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尔·里奥维
《街边社会》是一部关于犯罪和侦查的故事,作者以极富张力的笔触讲述了对一起美国黑人谋杀案进行线索调查、取证和维护司法公正的过程,近距离地描摹了一群洛杉矶警探的形象,同时呈现和探讨了由于美国严重的司法漏洞和执法不力,黑人这一群体深陷于怎样的悲剧之中。 本书出自《洛杉矶时报》备受赞誉的记者吉尔?里奥维之手,以全新视角切入城市谋杀案发生的缘由并探讨如何应对这阴魂不散的“杀人瘟疫”。作者以其新闻记者的敏感追踪美国鲜有人关注的黑人谋杀事件,通过客观翔实的描述、鞭辟入里的剖析,展现了黑人所面临的真实的司法困境,深刻批判了美国所标榜的司法公正,揭示了美国表面光鲜的司法制度下残酷而真实的疮疤。 本书曾获评《纽约时报周评书刊》2015年度百佳图书和纽约时报畅销书。
对一个人最大的不公就是将他置于随时可能被杀的恐惧之中。 《街边社会》作为一本视角落于贫民区警探上的犯罪调查纪实,记者吉尔·里奥维擅长整合所收集的各种案件素材并拼凑出一个简明有力的真相——在美国,黑人是犯罪的最大受害人。而如果刑事司法制度无法强力回应暴力伤人和暴力致死,那么杀人即会生根蔓延。 我们很难想象一个种族可以用仅占全美6%的人口比重,堆出一个占全美受害人总数40%的累累尸山。从惊人的数据回溯社会现状会发现黑人的集体隔离、经济上受掣肘以及司法运作在黑人谋杀案上有意无意的忽视,“只是死了个黑人”是警探收到报警电话时心照不宣的想法,破案率的低迷、黑人的内斗都被弱化为种族内部的“合理消耗”,而白人侵犯黑人却不受惩罚或惩罚较轻,这种明显的不公会成为让人绝望的恶性循环:一方面,制度性的不公已然让黑人种族难以回避死亡威胁,另一方面,法律的缺席助长了私斗的火焰,拉帮结派和逞凶为恶成为了讽刺性的保命手段。正如崔娃所说,许多人不得不跌入“暴力是恶的循环”,社会环境对他们的预设使得部分黑人甚至将此自觉内化,托妮·莫里森在《最蓝的眼睛》中便塑造了一个渴望拥有白人小女孩那双蓝眼睛的黑人小姑娘,“如果我的眼睛是蓝色的,也许……”最深的乞求是恳求不再拥有什么,这种让人心碎的不公即是作者所想强调的。 因此本书首先剑指司法制度的不够完善以及运作缺少监督,在视角选取上,没有选择黑人受害者为主角,而是主要让三个贫民窟的警探承担起案件的起承转合以及呈现司法运作上的官僚化和理想化。无论是倾力于提高警队破案效率以及培养优秀的警探的拉巴贝拉,还是火力十足愿意在命案上投注大量精力的斯凯格,或是原先不被期待却在最后以执著和耐心将前辈的接力棒牢握手中的库里,以他们为代表的警探正越来越多地出现在警察队伍中,“看到了他们命运中的现实和恐怖,在这份工作上赌上个人的成功以及一种战斗的使命感”,为这个社会有更多公平的实现而慷慨奉上自己的职业生涯。 全书分为两大部分,第一部分通过详实的数据、案件梳理美国黑人的不公遭遇和司法体系制度运作情况,第二部分着重通过布莱恩特一案详细回溯办案过程并发散命案相关的各色细节。虽然有着首作的通病——素材不知详略,叙事逻辑不够清晰,但关注事实本身并敦促社会向前进步,给社会大众指出一个更加正义且富有人情味的道路,为之所做的努力是非常值得肯定的。
虽然“黑人的命也是命”,但是总有些人的命比另一些人的命获得更多的关注、资源、公平、正义。比如,布莱恩特一案。如果布莱恩特不是洛杉矶警察特内勒的小儿子,他无辜又怎样,不过是又一桩因帮派摩擦而发生的黑人凶杀案。然而,布莱恩特是警察之子,这足以让他成为典型之中的那个特例,种族隔离下的牺牲品。种族隔离就像是绞肉机,人们能够生活与活动的社区范围,可以触手可及的教育与工作机会,每项都是一股重力按在决定人们是生是死的开关上。美国的司法漏洞与执法不力,系统性的制造犯罪分子、犯罪集团。人有时杀人不需要亲自动手,只需要漠视、歧视就够了。剥夺人们受教育的机会,通过工作钳制经济来源,按着让人无法提升阶级,最终慢慢变得走投无路,从而侧面实现人口控制。
导致犯罪的绝对原因不一定是贫穷,而是孤立。 这本书以混血男孩布莱恩特的死以及后续的案件的侦破为主线,探讨了美国黑人群体中高发的犯罪率和死亡率。除开贫穷的原因之外,作者也讨论了另外一个也许是决定性的原因,也就是占据美国社会统治和主流地位的白人群体对于黑人群体整体的孤立,漠视和排斥。 不是一个黑人死了,而是人死了。这是作者努力想要表达的东西。他也许做了错事,但你不能认为他天生有罪,也不能轻忽的判断他死得其所。 对于造成这种社会的深层次原因,作者浅浅提到了是因为法律的漏洞和政府打击犯罪的失误,但也未曾尝试深入下去。但读完之后,仍可受到启发。
因为刚看完<uncomfortable conversations with a black man>那本书,所以通过这本纪实的实证再次体验到,这种环境是如何以“模式化”的方式让黑人生存在系统性歧视中。 当回溯这样的街头暴力,首先是要看到历史,但那远远不是全部——本应作为保护机制的法律与政府机器是否有强力回应,和具体的回应方式,都远远落后于黑色尸身的堆积速度;那些被“创造”出来的似乎只应用于黑人的语言与词汇,这场看不见的战争,其暗流涌动远远多于和大于它们最终的表现形式;具体到个人的经历、选择、资源,即使只是戴了一顶错误的帽子、穿了一件错误的衣服,就可能因为肤色,变成冷冰冰的数字与坐标…… 于是看似战无不胜的“怪物”,在“失责”中滚雪球般不断涨大。
百年来,甚至从更早开始,凶杀案件便蹂躏着美国黑人族裔。然而,主流群体充其量是抱着好奇的心态来看这件事的。至于数千普通人为此承受的巨大痛苦,人们视若无睹,也毫不在意,对案件定论不过像走过场一般讨论一番,具体伤亡损失也鲜有记录。
联系一下之前看过的一本书《看不见的孩子》,内容是纽约一个收容所里长大的黑人女孩儿达萨妮成长的故事,因为生活在机会充裕的大城市又被新闻报道过,她一次次得到可以改变命运的机会,却一次次放弃,到书本结尾也就是成年时只比她母亲当年好上一点的水平:高中毕业并且找到了工作,考虑申请大学。 因为那本书文笔很好,又是一路看着达萨妮长大的,所以每次读到达萨妮放弃机会总是恨铁不成钢,而达萨妮每次那样做的理由,总是说她不愿改变自己的街头习惯,不愿意显得更像白人而背叛自己的族裔。现在想来,所谓的街头大概也是和帮派有关,因为那本书的作者是白人,所以忽略了达萨妮与帮派接触、加入这一方面的故事,或者说,达萨妮没有和作者讲述过那些帮派的事情。帮派暗地里影响着每个黑人的成长。 说到帮派,当然,达萨妮也加入了当地的血帮,为它打架、打舌钉以表达对它的忠诚。这是在她从一个非常棒的寄宿学校退学转入当地公立学校之后的事,那次退学在我看来是最可惜的。 这个所谓的血帮,达萨妮的母亲香奈儿年轻时也加入过,还在里面混到了红夫人的外号,当然最后退出了,对于在帮派中的经历,香奈儿只说她没有杀过人,其他还有什么违法乱纪的事吗?警察没逮到、本人不承认、隔上几年十几年的时间,就不存在了。达萨妮的兄弟姐妹们几乎也是这个血帮的成员。 帮派与族裔的绑定之深简直让人绝望,即使所有人二三十岁的时候都考虑退出帮派,回归普通生活,可是那些十几岁的青少年一个接一个地往帮派里冲,好像那是他们的另一个家。这些黑人青少年大多的家庭不幸:不负责的父亲+生了一堆孩子的单亲母亲+许多兄弟姐妹,拮据的家境让手足争夺一点资源,当然有亲情,但更多是疲倦,而在帮派中他们感受兄弟姐妹般的温暖。就算他们本人克制自己,没有加入帮派,配偶、家人、朋友总有帮派分子,生活在那种环境想远离帮派根本是不可能的。
用冷静克制的语言,记录下美国黑人谋杀案背后的真相在项飚老师发起的播客对谈节目《你好,陌生人》中,有一期的对谈嘉宾是公众号「没药花园」主理人、人类学家何袜皮。在这期节目中,何袜皮提到,有一类案件无论是在「没药花园」公众号还是在案发当时,都不太受关注;那就是关于黑人的案件。 纪实文学《街边社会》以一起美国黑人谋杀案为主线,为我们揭开了鲜有人关注的黑人案件及其面临的真实司法困境,也生动地展现了在黑人社区执法的洛杉矶警探群像。本书出自《洛杉矶时报》备受赞誉的记者吉尔•里奥维之手,曾获评《纽约时报周评书刊》2015年度百佳图书和纽约时报畅销书。 我喜欢《街边社会》,因为它用冷静克制的语言,记录下残酷的现实,尽力去完整真相的拼图,折射着作者的人文精神和社会关怀。 01 触目惊心但鲜有关注 那名受害人名叫达奎恩·艾伦,13岁。布莱恩特·特内勒去世已有两年多了,而最终的审判还在几个月后。在这期间,洛杉矶县共有545名黑人男性被杀;达奎恩·艾伦则是第546名。 布莱恩特·特内勒,本书主线案件受害者的名字,非裔和拉美裔混血,不是任何黑人帮派成员;那时他18岁,瘦高身材,焦糖色皮肤。倘若,他没有在2007年5月11日的黄昏中枪,倒在街道旁的草坪上,血肉模糊;他应该会和哥哥姐姐一样,以中产家庭孩子的身份进入社会,展开自己的人生。 案件经历两年多,两名帮派成员被判有罪入狱;但布莱恩特·特内勒被枪杀的原因一直不得而知,似乎是一次误杀,一次黑人帮派内部的“游戏”。 在《街边社会》中,多次出现大段文字去描述“每隔几天就有黑人男子死于枪下或刀下”,文字中记录着他们的姓名、年龄、被害地点、。 20世纪六七十年代,死于杀人案的黑人的比例比白人高出10倍,即使是在过去的30年间,也往往高出五至七倍。 无论是整体数据还是案件详情,黑人杀人案都是触目惊心的;但它们得到的关注、研究和行动却很少。 02 坚守在最薄弱的前线 如果你住在离那儿60多英里的地方,很自然就不怎么会去尊重那里的人们,很自然就会对他们置之不理。——华莱士·特内勒 华莱士·特内勒,是自愿降职降薪回到侦查工作的洛杉矶警察,是选择住在暴力事件高发街区的非裔,也是本书主线案件受害者布莱恩特·特内勒的父亲。 也许正是这个原因,让这个案件显得与众不同,也串联起了那些奔波在贫民区杀人案一线的警探们。他们的性格和处事方式各不相同,有着各自的街头智慧;他们坚守在刑事司法系统最薄弱的前线地带,直面任何鸡毛蒜皮都能演变成暴力的贫民区,遭遇没有目击者愿意站出来等种种破案困境。 “就像你的亲兄弟那样尽力追查凶手”,这大概是受害者家属给这些警探们的最高评价。 03 写在最后 "有的人想的是这是黑人伤害黑人,而我是白人,所以跟我没有关系。"这名身为白人的陪审团主席说道。他的眼睛突然闪过一丝愤慨:“别再这么想了,跟谁都有关系。” 身处在社会或生态系统这张大网之中,没有谁是孤立的;这也是《街边社会》带给我们的警醒!
这是一个聚光灯不会对准的世界。 这是一个“总人口仅占全美人口的6%,可被犯罪伤害的人却占总受害者的40%”的族群。 只知道他们黑色的皮肤和散不去的穷困。 只知道在白色棉花里面有血迹,公交车座位上有手铐,和那些站在前列却又倒下的人名。 他们,是非裔美国人。 Jill Leovy讲述的便是民权运动四十年后,他们依然要面对着的阴云——“黑人的命不是命”。 正义感十足、高大帅气的警探约翰·斯凯格接到了一桩特殊的黑人被害案件,被害人是同为洛杉矶警探的华莱士·特内勒之子。小特内勒虽然生于混乱的街区,但由于父亲的职业身份和天性单纯,他一直被保护得很好。他有着这个城市的色彩,是在这个城市中土生土长的孩子,但却没有城市的烙印——时刻可能被作为猎物的警觉性。面对三缄其口的目击者,错综复杂的帮派关系,棘手制度的掣肘,斯凯格等人的职业和热忱让他们最终成功追踪到受害者并将其绳之以法。 在看似简单的故事之中,作者填入了大量对社会、历史和政治的追溯。初读的时候,这些凌乱的、没有一口气讲清楚的线索会明显影响阅读的速度和快感 如果把这些看似关联度不高的补充知识算作是漫长的前菜的话,那么第十五章开始的主菜一定不会让你失望。 不可否认的是,作者对证据的梳理以及情节的安排十分老道,极具耐心的铺垫与干净利落的描述都可以看出其文字功底。但可能对人物的描写更需要天分的加持,主角斯凯格在作者的笔下一直影影绰绰,像是那种无论什么美剧中都会有的事业有成、家庭美满的白男标杆形象。 好在非虚构的题材让这场交锋的细节变得圆润丰满,作者在短短一个半小时的审讯中,好像把读者的每一个细胞和感官都放在现场,化身为比斯凯格更加老道的警探,同时窥探着两人的表情、行踪乃至心理的细微变化。 令人惋惜的一点是,我本来希望可以在本书中读到更多对非裔受害者或受胁迫证人的探查,但作者的视角依然局限在“警局精英”群体之中。对那些无辜的死亡以及受害者,往往以脆弱进行描述;对那些沉湎于出身泥淖的人们,也只是浅尝辄止地叹息一句。这或许是一种省力的报道方式,也或许是一种传统傲慢的无意识展现。
“只不过是又死了一个黑鬼而已。”这是本书最为震撼我的一句话。在二十世纪的美国,死于杀人案中的黑人高于白人五至十二倍之多。更令人匪夷所思的是,杀死这些黑人的竟也是黑人,而且这在当时早已见怪不怪。民众们也在哀怨,黑人们小偷小摸要被严厉处置,但黑人杀死黑人往往却被从轻发落,甚至有报社坦言上帝是要以此种方式让黑人灭绝。 看过几章时,我已经分不清这究竟是纪实还是小说了,译者说这属于报告文学。曾有连续多页黑人被杀的描写让我印象深刻,这些黑人死的莫名其妙,究竟他们是生活在无所约束的蛮荒时代,还是已经被法律刻意地忽略掉了呢?最可怕的是这些死亡案件的嫌疑人几乎全部为黑人。这些受害者从出生、成年到步入社会曾历经无数日夜,却在一瞬间死于非命,生命之花正值灿烂时,却被同族无情蹂躏于脚下,让人为之扼腕叹息。 这些黑人的死通常不会引起任何关注,电视台和报纸鲜有杀人案的播报,而黑人被杀案就更不会被提及了,他们的死甚至会被标注上“帮派成员”的标签,因为这样受害之人的无辜立场就会被削弱。而警察们也并没有好过,他们负责超额几倍的案件,一件未平几件又起,案件积压和草率结案已经沦为常态,其中又长期夹杂着民众们的抱怨和愤恨。 沃茨77号街,是本书主要叙述地点,她曾经也光鲜过,被人赞誉到一扇破窗户都没有,但现在却沦为罪恶渊薮。帮派之间的缠斗便是黑人被杀的主要原因,其中不乏无辜的黑人,他们通常是穿错了某颜色的衣服或带错了帽子,就被误认为是对立帮派的人,随即就会被开枪射击。遭受枪击瘫痪是常有的事,但是于想比于被射杀的那些人,又有点讽刺般的幸运。故事从一名17岁的黑人射杀三级警探黑人儿子而起,这名嫌疑人在看到被害人的儿子时,脑中冒出的想法竟然是对方是个黑人,可以杀,随即就开枪了,而他似乎忘记了自己也是名黑人,多么可笑! 我想,看这本书的人不会太多,因为没人会对黑人在美国的犯罪率及伤亡数字感兴趣,美国警察们办案流程和如何与嫌疑人们周旋,其实也略显枯燥。或许有先入为主的原因,作者自言这是其第一本书,因此我认为作者并没有把握好情节推动的节奏,忽快忽慢、忽近忽远,有时候会有种肾上腺素激增却被当头泼凉水的感觉。而关于本书的题材问题,连当地的居民都对黑人的消散死亡都毫不在乎,那远在大洋彼岸连邻居都不认识几个的我,安能对此有兴趣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