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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问·中华帝国晚期的性、法律与社会 封面

大学问·中华帝国晚期的性、法律与社会

苏成捷

1.5万人在读
30.5万字总字数
¥39.99定价

内容简介

本书是一部法律史领域研究性犯罪问题的经典之作。书中运用了唐代以来的大量法律史文献,聚焦清代社会中寡妇、娼优、雇工、乞丐等底层人物,用比较史的眼光对性行为管制、寡妇守贞、“光棍例”、“卖娼”等问题进行分析,还原真实案例,展现了微观视角下的平民婚姻,以及女性短缺、妇女歧视等现象。 作者将性别史、法律史和社会史等不同研究进路熔为一炉,将性犯罪与法律问题进行宏观考察,探讨了清代对性行为和性观念的规制与引导。书中案例生动鲜活,人物形象立体丰满,语言流畅,展示了一个复杂且富于动态变化的中华帝国晚期社会。

读者书评

★★★★★

插入是一种权力运作的方式,这是全书的重点。可悲的是,一方面恐惧被插入,另一面又要借插入他人来彰显自己权力。这是一个互害的世界。反映出阳具中心主义的运行困境(有插入的阳具,就有萎缩的无用的可以被弯曲可以被阉割的阳具)。但是如果预先带着一些女性主义或其他视角来阅读,或者说对找到某些受迫害证据的期待,这将不利于读者全面认识到本书的结论。 在最后,作者已经指明,“假如我们采用那种用来看待妇女史和同性恋史的解放论模式观之,便可能会忽略了如下事实,亦即清代这些改革的主要目的并非压制女性(更不是迫害性取向方面的少数者群体),而是巩固岌岌可危的小农家庭,防止其在道德含义上向下沉沦,并对抗当时社会底层中正在实际发生的由“光棍”们所做出的各种性侵犯之举。” (原文如此)这才是真正可怖、也是值得思考之处。利维坦不是有意迫害你,只是它太庞大,从天宫落下来的一粒沙,落在个人身上就是一座山。而且,如果它不是有意导致苦难,甚至是以“明君贤臣”的面貌出现想解决社会问题,那苦难到底是什么造成的呢?进而言之,如果没有一个「敌人」可以为苦难负责,那应该怎么处理我们的痛苦? 苏成捷在全书中概括提炼出来的那个核心论点——“清代的改革(特别是18世纪的那些改革),显示出在用于对‘性[性存在]’(sexuality)规制发生了本质性转变,亦即由身份地位展演(status performance)转变为社会性别展演(gender performance)”。对身体的控制,从来都是权力在微观层面运作的重点。(男)忠(女)贞合二为一,反映了帝制社会的意识形态。 第三章关于危险男性的印象值得反复阅读。把握背后的人口、家庭、性别、社会诸方面之间的矛盾。所谓“光棍”形象,和现代ntr文学(被迫出轨)中的黄毛形象有些类似,是雄性竞争和阳具崇拜的产物。“光棍”不是作为一个人而存在(换言之,不会被当作一个有思想有感情的人,他也无能成为这样的人),而是作为一根阳具而存在。即使再厌恶“光棍”,人们也不得不承认他们破坏力的强大。其破坏力,就表现为一根阳具对血缘、血缘家庭、家庭伦理、道德、社会秩序等一切看起来天经地义之物的击垮和颠覆。 所谓清朝法律保护男性统治和利益的看法或许有失偏颇。读者可以继续思考,到底保护的是男性的利益,还是阳具的利益,还是具有“合法性”的阳具的利益。失去阳具或者不扮演那种阳刚角色的男性,在这种法律体系中处于什么地位?他还是统治者吗?在这种环境下,一个“指派性别为男的人”的出生,人们对他的期待不是成为全新和自由的生命(当然女性也不会有这种期待),而是成为一根阳具,一根所有权在父亲、皇帝和孔圣的阳具。除此之外,别无他物。自由是不可分割的。在这样的社会中弱者没有自由,强者也不会有自由。 2025.1.3 一百多年后由单身汉组成的革命引爆了整个旧社会,也留下累累伤痕。值得注意的是,这场革命的胜出者,也对其成员实行强有力的婚恋限制和情欲管控,人为创造了许多单身汉。或许,单身,即不得满足的情欲,正是反叛、颠覆及其革命的助力。 而土地革命中,对地主阶级女性身体的占有(即和夺回土地同样逻辑的夺回女人),也是贫下中农“翻身”的表现之一。这也是很有趣的话题,同样证明了插入是权力运作的方式。而贞洁在这场运动处于什么处置?对地主丈夫的忠贞意味着对更大存在——革命的不贞。贞洁的对象由实入虚,反而拥有了更大的控制力。

★★★★★

认识中国(三) 阅读书籍:《大学问·中华帝国晚期的性、法律与社会》 本书紧紧围绕着性谈论着法律及社会性建构。作者从性角度出发,主要通过清朝的官方法律文件为物质基础进行对当时法律的解读,并用此解读分析当时社会的主流思想,以构建一个晚期的帝国。作者最后总结到:“清朝对性的扩大,消除法律层面的社会等级,将奸之法律适用于良民而扩至奴、娼;但社会阶层身份等级仍然存在,以下犯上者罪加一等,即奴侵犯主人家良妇,当重责罚”。“法律中又延伸出妇对夫的忠诚或者被控制,相对于臣对君忠诚而言的政治,即贞烈和忠烈的社会标杆”。“虽然法律提倡贞烈,但社会经济层面富人拥有其家庭内的所有妇女,在法律规定的条件下主人可以给其家庭内任何妇女名分都能在性方面占据控制权”。“这样在奸案中,法律恻写出了一群危险之徒的表述,他们和乞丐、浪人、奴、贫民相关联”。“由于这个阶层,也崇尚良妇(守寡),男女性别比例严重失衡,男性多,就出现了很多叛贼,而又从中窥见同性(男)之间的鸡奸罪行”。 审视历史,作者从历史唯物主义进发,从案情描述和法例中唯心的构建了一个当时的那个社会。那个社会和当下社会200年之差,但已经是两种完全不同的社会,当下社会从两性间自由出发,那个社会男权主义,在性上虽有法律的保护,但均从男性控制权角度出发。如今两性间个体自由平等,也出现了种种问题,比如富家子弟在新闻中经常换女友,而很多家里无矿基层的毕业生和职业人员一婚难求。当下的自由收到了资本主义或者奢靡主义的影响,自由的天平更加侧重于资本而非一见钟情或者相信爱情。 由于书中多数内容如果较多阐述可能会被算法优化掉,不再展开。有兴趣的书友可以亲自一探究竟,性并非是难言启齿的,它反而是一种角度,来反思某个社会。 小生速度完本书,目的是了解中国,而非这么从“性”专一角度出发解读历史。小生感悟如下: 1、大男子主义中看平等 大男子主义来自于X过程的控制欲,延伸出控制家庭的所有。这种控制欲,又来自于社会的意识形态,认为男在X中控制了女,而非西方的双方的互赠之体验。既然平等,便没有谁控制谁,谁被控制。如今的社会仍有大男子主义,比如男人是一家之主的意识;然而,随着西方思想的介入,女权主义的兴起,如今女性在家庭中也在争夺控制权,比如财政大权,来限制男性的活动。所谓的男女平等,仅仅在法律层面,社会层面男女间都在争夺控制权,这里的控制均表现在思想上的不同导致的行为不同。比如,我的孩子上幼儿园,我认为上公立幼儿园就不错,学费低离家也稍微近;而媳妇认为那些社会厂办、个人办的私立幼儿园要好;最后,孩子户口没及时迁移至我们常住地,无法上公立,上了私立。 还有这种现象,我家的支出如房贷、水电采暖、物业、汽车保险和保养等固定支出均有小生承担;妻子理由男人应该有这个家庭责任,其实我认为这也是一种大男子主义思维,男性是一家之主,就要有主人的责任。由于最近降工资,这些支出几乎占据了每月的收入,孩子上幼儿园的费用,我又承担不起来,妻子则主动承担起来,虽然她带有大男子主义,但又有一些家庭成员平等责任共担的理念。 我们每个人身上或多或少的都会存在原等级社会的意识,虽然我没通读过任何女权的书籍,小生认为未来的社会发展是男女间的平权,而非强调男权或者女权,这样将男女分离的二元结构,即是唯物的又是唯心。比如带孩子,俺家闺女喜欢汽车或者传统看男孩喜欢的玩具,她也喜欢布娃娃和做饭玩具,但偏爱小汽车或者会飞的机器;我小时候也玩布娃娃,如今成了闺女的布娃娃,媳妇说男孩子还玩布娃娃,我说我小时候我哥叫我“妞妞”,我喜欢那些玩具,但不能说明我就是一个女孩或者女性化吧。 随着某些时尚,中性成为了主流,女孩子不再专有粉色,男孩子不再专有蓝色。我想这就是一种平权的发展,更加有利于我们理解“性”这个抽象又实践的概念。 2、当今用词要考究古 光棍这个概念如今的理解中性中稍微一点贬义,而在清朝光棍可不是一个好词,彻底的贬义之词。我们的光棍节,如果让一个研究只研究清文化的外国人翻译,可能翻译成暴动节,让外民族理解为这个民族冲上暴利。《认识中国(二)》中,小生总结到,自清以来中国进入了前现代社会,清、民国、新中国的疆域均是主动的防御性思维,而非西方殖民的主动的进攻性思维。 良在如今是一个中性又褒义词,而在清以前良就是褒义词,良民是当时真正的国民,而非奴、娼阶层。如今有些新闻在可以将歌手和演员比作旧时的戏子,从资本角度又在制造社会的层级,什么演员见了每位资本大佬要鞠躬之类的“礼”。小生认为,“礼”是相互的,而非旧时代那种等级的或者控制的。如今资本是存在控制地位,贵族、皇族也曾经是。所以,如今社会的去阶层发展中,所谓的“礼”是多方的,而非一方,臣见君行礼,是君端庄作为前提。 如今将放权,不要仅仅提到权,责、权、利是一体的。有的放权,只放下责,还是控制欲在作祟。有的权、利放下,而没有负担起责,导致了一些列的问题。西方用词中更加强调一种特指,而东方用词更加强调系统的思考,因时而异或者说与时俱进。我们在百年之未有大变局中,应当更好走自己的文化,一味的强调西方是极端的,当下我认为反而有点保守主义,保守的是殖民主义文化。如何了解这个让人着迷的“中国”,如何从传统中去其糟粕取其精华,为世界文明发展贡献东方的成就,是世界人民共同的话题,并非谁统治谁,控制谁,而是在平权中融合,相互牺牲(糟粕),语言的翻译标准是第一步,不理解又如何体会,不体会又如何牺牲,不牺牲哪来的共同。 作者:苏成捷(Matthew H.Sommer)现为美国斯坦福大学历史系教授,是研究清代法制史和社会史的汉学家。他的著作和研究没有沿袭这传统史学对政治体制、制度和重大历史事件或人物的关注,而是另辟蹊径,横跨法律、社会学、人类学等多个领域,转向社会史中鲜有关注的性别、性犯罪等问题。在史料的使用上,苏成捷也很有特点:他的著作多半以清代留下来的刑事和民事诉讼档案为轴,辅以地方志、民俗调查报告、传奇小说甚至是临床报告等多种文献,勾画出底层平民生活的众相,探讨大清律例、社会法律制度、妇女低下的社会地位和命运等问题。

★★★★★

作为西方汉学界法律社会史领域的里程碑之作,斯坦福大学教授苏成捷(Matthew H. Sommer)的《中华帝国晚期的性、法律与社会》以十八世纪中国为历史切片,将“性”这一传统史学中讳莫如深的议题,置于法律规制与社会结构的双重框架下展开系统性考察。该书脱胎于作者的博士论文,经多年打磨后于2000年出版英文版,甫一问世便获《美国历史评论》《亚洲研究杂志》等顶尖期刊盛赞,被学界誉为“开创性”“不可或缺”的学术典范。中文版经译者与作者反复审校,精准传递了原著的学术深度与思想张力,为中国学界重新理解清代法律变迁、性别关系与社会治理提供了全新视角。 一、核心议题:解构性规制背后的法律转型与社会逻辑 传统史学界长期秉持“清代法律停滞论”,将西方法律的“现代化”标准套用于中国历史,从而遮蔽了清代法律在特定社会语境下的独特变革。苏成捷跳出这一认知窠臼,以翔实的司法档案为实证基础,提出了贯穿全书的核心论点:十八世纪中国法律对“性”的规制原则发生了根本性转变——即从“身份等级导向”的差异化道德与刑责标准,转向“超越身份”的统一规范,要求所有社会成员无论尊卑贵贱,均需遵守同一套性别角色与性道德准则。这一转型并非偶然的法律修订,而是国家应对社会结构性危机的治理策略。 作者将这一法律变革置于十八世纪中国的社会大背景中加以解读:随着人口三倍于前而耕地仅增长两倍,黄宗智所描述的“内卷化”困境日益加剧,资源竞争的白热化导致底层男性“娶妻危机”凸显,终生未娶的“光棍”群体规模持续扩大。在孔飞力所言的“繁荣与焦虑并存”的时代氛围中,这些游离于传统家庭秩序之外的流民,被朝廷与定居群体视为社会秩序的重大威胁。原本针对恐吓取财行为的“光棍例”逐渐演变为“口袋罪”,成为惩治各类越轨行为的法律工具,而性犯罪则成为国家规训这一边缘群体的重要切入点。 书中通过三大法律实践维度具象化了这一转型:其一,废除卖娼合法地位与家主对女婢的性特权,将“良民”的性道德标准扩展至所有社会阶层;其二,强化女性贞节崇拜,将女性塑造为家庭秩序的“道德警察”,同时重构强奸犯的刻板印象——从奴仆对主家妻女的侵犯,转变为“光棍”对良家妇女的威胁;其三,首次将同性强奸纳入“奸”罪范畴,将贞节焦虑从女性延伸至男性,构建起全面的性别规范体系。这三重变革共同指向一个核心目标:通过统一的性道德规制,维系以家庭为基础的儒家正统秩序。 二、研究方法:跨学科融合与实证研究的学术创新 该书的学术价值不仅在于议题的开拓性,更在于其方法论的示范意义。苏成捷师从黄宗智,继承并发展了“法律社会史”的研究路径,将性别史、法律史与社会史熔于一炉,突破了单一学科的认知局限。其研究方法的创新集中体现在两个层面: 一方面,该书以司法档案为核心史料,实现了从“官方表达”到“社会实践”的视角转换。作者深挖清代刑科题本、州县案卷等一手资料,从大量性犯罪案件中剥离出底层民众的生存策略、性别关系与社会心态,使原本沉默的边缘群体(如光棍、婢女、寡妇)进入历史视野。这种微观实证研究既避免了宏大叙事的空泛,又通过个案的累积呈现出宏观的社会结构变迁,展现了“从下往上看”与“从上往下看”相结合的研究智慧。 另一方面,该书坚持跨学科的理论对话,既吸收了黄宗智的“内卷化”理论、孔飞力的社会焦虑研究,又借鉴了西方性别研究与法律社会学的分析框架,同时跳出了西方中心主义的认知陷阱。作者并未将清代法律变革视为“现代化”的附庸,而是将其解读为应对本土社会危机的独特治理模式,这种“在地化”的研究立场,使得该书能够揭示出中华帝国晚期国家与社会互动的特有逻辑。正如学者白德瑞评价的,该书不仅是法律史研究者的必读之作,更对社会史、性别史乃至国家治理研究具有重要启发。 三、学术启示与历史回响:超越性史的深层思考 《中华帝国晚期的性、法律与社会》的价值远不止于性史研究的突破,其核心贡献在于通过性秩序这一独特窗口,揭示了清代国家治理的内在矛盾与社会变迁的深层动力。该书所呈现的法律转型,本质上是国家试图以道德规制化解社会结构性危机的尝试——当人口压力与性别失衡动摇了传统家庭秩序的根基,清廷便通过强化性道德规范,将所有社会成员纳入统一的秩序框架中。然而,这种治理策略最终陷入了深刻的悖论:官方倡导的典范性价值观与底层民众的生存现实日益背离,大量光棍因无法实现婚姻家庭的社会期待,逐渐沦为正统秩序的“局外人”,最终成为晚清社会动荡的重要力量。 这一历史考察对当代学术研究具有多重启示:其一,它提醒我们,性道德从来不是纯粹的私人领域议题,而是与国家权力、社会结构紧密交织的公共议题,对性秩序的规制往往是国家维系社会稳定的重要手段;其二,该书展现了法律变革与社会变迁的辩证关系,法律既是社会的产物,又是塑造社会的力量,其有效性取决于能否回应社会的真实需求;其三,该书对边缘群体的关注,为史学研究提供了更具包容性的视角,推动了从“精英史”向“全民史”的转变。 当然,该书的研究仍有进一步拓展的空间。例如,对于不同地域(如南北地区)性法律实践的差异、晚清以来西方法律冲击下性规制体系的重构等问题,仍有待深入探讨。但这并不影响其成为学术经典——正如麦柯丽所言,该书“为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关于‘性’与法律的研究设定了议程”。 在当代中国社会面临人口结构变化、性别关系重构等新挑战的背景下,该书的历史考察更具现实回响。它让我们看到,性秩序的构建始终与社会结构、国家治理息息相关,而如何在秩序维系与个体权利之间寻求平衡,如何回应社会变迁带来的新问题,仍是跨越时空的治理命题。这部厚重的学术著作,不仅为我们理解中华帝国晚期的社会与法律提供了钥匙,更促使我们对国家、社会与个体的关系进行持续的深层思考。

★★★☆☆

书的内容完全就是在书名上,作为一本学术著作,不可谓不严谨、不详细,本来这样的学术著作一般需要至少10个小时以上才能读完,但是我越读越觉得不舒服,不是说它挑战了我心中的“男权思想”,是因为我看到了作者希望我看到的东西,但是我没有看到思想性的体现。当然,可能在这样的一本书里面,体现思想性有点强人所难了。我看到了历史的细节,看到了当时女性的悲哀。我在想,我记住了这些细节有什么用呐?这本书可能非常吸引女性读者,但是我在想,如果我是一个女性,我读这个能得到什么?基本上只有增加对男性的仇恨,对“父权”的深恶痛绝... 读到30%的时候,我突然醒悟到,本书学术细节足够,思想性太差。从本质上来说,女性在那个年代没有任何人权,问题在于,在那个年代,男性的99%都是底层男性,这些男性就有人权了?如果非要说啥“父权制”,非要说男性比女性地位高(不否认高一些),其实无非大家都生活在一个大监狱中,是普通犯人和牢头狱霸的区别,在普通犯人看来,牢头狱霸可恨么?的确可恨,但是,你打倒了牢头狱霸,就有人权和自由了么?如果社会比喻成一个皇宫,男人和女人的区别也就是太监和宫女的区别。 在书中,我们可以看到当时女性在结婚方面,没有任何自由,问题在于,男性就能自由恋爱么?男性有结婚自由么?不要提皇亲国戚啥的,99%的男性是底层,他们也没有自由恋爱的权力,看看民国时期的包括鲁迅先生在内的大批学者就明白这一点,极权需要的是稳定的秩序,只不过在农业社会,男性体力上的优势有了做牛马的可能,而女性在农业社会,是想做牛马而不可得而已。试想,把底层的这些男人都打死,在农业社会,女性就有了自由么?那是不可能的,只能老老实实的去做牛马! 总之,当时的女性悲剧的根源在于在农业社会下的极权统治,所以体现女性权力,我们需要的是拆除“监狱”,是要把极权推翻。我们需要想想“监狱”还存在么?而不是边看书,边愤慨,看完书,更加的仇恨某种性别。 最后再次提醒,如果你不是法律专业的人士,就不要看这本书了。

★★★★★

关于性犯罪法律问题研究的经典之作 🔷《中.华dì国晚期的性、法律与社会》这本书是由加利福尼亚大学洛杉矶分校历史学博士、斯坦福大学历史系教授苏成捷所作的学术专著,是一本非常有深度和启发性的作品。作者通过对中国历史上的性文化和法律制度进行了深入的研究,从而揭示了中国社会在不同历史时期对性的认知和态度的变化,以及这些变化对社会和法律制度的影响。 . 🔷首先,这本书对于我们理解中国历史上的性文化和法律制度变迁有着重要的意义。作者通过对历史文献和资料的搜集和分析,详细地介绍了中国传统社会中的性文化和法律制度,包括婚姻制度、家庭伦理、性道德等方面。同时,作者也指出了这些文化和制度的局限性和缺陷,如男权主义、封建思想等。这些深入浅出的阐述,让读者能够更好地理解中国历史上的性文化和法律制度,从而更好地认识中国传统社会的特点和演变。 . 🔷其次,这本书还对于现代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有着启示性的意义。作者通过对历史的回顾,指出了中国传统社会中的某些文化和制度对于现代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所带来的阻碍和负面影响。例如,男权主义导致了女性在家庭和社会中长期处于被动地位,而传统的婚姻制度也对于人们的自由选择造成了限制。这些问题的存在,阻碍了中国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因此,这本书对于我们理解中国现代社会的发展道路有着重要的启示意义。 . 🔷蕞后,这本书还对于我们认识性问题有着深刻的启示。作者通过对于中国历史上的性文化和法律制度的研究,揭示了性问题在不同历史时期的表现和影响。同时,作者也指出了性问题的多样性和复杂性,使得读者更好地认识了性问题的本质和人类对于性的认知。 . 🔷总之,这本《中.华dì国晚期的性、法律与社会》是一本非常有深度和启发性的作品。通过对中国历史上的性文化和法律制度的研究,作者详细地介绍了中国传统社会的性文化和法律制度,并揭示了其中的特点和局限性。这本书对于我们理解中国历史、现代社会和性问题有着重要的启示意义,是一本值得一读的好书。

★★★★★

权力永不退场 ——从农业社会的贞节规训到后工业社会的欲望管理读《中华帝国晚期的性、法律与社会》,我最强烈的感受不是古代中国多么保守,也不是清代法律如何压抑性,而是:每一种社会结构,都会生产它所需要的人;而性秩序,就是这种“造人机制”最深的入口。 性看似是私人领域,但它从来不只是私人领域。因为性连接着繁衍,繁衍连接着血缘,血缘连接着继承,继承连接着财产,财产连接着家庭,家庭连接着社会秩序。对于一个前现代国家来说,控制性,不只是控制欲望,而是控制社会再生产。 所以我想用一句话概括这本书带给我的启发: 权力永不退场。它只是随着社会结构变化,不断更换自己控制人的方式。 农业社会需要稳定的人。工业社会需要能干的人。后工业社会需要创造的人。 于是,不同时代对性的管制,也呈现出不同形态。 农业社会通过性来固定家庭。工业社会通过性来管理人口。后工业社会通过性来塑造欲望主体。 看似现代社会对性的控制变弱了,实际上不是权力退场,而是权力更换了界面。 一、农业社会:权力需要稳定,所以它控制贞节、婚姻和血缘晚期中华帝国是典型的农业社会。 农业社会最怕什么? 不是人不够有创造力,而是人不稳定。 人乱跑,土地就失去绑定。家庭瓦解,基层治理就失去单位。血缘混乱,财产继承就出现争端。婚姻失序,宗族秩序就会被动摇。 所以农业社会最重要的不是“个人自由”,而是“秩序稳定”。 这也是为什么古代中国如此重视女性贞节、婚姻名分、父权、宗族和“奸”的惩罚。它不是简单的性压抑,而是通过控制性来稳定整个社会结构。 《中华帝国晚期的性、法律与社会》的目录本身已经说明了这一点:它讨论“奸”的概念、父亲和丈夫的特权、寡妇贞节、鸡奸立法、卖娼入罪化等问题,这些表面上是性问题,实际上都指向身份、家庭、财产和社会秩序。 在农业社会里,女性贞节尤其重要。 因为母亲是谁天然确定,父亲是谁却必须由制度确认。父权社会要保证父系血缘,就必须控制女性的性。控制女性的性,才能确认孩子是谁的。确认孩子是谁的,才能确认财产传给谁。确认财产传给谁,才能维持宗族延续。 所以贞节不是单纯道德,它是父权社会对血缘不确定性的制度修补。 这也是为什么寡妇问题如此重要。书中第五章直接把“贞节崇拜中的寡妇”和“性与财产之关联”放在一起讨论,这已经说明,寡妇守节不是单纯的精神高尚,而是与亡夫财产、夫家利益、宗族延续紧密绑定。 一个寡妇的身体,不只是她自己的身体。她是否再嫁,关系到亡夫一支是否延续;她是否守节,关系到夫家财产是否重新分配;她是否“贞”,关系到宗族名誉和官方表彰。 所以古代性道德的本质,不是为了保护女性尊严,而是为了让女性身体服务于父系秩序。 农业社会需要的是稳定家庭成员。 男人要成为父亲、丈夫、家长。女人要成为妻子、母亲、节妇。孩子要成为孝子、继承人、宗族成员。 每个人都被放进一个固定位置。而性秩序,就是把人固定在这些位置上的关键机制。 二、道德不是权力的反面,而是权力最低成本的形式中国古代常被说成是道德化社会。 但“道德化”并不意味着权力缺席。恰恰相反,道德经常是权力最低成本的形式。 法律需要官府执行。暴力需要成本。但道德可以让人自己审判自己。 它不说“我要剥夺你”,而说“你应该高尚”。它不说“我要控制你”,而说“你应该守德”。它不说“你必须牺牲”,而说“你应该懂事”。 所以判断一套道德是不是高尚,不能只看它说得多漂亮,而要看: 它要求谁牺牲?谁在赞美这种牺牲?谁从这种牺牲中获益? 如果强者向自己讲道德,那是文明。如果强者向弱者索取道德,那就是权力。 贞节就是典型例子。 如果一个寡妇自己选择不再婚,那是她的主体选择。但如果夫家、宗族、官府、舆论共同要求她守节,并把她的再婚欲望污名化,那就不是高尚,而是权力。 孝道也是如此。 一个人愿意照顾父母,这是亲情和责任。但如果父母用孝道剥夺子女的人生选择,那就不是亲情,而是父权。 所以道德最厉害的地方,不是直接夺走人的东西,而是让人羞于承认那本来属于自己。 女性想要再婚,变成不贞。子女想要独立,变成不孝。普通人维护利益,变成不懂事。弱者要求公平,变成不顾大局。 道德在这里不是文明的光辉,而是权力的软包装。 三、鸡奸:不是同性恋问题,而是男性秩序和权力转嫁问题书中关于鸡奸的部分尤其值得注意。 现代人很容易把男男之间的性行为直接理解成同性恋,但在古代,很多男男性行为并不能简单等同于现代同性恋身份。 它常常和性资源不均有关。 在古代社会,女性性资源并不是平均分配的。富人可以纳妾,权贵可以蓄婢,城市有青楼,而大量底层男性可能长期无法获得婚姻和稳定性资源。军队、船帮、矿工、学徒、监狱等男性高度聚集环境,也会出现替代性的性行为。 但如果只把鸡奸理解为“性补充”,又太简单了。 鸡奸在很多场景里,是弱者对更弱者的掠夺。 底层男性本身可能也是被压迫者。他没有财产,没有婚姻资源,没有家庭地位,也不能真正成为父权社会里的“家长”。但他未必会反抗整个父权结构。很多时候,他会在自己能够支配的范围内复制这套结构,去压迫更弱的人。 少年、学徒、奴仆、乞丐、落单者、低身份男性,都可能成为这种权力转嫁的对象。 所以鸡奸不只是性欲释放,而是一种支配关系: 一个无法完整获得父权资格的男人,通过侵犯更弱者,短暂地扮演支配者。 书中第四章标题明确说,清代针对鸡奸的立法,是在“加固男性之社会性别角色”。 这说明,清代法律真正焦虑的,不只是两个男人之间发生了性关系,而是谁主动、谁被动,谁支配、谁被支配,谁仍然保持男性位置,谁被女性化、被降格、被污名化。 父权社会真正保护的不是所有男性,而是男性支配结构。 这也揭示了父权社会最残酷的地方: 它不只是让强者压迫弱者,还会诱使弱者复制强者的逻辑,去压迫更弱者。 这是一种权力的下沉和转嫁。 底层男性被上层压迫,但回家压迫妻子。小官被大官压迫,但压迫百姓。资深员工被老板压迫,但压迫新人。贫穷父亲在社会上没有尊严,但在家庭里要求绝对服从。 鸡奸在这个意义上,不只是性问题,而是权力结构如何在底层社会中被复制的问题。 四、工业社会:权力需要能干,所以它管理身体、人口和效率如果说农业社会需要稳定的人,那么工业社会需要的是能干的人。 工业社会不再主要依靠宗族和礼法来管理人。它需要大量可训练、可纪律化、可调度、可计算的劳动力。 于是权力结构变了。 学校、工厂、军队、公司、医院、监狱、统计系统,取代宗族和乡里舆论,成为新的规训机构。 农业社会问: 你是不是贞洁?你是不是孝顺?你是不是守本分? 工业社会问: 你是否准时?你是否服从纪律?你是否健康?你是否有效率?你是否能完成任务?你是否适合组织? 这时候,对性的管理也发生变化。 它不再只关心贞节、名分和宗族秩序,而开始关心性卫生、人口质量、家庭稳定、劳动力再生产。 古代社会关心: 这个孩子是谁的? 工业社会进一步关心: 这个孩子是否健康?这个家庭是否能稳定抚养劳动力?这个身体是否适合劳动?这个人口是否符合国家发展需要? 于是性从宗法问题,转向人口问题。从礼教治理,转向医学治理。从家族秩序,转向国家统计。 这不是权力退场,而是权力从父权宗族转向现代制度。 农业社会控制性,是为了固定血缘和家庭。工业社会管理性,是为了生产健康、纪律化、有效率的人口。 它不一定要求你守节,但它要求你健康、负责、稳定、可工作、可培养。 这就是从“贞节规训”到“人口治理”的变化。 五、后工业社会:权力需要创造,所以它不再压抑欲望,而是激发欲望后工业社会更复杂。 它不再只需要服从纪律的劳动力,而需要创造性、表达性、消费性、流动性的人。 所以权力塑造人的方式再次变化。 它不再主要说: 你要服从。 它说: 你要做自己。你要自我实现。你要有创造力。你要表达欲望。你要经营关系。你要管理情绪。你要持续成长。你要把自己当成一个项目来运营。 这时候,性管制看似松了。 人可以自由恋爱、离婚、避孕、不婚、不育,也可以表达不同性取向。女性可以接受教育、工作、拥有财产和身体自主权。 这些都是真实进步。 但这并不意味着权力退出了性。 后工业社会不是压抑性,而是激发性。它不是禁止欲望,而是管理欲望。它不是要求你守节,而是要求你有魅力。它不是要求你从夫,而是要求你自洽。它不是要求你压抑自己,而是要求你不断表达、消费、优化自己。 于是新的规训语言出现了: 你要独立。你要自律。你要性感但不廉价。你要开放但不能失控。你要有边界感。你要情绪稳定。你要会爱。你要会提供情绪价值。你要有吸引力。你要成为更好的自己。 这看起来像自由,其实也是规训。 古代性规训的核心是羞耻。现代性规训的核心是焦虑。 古代让你害怕不贞、不孝、败坏风化。现代让你害怕不够好、不够美、不够成熟、不够健康、不够有魅力、不够自由。 古代权力控制性行为。现代权力塑造性主体。 古代权力管理繁衍后果。现代权力管理欲望表达。 六、性管制不是越来越少,而是功能不断变化如果把三个时代放在一起看,就会发现:性管制并不是从有到无,而是从一种形态变成另一种形态。 农业社会需要稳定,所以管制贞节、血缘、婚姻和宗族。工业社会需要能干,所以管理身体、人口、健康和效率。后工业社会需要创造和消费,所以管理欲望、亲密关系、自我表达和身体形象。 所以性秩序的变化,不是: 从控制到不控制。 而是: 从血缘控制,到人口控制,再到欲望控制。 农业社会说: 你要守本分。 工业社会说: 你要有能力。 后工业社会说: 你要做自己。 但“做自己”并不意味着没有权力。它可能只是后工业社会最需要的一种人格。 因为后工业社会需要你不断表达、不断消费、不断创造、不断优化自己。一个完全被宗族压住、不能流动、不能消费、不能表达的人,并不适合这种社会结构。 所以现代社会必须释放一部分自由。 但释放自由,不等于权力退场。它只是需要一种新的主体: 自由的、流动的、能消费的、能创造的、能自我管理的人。 这就是现代权力的高级之处。 它不再只是命令你成为某种人,而是让你相信,你正在自由地成为某种人。 七、从牌坊到算法:权力换了界面古代的牌坊立在村口。现代的牌坊立在镜头、社交平台、消费广告、心理学话语和算法推荐里。 古代权力定义: 什么是贞妇?什么是奸妇?什么是良人?什么是贱民? 现代权力定义: 什么是有魅力的人?什么是健康的身体?什么是成熟的亲密关系?什么是高价值伴侣?什么是自由而自洽的人? 《中华帝国晚期的性、法律与社会》第六章和第七章关于“作为身份地位展演的性行为”以及“良民标准扩张”的讨论,其实已经显示出,权力最强大的地方不是禁止,而是分类。它通过性来定义谁是正常人,谁是异常人,谁仍然属于体面秩序,谁被排除出去。 现代社会同样在分类,只是换了词。 古代把人分成贞妇、奸妇、良人、贱民。现代把人分成自律的人、松弛的人、有边界感的人、情绪稳定的人、有吸引力的人、高价值的人。 分类没有消失,只是语言变了。 到了算法和 AI 时代,权力甚至不需要直接命令人。它只需要影响你看到什么、相信什么、如何表达、如何理解自己、如何判断对错。 古代权力通过道德规训身体。现代平台通过算法规训注意力。AI 则进一步进入人的判断流程。 它不说“你必须这样”。它说“这是你可能喜欢的”。它不说“你必须成为什么样的人”。它只是不断为你排列选项,让你以为那是自己的选择。 这就是权力的新衣。 八、权力永不退场所以,我不认为现代性自由意味着权力退场。 现代人确实比古代人更自由。但这种自由很多时候并不是权力主动赠予的,而是技术、市场、城市化、教育、避孕、现代法律拆掉了旧权力的基础。 旧权力不是变善良了,而是旧的控制方式失效了。 但旧控制失效之后,新控制马上出现。 宗族退场,公司进场。礼法退场,心理学进场。牌坊退场,社交平台进场。父权退场,消费主义进场。熟人社会退场,算法系统进场。 历史不是从压迫走向自由的直线,而是从一种规训走向另一种规训。 农业社会通过性固定家庭。工业社会通过性管理人口。后工业社会通过性塑造欲望主体。 权力永不退场。它只是随着社会结构变化,从要求人稳定,变成要求人能干,再变成要求人自由而有创造力。 而真正的自由,不是幻想自己生活在没有权力的世界里。人不可能生活在没有秩序的世界里,也不可能完全摆脱时代的塑造。 真正的自由,是在每一种看似高尚、科学、自由、先进的话语背后,追问: 它要求谁牺牲?它让谁受益?它把人塑造成什么样子?它是在要求强者克制,还是要求弱者消化损失?它是在保护人的尊严,还是在让人主动交出本该属于自己的东西? 权力永不退场。 但人至少可以学会识别它换上的新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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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精彩了! 中国古代史官所记载的正史,基本是一部帝王将相史,很难看出底层民众的生活状态。我们在歌颂康乾盛世所带来的繁荣昌盛的同时,却不得不面对马嘎尔尼使团所记载的那些民不聊生的场面,仿佛在两个时空中来回穿梭。 这部《大学问·中华帝国晚期的性、法律与社会》另辟蹊径,从“性”与“法律”的角度来展示一个真实的社会变迁,让我们窥见到帝制时期底层民众的真实境遇。从以下几个角度来理解本书: 一、阶层变迁 官吏、良民和贱民这三大身份等级构成了法律的框架,直至雍正元年“开豁贱籍”。18世纪时,绝大部分清朝民众都已成为自由良民。 魏晋南北朝时期与唐代时,相对弱小的皇室被等级繁复的世家大族所包围。宋代以后,新的政治精英群体致力于建立一种虽有等级之分但对所有人开放的有机社会秩序,使所有人均受一种由正统的信仰、价值观与习俗所构成的共享文化的约束。同样到了十八世纪,除了极少数的满人皇族宗室,贵族阶层已彻底消失,取而代之的社会统治阶层是地主士绅。 清代在针对“性”(sexuality)之规制方面所做的改革,将原本只是与良民身份相关联的那种性道德标准和刑责标准统一扩张适用于所有人身上。 二、光棍问题 人口暴增带来的最严重后果是男女失调。杀死女婴导致性别比例失衡的现象,至迟可上溯至宋代。长久以来精英阶层的纳妾习俗,也导致一些穷人难以娶到妻子。 由此,“光棍”成为了清政府的大难题。不管是白莲教还是太平天国,都有大量光棍的身影。那些在叛乱中充当炮灰的男子,很多都是“光棍”。这里所谓“光棍”,乃是一群无法被期望能够按照官方所褒扬和要求的家庭价值观扮演家长角色的多余的无赖汉。甚至在那些非正统的家庭模式与那些反抗清廷的宗教叛乱所明确宣扬的异端话语之间,也可能存在着某种联系。 从长时期来看,清末民初发生动乱的一个历史背景是,某种程度上受人口过密化和农业内卷化的驱动,很多小农的生存危机日益加重。缺乏娶妻生子所需的物质条件的男子在社会总人口中所占的比例大幅提升,并因此在社会的不断分裂中向下沉沦。至19世纪,不断增多的过剩男性人口,在贫困地区频繁引发各种小规模的暴力活动。 清代司法中的建构和改革,背景是父权制的稳定性被认为正不断受到来自社会经济结构底层中一群人数规模日益扩大的光棍群体的威胁。 三、爱情与婚姻 在中国古代,婚姻的正当性正是取决于男女双方家长的同意。 中国古代的婚姻仪式所象征的,并非个体灵魂在全知全能的上帝面前行使其自由意志,而是成年子女服从其家庭角色和孝道义务。 在古代中国,婚姻最主要的作用就是传宗接代和协力生活,和爱情无关。关于这一点,罗素说的很到位:“中国的男人除了自己的妻子之外无法接触到其他任何受人尊敬的女性,当他觉得妻子无法满足自己时,他就去妓院。直到婚礼之前,男人对这个专为自己选定的妻子都不太了解。所以他所有的性关系都与浪漫的爱情无关,也不可能有机会为求爱而努力去写情诗……爱情在中国很少见,在中国历史上,爱情被看作因邪恶情人而误国的昏君的性格特征之一。传统中国文化反对强烈的情感,认为人应当在任何情况下都保持克制。” 四、贞节牌坊 明清两代的法律均在财产和自主性方面赋予了寡妇以最大限度的权利,但寡妇能获得这些权利的前提是她须保持贞节。所以守寡是精英阶层的身份象征之一,绝大部分寡妇实际上并不具备捍卫清廷所极力颂扬的那种贞节的经济能力。 所谓的“贞洁牌坊”并不是为了保障妇女的权益,而是为了确保妇女对丈夫绝对的性忠诚,和教育子女对父母孝顺一样,都是一种为了确保民众对帝王的忠诚而进行的演练和宣传。 伍慧英认为,清代关于强奸的法律“是为了进一步提升贞节崇拜”,以实现“道学家们所憧憬的那种社会秩序”。 雍正朝以一种前所未见的规模,在平民百姓当中大力推动关于贞节崇拜的宣教运动。到了道光朝,贞节崇拜空前鼎盛,贞节牌坊随处可见;但如曼素恩所言,守贞寡妇们的地位,已由“乡里坊间为其感到骄傲的符号性人物”降至“接受施舍的对象”,贞节崇拜逐渐失去了对精英阶层的吸引力。与此同时,刑部也被迫放弃佯装对如下两种普遍发生的不贞行为进行压制的做法,亦即寡妇在其夫丧期内再嫁,以及丈夫因贫穷而卖妻。 五、性、法律和社会 在整个中国帝制时期,关于“性”方面的正统观念的准则,乃是一种将人际关系当中的得体举止与政治秩序相关联的关于社会控制的意识形态。 明清时期对“性”(sexuality)的规制,是为了确保男女间的支配关系,确保家庭的稳定的同时双方恰如其分地进入其作为成人的社会性别角色。正因如此,法律对女同性行为只字未提,这是认为她们的行为不会造成父系家庭的秩序受到外来血统污染。 对于中国帝制时期的大多数王朝而言,对“性”(sexuality)进行规制的目的,从来就不是将任何一种特定的性行为完全加以禁止,而只是将其限定在适当的位置。 出现于清代案件记录(特别是刑案记录)之中的人们几乎全是社会边缘人物。清代的立法呈现出一种白凯称之为(关于婚姻和女子财产权的)法律“小农化”的特征,亦即从在以往的法典中所见到的那种以贵族为首要的关注目标,明显转向为重点着眼于普通的小农。所有在对“性”(sexuality)的规制方面推动这些变革的,主要是那种须对被视作明清时期秩序之基石的平民百姓家庭加以巩固的当务之急,而不是任何关于精英阶层的特殊考虑。这种迫切的需求,或许准确地反映了那些有固定居所的小农家庭的家长们感到焦虑和最为关心的问题。 很可能是由于明末时期无处不在的商业化性交易市场的发展使得卖娼者及其顾客均变得“大众化”,才推动了清代的全面禁娼。这并非精英阶层在道德上的危机,而是一种对那些处于社会边缘的人们此时正在数量上不断增长的敏锐认识。对这些社会边缘人来说,那种被朝廷视为犯罪的性行为,恰恰正是他们赖以谋生的方式之一。 18世纪的清朝是一个充满傲慢和偏执的时代,也是一个商业化扩张和人口过剩的时代,作者认为,所有改革的目的,与其说是旨在解放或压制个人,毋宁说是扫除那些早已不合时宜且容易带来干扰的问题,以便全力应对各种新出现的危机。但作者并不认为官方所制定的那些规范获得了社会大众普遍的认同。相反,中国农民的生存逻辑与政府官员的良好愿景冲突不断,存在于官方强制推行的性秩序与贫民们的性实践之间的那种断裂,在整个清代不断扩大。 主流价值观和生活体验之间的冲突,解释了那些异端的宗教派别会对民众具有吸引力(这些异端的宗教派别在性和社会性别方面的各种标新立异的做法,在清代的官员及其他精英阶层成员之中引起了强烈的反感)。 家庭稳定是社会稳定的前提,性事失序可能会造成社会动乱,必须用律法来纠正,这就是清朝统治者的逻辑。因此,在古代中国,政治忠诚、孝道和性忠诚三者之间有高度的关联性。 看完这本书,让我对古代社会有了一个更加全面深刻的认识,比如明代很多官员被处死后,妻女都会沦为贱民成为官妓。元朝开始下令贱民必须佩戴绿色头巾,这才是“绿帽子”的真正由来。守寡需要极强的经济实力。卖妻大都是妻子本人的要求(因为贫困)等等等等。 总而言之,对比当下市面上流行的诸多快餐历史文学,这本书简直是超群绝伦,拔地参天!值得大力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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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建时代最残酷的地方,不在于严刑峻法有多可怕,而在于它用道德包装暴力,用正义捆绑束缚。底层百姓的喜怒哀乐、情爱欲望、生存选择,在王朝稳定面前一文不值。女性要为贞节牺牲一生幸福,底层光棍因为无家无业被视作社会隐患,贫苦百姓为了活下去的无奈选择,都会被礼法定罪。读懂这一点,才算真正读懂封建礼教的本质,也读懂了古代底层百姓无声的苦难。 全书重构了对封建礼教与古代法律的理解。我们以往认为礼法是教人向善、维持公平的道德准则,而本书清晰证明:礼法本质是王朝的治理工具,道德是维稳的外衣,律法是管控人性的利刃。清代通过统一全民性道德标准、严苛管控私生活、打压边缘群体,打造出看似井然有序的盛世,却牺牲了无数普通人的情感、自由与尊严。它让我明白,封建时代的“国泰民安”,从来不是百姓安居乐业的幸福,而是所有人被规则牢牢束缚、不敢反抗、无从选择的被动安稳。 同时这本书也客观还原了历史的复杂性,没有片面抹黑清代律法。它既写出了礼法对人性的压抑,也写出了官方治理的无奈:清代人口暴涨、底层生存压力巨大,传统社会结构濒临松动,朝廷只能通过强化私德管控、收紧礼法规则,强行稳住社会秩序。让读者看到历史不是非黑即白,治理的严苛背后,是时代的局限与社会的危机。 读完这本书最大的收获:真正的文明进步,从来不是秩序越严越好、管控越紧越好,而是懂得尊重人性、包容个体、区分公权与私域。封建王朝用极致的管控换来了短暂的稳定,却压抑了人性、禁锢了社会活力,这也是传统社会最终走向停滞与落后的根本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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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跳出宏大叙事,以清代司法案例为切口,考察律法如何规训民间的性别与情欲。史料扎实,视角独特,层层剖开传统社会礼法之下底层男女的真实生存处境,引人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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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严肃的学术著作如此具有可猎奇和可八卦性,着实有趣😂。我觉得这是一本被书名耽误的可流行作品,属于开卷有益、读起来不费力气又不时拍案惊奇的一类,好奇有耐心的书友不妨一读。

书籍信息

作者苏成捷
译者谢美裕 尤陈俊
出版社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2023-05-18
ISBN9787559856692
分类社会文化-法律
格式EPUB
完结状态连载中
章节数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