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俄]普希金
本书收录了普希金两则耐人寻味的童话故事:《王子与天鹅公主》和《金鸡》。 善良正直的王子格维冬一出生就和母亲一起被放逐到海上,在机缘巧合之下救了天鹅公主,继而成为了一个富饶国家的国王。尽管生活幸福安宁,王子心中却一直留有一个遗憾…… 多东国王在年轻时是一名骁勇的战士,随着年龄增长却逐渐安于享受,依靠一只有魔力的“金鸡”守卫王国。可是有一天,多东国王的军队在出征后便音信全无,他不得不再次穿上铠甲……
普希金童话故事选:为孩子铺一段通往文学的台阶 普希金的童话原本就不是那种被锁在玻璃柜里的典藏文献,它们带有口头讲述的痕迹,有重复的节拍,也有清晰的对立。这本选集在保留故事骨架的基础上,语言更浅近,篇幅更紧凑,让初读普希金的读者能够不费力地走进那些关于渔夫与金鱼、沙皇与王后的故事。 选本的位置总是有些尴尬。它让第一次走近的人不会绊倒,却也划定了一条默认路线。读完这五篇,你或许会对普希金的童话留下一个“简洁且可亲近”的印象,而它背后那个更广阔的世界,则留在远方,等你某天自己拐向那条岔路。 如果你需要一本在睡前或空闲时读给孩子听的书,这本足够称职。而它真正的价值,也许不在于把普希金彻底读完,而是让孩子们在合上书页的那一刻,依然能感受到那些故事在脑海中回荡的余温。
还行,翻译可能会背锅,不太像大作家写的。 以下是一些发散: 金鸡的故事让我有点恶心,让我感觉是埃及艳后的翻版。史书总是用一些暧昧的艳色来掩盖男性自身的罪过,仿佛这样罪过就可以由男性转向那些似是而非的艳色了。 比如牯岭街少年杀人事件,原型是权贵儿子杀死山东国军军人女儿,一面倒的毫无争议的杀人事件,如果如实报道,别说权贵遭殃,山东国军军人暴动就会让本是一个人的死亡化为一场人祸。 然而添加了艳色后,又用影视传媒固定,就变成了性别矛盾,这个死人成了一个罪有应得的绿茶,明明与妈妈关系亲密到妈妈听闻死讯吞金自杀,却被描述成关系疏离,而杀人者却成了情有可原,杀人方式也成残酷暴力变成了温情脉脉的拥抱,就这样树立起一个死人的靶子,替罪羊,平息怒火。 所以我一直觉得不用去过度研究杀人者的动机,不用去过度发掘杀人者的过去,没有什么情有可原,只有杀人后却可以颠倒黑白站在道德制高点上的底气。 现在我认识到世间恐怕确实没有十八层地狱去为死者讨回公道了。 我觉得我们过度发掘那些加害者的情有可原,对死去的被害者非常不公平。 形如看动物世界时只关注虎豹的猎食,却无视被咬破喉咙身体抽搐的鹿羊。 然而我们是纯粹的平等的一样的人,纵然性格不同,分工不同,职能不同,定位不同,我们只要是人,就是平等的,并不是谁是猎食者,谁是被猎食者,哪怕自然如此,文明也绝不如此。 因为这些恶心的人的存在,我越加觉得活着才是希望,活着是理所当然,如果这些恶心的人尚且苟且偷生,剥夺另一个人的生命还要站在道德至高点上,还有另一群人为他善后,为他抛尸,为他抹除现场痕迹,为他涂抹成新的现场,为他摇旗呐喊,为他颠倒是非,模糊围观者的记忆,那么凭什么,仅仅是人性有些瑕疵又或是肢体有些瑕疵亦或是赚钱能力有些瑕疵的我们不能活着呢?
好看好看 是小时候读过的那些童话书的味儿
感觉一般般。没有王尔德的童话那样让我感到揪心。
前一篇《王子与天鹅公主》故事老套,主角莫名幸运得有神助,男性视角也很明显,女性不是待拯救者就是主角的外挂(贤妻),再三重复的情节非常便于水字数()。后一篇《金鸡》倒是比较新鲜,结尾极其不明所以,说有深意吧,只觉颇有故弄玄虚之感。本以为是老魔法师和女王共同设局,好像又不是,总之大概就沉迷享受、背信弃义没有好下场吧。两篇插画风格不一,但都富有独特的俄式风味,特别喜爱后一种细节丰富、平面工整、装饰性极强的画面(跟埃德蒙·杜拉克一贯的手笔大相径庭!)。
短小精炼的童话往往有着寓言色彩,而由作家特别创作比起单纯记载下来的口头故事,这一特质又更为突出。 话说回来,这两则童话小时候居然都看过,只是不知道作者是普希金。其实感觉好些早年间出版的书籍,都出乎意料地用心。
好像是回到了小时候吧,但是我又觉得乏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