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郑在欢
“90后”作家郑在欢成名作修订再版,讲述用生命活出来的故事,那些老弱的、穷困的,病的、疯的、死的……21篇“非正常人类”的残酷故事,十一位畸零人的十一种活法,还有那些熟悉又陌生、既爱又恨、想要远离又难割舍的往事。他以不动神色的“狠意”刺透温情脉脉背后的残酷现实,以黑色幽默稀释悲喜人生。这些故事书写了以驻马店为代表的中原大地上的人和他们的生活,一种已经被遗忘和正在失去的现实,让我们体会到一种活生生的现实逻辑与古朴的情感表达,直面人性的弱与恶。
我们看惯了城市的高楼林立,看惯了城市的车水马龙,看惯了城市的繁华世界,我们通常忽视了偏远农村和落后地区的人间烟火。或者说我们擅长遗忘,把故乡丢弃在黑暗的角落里。 一部分农村老百姓的一生注定是一场人间悲剧,内容全部是贫穷、无知、疾病、血腥和死亡的剪辑。他们终归是时代和社会的弃儿,在不自知的世界里恶性循环。 作者以一颗悲悯的心叩问农民、农村,血淋淋地将农村老百姓的伤疤撕开让世人看见,毫不留情,毫不掩饰,毫不做作。用流过血的手指,用流过泪的眼睛,用受过重创的心灵,奏出时代的挽歌,痛哭长夜,令人悲号不自禁。
比起蔡崇达,作者的生存环境要复杂和艰难的多。他能够长大成人并有所成就,实属万幸。 这本故事集实在是颠覆认知,有种几乎全员恶人的感觉。难得作者能够凭借记忆,以一种笑中带泪的黑色幽默方式将它们展现给读者。 憨豆说过,人生远看是喜剧,近看是悲剧。来自驻马店的伤心故事会久久盘旋在读者心头,反复回味。
郑在欢《驻马店伤心故事集》后记: 人都是来来去去的,能留下来的,永远是生命中最动人的时刻。这些故事被反复讲起,即使变得面目全非,我相信最本真最值得讲述的地方依旧保留其中。这样的故事不是小说,是用生命活出来的。 当初讲故事的人变成故事里的人,我知道,世界又更新了一次。你看,我也长大了,记忆经过时间的洗刷去芜存真,故人离世的消息传来,脑海中首先浮现的不是他的脸,而是他作为一个人最经典的时刻,或者是一件趣事,或者是一件坏事,或者仅仅只是一个习惯性动作,一个没有太多意义却十分美好的场景。比如一个英年早逝的远方姑妈,我想起的是她抱着一摞《还珠格格》欣喜若狂的样子。她说这下可以尽情看个二十遍了,我相信她一定看得很快乐。 我在农村长大,熟人社会,每个人都认识,后来我开始写小说,他们毫无疑问成为我最直接的素材。在这一系列故事里,我没有用小说的方式处理,这不是说没有虚构的地方,我只是沿着真实的脉络处理素材,不去提炼主题,也不做评判。就像是画家的人物素描,不加任何色彩,我只是单纯想检验一下自己的记忆,检验一下我认识的这些人,他们在我心中的样子。 ……我在写作中或者写作后才发现问题,差不多把童年时印象深刻的人写尽后,我发现了一个规律,他们多多少少有一些不被人理解的地方,有一些不同于常人的地方,我想这就是他们离故事比较近的原因。他们不同于常人的举止,就是最迷人的地方。我把这些迷人之处写下来,如果读到它的人能在脑中留下一两个别样的风景,就像我爷爷的故事留给我的那样,虽然没有经历过,但是总也忘不了,那就是故事最美妙的地方了。一来我可以说,我有很好的讲故事才华,二来他们可以说,他们有很好的故事可供讲述。 ……我不喜欢把故事讲得像是社会调查,也不想过多地阐释时代带给人的副作用,时代与命运,都藏在故事里,人逃不过环境的局限,却能活出千奇百怪的样子,这就是写作让我着迷的地方。
推荐!!! 李娟的<冬牧场>讲述新疆的基层人民的日常生活,蔡崇达的<命运>讲述东南沿海人民的人生历程,而郑欢欢的这本<驻马店伤心故事集>讲述了中原人民的困苦生活,都很真实,很精彩,有些听起来不可思议的故事却都是真实存在的。 我的故乡和作者老家相距不远,和作者基本一样的年龄,读者作者讲述的一个个故事,总能想到老家所知的相似的人或事。一个地区有一个地区的历史,所造就的这个时期的人民也就有这明显的时代烙印,印象中对于中原地区的底层人民,高考就是他们走出来的唯一机会,加上大多数当地人民生存技能有限,使得各年龄段的人都困顿其中,越是穷困的区域下一代走出来的越多。
突发奇想,想搜搜有没有写家乡的书,有的话,肯定要看看,阅读家乡的书无论是语言还是故事情节,肯定都很熟悉亲切,一搜驻马店,还真有!但我也确实是有些天真了。 这书名字起得并不十分恰当,叫《驻马店伤心故事集》,作者也确是驻马店的村儿里人,但是绝对代表不了驻马店的多数地区。书里记叙的事情离我实在是太遥远,不论是涉及到的婚丧嫁娶还是瓜果树木,跟我成长的村子都不大相同,似乎都是发生在另一个世界的故事,甚至有些方言我也不甚理解。大概是因为驻马店实在太大了,他比上海、南京、广州、深圳都还要大很多很多,不过他始终还是个小地方,整个地区里,人们之间交流的频繁程度,远不如上面那些比他小很多的大城市。所以不同区县间的风俗文化的隔阂还是相当大的。以县命名或许会更合适,可能对于普通的一本书来说,驻马店这个名字,更偏独特标新立异些吧。 我属于是驻马店很北方,紧挨着周口的区域,算是豫东,算不上豫南。从书里的文字来看,这作者兴许是新蔡的,靠近安徽的地方,一在正北,一在东南;年龄上作者出生在90年,但给人的感觉像是八十年代的人,因为草房子都还在。这就等于不光是有着语言和文化上的差异,还要加上年代上的巨大鸿沟。所以这书里的故事对我来说,无异于是天方夜谭,丝毫没有阅读前猜想的熟悉感,作者生活里仨尖儿葫芦头的货也太过于多了,多到不可思议,全书基调又比较阴郁,完全没get到作者自诩的幽默,个人读起来算是比较艰难。 虽然具有很窄的地域性,但作为公开出版的文学书籍,这书肯定还是适合所有人看的。作者都会写自己独特的家乡,李娟《阿勒泰》里描绘了西北;易小荷《盐镇》里勾勒了西南;金宇澄《繁花》里则展示了东南,既然这些地方大家都能去走近、去观看,那不妨也来看看郑在欢的南中原。
我一直对中原地区尤其是河南有着很复杂的情感,比如说,我觉得“孕育”一词仿佛就是为这个地方而被创造出来的。宇宙中心是何地倒不可知,但我一直固执的认为中华儿女通通孕育于中原河南,你我皆是河南人。河南有一种天然的母感、母性。在读这本书的第一部分,我又升起了这种感觉。 其实作者写的故事,地域广度绝对达不到市一级,但这书名起的太好太巧!很多书友觉得书名起的不好,我不太认同。要是取为《河南伤心故事集》忒大了点;取为《王庄伤心故事集》又有点狗屁倒灶的小家子气了。那么驻马店就刚刚好,堂前之马写驻马之店,绝妙! 再说回第一部分带给我的“母”感。我觉得这几个故事可以将整个中原地区浓缩成一个符号了,要对这个符号进行解读有一个词最为贴切——[婚丧嫁娶]。发现了没,只有四个字,只要没死就在缔造婚姻、孕育生命,就这种传统下,能有啥正常人吧。 我对中原这种使命感一般的生命传承没有批判之意却有讽刺之感,看似大家病的各不相同,其实根本症结相通。 写家族的部分实在是精彩,可堪称“疑难杂症”说明书。也是,还有什么能比亲人更容易被观察和了解的呢?又有哪个人不觉得最熟悉的亲人多多少少都有点什么毛病?只是不知道欢欢算幸运还是悲哀。幸运在他能讲他发现的这些盘踞在亲人身上的痼疾揪出来编制成各种各样精妙绝伦的故事;悲哀嘛,悲哀在也许这些痼疾,会遗传。
这是我再次读九零后作家写的书。同样是年轻作家写的书,它远没有《夜晚的潜水艇》那样的鼎鼎大名。读它单纯是被它的名字所吸引,写书的人到底是有多伤心呢? 作者郑在欢七个月时母亲患病离世,父亲娶了继母后就一直在外地打工,他跟奶奶一起生活,是典型的农村留守儿童,十一岁时又去给继母带孩子,受苦受累受打骂,终于不堪重压离家出走,边打工边写作,写村子里的怪人,写自己的家族往事,就有了这本书,而且出奇地好看。 他在书的后记里说了这样一段话: “这些故事,可能是我们身边的人曾经经历的过往、可能正在我们自己内心上演,既荒诞不经又合情合理,既残酷坚硬又模糊柔软,可以让我们试着去理解那些不可解之人,去发现人性深处的复杂矛盾。” 小小年纪就吃尽了生活的苦,却没有因此沉沦,打捞起他的,是地摊文学和写作。这使他奇迹般地脱离身边伙伴的轨迹,成为一个作家。同行的人下沉了,只有他得以浮出水面写作。这样的写作十分可贵,它在层层苦难下得以幸存。 刚开始看这本书,还有点不理解,这是真实发生的事么?至于吗?到了2000年左右,农村的日子应该好过一点吧,后来同事告诉我河南省有将近一亿人口,我沉默了,十分惭愧。 作者在一个访谈里提到了这些: “在贫瘠的生活里,争取生存空间是谋生的惯性啊。农村里谈感情是有点矫情了。他们那个时候条件艰苦,像野草一样活着就行,是他们对生存理解的底色。到了我们这一代生活条件好了一点,所以我们奢求更多,我们奢求亲情、奢求爱。” 留守的童年,敏感的少年,颠沛流离的青春,就这么走过来,还能写书,实属不易。 伤心故事集并不长,但是我反反复复看了好久,同为农村走出来的孩子,也有很多共鸣,比如童年的游戏,比如故乡的河,作者会捕蝉,我也曾经徒手捉过蜻蜓和青蛙呢哈哈。这本书写得很好,好是一种主观判断,和个人的审美、经验有关。《驻马店伤心故事集》,这样的文字就蕴藏了惊人的力量,它并不依靠精美的字句,也不依赖复杂的表达,作者在心中是如何想的,就通过文字自然地流露出来,作者认为自己的表达最重要;真实,真诚,真心最重要;文辞只是个工具,写出自己的真实所见所感所想最重。有人说写书是一种修行,又有人说修行其实重在修心,这两种说法都对。 此刻我读完了这本书,只想说,谢谢你欢欢,祝福你欢欢,你的故事我晓得了,记住了。
八岁之前我在爷爷奶奶家里长大,印象最深刻的就是每天傍晚的时候奶奶和邻居家奶奶搬了把凳子在门前的道场上,望着远远的高速公路聊村里的事情,而我要么在旁边摸晒好的稻谷,要么跟邻居姐姐在田埂上疯跑,这本书给我的感觉就像是我也搬了把椅子坐在他们旁边,天永远是黄昏,故事永远说不完。很巧的是,八岁以后我也跟随我爸妈来到广州,我在广州成长,入广州的户籍,成为一个新广州人,但人总归是有些念旧的,那黄昏的道场说不上怀念,也并不想回去,只是觉得熟悉,就像那时每天傍晚看见奶奶们收了门口的椅子,就意味着我可以回家吃饭、看电视、睡觉了一样,让我有种熟悉的安全感。我在外面撒了疯地玩,道场依旧会迎接我,那屋那人那事从未走远。现在,我从爷爷奶奶口中听闻很多人离世的消息,有人得病在医院住了几天回家后没几天就去世了,有人因为家庭矛盾上吊自杀,有人跌了一跤在床上躺着再也没有起来,有人还活着,依旧在黄昏的道场上坐着,只是身边的人越来越少,最后只剩她一人坐在道场上,有时从早坐到晚也没人找她,那屋那人那事远去了,黄昏下的影子越来越稀,终有一天,道场上再也没有背影,黄昏后再也没有故事。
三颗星左右。感觉作者是慢热型,最开始的几篇故事非常粗糙难以下咽,但中后段还挺有意思的不知道是因为人物和故事很独特还是作者的写作更得心应手了。读完就懂得了何为伤心故事,贫瘠的生活让人变得很简单只剩下暴虐、鲜血和畸形,幸好还穿插着一些黑色幽默用以调节。比较可惜的是书中有一些隐晦而微妙的厌女倾向像隔着二十层床垫也能感受到的豌豆一样让人不适。
每个地区都有自己特色的文化,驻马店离我的老家非常近,书中的每个人的形象仿佛就是我身边活生生的例子,读着读着我都忘了它是一部小说,还以为自己是在读一个纪录片,娓娓道来的故事,平淡、冷静、淳朴但又无处不透露出痛苦、无奈、心酸和愚昧。 书中玉玲的经历让我想起了自己的一位同学,那时候我们在村小上学,我听别人说她头上有一个伤疤,是她妈妈砍得,一直以来我都难以理解,究竟是什么样的妈妈才会疯狂到用刀去砍向自己的女儿。还有个同学,从小和哥哥寄住在姥姥家,农村是熟人社会,几乎所有人都知道她父母在坐牢,后来有一天放学回家时,我在路上看到了一个男的骑着摩托车带着一个女的,我一眼就看出了是那位同学的爸妈,因为长得实在是太像了。每每想到这,我都觉得他们的形象好像书中的欢欢的爸爸和花,由于坐牢可能会几年回来一次,对孩子疏于照顾,只管生,对养孩子很难说他们是上心还是不上心。 还有欢欢和玉龙一起在家生活的那段,我觉得自己身边的好多同学都有过这样的经历,一下子就觉得欢欢就像是自己的某个邻居,作为劳务输出的主要地区,我的同学很少有不是留守儿童的,留守儿童比别的孩子多了一份倔强与勇敢,他们貌似更加向往反叛。 很长时间,我都在嘲笑、埋怨家乡那块的文化理念,为什么非要重男轻女,为什么只懂生不懂养,为什么对待儿童如此暴劣,我甚至有点怨恨,恨有些家长过于愚蠢,让一代代的孩子不停地做打工仔,做留守儿童,他们难道不知道留守儿童的苦吗? 这本书从第一视角讲述了苦,物质上苦,精神上也苦,但我们还是在慢慢变好,不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