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陈柏峰 尤陈俊 侯猛
《法学的11种可能:中国法学名家对话录》是由陈柏峰、尤陈俊、侯猛等人组织的“社科法学连线”的“对话”系列活动的文字结集。活动所邀请到的对话人主要是从事跨学科研究的法律学者,包括苏力、冯象、梁治平等,以及其他人类学者、法理学者和部门法学者等,共计11场对话,外加3场年轻学者参与的学术前沿讨论。 《法学的11种可能:中国法学名家对话录》通过对话,读者可以了解受访学者各自的学术经历、学科的发展过程和法律社会科学的研究前景,目的是给有学术兴趣的同学提供指引,并为中国法学研究留下历史印迹。
某天上课打开的书 最近用零散时间断断续续看完,当然偶尔也专门安排一段时间看 我愿称这本书为“社科法学面面观”哈哈哈 看书友评说书名不要起得太随便,容易误导读者,我倒是不这么觉得 比起直接说这本书是社科法学的宣传手册,现在的书名更容易吸引读者,也很贴切 因为本来这就是十一位名家的访谈,这十一位大家都有自己深耕的领域,有自己的一套研究方法,十一位名家访谈对应十一种可能性,完全不存在任何问题反而包含了作者的巧思哈哈,我很喜欢这种题目 说完题目回归到我的推荐上 这本书通过访谈了解受访学者各自的学术经历、学科的发展过程和法律社会科学的研究前景,在了解过程中读者基本上可以认识到社科法学的重要性,在法学学习中引入其他领域知识的重要性,能够解决很多法学生的错误认知,觉得法学就是研究法律条文的学科 (当然大部分人都这么想,都以为法学生要记忆力好,能背法条) 我学刑法的,看了这本书才算是真正明白了法教义学是什么,可见我多么不入门了哈哈哈 不是我说,刑法很多术语不是一般人能够懂的,就比如“结果无价值”“行为无价值”,这两个词我本科听得是云里雾里,这都算好的,如果我说“非价”,不学刑法的,或者是不学法的谁能够知道这其实和前面“无价值”是一个意思呢? 看了这本书,我更加坚定纯粹研究法条、教科书是不行的,还是要结合社会科学的知识,争取多看点社会学书籍 最令我震撼的是陈瑞华老师讲的: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而不在于颁布”,这是我的第一句名言;“权利的灵魂在于救济而不在于承诺”,这是我的第二句名言。在条文上写了那么多权利,所有法律的逻辑再严密、解释得再透彻,得不到适用也毫无价值。 法解释学最大的局限性就是只关心法律条文的表述和承诺,而不关心法律在实践中的实施状况。这是社科法学崛起的根本原因,也是社科法学为什么能部分取代法解释学而不是完全取代它。因为法解释学能奉献一本一本的教科书,它有它的生命力。但它要想说服人,让人更加信服它,则是非常困难的。” 学到了一些理念、一些学习方法,干货散落于谈话中,不能直接获取 看这本书有种话海拾贝的感觉,学到了就是你的的感觉 其实也许拾到了也不是你的,因为知识需要内化,不内化这个贝壳马上就风化成沙消失了哈哈哈 多动手少幻想,学术高手就是你(肯定不是我,落泪😢) 外面下雪了❄️
大二法学生花三个半小时零零碎碎读完了这本书。总体上,它作为我书单里不务正业类型中比较正经的一本,读完确实帮我拓展了一定的视野,但对我的学校(二本财经类院校的法学【没有后面详细部门法划分和分流】)开设的本科课程学习没有什么帮助。 法学学习的主流和基础是法教义学,这是毋庸置疑的。这本书内谈到的社科法学/法社会学/法律文化等概念和研究方法,倘若离开了法教义学的基本功,阅读时恐怕就会费时费力而不得要旨。 综上,我个人浅见认为,推荐阅读这本书法学生画像(高性价比版)是这样: 1.已经有部门法基础(上完三大实体法和三大程序法的本科课程【民刑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民诉刑诉】/像我一样已经自己看过一轮法考客观题并且学有所得) 2.未来打算考法硕并且偏向于学硕的(拓展思维方法和研究方法)(有能力并且感兴趣的话还可以筛选导师) 3.已经接触过或者正在接触法经济学(法经济分析)等书内提及领域/读过书中采访参与人士的论文或书籍(我读过梁治平梁老的《新民说 法辨:法律文化论集》/选修或者在网上上过过老师开设的相关课程(我上过一些法经济分析的选修),阅读起来会舒服不少 加分项: 1.有至少一个社会学本科的朋友,交流文内一些法学本科教育涉及比较少的部分会很舒适/有其他的社会学基础,经济学同理 2.对苏力教授有比较高的熟悉度(因为他简直贯穿全文) 3.进行过不同部门法的模拟法庭/法律文书写作训练 4.有一定时间关注过或者正在关注社会现实/治理矛盾/判决效果等领域和部分法律专业技能使用可能带来的后果,从不同当事方关注和感受公平正义的实现尺度以及不同的后果和代价,最好是打过至少一次相关的辩论赛(【这里的关键词和称呼不体现个人立场,仅是提供检索关键词】如“扶不扶”/天津摆摊大妈气枪案/邓玉娇防卫过当免罚案/余欢案/许霆案/陆勇案《我不是药神》原型案例/等)
世界为我所建构,因而困苦终生却难求心安。 直到最近真正着手开始进行一项和社会学有关的研究,我才真正感受到进田野的不易与重要。这两天不止一次地问自己,我生活的世界是真实的吗,颜色、声音、气味等等无一不刺激着我的感官,但为什么我对于社会的一切设想与一切问题的假想都是虚幻的呢?我的肉体活在真实的世界里,但我的精神却被困在我建构的世界。 我不知世界一毫,却被世界的问题所困扰,因而感到焦虑。抽象出来竟然这么可笑,这么不可思议,但事实确实如此。 法学,是我一直在追求却求而不得的瑰宝,其实坦诚而言,我甚至从未真正走近它。虽然有上法学相关的课程,但是总觉得二者不是一回事。 看着前辈所做的研究,所追求的,所在意的,所珍惜的,我感觉我是在这条路上的,但是差了一些关键的东西,我想应当是田野,世界不应该是我的世界。在自己的世界里杞人忧天,我真的被自己说笑了,但是这也是我的实际情况,实在是应该去看看社会的模样。 本书,推荐给大家,至于理由嘛,我想,在求学的路上总是会迷茫的,看看前人怎么走路的,对我们学步的来说,绝对是大有裨益的。
法考考完后一直在思考,我究竟是叩开了法的大门还是依旧站在法的门前,也许是我本身不吃这碗饭,学习法律的目的是为了解释我遇见的好多生活中的困惑。法律的高贵从来不在于他是居高临下的法条,而在于他是解决现实问题的钥匙,如果所有的法律动机是为了让普通人不了解,为了专业化,那法律的门是从外面锁上了的。 改开后的一批学者全盘接收了西方的法学圣经,挺好,然后拿着旧约过来就要献祭自己儿子,把自己半截身子削了也穿不上西方法学的履,言必称欧美,法学的圣地永远在美国,可是法律如果不是经世致用的学问,如果不去根据社会现状去解决问题,要他有何用? 法律应该是社会平稳运行逻辑的体现,中国古代没有法律吗?没有司法机构吗?我想是有的吧,史书上面明明白白写着。但是因为他不叫法律或者什么舶来的名词,那就是没有了。 法律人应该有傲骨,为了让社会制度更加公平公正,为了让人民生活更加幸福安慰。但法律人不应该有傲气,你不说出民法典几几条,就不配和法律人说话,没有这种学问。学者喜欢在自己的舒适圈内圈地自萌,社会不需要。 希望法律人们少做点自以为是田野和学问,多看点现实,少膜拜圣经,多看看史书。我也一样。希望能够成为一个合格的懂法的中国人。
半吊子小法师啃不下德国民法学者们的著作,来拜读一下法学社科大佬们的研究方向随笔,有的讲得太深或一板一眼,读完便略过了,印象最深的是苏力老师、白建军老师和季卫东老师。 季卫东老师真的是老一辈的社科法学领军人物,只是不知道在AI盛行的年代,社科法学研究本身是不是也要处处用ai来赋能了。 之前苏力老师来院里开讲座,但因为买了好久的《送法下乡》、《是非与曲直》一直没来得及读,所以也没好意思去。但仅从文中短短的文摘随笔和对话录收集,马上就能体会到苏力老师的人格魅力。苏力老师认为写文章洞察力是很重要的,我也非常有共鸣,所以本章节读得很愉快。 私以为学科之间本应该互通有无,不必要设置不必要的文字壁垒。白建军老师做的刑法学实证研究就运用了不少统计学知识,以后如果要做相关实证研究看来可以多看看白建军老师的文章🤔。 看完还是很感慨:大佬们不愧为文字工作者,明贬暗褒之间还能逻辑清晰、铿锵有力地表达自己的观点。
这本书以与各大中国法学家的直接对话,让读者零距离走进法学研,窥见了各个法学家的研究领域的大概面貌以及研究方法,从他们真挚讲述个人的求学与做研究经验中得到经验与启发,对我一个刚刚浅浅接触法学的大一新生很有引领作用,所谓“经济混乱、哲学贫困、法学幼稚”之说反而反应出中国法学研究一片大好,看过各位大家的研究经历后发现,作为一个法学生,广泛涉猎众多人文学科知识与研究方法十分重要,有可能会给法学学科学习带来灵感。看过各位大家的人生经历后发现,作为一个法学生,前景广阔,未来大有可为。
我一直认为,有两种书很有必要,也很好阅读。 一种是“大家小书”式的小本,作者于其专业领域沉淫已久、深入浅出,不卖弄,不炫技,不装作高深严肃; 另一种就是“对话访谈”类的书,大家从各自专业视角出发,谈论甚至是争论,求同也更多是存异,往往争论或者异议会更精彩、更深刻。 个人比较喜欢他们谈及自身经历,不论是生活经历还是求学经历,都展现出学者作为个人和世界的互为映衬的微观镜像,特别是他们自我意识觉醒的那个瞬间、那个环境、那个时代,体现了一种天才都是成群成批涌现的现象,这背后肯定不止是一个历史偶然。 本书的题目是“法学的11种可能”,按各家所谈,归根结底,法学就两种,一种是法教义学,另一种是社科法学。 看得出来,很多从事社科法学的学者都很在意是否”师出有名“,本质是一种学科作为学科的独立性、边界性的忧患。既是他们已经做出了不错的成果,但这种忧患和焦虑,还是深深萦绕在他们的头顶,试图与主流对话并求得认可,从而实现一种”名“意义上的平等地位。 当前学术界有一个怪象,学科分化越来越精细化,当然从正面来看也是一种好的现象,研究更聚焦、更深入。但是,很多时候这些不断追求“独立”的新学科新赛道新方向,沦为一小撮人抱团自嗨的阵地圈子。 学术的主流是什么?趋势怎么样?趋势再怎么发展,想必还是不能代替和淹没主流,这还是最重要最优先的问题,不入流的,终究只是一种偏支的补充。 所以说,法学界的发展和变化,很大程度上也是学术界的一种反映。希望在这个纷繁复杂的转型时期,我们还能为了更美好的未来而保持思考、保持批判、保持追求。
两位编者都是本院我尤其佩服的老师,之前上课他们也给我讲过这书,应该说是一本非常有助于法学生,尤其是像我这样比较喜欢但又不够了解法社科的学生去了解、认知法社科的普及读物。这书的重点在于访谈,学者会围绕自己的作品和研究方向来谈感想,会揭示自己的研究成果生成的历史语境和个人的感受,我个人感觉更有助于了解作者及其作品。 本书除了“对话刘思达”和“对话张志铭”这两篇没在《法律和社会科学》上发表过以外,其他的都曾发表,而且原文似乎更为详细,但可能有的话题会稍微偏离法社科(?),我只有这两篇在这本书上看,其他的都是看的原刊,不甚清楚区别。又本书导读部分尚且有“冯象”,但不知道为什么在书本正式内容中却没有冯象老师的访谈录,该访谈录也曾在《法律和社会科学》发表。 作为法学生,其实看访谈录总显得不如看专著“有用”。我认为这样的阅读意义在于,学者们都基本比较赤诚,愿意表露自己在某一个分支学科深耕的感想,甚至追溯到自己读本科时候的想法,诚实地自我反省。用这些感想和我自身迷茫的大学本科生涯及感想相比照,有时对我会有意外的点拨。
读着读着才发现是和社科法学强相关的一本书。 这里面的学者,我只读过苏力老师和陈瑞华老师的书。没有特别精读,有些东西对我来说还是太遥远太难以理解了。 我发现这种问答的形式,更能发现一个学者真实的性格。我觉得有些人很谦虚很真诚,有些人言之凿凿,显得有些傲慢。 以及,适不适合做学术真的很明显。如果不能写文章写到觉得不过瘾,读专著读到废寝忘食拍案叫绝,还是不要勉强自己。
一群高知关起门来互相吹捧的自嗨,言必称欧美日,用一些似是而非的概念理论筑高门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