有书。 因此,无论是在遣词造句,还是故事情节铺排,脂本都是红学研究者的首选。 四、胡适对《红楼梦》的阅读建议 因为《红楼梦》是曹雪芹“将真事隐去”的自叙,故他不怕琐碎,再三再四的描写他家由富贵变成贫穷的情形。 纵观曹寅一生的历史,决不像一个贪污吏;他家所以后来衰败,他的儿子所以亏空破产,大概都是由于他一家都爱挥霍,爱摆阔架子;讲究吃喝,讲究场面;收藏精本的书,刻行精本的书;交结文人名士,交结贵族大官,招待皇帝,至于四次五次;他们又不会理财,又不肯节省;讲究挥霍惯了,收缩不回来——以至于亏空,以至于破产抄家。 由此可见《红楼梦》只是老老实实地描写这一个“坐吃山空”“树倒猢狲散”的自然趋势。因此,作为读者的我们不必绞尽心血去猜那想入非非的笨谜,并替《红楼梦》加上一层极不自然的解释。
我想说一句,胡适是卖国贼,如果不是共产党冒死打了胜仗,在座夸胡适的各位啊今天都姓日
现有的红楼梦考证以胡适的影响最大,写进教科书里一代代人都这么学。但是看完这本书真是震惊,考证过程和作者批评的索隐派没有本质区别,硬考证曹雪芹的生平经历往红楼梦上套,关于红楼梦的疑问并没有给出让人信服的结论。比如接驾四次,是作者认为曹雪芹家事即红楼梦的铁证,但这件事只是赵嬷嬷和凤姐聊天里提起,没有正写。元妃省亲是贾家由兴转败的关键,也是红楼梦的重头戏,曹家却没有过进宫当妃嫔的女子。红楼梦里极力说真事隐假语存,就隐了个抄家?如果只是为了写曹家女性的群像作品,那他究竟隐去了什么,又有什么好隐的?结论得出太过草率,就像是文人嘴仗中的一篇,实在不值得那么高的地位。
此番严整考证,甚得我心。核心内容一驳索隐派的穿凿附会。言红楼梦是一部自然主义杰作,非极不自然的“笨谜”。愚见,红楼中的政治符号、春秋曲笔,“非自然”笔法是广泛存在的,有虚指也有避险之意。但蔡元培十二钗对应十二臣之说便无法苟同了(为此,文后跋中有细解,蔡的研究方法适用于孽海花及儒林外史等,但并不适用于红楼梦)。 二考雪芹其人及是否作者。考曹寅生平任职经历。勘误雪芹系其子一说。由雪桥诗话找到雪芹旧时好友敦敏敦诚姓名,寻其诗,竟有描摹雪芹落魄之景,渴酒如狂之情。又言雪桥诗话是据四松堂集,遂苦寻四松堂集作为原手证据,思路清晰,是好的调查者。及,悼雪芹诗云:“牛鬼遗文悲李贺,鹿车荷锸葬刘怜”,叹叹! 三红楼版本之辩。程甲乙本和戚本,及脂本(残,十六回)的出现。考高鹗其人,有高见。胡适认为,虽补四十回多处有违曹雪芹原笔原意,但高鹗续书有不可埋没的大好处,悲剧结局打破中国小说大团圆之迷信,中国文学中一部有悲剧下场的小说竟被偶然保存。虽然相比张爱玲以创作者眼光看红楼,胡适完全凭学者的严整考证,总觉少些“性灵”,但此番论点不得不叹,窥见一颗仁慈的灵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