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徐勇
中国农村村民自治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一种重要形式,亦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农村治理的一种有效方式,在其发展与推广过程中,有其艰巨性与复杂性。在中国乡村推行三十年后,当下,村民自治进入到一个新的历史阶段,村民自治研究正伴随实践进行范式转换,由价值—制度范式向形式—条件范式转换。 徐勇教授二十余年来坚持不懈有关村民自治的调查研究,深入梳理中国农村村民自治的产生、发展,以及在发展过程中所面临的难题与困境。本书的上篇由徐勇教授的博士学位论文构成,名为“制度分析”;下篇收录了2000年至今其代表性论文数十篇,名为“专题研究”。上下两篇可以完整地反映徐勇教授从事村民自治研究的全过程。本书的出版也算是对村民自治研究的一个阶段性总结。
个人有一个简单的推荐,就是《土地改革与华北乡村权力变迁:一项政治史的考察》到《告别理想:人民公社制度研究》,再到《中国农村村民自治》,可以了解从解放、建设和改革三个阶段基层政权的变革,而中国农村村民自治也是伴随家庭联产承包制兴起的农村改革的一部分,用书中的话来说,是基层民主制度改革的一部分。成书略早,下篇也因此比上篇更加深入点,特别是关于城市基层社区的文章。明年就换届了,推荐给组织口的同志。
村民自治,从人民公社形式演变出来,在法律上对这种基层治理方式进行了固化。然而,目前又形成了村支书和村主任一肩挑的形式,级乡镇党委政府对村级事务的把控力得到进一步加强。经历了乌坎事件后,每逢村级换届选举当地政府都如临大敌。如此正说明村民自治找这种基层治理方式,要真正坚持和发展壮大,不仅要提高农村老百姓的经济收入,还要提高村民的政治思想和参政议政的意识。
村民自治主要就是感觉来调解人民之间家长里短的事情,而没有触及对农村土地经济的权利的明确与保护。总的来说还是流于形式。20年过去,村民自治成功与失败都在一瞬间,再加上现在对民主的理解已经和20年前不一样了。党对村层管理也深入,基本也是由上级指定为主。而村委会也是一个执行机构而已。本书对深层的问题没有涉及太多,而我囯村民自治由国家层面说干就干,说不干就不干,没有自发内生性的动力,主要原因大家可以自己体会。
基层民主关乎所有人,这场博弈令人深思,什么是民主,怎么才能实现民主,民主等于不管我?各种民主的实践中,规范下的民主才最有效
是对过往农村村民自治相关研究的总结,上偏不如下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