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王国维
研究著作。近代王国维著。五章。第一章《人生及美术之概观》,第二章《红楼梦之精神》,第三章《红楼梦之美学上之价值》,第四章《红楼梦之伦理学上之价值》,第五章《余论》。作者从叔本华哲学观出发,认为“欲与生活与苦痛,三者一而已矣”。
第一章 人生及美术之概观 一、生活,欲望与苦痛 人是被形体所承载,又为情思所劳苦的。每个人为了让自己的形体得以生存,就要想着怎样去生活,又因为形体终将覆灭,又想着如何得以延续。延续而诞生了男女之欲,家事之累,不得不养育子女,承担教诲之责,嫁娶之务。因为个体要自我保护而聚成群体,群体为了生存所以选贤臣,挑明君,然后有了学校,军队,监狱,一国得以建立。 然而我们周密的设计,努力的劳作所追求的真的是值得我们去欲望的东西吗?这就不得不去思考生活的本质了。 生活的本质是欲望。欲望不去满足就会产生苦痛,所以为了满足欲望就要努力,努力是苦痛之一。满足了又会厌倦,厌倦又是苦痛之一。就算真的满足了欲望,又会有其他的欲望,这时苦痛也会加深。 所以生活,苦痛和欲望是一个共同体罢了。 二、欲望和知识 知识由欲望产生,随着知识的增加又会助长欲望。知识是为了帮我们趋利避害的,这也是我们生存的本能。平常人的知识是建立在“我”与“物”的关系上。但是随着知识的增加就会发现,要了解人与物的关系就不得不去追溯物与物的关系,这也就是几何学,力学为何得以产生,它们都属于科学的一种。 科学能让我们知道了物与我和物与物的关系,然我们去利用它,这又使我们的欲望增加,这便是科学的功效。所以,理论和实践都是生活欲望的结果了。 三、美术(艺术)的无利害性 有欲望的同时就有痛苦,但是有一种东西是超脱于利害关系,从而忘却物我关系,这个东西就是美术。 美术是由一些天才对事物进行物我关系的抽离得到的,他们用一双超然物外的眼睛去观照自然和人生,于是鱼不再是盘中餐而是“子非鱼安知鱼之乐”,马不是坐骑而且韩干的骏马图。 所以,美术这种东西,带着欲望就不能观赏它,观赏它的人自然不会带着欲望。 三、美的分类与眩惑 美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优美,一种是壮美。它们都可以使人获得忘记物我的快乐,所以本质没什么不同。 优美使我们感到平静欣然,壮美使我们感到震撼悲痛。 而美术中的一种成为与优美和壮美相对,称之为“昡惑”。优美和壮美让我们脱离欲望,回归纯粹,而昡惑让我们又回到了欲望之中,例如精美的吃食,幽会相思,这些不仅没有益处,反而会增加欲望从而加重苦痛,这就是它与优美、壮美相对立的原因所在。 四、人生美术概观于《红楼梦》 现在已经把人生与美术的概略叙述如上,我们姑且拿着这个标准来观察我国的美术,美术中以诗歌、戏曲、小说作为它们的顶峰,因为它们的目的在于描写人生。因此,我们在这里得到一部绝大的著作,叫做《红楼梦》。 第二章《红楼梦》之精神 一、《红楼梦》与男女之欲 第一章我们提到了人之大欲莫过于男女之欲和饮食,而男女之欲又比饮食利害的多。因为前者属于精神的欲望,后者属于肉眼的欲望,肚子吃多少是有限的,而精神的欲望却是无限的。 所以《礼记》中的观点是人只要不结婚、不做官,情欲就减少了一半。那男女之欲不就只要坏处没有好处吗,既如此,那我们这么渴望又是为了什么呢? 《红楼梦》在开卷部分对男女之爱给出了神话解释,却说是一个被女娲弃用的石头,它被弃用后一头扎进了人间,由此诞生了后面十九年的历史和一百二十回的故事。由此可以看出,痛苦是由自己造成的,而想寻求解脱也只能靠自己去求得。 二、解脱的两种区别 解脱的途径在于出世,而不是自杀。出世是拒绝一切生活之欲。而自杀却是带着今生未完成的欲望只求改变当下的处境,那么死在这里的人,又会带着欲望在别处降生,成了一场无穷无尽的轮回。金钗、尤三姐、司琪都是这样。 所以在这本书中真正解脱的,只有贾宝玉、惜春、紫娟三人罢了。 解脱之中又有两种分别:一种在于看透他人的痛苦而解脱,一种在于觉察到自己的痛苦而解脱。前一种解脱,像惜春、紫鹃;后一种解脱,像宝玉。前一种解脱,是超自然的,神明的;后一种解脱,是自然的,人类的。前一种是宗教的,后一种是艺术的;前一种是平和的,后一种是悲感的、壮美的,所以是文学的、诗歌的、小说的。这就是《红楼梦》的主人公不是惜春、紫鹃,而是贾宝玉的原因。 三、艺术的目的 艺术的任务,在于描写人生的痛苦和它解脱的途径,从而使我们这些纠缠于生活之欲的人,在这个如同枷锁的世界里,能暂时脱离生活之欲的争斗,得到片刻的平和。这是一切艺术的目的。那欧洲近代文学中,之所以推举歌德的《浮士德》为第一,就是因为它描写博士浮士德的痛苦和他解脱的途径最为精确和贴切。 至于《红楼梦》写宝玉,又和它有什么不同呢!他在沉溺陷落最深的时候,就已经埋下了解脱的种子。所以听了《寄生草》这首曲子就悟到了立足的境界,读了《胠箧》这篇文章就产生了“焚花散麝”的想法。他之所以没能当时就解脱,是因为黛玉还活着。等到黛玉死了,他的志向就渐渐坚定了。但还多次在宝钗那里失足,几乎败在五儿手上,屡次跌倒又屡次振作,最终获得了最后的胜利。读者看从第九十八回到第一百二十回的事实,他解脱的过程,精进的历史,是何等的清楚精确啊!而且,浮士德的痛苦,是天才的痛苦;宝玉的痛苦,是每个人都有的痛苦。它存在于人的内心深处,特别深刻,而他希望得到救济也尤为迫切。 第三章《红楼梦》之美学之上精神 《红楼梦》是一部彻头彻尾的悲剧,其美学价值在于它违背了中国传统“乐天”精神,展现了“第三种悲剧”的壮美,从而达到了美学与伦理学目的的合一。 一、批判中国传统文学的“乐天”精神 王国维指出,中国国民精神是“乐天”的,因此戏曲小说几乎都是“大团圆”结局(始于悲者终于欢,始于离者终于合)。他列举了《牡丹亭》《长生殿》以及各种续书(如《红楼复梦》)作为反面例子,认为这种强行圆满的结局是为了迎合读者的喜好。 二、《红楼梦》的独特性:真正的悲剧与“自律”的解脱 在中国文学中,只有《桃花扇》和《红楼梦》具有厌世解脱的精神。 但他认为《桃花扇》的解脱是“他律的”,靠外力(张道士点化)促成,生硬而不真实;而《红楼梦》的解脱是“自律的”,源于人物内心的觉悟。 因此,《桃花扇》是“政治的、国民的、历史的”,而《红楼梦》是“哲学的、宇宙的、文学的”,其伟大之处正在于它“大背于吾国人之精神”。 三、《红楼梦》是“第三种悲剧”的典范 王国维引入叔本华的悲剧理论,将悲剧分为三种:第一种:由极恶之人造成的悲剧。第二种:由盲目的命运造成的悲剧。 第三种(最高级):并非由蛇蝎之人或意外变故,而是由普通的角色、普通的境遇和普通的人际关系在相互作用下,不可避免地导致的悲剧。 《红楼梦》正是这“第三种悲剧”。宝、黛的悲剧并非有坏人刻意破坏,而是由贾母的爱孙之心、王夫人的亲薛倾向、凤姐的自身算计、袭人的忧虑以及普通的道德人情等共同力量自然作用的结果。这种悲剧揭示了人生不幸的必然性和普遍性,因而最为深刻和感人。 四、美学表现:壮美多于优美,摒弃“眩惑” 由于是深刻的悲剧,《红楼梦》的美学风格以“壮美”为主,而非柔和的“优美”。书中没有低级趣味的“眩惑”之笔(即色情、低俗描写),这符合作者开篇的声明。他以“黛玉焚稿断痴情”前与宝玉最后相见的情节为例,展现了那种在极度痛苦中精神恍惚、痴笑相对的“壮美”场景,极具情感冲击力。 五、 最终结论:美学价值与伦理学价值的统一 引用亚里士多德的“净化说”(悲剧使人恐惧与怜悯,净化情感)和叔本华的观点(悲剧示人生之真相与解脱之不可已),王国维得出结论:《红楼梦》通过展示人生的本质痛苦和解脱的必然道路,使美学上“壮美”的感发与伦理学上“解脱”的最终目的合而为一。 这正是它在美学上的最高价值所在。 六、总结 王国维认为,《红楼梦》的伟大,在于它用最高级的“第三种悲剧”形式,真实地揭示了人生的痛苦本质,并指明了自律解脱的哲学道路,从而实现了美学与哲学的完美融合,这在中国文学史上是独一无二的。
王国维不愧是国学大家,以前人写文章是真严谨啊,层层递进,结构精美,论证严密,读起来不只是在获取作者观点,也是在欣赏一件由文字构成的艺术品。 作者由人生和美术的概括入手,得出“欲”是影响人生态度和艺术欣赏视角的重要因素,然后引出了自己对于红楼梦的理解,他认为,贾宝玉的“玉”就是“欲”的谐音,补天石为了自己的欲下凡,贾宝玉衔玉而生就是生来带着欲望,最后还玉出家就是放下了自己的“欲念”达成了心灵的解脱:“所谓玉者,不过生活之欲之代表而已矣。故携入红尘者非彼二人之所为,顽石自己而已;引登彼岸者亦非二人之力,顽石自己而已。”这个观点读来让我觉得非常新鲜也非常有趣,顺着想一想又觉得很有道理,且一通百通,为作者拍案叫绝。 作者借由贾宝玉出家遁世,还讨论了人逃离痛苦的解脱之道,认为:“解脱之道存于出世,而不存于自杀。出世者拒绝一切生活之欲者也。彼知生活之无所逃于苦痛,而求入于无生之域。”这一点后世读者读来会觉得尤其痛心和讽刺,因为这本评论评论的男主角贾宝玉选择了前者,而写评论的评论家选择了后者。也不知道大师选择自杀以后在另一个世界有没有获得真正的解脱和平静。
国学大师王国维这本书十分深奥难懂,只能够靠将它先翻译成为英文,然后再回来翻译成普通白话文作为满足不服好奇读者的努力,盼望新年尽快能够有正规高质量白话文文本供欣赏。因为担心版权问题,不能公开翻译后内容,只能归纳总结其核心观点,仅供参考: 第一章内容总结了生活的本质与欲望之间的关系,以及知识和艺术在其中的作用。生活被描述为源自欲望的状态,欲望是不知满足的,因而带来苦难。即使欲望得以满足,也会带来新的欲望,导致永恒的不满足。厌倦被视为一种苦难,而追求幸福也需要付出努力,本身也是一种苦难。艺术被认为是超越对生活欲望和利益考量的一种手段,使人能够忘却自我的存在,进入纯粹的知识状态。艺术中的美分为优美和壮美,它们使人远离生活的欲望,带来愉悦。相反,迷幻则与优美和壮美相对立,无法共存,因为它并未超越对生活欲望的考虑,反而鼓励了它们。 书第二章中关于宝玉的精神描写。它描述了宝玉作为主人公的独特性格和成长历程,以及他在面对生活中的挑战和痛苦时所展现的解脱之路。宝玉在与黛玉、宝钗、五儿等人的关系中经历了挫折和考验,但最终通过领悟和坚韧取得了胜利。作者通过对宝玉的描写,探讨了人类生活中的欲望与痛苦的关系,以及解脱的可能途径。同时,作者也提到了对《红楼梦》作者身份的疑问,暗示了作品背后的精神内涵与我们当代人的认知可能存在不同。 第三章总结了中国文学作品中的乐观与悲观色彩,以及《牡丹亭》、《长生殿》和《西厢记》等作品中所体现的情感转折和人物命运。与此同时,还对《桃花扇》和《红楼梦》进行了比较,指出了它们在表现悲观解脱精神方面的不同。《红楼梦》被归类为一部完整的悲剧,与其他乐观主义的文学作品形成鲜明对比。同时,提及了《红楼梦》中表现的人物渴望与痛苦的关系,以及作者通过书中人物的命运揭示的永恒正义观念。最后,对《红楼梦》的美学价值和伦理学价值进行了探讨,认为其美学价值与伦理学价值相一致,体现了生活的真相和不可避免的解脱之需。 第四章主要探讨了《红楼梦》中的解脱主题以及其与伦理学和艺术的关系。首先,它指出了解脱是一种伦理理想,但是否是最高的伦理理想仍有待讨论。其次,章节探讨了世俗生活与解脱之间的关系,以及世俗生活是否有理性基础。接着,它提到了艺术价值与解脱的关系,以及在解脱的境界下艺术是否还有存在的意义。最后,章节总结了宗教和哲学对解脱的探索,以及《红楼梦》是否可以理想化为解脱的讨论。 第五章:结论总结了对《红楼梦》主人公的讨论,指出了人们对主人公身份的困惑。艺术不仅仅描绘个人主义,而是代表了人类整体性质。观察者可以从个人经验中辨认出人类普遍的特征,但过度依赖个人经验可能使人远离对他人的理解。讨论了《红楼梦》中的主人公可能是贾宝玉、子虚乌有、纳兰容若或曹雪芹本人。另外,分析了书中的诗歌与小说之间的关系,指出了《红楼梦》中的一些文本细节可能与其他作品有联系,但这并不足以确定主人公。作者的姓名和写作日期可能比主人公的名字更重要,但对此的验证尚未进行。最后,强调了解决对《红楼梦》的困惑并不难,只需认识到人们对这本书的兴趣在于其价值和精神内涵,而不仅仅是主人公身份的探讨。 值得指出的是先生大作逻辑性十分严谨并且旁征博引,包括引用不少中西方大学者观点,例如,老子,庄子,佛陀,亚里士多德,叔本华,柏拉图,苏格拉底,雪莱等多人哲学观点。从文学角度看,它除了引用红楼梦中内容,还包括大批中国古典文学名著作品。 年三十,新年快乐,愿新年胜旧年,欢愉且胜意,健康蒙福平安!🙏🙏🙏
一、《红楼梦评论》的视角与主要观点 王国维驳斥了《红楼梦》索隐派和自传说的谬误。他认为之前对此书的评论“一谓述他人之事,一谓作者自写其生平也”。所谓“述他人之事”,大抵认为贾宝玉的原型为纳兰性德,然而“诗人与小说家之用语其偶合者固不少,苟执此例以求《红楼梦》之主人公,吾恐其可以傅合者断不止容若一人而已”。 至于“作者自写其生平”,王国维认为:“所谓亲见亲闻者,亦可自旁观者之口言之,未必躬为剧中之人物。”《红楼梦》之所以取得突出的艺术成就,除了得自于曹雪芹先天或后天的人生经验之外,也源于他本人对美的感知这一先天因素。这里我们不得不佩服王国维的见识。尽管自传说在他撰写本书的时代尚未成形,他本人也坦诚“作者之姓名与其著书之年月”尚待考证,但他疑敏锐地意识到自传说的问题。胡适认为,《红楼梦》如同史书一般,是对曹家事迹的如实记录,只不过更改了人物姓名而已,这样就否定了《红楼梦》的艺术性与思想性。而王国维在《红楼梦评论》中,恰恰凸显了《红楼梦》的艺术价值与思想价值。 王国维首先表达了自己对于人生与艺术的理解。他将“苦痛”视为“生活之性质”,而艺术则是唯一能使人类“超然于利害之外者”。 他将美分为“优美”、“壮美”、“眩惑”三种类型: “苟一物焉,与吾人无利害之关系,而吾人之观之也,不观其关系,而但观其物,或吾人之心中无丝毫生活之欲存,而其观物也,不视为与我有关系之物,而但视为外物,则今之所观者,非昔之所观者也。此时吾心宁静之状态,名之曰优美之情,而谓此物曰优美。若此物大不利于吾人,而吾人生活之意志为之破裂,因之意志遁去,而知力得为独立之作用,以深观其物,吾人谓此物曰壮美,而谓其感情曰壮美之情。” “至美术中之与二者相反者,名之曰眩惑。夫优美与壮美,皆使吾人离生活之欲而入于纯粹之知识者。若美术中而有眩惑之原质乎,则又使吾人自纯粹之知识出而复归于生活之欲。” 而《红楼梦》作为“悲剧中之悲剧”,“壮美”成分较多,而与“眩惑”无涉。王国维援引叔本华学说,将悲剧分为三种类型: “第一种之悲剧,由极恶之人极其所有之能力以交构之者。第二种由于盲目的运命者。” 他认为《红楼梦》属于第三种类型: “由于剧中之人物之位置及关系而不得不然者,非必有蛇蝎之性质与意外之变故也,但由普通之人物、普通之境遇逼之,不得不如是。” 宝黛的爱情悲剧“又岂有蛇蝎之人物、非常之变故行于其间哉?不过通常之道德、通常之人情、通常之境遇为之而已”。其成因无非由于: “贾母爱宝钗之婉嫕而惩黛玉之孤僻,又信金玉之邪说而思压宝玉之玻王夫人固亲于薛氏,凤姐以持家之故,忌黛玉之才而虞其不便于己也。袭人惩尤二姐、香菱之事,闻黛玉不是东风压西风,就是西风压东风之语,(第八十一回)惧祸之及而自同于凤姐,亦自然之势也。宝玉之于黛玉信誓旦旦,而不能言之于最爱之之祖母,则普通之道德使然,况黛玉一女子哉!” 这里王国维就强调了《红楼梦》在现实主义方面所达到的成就:所写的都是普通的人和事,其结局完全符合逻辑,是事物发展的必然结果。 而《红楼梦》的思想内涵,则在于它对“解脱”这一问题的讨论。王国维认为“解脱”包括三种类型: “故苟有生活之欲存乎,则虽出世而无与于解脱;苟无此欲,则自杀亦未始非解脱之一者也。” “而解脱之中,又自有二种之别:一存于观他人之苦痛,一存于觉自己之苦痛。” 惜春的“解脱”在于“观他人之苦痛”所获得的关于“苦痛之知识”。而宝玉的“解脱”则由于自身之“阅历”。在王国维看来,这种方式是“自然的也,人类的也”、“悲感的也,壮美的也,故文学的也,诗歌的也,小说的也”。所以宝玉才能成为《红楼梦》的主人公。 王国维认为,“解脱”为哲学、宗教的最高理想,却在现实中不可能做到。这样,昭示这一最高理想的《红楼梦》,就有了价值: “美术之价值,对现在之世界人生而起者,非有绝对的价值也。其材料取诸人生,其理想亦视人生之缺陷逼仄而趋于其反对之方面。” 二、钱鍾书对王国维的批评 钱鍾书《谈艺录》对王国维在本书中援引叔本华哲学来诠释《红楼梦》表达了不满。他认为王国维对叔本华的理解仍有不够透彻之处。比如依据叔本华的理论,《红楼梦》现有之结局尚不足以构成“悲剧中之悲剧”。要想成为“悲剧中之悲剧”,结局应当是: “木石因缘,侥幸成就,喜将变忧,佳耦始者以怨耦终;遥闻声而相思相慕,习进前而渐疏渐厌,花红初无几日,月满不得连宵,好事徒成虚话,含饴还同嚼蜡。” 王国维认为,宝玉、黛玉的姻缘最终未能成就,是巨大的悲剧。钱鍾书则指出,宝、黛这最投合的两个人虽然能够在一起,最终却不幸福,才是更为彻底的悲剧。他认为这个结局更符合叔本华的学说,并援引其论断以为证明: “快乐出于欲愿。欲愿者、欠缺而有所求也,欲餍愿偿,乐即随减。故喜乐之本乃亏也,非盈也。愿足意快,为时无几,而怏怏复未足矣,忽忽又不乐矣,新添苦恼,或厌怠、妄想,百无聊赖矣。艺术于世事人生如明镜写形,诗歌尤得真相,可以征验焉。” 钱鍾书在《管锥编》中亦称: “米开朗琪罗诗言欢情未遂而奢望犹存,其境界胜于愿欲偿而爱慕息。福楼拜书札及小说尤反复阐说,以为如愿欲偿必致失望生憎,厥为人生悲剧之大原。美国女诗人爱米莱·狄更生(引者注:即艾米莉·狄金森)所谓‘缺乏中生出丰裕来’;眼馋滋慕,腹果乏味,其诗中长言永叹焉。实则《老子》七二章早言:‘夫唯不厌,是以不厌’;唯不厌足,故不厌恶,苟能餍饫,则必餍飺矣。愿遂情随尽,缘乖眷愈深,倘亦可资以解老喻老欤。” 钱鍾书指出: “王氏附会叔本华以阐释《红楼梦》,不免作法自弊也。盖自叔本华哲学言之,《红楼梦》未能穷理窟而抉道根;而自《红楼梦》小说言之,叔本华空扫万象,敛归一律,尝滴水知大海味,而不屑观海之澜。夫《红楼梦》、佳著也,叔本华哲学、玄谛也;利导则两美可以相得,强合则两贤必至相阨。” 他认为文学与哲学有不同的功能:哲学家试图通过自己提出的一套理论来反映世界的本质;而文学则要呈现出世界的殊相。 钱鍾书秉持文学本位立场,强调文学的独立性,他称: “吾辈穷气尽力,欲使小说、诗歌、戏剧,与哲学、历史、社会学等为一家。参禅贵活,为学知止,要能舍筏登岸,毋如抱梁溺水也。” 由此出发,他与陈寅恪先生的“以诗证史”,也产生了歧异。在《管锥编·毛诗正义三四》讨论诗歌的“含蓄与寄托”时,他指出: “诗必取足于己,空诸依傍而词意相宣,庶几斐然成章;苟参之作者自陈,考之他人载笔,尚确有本事而寓微旨,则匹似名锦添花,宝器盛食,弥增佳致而滋美味。芜词庸响,语意不贯,而借口寄托遥深、关系重大,名之诗史,尊以诗教,毋乃类国家不克自立而依借外力以存济者乎?尽舍诗中所言而别求诗外之物,不屑眉睫之间而上穷碧落、下及黄泉,以冀弋获,此可以考史,可以说教,然而非谈艺之当务也。其在考史、说教,则如由指而见月也,方且笑谈艺之拘执本文,如指测以为尽海也,而不自知类西谚嘲犬之逐影而亡骨也。” 尽管这一段话并未直接论及《红楼梦》,但由此可知,钱鍾书对索隐派的穿凿附会以及自传说将红学等同于曹学的倾向,也是不赞同的。这是他与王国维的相同之处。 《红楼梦评论》一书最精彩的地方在于王国维对美、悲剧、“解脱”等问题的理解。就红学研究而言,他注重《红楼梦》本身的思想性与艺术性,反对索隐派与自传说过分推求“本事”的倾向,极有价值。而钱鍾书对他的批评,则提醒我们注重《红楼梦》的文本本身所蕴含的文学性,不能盲目套用某种西方理论对其进行解读。
这是清代国学大师王国维写的一本小书评。王国维大概是中国最早接触叔本华哲学的大师,这本书就是他以叔本华美学为理论基础,运用于《红楼梦》进行美学分析的一篇论文。 第一章论述作者的美学观点,阐释艺术之美的标准,有关艺术、人生、生活、欲望、外物的关系,作者将艺术之美分为优美与壮美两种。 第二章提出《红楼梦》的精神和国人的精神实质相背离,红楼梦是对生活之欲的解脱之道,中国国民却是沉湎生活的,这个认识倒是很有见地的。 从大荒山这块玩石的补天之求而不得解读人的欲望生而有之,一切痛苦因玉(协音梗“欲”)而生,这样解读红楼梦也是一个角度,人生的痛苦都是有自身欲望所致,解脱之道也在自己。跳出欲望三届,回归自我,具象的表达就是“出家”,所以贾宝玉历经尘世欲望的痛苦磨砺,尤其是情感的折磨,必得出家。在此基础上作者提出“美术之务在描写人生之苦痛于其解脱之道”阐述《红楼梦》的美学价值。 第三章以叔本华悲剧三分类为理论基础,将红楼梦的悲剧归为第三种,因社会人伦之常情而导致的悲剧,可能王国维的时代尚未将后四十回续书作者与曹雪芹分辩开,作者以宝黛悲剧结局为例做论证不太有说服力,宝黛悲剧不仅有人伦因素(这是高鹗续书误导的),也有命运无常,有政治经济因素,而且作者引用九十六回对黛玉的描写,与前面黛玉有关的各种桥段相比,真的狗尾续貂,大学问家王国维竟然没有读出这么明显的天差地别。 第四章 阐述伦理价值,作者认为“其美学上之价值即存乎此。然使无伦理学上之价值以继之,则其于美术上之价值尚未可知也” 第五章 余论提出的主要观点是“夫美术之所写者非个人之性质,而人类全体之性质也。”这是对美学提纲挈领的阐述。 王国维这篇论文,有观念先行、再套入《红楼梦》书中的情节和人物充作论证的生硬感,作为证据的后四十回的结局,都和新红学派的基本论点背道而驰,皮之不存毛之焉附,严重影响了论文的说服力。
读完王国维先生的《红楼梦评论》,我作这么几点想法: 第一点 作为红学史上第一篇拿西方哲学和美学理论来系统研究中国古典文学的论文。它用的是理性逻辑分析的方法,这突破了以往评点派与索隐派的旧模式。 王国维在第三章里,依托叔本华的悲剧三层论,得出了一个核心论点——《红楼梦》是“可谓悲剧中之悲剧也”。这论点还有一层意义,就是他第一次把《红楼梦》当成一部纯粹的文学作品来看待。这既是现代红学的开端,也是中国现代文学批评的一个重要起点之一。 第二点 王国维认为,《红楼梦》的美学价值核心在于其悲剧特质。悲剧既能将人生苦难的真实面貌袒露于前,同时也能给世人指明一条解脱之道。不过这一观点存在争议。他基本是直接套用叔本华的哲学理论去解读《红楼梦》,例如把“玉”和“欲”作谐音关联,今天回头再看,多少有点牵强。还有他特别强调解脱论,为《红楼梦》添了一层很重的虚无感。我想,这大抵是跟他当时深陷叔本华的思想有关。 此外,叶嘉莹先生有句话令我印象深刻。她说,文学批评应当紧贴着作品本身走,理论不是拿来生搬硬套,而是能给你提供一个角度、一个启发。以这一标准衡量,王国维这篇文章确实存有偏颇之处。但不可否认的是,此文具有开创性意义,称其为红学现代研究的开山之作也毫不为过。 他在文中构建出融哲学与美学为一体的文学批评范式,这在当时是前所未有的。 第三点 最后,我想分享叶嘉莹先生的观点:以悲观之心去体会,作乐观的生活。
文章综述:王国维《红楼梦评论》是中国文学史上一部具有极高学术价值和阐释价值的经典著作,作者运用西方文艺理论评论中国古典文学名著的论文。王国维本人受到了叔本华和康德等人的思想影响,认为《红楼梦》是“悲剧中的悲剧”。作品的第一部分阐述了美术观,即无功利性。第二部分指明了《红楼梦》的内在精神,《红楼梦》一书非徒提出男女之爱,又解决之者也。第三部分指出了美学上精神,以其示人生之真相,又示解脱之不可已。是悲剧之悲剧,打破了常期望的大团圆。第四部分指明了伦理学上的价值。阅读思考:“欲与生活与苦痛,三者一而已矣。”人生的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是欲的开端,而欲与生活与苦痛三者是一体的。生活不可能只是单纯的读书和求知,且知识本身就是一种欲望,科学的根基本身也是筑牢于生活之欲上,故无功利不科学。只有能超然利害之外的美的艺术才能减轻人类的痛苦,要想超越欲望本身带来的痛苦,只能跳出实物范围进行思考,作者认为唯有艺术,艺术无形,呈现于自然万物。今之读者亦可从艺术中得以解放,从书中获得思考与跳脱。《红楼梦》中的玉,亦是“欲”尔。“凡人生中足以使人悲者,于美术中则吾人乐而观之。”当我们在欣赏前人的作品时,我们总会想到“诗家之不幸,文学之大幸。”他们人生中的悲壮,在美术中给予巨大的贡献,为我们后人留下了宝贵的财富。“吾国人之精神,世间的也,乐天的也,故代表其精神之戏曲小说,无往而不着此乐天之色彩。始于悲者终于欢,始于离者终于合,始于困者终于亨,非是而欲餍阅者之心难矣。”这句话体现了王国维的思想,作者认为文学作品不能仅仅是情节的堆积和纯粹的艺术创造,更需要承载着一种宏大的哲学和道德思想。文学作品之所以具有触动人心的魅力是因为它可以将作者内在的情感深刻地表现出来,与读者产生情感共鸣,而有时作者为了满足读者会以读者为导向,所以以往中国没有悲剧,大团圆的结局或善恶终有报天道好轮回的因果报应,其中寄托的终究还是一种渴望公平正义,盼望得到幸福的“乐天精神”。其实这种想法背后是对现实还存有幻想,没有勘破苦难背后的悲剧,而误以佛家语、上帝语所谓来世幸福之类自解。而悲剧与痛苦并不只凭借心理的阳光便能解决,得以消解。这让我不由想起鲁迅先生关于中国小说的演讲“中国人不大喜欢麻烦和烦闷,现在倘在小说里叙了人生底缺陷,便要使读者感着不快。所以凡是历史上不团圆的,在小说里往往给他团圆;没有报应的,给他报应,互相骗骗—这实在是关于国民性底问题。”这显示出中国人的本性是笑隐山林的快乐者,对一切抱有幻想,虽然这种幻想有时是非常不切合实际的。古往今来国人多喜团圆,喜欢乐,终于亨,从一方面也体现出相当多的文学作品,将迎合读者的喜好作为第一位。但红楼未完,因而我们可以猜想他的结局是悲是喜。如果按照规律的话红楼梦应该是我们中国人更向往的圆满的结局的,但是作者没有写完后续而被他人续写,而这种悲剧无疑升华了作品。《红楼梦》的悲剧非由极恶之人极其所有之能力以交构之者,亦非盲目的运命者,不过通常之道德、通常之人情、通常之境遇为之而已。“梦里本无金粉国,人间自有酒壶天。”梦境和现实之间的对比,暗示红楼梦是对人性本质的探索和揭示。同时,酒和金粉都是繁华背后空虚和虚假的象征,也反映了人们对于物质和精神层面的追求。“听雨而寐,闻泉而饮,此独享神仙之福而已矣。”思考:王国维赞赏红楼梦中的儒雅之气,倡导的一种清逸的生活方式。同时,也是在指出,红楼梦中的人物虽然富有,但物质富足并不等于内心丰盈。“欲达解脱之域者,固不可不尝人世之忧患,然所贵乎忧患者,以其为解脱之手段,故非重忧患自身之价值也。”忧患本身会带来人的成长,但是人的成长的背后还有自身的主观能动性,人们积极斗争,勇于反抗才获得了自身的解放,而苦难本身并不值得歌颂。美术的材料取诸人生,越是有深陷痛苦艰难境地经历的人越能领悟美的价值。“红楼之人,固自重情重态,而未必善情善思。误于人事,而不逮于真情者,比比皆然。”在红楼梦中,人物的思想和感情往往背道而驰,从而导致许多悲剧的发生。王国维提到过一个重要的术语,即“善情善思”,这是一个人性的高度体现。“夫美术之所写者非个人之性质,而人类全体之性质也。惟美术之特质,贵具体而不贵抽象,于是举人类全体之性质,置诸个人之名字之下。”好的文学作品所揭示的应该是共性的问题,他所反映的不是具体原型的再现,而是全体人类某些特质的综合。优秀的小说不仅仅是单纯的一个故事情节的呈现,更是一种思想和情感的传递。好的小说可以刻画出人性的复杂和纷繁,可以让读者产生共鸣,感受到生命的意义和价值。艺术来源于生活,但又超越于生活,他所描绘的不一定是作者本人,但书中的人物种种之遭遇,必本于作者之经验。红楼梦中存在的梦幻与现实、真实与虚幻的交织,体现了人生的真谛。生命的转瞬即逝,人们须要明白生命所包含的含义与价值,而不是仅追求作者所要反映的东西是否真实,这也是我们在鉴赏作品中应做到的。
《红楼梦评论》是中国文学批评史上第一篇系统运用西方哲学美学理论研究《红楼梦》的论文,具有开创性的现代批评意识。其价值在于突破中式传统感悟式点评,以理性、逻辑的分析框架探讨人生与艺术的根本问题,将《红楼梦》定位为“悲剧中之悲剧”。 然而,该书也存在明显的削足适履问题:以“玉”释“欲”的附会牵强;主要关注后四十回的内容;对叔本华哲学的误读与矛盾,比如“解脱”不是指摆脱烦恼,而是叔本华意义上的“否定生活之欲”;宗教解脱观与艺术审美之间的内在悖论等。作为一次大胆的西学中用尝试,它奠定了现代红学的美学方向,但现今若以此书为参考难免走向弯路。 尤其是文言文与现代论文书写的破坏性嫁接,让人体验感很差。文言文擅长的是感悟、抒情,而非层层论证。文中推介康德、叔本华、亚里士多德等人,但与现行翻译不同,比如“雅里大德勒”(亚里士多德)、“汗德”(康德)等,加之他经常以大段文言直接转译理论原文,导致句子结构生硬、表意迂回,增加了阅读障碍。
“而《红楼梦》一书,实示此生活此苦痛之由于自造,又示其解脱之道不可不由自己求之者也。 而解脱之道存于出世,而不存于自杀。出世者拒绝一切生活之欲者也。彼知生活之无所逃于苦痛,而求入于无生之域。当其终也,垣干虽存,固已形如槁木而心如死灰矣。若生活之欲如故,但不满于现在之生活而求主张之于异日,则死于此者固不得不复生于彼,而苦海之流又将与生活之欲而无穷。故金钏之堕井也,司棋之触墙也,尤三姐、潘又安之自刎也,非解脱也,求偿其欲而不得者也。彼等之所不欲者其特别之生活,而对生活之为物则固欲之而不疑也。 故此书中真正解脱仅贾宝玉、惜春、紫鹃三人耳。而柳湘莲之入道,有似潘又安,芳官之出家,略同于金钏。 故苟有生活之欲存乎,则虽出世而无与于解脱;苟无此欲,则自杀亦未始非解脱之一者也。如鸳鸯之死,彼故有不得已之境遇在,不然则惜春、紫鹃之事,固亦其所优为者也。 而解脱之中,又自有二种之别:一存于观他人之苦痛,一存于觉自己之苦痛。 然前者之解脱,唯非常之人为能,其高百倍于后者,而其难亦百倍,但由其成功观之,则二者一也。通常之人,其解脱由于苦痛之阅历,而不由于苦痛之知识。唯非常之人,由非常之知力而洞观宇宙人生之本质,始知生活与苦痛之不能相离,由是求绝其生活之欲而得解脱之道。” 玉——欲也。欲望让人痛苦,而解脱之道不是自杀,而是出世。王国维用叔本华的理论来解读红楼梦,跟植于文本而非文本之外的作者考据。第一次读这样的文本,半蒙半猜,终于读完。深为佩服其学贯中西的才学。
先生援引叔本华的悲剧理论,将《红楼梦》归为第三种悲剧——它并非被刻意作恶或突如其来的变故引发,而是植根于通常之道德、通常之人情、通常之境遇,没有明确的“反派”,却因人物所处的位置与关系,形成无法挣脱的困局,堪称“悲剧中之悲剧”。 由此,先生进一步指出《红楼梦》的核心主旨在于“示人生之苦痛与其解脱之道”。在他看来,贾宝玉的出家绝非消极避世的选择,而是看透了欲望与痛苦的相生相依,看透了人生的本质本就是欲望难以餍足带来的无尽苦楚,那么出家,正是看破红尘后对人生困境的觉醒与超脱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