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田峰
《严肃点,我们在讲法哲学:法理大师们的趣味史》是青年学者田峰为法学院学生精心打造的一本法哲学入门普及著作。“学者提出的学说”和“提出学说的学者”构成了本书的主要内容。这本书里没有晦涩难懂的理论、主义、观念、范式等等,作者用风趣幽默的语言,轻松活泼的方式梳理了法哲学近2700年的发展史,将艰深的法哲学理论化解为浅显易懂的知识要点,全面盘点了法哲学的主要人物和流派,如古希腊哲学、经院哲学、理性主义、功利主义、经验主义、实证主义等。众多法理大师的故事跃然纸上,让读者们轻松掌握不同的法哲学理论和立场,同时对法哲学的发展脉络有更为清晰的了解。
严肃点,我们在讲法哲学:法理大师们的趣味史 这本书的题目玩了一个花招:“严肃点”和“趣味史”被放在一起,像是在说——我虽然要讲的是那些听起来很硬的理论,但我不会用让你睡着的方式来讲。田峰的写法也确实沿着这个方向在走:他把法哲学家们从教科书里那些刻板的位置上请下来,放进具体的历史情境和个人经历中,让他们变得可感、可触。 对于初学者来说,这本书的入门功能是明确的。它提供了一条相对清晰的时间轴,甚至插入了同时期的中国历史人物作为参照坐标,让你知道那些西方法哲学家在思考那些问题时,世界的另一个角落正在发生什么。这种“并置”的做法降低了陌生感,也避免了完全脱离语境的孤立理解。 但“趣味”也有它的代价。为了便于理解,复杂的理论往往被简化为几个核心观点,那些精细的论证过程和概念的微妙边界往往被省略。读者在建立初步印象的同时,可能也会在不经意间形成一些简化后的印象。它更适合作为一种“兴趣引发器”来使用——让你愿意走得更远,而不是让你以为已经抵达了终点。那些被省略的细节,确实值得你亲自去查证。
不咋了解这批哲学家的人,读完也会有个时间轴在脑海。 时间轴上还插入了中华历史人物,让读者能对时间更有感觉。 但是因为对哲学思想了解太少,虽然作者尽可能写的轻松简单,但涉及归纳总结时还是让人读起来不顺畅,可想读哲学的孩子被虐成什么样了。 书写的不错!
文笔真的很幽默,看着就觉得有趣,里面有不少的新词汇,汗牛充栋,实然,应然等等,第一次发现看哲学方面的书也能这么有趣的。
有意思。还是这种书适合做法学科普。别搞那么紧张和正式,聊一聊趣事,聊一聊历史,也是在学习
这不是教科书,也不用期望把法哲学鞭辟入里的分析一通,所以,严肃点,我们能用实用主义了解下哲学问题就是挺大一个成功。
法学研究的内容与规则有关,法哲学研究规则的合法性。看标题是法哲学,其实在20世纪50年代之前,法学(更不用说法理学了)并没有独立成为一门大学专业课程,本书内容大部分讲的是哲学,有点牵强附会于法的感觉。 苏格拉底:对于一个被控有罪的人来说,即使他确信对他的指控是不公正的,逃避刑罚也是不正当的。作为雅典公民,我应当是一个忠于雅典法律,恪尽公民义务的人。是最早把正义作为社会伦理(道德)问题研究的人之一。他把包括正义在内的道德看作一种知识,而知识是人可以通过学习获得的。万事万物都是有规则和秩序的,不仅自然界存在着规则和秩序,社会、民族、个人之间也都有规则和秩序。而且,这些规则和秩序不是人类制定的,而是在人类出现之前就已经存在的。这些规则和秩序称为“整合秩序”。在这之后,研究法哲学的学者们把这个整合秩序称为“自然法”,而研究哲学的学者们则把这个整合秩序称为“理性”。苏格拉底认为,存在一种对于实在法而言不变的标准,通过运用理性,可以发现这些不变的标准。人们要做的是把这套标准找出来,之后用这套标准来指导人类所有的行为。 柏拉图的理想国:这是一个哲学王治理的国家,人们按照专长和分工进行劳动,财富则用合理的方式分配。为了确保城市运行的效率,柏拉图认为城市规模应当有所限制。一座城市当中最佳的家庭数量是5040个,原因是这个数字能被1到10的自然数整除。在柏拉图看来,人生来就是不平等的,这种不平等在他的理想国中是确立等级制度的一个正当性依据。柏拉图认为,“各守本分,各司其职,就是正义。”社会中的每个成员都有具体的职责,并且应当将自己的活动局限于对这些职责的恰当实施。一些人有命令的权力,即统治的资格;另一些人则有能力辅助那些掌权者,他们是政府的辅助成员;其他人则适合当商人、手艺人或者士兵。在解决纠纷的过程中,法官应当拥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权,而不受法典所规定的机械呆板的规则约束。在柏拉图所希望的哲学王统治下的国家中,最出色的人以其自由的智慧治理国家,而不是规则之治。正义的实现应当是“不依据法律的”。柏拉图不重视法律的理由是“法律绝不可能发布一种既约束所有人同时又对每个人真正最有利的命令。法律在任何时候都不可能完全准确地给社会的每个成员作出何谓善德、何谓正当的规定。人之个性的差异、人之活动的多样性、人类事务无休止的变化,使得人们无论拥有什么技术都无法制定出在任何时候都可以绝对适用于各种问题的规则”。法律的原则是由抽象的、过分简单的观念构成的,简单的原则是无论如何也不能用来解决复杂纷繁的事务状况的。因此,“最佳的方法不是给予法律以最高权威,而是给予明晓统治艺术、具有大智大慧的人以最高权威”。后来他观点变了,法律国家是次优选择。由具有最高才智和不会作出错误判断的人来掌控。由于这种人很难找,所以他提出“法律国家”是次优的统治形式。在这样的国家里,政府在没有成文法典和法律规定的情形下,不再享有随意司法的权力,他们应当成为法律的仆人,要从指导公民行为的一般法规中寻求正义。 亚里士多德:在柏拉图的基础上提出人是自由的,因此不能把正义解释为各司其职,而应当解释为公平。也不同意苏格拉底将包括正义在内的品德看作知识的观点,他接受品德与理性之间存在联系,但他认为人的品德在本质上是一种习惯,是后天形成的。因此,品德存在好与坏的区别,是可以培养的,而法律的强制是培养美好品德必不可少的手段。自然法是反映自然存在秩序的法律,是正义的体现。自然法的内容是普遍适用、永恒不变的,它高于人定法,是人定法制定的依据。人定法是自然法的体现,是由城邦制定而不是自然存在的法律,其内容是经常变化的。作为人之本性的体现,自然法的本质是一种道德规范,是人善良本性的体现。亚里士多德认为,由于人类的本性是善良的,而自然法是维系人类社会最高的道德标准,因此,自然法是人们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违背自然法就是不义,就是违法。由此很自然地得出一个推论:成文法是由城邦制定的,城邦的政体(宪法)决定了成文法的内容,政体有好有坏,成文法当然也就有好有坏。
本书以轻松幽默的笔触梳理了法哲学近2700年的发展脉络,通过“学者+学说”双线并行的方式,将晦涩的理论转化为鲜活的人物故事。书中指出,“法哲学家们一直在尝试用各种各样的方式来回应人类社会应当怎样和实际怎样的问题”:从法哲学的起源与奠基、中世纪基督教与法律的交织,到近代社会契约论的交锋、理性主义与实证主义的碰撞,再到20世纪的多元思潮,每一种法哲学观点都是对此前及当下的历史做出的回应,给出自己的法律史解释(法律的生命在于经验)——法哲学就是在具体的、实在的(人类文明)历史进程中产生和发展的。本书不仅适合于法学入门者、哲学爱好者,也适合对“人性与规则”“权力/利与自由”等命题感兴趣的读者。
把法哲学领域大牛的故事以及观点串讲了一遍,轻松好读。发现这些大牛90%都出身名门、家学深厚,只能说个人努力重要,家庭出身更重要(有点悲观)。
读完有个初步对大牛们的印象,挺好的一本入门书
阅读体验总的来说是有趣的,虽然感觉作者很多时候属于是没活了摁整,但无论表达方式,中西时代对比的切入,还是思想概述,人物花边都很适合新入门的法学生去把法哲学史读活,留下一个鲜活的友善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