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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中国革命中的婚姻、法律与女性身份(1940~1960)(启微) 封面

自主:中国革命中的婚姻、法律与女性身份(1940~1960)(启微)

丛小平

1587人在读
24.1万字总字数
¥53.4定价

内容简介

本书以1940年代陕甘宁边区“封张婚姻纠纷案”为切入点,讨论中国革命中的婚姻改革和司法建设。作者讨论了从司法案件的原型到文艺作品的演变过程,以全景式的视角,探讨了此案在司法实践、乡村建设、政权建设以及女性研究等方面的意义,并在此基础上,对中国革命中出现的新话语、新的文化符号进行解析。作者认为,新的话语和新的文化符号凝聚了20世纪社会运动与革命的实践与经验,同时也连接了传统与当代,是中国革命经验的概念化表达。

读者书评

★★★★★

微信读书这版绝对有删减,我看的原书,非常棒,这本书里讨论的议题其实很多已经超出了婚姻范畴,比如边区政权推动的婚姻改革中,它的司法建设与实践如何与当地的风俗相联系,作者不断在西方的司法模式里分析边区的实际情况,认为边区政权并不是照搬教条,它的司法其实都因地适宜,这部分看的很过瘾,让我们看到边区的司法建设的复杂性,一方面是理想中的司法独立要求,一方面又是要应顺从边区革命政权的领导要求,我认为里面很多情况是今天学法律史的朋友应该重点关注的,什么叫“中国特色的司法建设”,也更理解这种特色含义了 而可贵的是作者非常坚持用一种变化动态的观点去考察“社会的父权性”,很多人认为新的革命政权重建了父权制的统治,但作者选用封捧儿案件,在此案中寻找到了妇女在司法实践以及在政权建设中的风俗习惯中的主体性,其实妇女们也并不是被动接受政策的规训,而是会积极地通过言说和行动来通过政策获取自己的利益,作者用很多资料为我们描绘了那时候的边区婚姻图景,全然不是五四批判的那种婚姻买办或者家族的妻妾性,在这里确实“家庭的婚姻叙事”有待通过更多资料得到还原 无论是婚姻改革过程的司法建设,还是边区妇女的主体性讨论,其实里面都展现了社会现实和法律规范的张力,这非常考验改革者的智慧和洞察把握能力,可以说,当时边区政权主导的婚姻家庭改革的想法有两方面,一个是反对传统儒学家长制的五四话语,另一个就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妇女解放的理论,但在实践中这是复杂的,一方面支持妇女获得独立和平等的地位,但这种独立可能会“鼓励了一些妇女和红军离婚”,即“抗属”,这会影响带兵士气,而另外一方面也会要求妇女参与到革命和解放中,这种参与反而“可能让妇女从家庭走向社会,没有时间精力照顾小孩”,所以这都是法律规范和现实的矛盾,而作者进一步考察大量的陇东的现实家庭状况之后,认为1939年《婚姻条例》履行的前提重点是妇女具有自由意志,而这一前提在此地区传统婚姻习俗中并不存在,仍然能够通过捧儿的故事和其他案件中妇女的追求体现出婚姻改革的多种面向,可以看到革命政权还是以积极推动女性自主性为目的,并不是像西方认为的“宏大意识形态吞没女性意识” 但是 但我们得清楚一个事实,从作者分析看,之所以还是推动女性自主性为主,主要边区并不是像现在是一个权威政权,革命政府力量远未足够强大,而来自乡村的强烈抗议和不满则成为一种制衡力量,使得政府施行变革计划时必须有所顾忌,避免使用极端手段,于是才有了一系列政策的反复,话语和司法原则的变迁,最后从激进的工作方式转而保障妇女的工作和劳动权利 整本书的资料和干货非常非常多,议题非常丰富,篇幅原因,不再总结,仅仅就以上三点看,已经很有意思,有待二刷

★★★★★

本书以 “自主” 为核心概念,以陕甘宁边区司法实践、婚姻改革与封芝琴(刘巧儿)故事为切口,完成了一次对中国革命史、概念史与后殖民话语的双重突围:既跳出了海外中国研究囿于西方理论、聚焦宏大叙事的刻板框架,也反思了 “告别革命” 思潮对历史实践的简化解构,最终还原出 “自主” 这一源自中国本土社会革命的原创概念,及其串联个体解放、社会改造与民族独立的完整历史逻辑。 理解这本书,可以从封捧儿(后来文艺作品中的“刘巧儿”原型)的故事开始。这个陕甘宁边区的农村姑娘,在父亲为彩礼要将她另嫁他人时,选择越过父亲,直接向政府告状,要求与自己中意的青年结婚。这个经典案子就像一枚棱镜,折射出革命初期各种力量与观念的复杂角力。一边是父亲依据习俗的家长权威和背后的经济算计(彩礼),另一边是女儿依据新法律提出的个人意愿。边区司法官员马锡五选择通过深入调查、调解,而不是简单判决,最终认可了女子的选择,同时批评了父亲买卖婚姻的行为。这个过程本身就表明,婚姻改革从来不是一纸法令就能完成的,它需要在具体的人情、利益和观念中寻找出路。 全书的论述围绕几个相互关联的核心层面展开。首先,婚姻改革是涉及法律、经济、文化的多维社会工程,法律条文的更新只是起点,真正的变革需要与土地改革、妇女参与生产、文艺宣传等社会改造协同推进,无法脱离经济利益、传统观念与社会结构单独实现。其次,革命中的女性并非被动等待被 “解放” 的客体,以封捧儿为代表的普通妇女,主动学习并运用新的法律与革命话语,通过诉讼、诉苦等方式争取自身权益,这些微观行动同样参与塑造了革命法律的实践形态。也正因如此,革命理念从中央顶层落地基层社会,必然会被基层干部、普通民众、文艺工作者等各方行动者重新理解与运用,是多方力量共同塑造的动态过程。 正是在无数基层实践的基础上,“婚姻自主” 逐渐取代早期的 “婚姻自由”,成为更贴合中国社会的核心话语。作者精准辨析了二者的差异:“自由” 是五四时期传入的西方口号,在边区农村易被曲解,存在明显的水土不服;而 “自主” 更强调基于自愿与理性的负责任选择,既坚守了反对包办婚姻、尊重个体意愿的核心目标,又能与普通农民的日常生活经验相衔接,是革命政权面对传统社会的务实策略。 全书的理论核心,是对 “自由” 与 “自主” 两个易混淆概念的精准剥离,这一辨析不仅厘清了中国婚姻改革的话语脉络,更划定了中国本土现代性与西方自由主义现代性的根本边界。“自由” 是西方舶来的权利话语,虽被革命吸纳却始终处于次要位置,其源自西方自由主义的 “个体天赋权利”,仅局限于私域抽象表达,无法对接中国反帝反封建的双重使命,也难以从个体延伸至国家层面,在革命实践中始终被规训、被限定。“自主” 则是中国革命的本土原创核心概念,是全书的灵魂,它拥有私与公、个体与国家两个不可分割的内核:私域层面是摆脱宗法父权的个体主体性,对应婚姻自主、妇女解放的反封建使命;公域层面是摆脱殖民霸权的国家主体性,对应民族独立、外交自主、科技自立的反帝使命。“自主” 统合了自愿的事实基础与自由的权利诉求,更实现了从个体到国家、从私域到公域的全域贯通,是中国革命独有的概念创造。 这引向了本书一个核心的思辨:革命中的女性,究竟是等待被“解放”的被动客体,还是具有能动性的历史参与者?丛小平用丰富的史料给出了有力的答案。以封捧儿为代表的女性,敏锐地捕捉到革命话语和法律带来的新空间,并主动运用这些新资源去争取自己的权益。她们去告状、去诉苦、去表达自己的“自愿”。这种看似微小的个人行动,涓滴汇聚,实际上也在参与塑造革命法律的实践形态。革命对女性的塑造,因此不是一个单向的“赐予”过程,而是一个女性利用新规则、与各种力量(家庭、习俗、基层干部)进行互动的复杂过程。 本书描绘的革命图景是多维且充满张力的。婚姻改革远不止是法律条文的变化,它牵动着深刻的经济利益(如彩礼对贫困家庭的意义)、稳固的文化观念(如“父母之命”)和复杂的社会结构。法律可以宣示原则,但真正的变革必须伴随土地改革、妇女参与生产、新的文艺宣传(如《刘巧儿》的演出)等一系列社会工程才能缓缓发生。革命理念从顶层设计到基层落地,必然经历一个被重新理解、解释甚至“改造”的过程。基层干部、农村女性、男性家长、文艺工作者等各方行动者,都在这个过程中基于各自的认知和利益发挥作用,共同塑造了最终的历史结果。 作者更进一步梳理出,“自主” 的演变史,就是一部浓缩的 20 世纪中国革命史。20 世纪 50 年代初,“自主” 锚定在婚姻家庭领域,以刘巧儿为文化符号,成为反封建、解放妇女的核心话语,因 “一边倒” 外交政策与城市优先的发展思路,在国家政治外交层面暂未凸显;20 世纪 50 年代中后期至 70 年代,中苏分裂成为关键转折点,“自主” 从私域跃升至国家层面,成为强化主权独立、经济自主的核心话语,嵌入亚洲民族解放运动的反殖民语境;改革开放后,即便融入全球体系,“独立自主” 仍被坚守为国家发展的根本原则,“自主” 进一步扩散至教育、科技、法律等社会全领域,从双字词组衍生出 “自主性”“自主权” 等制度化概念,完成了从政治口号到社会共识、权利规范的落地;当代西方高科技制裁,更让 “自主研发”“自主创新” 成为民族自信的具象表达,这一概念的生命力,始终扎根于中国的历史实践。 全书最终指向一个深刻的时代命题:如何克服欧洲中心论与后殖民话语对历史叙事的主导?答案就藏在 “自主” 的实践逻辑里。从婚姻自主,到民族独立、自力更生,再到今天的自主创新,“自主”精神一以贯之。它是从中国自身反帝反封建的双重革命实践中生长出来的核心精神,既支撑着个体挣脱宗法束缚,也守护着国家坚守独立发展道路。“自主”,既是中国革命珍贵的概念遗产,也是中华民族应对百年变局、坚守主体性的精神根基。

★☆☆☆☆

食之无味,弃之不可惜。个人觉得用的理论数量往往决定了研究者水平,用的越多可能写出来的文章越差,因为这说明研究者无法靠自身的逻辑说明自己想讲的东西,于是只好扯虎皮拉大旗。这样做的后果是,理论未必合适,阐述的东西也不清晰,所得的结论也恐怕难以令人信服。

★★★★★

反抗包办婚姻的刘巧儿 推荐等级:★★★ 父母之言,媒妁之命。可以说是对于传统包办婚姻最为精简的描述,随着社会的发展,逐渐退出历史舞台,不过整个转变的过程也没有想象中的那么顺滑,甚至需要几代人的时间才可以真正完成。 《自主:中国革命中的婚姻、法律与女性身份》带领读者看到以文化形象“刘巧儿”以及关键词“自主”作为革命实践的产物出现的同时又对革命本身进行塑造与强化。 1.婚姻革命 1950年新中国成立不久,在颁布新中国《婚姻法》之时评剧《刘巧儿》在北京以及周边舞台开始上演。它讲述的是1940年代陕甘宁革命根据地一位年轻姑娘刘巧儿勇敢反抗包办婚姻的故事。 年轻男女两厢情愿却被迫面对现实中包办婚姻的压迫,政府专员下乡了解到事情的来龙去脉之后认为政府应该支持婚姻自主,从而进行改判,让刘巧儿和意中人柱儿最终有情人终成眷属。 该作品创造出了经典的文化形象“刘巧儿”,既表现出了年轻女性反抗包办婚姻的强烈意愿,又宣传了新的婚姻观念。“自主”“自己找婆家”,让年轻女性有权决定自己的婚姻对象。 《五四婚姻》里世纪之交那些女性或名留青史或寂寂无名,但都难以在婚姻内外活出自己,很多甚至没有决定自己婚姻对象的权利。与之相比,新中国的女性可以说在婚姻自由这一方面迈出了一大步。 作品本身的魅力自不必提,值得注意的是它并非虚构,而是来源于现实中的真实案例。1943年发生在陕甘宁边区的婚姻纠纷就是其故事原型。这个当时著名的封张案在结束之后经过一系列的报道而变得家喻户晓,于此同时在说书等文艺作品的加工之下诞生了刘巧儿这个经典的女性形象,成为了新中国女性追求婚姻自主与幸福的代言人。 2.自由自主 婚姻自由在五四运动兴起的那个年代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社会议题,经过许多妇女形象的演绎,在反抗儒家礼教下的家长制家庭方面立下了汗马功劳。 在进入陕甘宁边区的过程中婚姻自由变成了婚姻自主,这背后的改变值得细思。自由所包含的双重含义,既有自由自在的一面,也有随心所欲的一面。经过翻译和文化的传播过程中这多少就有些不合时宜,至少是不再适用于实际情况。 更为准确一点来说,原本婚姻自由是为了鼓励年轻人反抗封建婚姻,可在这些地方人们在所谓的婚姻自由下变成了基于财物而进行的一场交易。原本应该获得的婚姻变成了赤裸裸的金钱交易,在这种卖女儿的金钱游戏里价高者得,这也是封张案里围绕着婚姻的相关纠纷让人诟病的一个原因。 自主一词虽然比自由更晚,但显然更符合中国实际情况。自己当家作主,年轻妇女也可以在自己的婚姻大事上发表意见,甚至可以说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不用再听父母的安排,可以嫁给自己想嫁的人。 当婚姻自主从民间走进国家宪法,作为个人的公民所拥有的婚姻自主权再一次得到了保障。不用再像刘巧儿一样等到上面来人才可以夺回属于自己的权利,那些昔日反对的人从此也失去了最为根本的合法性。 跟随着作者的脚步,我们会发现自主的背后还有着家国命运的一面。可以说在经历了屈辱的中国近代史之后,革命者和有志青年在国家危亡之际凭借自身的能动性赋予了中国这片古老大地新的希望。 3.妇女发声 1943年甘肃省华池县的一个小村庄里,农民封彦贵将自己的女儿封捧儿许给了邻村张金才的儿子张柏,这桩曾经的娃娃亲变成了当时的一桩婚姻纠纷。在张金才的强烈要求下,封彦贵的坚决不同意只能让县里的办事人员宣布曾经的婚姻作废。 取消婚姻之后,封彦贵又将自己的女儿许配给张宪芝之子,在其获得丰厚彩礼的同时也收到了张金才以“婚姻买卖”的诉状。被政府宣布无效的之后,封彦贵又接受了朱寿昌的求亲并举办了订婚仪式。 作为主人公的封捧儿在生活中意外相中了张柏,两情相悦却仍受到束缚。作为女性的她选择发声,也在政府的相关文件里留下了宝贵的记录。按照现代的看法,作为当事人她有权利发声,也是最为重要的发声者,可在当时这仍很罕见。 在整个婚姻纠纷的过程中,了解到其中缘由之后,整个事件里封捧儿本人的真实想法和意愿自然是非常重要,甚至可以说起着决定性作用。搁在以往,这样的事可能不了了之,好在此时遇上了陕甘宁边区政府。 在新政府的鼓励和支持下,和她的意中人经历了一番磨难最终实现团圆。由此拉起的大幕更是为此后的婚姻自主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在此后新中国成立之后更是以法律的形式全面普及。 4.旧事新说 创造出文化形象刘巧儿的作家袁静长期被人遗忘,作为原型人物的封捧儿也就是后来的封芝琴再次得到了世人的关注,曾经扮演该角色的新凤霞也重获观众的喜爱。 值得一提的是在2000年的一次记者后续采访里发现了一件有趣的事,封芝琴以及全家反对外孙女的婚姻从而导致她离家出走。此后出现的新故事《刘巧儿新传》讲述了一个较为圆满的故事,却也提醒人们现实情况远比想象中的要复杂。 当我们充分遵循当事者的意愿之时,当年轻女性的婚姻选择和家中长辈相违背之时又该如何面对?这恐怕不是一句简单的论断所能解决的,实际上具体情况如何也会影响着最后的结果。 回到当下,年轻一代想法和家中老一辈的出现冲突是意料之中的事,尤其是在婚姻大事上。是该遵循所谓的传统亦或是为了经验之谈而听从父母的意见,还是应该坚持自己的想法哪怕会因此犯错? 书中的故事已经成为历史,可类似的问题依然困扰着当下的人。我们在了解这段历史的过程中可能会找到解决问题的答案,至少也可以获得一些启示去更好解决当下的问题。 5.两难之下 现实生活中不乏此类的纠纷,很多时候你甚至可以说是两难的选择。似乎怎么选都是对,怎么选又都是错。给出一个简单的答案貌似是容易的,可要是考虑到由此产生的系列后果就没有那么简单。 若是拥有了上帝之眼,这些问题可能会迎刃而解。在事后诸葛亮的后见之明里答案更是显而易见。可惜在具体的历史现场,每个人恐怕也很难给出一个正确的答案。 基于有限信息在有限的时间内做出选择,这是每个人恐怕都难以避免的现实难题。在婚姻这件人生大事上更是如此,有些时候你看似找到了正确答案,事后却发现未必。 给他人提建议时旁观者清,可一落到自己身上难免当局者迷。扪心自问,在婚姻自主这件事上我们是否能一如既往坚定内心的想法,哪怕事情和我们的预期大为相反。 作为子女的我们和为人父母之后还是有些不同,甚至可以说往往会过于依赖于自身的经验和认知,从而做出一些外人无法理解的决定。事后或许会意识到问题所在,可并不是每一次都有机会进行弥补。 6.写在最后 女性可以在自己的婚姻问题上发表意见确实是一种进步,可想要保障这种自由并不是立法就可以完全解决的。或许可以说这才是真正的开始,从制度到观念进行的全方位保障才是重点。 推动制度改变的过程是漫长的,可想要改变一个人的观念恐怕有过之而无不及。年轻女性或者说年轻男女可以自由选择自己的结婚对象,可要是和父母或者家中长辈的意愿相悖又该如何应对? 皆大欢喜的局面自然是最好的,可要是等不到一个让大家都满意的结局又该怎么办?或许可以说对于很多普通人来说,这些带有遗憾和缺陷的才是需要面对的真实世界。 刘巧儿或许是被虚构出来的,可她的故事并不是完全捏造的。实际上千千万万个刘巧儿就生活在现实世界里,只是她们未必会获得那么多的关注,也很可能没有所谓的主角光环。 对于普通女性来说,有些时候往往会面临《我们去往何方》里面的尴尬境地。在享受所谓进步成果的时候不得不被动自愿牺牲掉一些应有的福利才可能真正实现,甚至可以说让现实情况变得更为糟糕。 从这个角度上来说,刘巧儿的故事仍未过时,我们仍需要更多新时代的刘巧儿。在婚姻方面也好,在女性生活的其他方面更是如此。这是需要全社会一起努力才可以真正实现的,而非单纯依靠个人的力量就可以轻松做到的。

★★★★★

本书以“封张两家婚姻纠纷”事件及其发展为线索,同时展示这一事件在不同的历史阶段所包含的社会、法律、政治和文化的含义。里面包含着三个次主题,即婚姻、法律、女性观念的重建。 作者主要从以下三个部分展开叙述: 第一部分:阐述了边区基层的家庭婚姻状况、妇女生活状态,并基于此环境背景讨论了边区政府在推行婚姻改革初期所遇到的问题。 19世纪后期共产党婚姻改革理念多源自于西方社会,这在一个地理社会文化背景完全不同的乡村里遭遇了水土不服,革命政权所推行的现代化改造造成了地方传统秩序与改革政策的冲突。与弱者的刻板印象不同,当地女性不仅知道如何与司法体系打交道,如何伸张立场表明要求,还懂得利用改革政策为自己谋取权益,甚至还存在与家长合谋钻法律空子的现象,这表明在家长制下的妇女拥有着某种自主性,且为自己争得了一定的自主空间,旧的家长制可以控制妇女在婚姻与家庭上的选择,但却不得不容忍妇女在爱情与性行为上的自由。这说明不是所有弱者都毫无反抗能力,人在任何时候都具有一定的主观能动性。 第二部分:边区司法体系的建立和实践。 从充满理想色彩的“自由”到更有本土实践色彩的“自主”,追溯词源就能看到婚姻改革原则在司法用词中的改变不仅仅是语言的转型,还体现了司法技巧的选择判断。书中对于二词的语义区别与界定的分析很有意思,由此可以看出语言是如何影响人的思维判断与行事方法。基层工作所遇到的困难往往要复杂得多,一刀切的教条主义放到基层寸步难行还容易引起民愤激化矛盾,这就要求司法实践的技巧与方法要结合当地的民风民俗进行调整,移风易俗。 第三部分:叙述了这一事件如何从司法案例转变为政治的榜样和文化的象征。 封捧儿的故事从一件村庄里的婚姻纠纷案到“刘巧儿”作为全国婚姻自主的形象,通过对《刘巧儿》故事的改编、修改、强化,塑造了一个新妇女的形象作为革命符号与推动婚姻改革的助力,妇女需要“刘巧儿”的鼓励,国家需要“刘巧儿”的感召,个人与国家双向的自主性带动了妇女、家庭、国家的联动性改革。文化产品的诞生往往具有必然性,时至今日,刘巧儿的故事还在流传,它根据时代的要求不断演进变化,也见证了不同时期妇女对美好婚姻的需求与渴望,可见一个好的文艺作品的生命力远超乎我们的想象。 读完这本书我其实是很开心的,看过太多的弱者叙事把旧时代的女人描绘得孱弱且毫无希望,而这份历史资料的整理在展现出妇女困境与选择的同时也说明了一点,她们在任何时候都不是完全没得选的,她们当中也不乏存在着有勇有谋有手段有力量的人,正是这种“自主性”让女性在反封建反帝国的革命浪潮中撑起了半边天。

★★★☆☆

全书主要观点、主要数据和主要证明的逻辑以及可以实操的建议 用户希望了解书籍的主要观点、主要数据、证明逻辑以及可操作的建议。为了全面回答这些问题,我需要从书籍的整体内容中提取相关信息。 通过历史对话中提供的书籍总结信息,我已经能够回答用户的问题,包括主要观点、主要数据、证明逻辑以及可操作的建议。 书籍简介概述了作者以封张婚姻纠纷案为切入口,围绕婚姻改革、司法建设与女性身份展开讨论,为回答“主要观点”奠定基础。 《自主:中国革命中的婚姻、法律与女性身份(1940~1960)(启微)》多处内容进一步呈现“自主”与“自由”两词在司法与政治层面的运用,揭示边区妇女的主体性,并对比1948年婚姻法起草背景与西方学界对革命成效的质疑,帮助梳理作者的论证逻辑与数据来源。 该书还在余论部分总结革命符号与当代历史的衔接,为提出可操作建议提供启示。 公众号文章“启微 | 2022年上半年我们出版了这些新书”与本书内容提要补充了出版信息和边区婚姻改革遭遇抵制的细节,可用于佐证观点与论证过程。 综合上述材料,可据此归纳全书主要观点、支撑性的案例与数据,以及作者如何通过词义分析、司法档案和民间叙事完成论证,并延伸出具有现实意义的建议。 一、主要观点 1. ​​“自主”是1940—1960年中国婚姻改革的核心新概念​​。它既来自基层妇女对婚姻主动权的诉求,也被边区司法系统吸纳,成为判定妇女权利的重要原则。 2. ​​革命政权借助法律手段(1948 年《婚姻法》草案、陕甘宁边区判例)​​,在形式上确立了“自由”与“自主”并行的双层话语:正式文本用“自由”,司法与大众传媒则广泛使用“自主”,从而在城乡、上下层之间形成互动与张力。 3. ​​边区妇女并非被动受惠,而是积极主体​​。她们通过诉讼、逃婚、再婚和利用革命话语,为自己争取感情与经济利益;这种日常抗争为司法改革提供了现实动力。 4. ​​革命并未彻底消解父权​​,但为妇女权利奠定了法律与话语基础。西方学界所谓“父权制社会主义”的批评,忽略了基层实践和词语变革对妇女主体性的塑造。 二、主要数据与证明逻辑 数据/事实作用证明逻辑 封张婚姻纠纷案(1940s)个案切口以真实诉讼展示“自主”如何在法庭被论证与适用 1948 年刘少奇致邓颖超函:统一婚姻条例、以“自由”为核心词政策层面证据说明高层推动“自由/自主”以摆脱共产国际、彰显自主性 1957 年《中国妇女》杂志通讯报道大众传媒样本展示“自主”在民间话语中的持续使用,与正式文本形成对照 西北乡村对包办买卖婚的抵制率、离婚申请增长(作者据边区法院卷宗估算)社会反应数据证明改革遭遇阻力,同时说明妇女确在利用新法律积极申诉 西方学者 1960s—1970s 不同评价学术争论坐标引出作者对“革命成效”重新阐释的必要性 ​​证明路径​​:个案细节→政策文件→大众传媒→法院统计→学术史反思,层层交叉印证“自主”话语的生成及其对妇女主体性的塑造。 三、可操作的建议(基于书中洞见) 1. ​​法律层面​​: • 在现行《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宣传中,引入“自主”概念,使公众明确“自主”是离婚、婚前协议等制度的出发点,与“自由”形成互补。 • 建议法院在离婚、抚养权裁判文书中增加对当事人“自主意愿”调查与说理,借鉴马锡五审判方式的公开审理与群众参与,提高司法可感度。 2. ​​基层治理与妇联工作​​: • 将“自主”写入村规民约修订指引,鼓励村民自治组织设立“自主婚姻调解员”,由妇女代表担任,前置化解矛盾。 • 妇联与司法所联合开展“自主婚姻大讲堂”,用案例而非纯条文讲解权利,回应女性在感情、财产上的实际需求。 3. ​​文化与传媒​​: • 支持以“自主”为主题的乡村戏剧、短视频公益广告,延续《刘巧儿》的传播模式,让新话语进入日常娱乐。 • 媒体报道离婚、再婚故事时,建议使用“自主决定”而非“自由恋爱”等单一表述,扩大公众对婚姻自主多样性的理解。 4. ​​研究与政策评估​​: • 建立“自主度”指标(如离婚率、再婚率、女性财产份额),定期评估各地婚姻改革成效,为政策调整提供数据支撑。 • 鼓励田野研究关注“自主”在少数民族、进城务工女性中的差异化含义,避免概念僵化。 通过法律、治理、文化与研究的多维联动,将“自主”从革命年代的口号转化为当代婚姻家庭制度的内核,可使妇女的主体性获得更扎实的制度与社会支持。 全书总结书籍亮点背景解读

★★★☆☆

食之无味,弃之可惜。 太具有“政治意味”的一本书了。 整本书是把中国的妇女解放,放在本土背景下又进行了一次解构。 指责“彩礼”是女人在剥削男性的人可以来看了。 “彩礼”不是所谓剥削,或者说彩礼不只是具备剥削一种性质。要想理解彩礼,就必须理解它背后复杂的经济动因。那是你就能明白,彩礼制度到底是谁在剥削谁了。 我个人坚持认为,彩礼就是封建糟粕。 但是不支持立马取消彩礼,彩礼一词包含的内容太多了,若要一刀切彩礼,就势必要同时取缔彩礼背后所有的权力关系不平等。因而让男人不会产生“免费得个保姆、性伴侣、孩子”的错觉。 这本书很有趣,语言很平实,每个人都能看懂。 我也在想,一味地认为女性是受害者而不具备任何主体性、主动性是否是错误的呢?妇女解放漫长的历程中,古老婚姻制度的延续里,女性真的没有发挥过自己的主观能动性吗? 聪明的女人们抓住了家长制的漏洞,虽然婚姻制度决定了婚配对象,却无法捆绑住她们的双腿和大脑。同时,确实也很多人利用这个漏洞为自己牟利。 正因如此,才能看到婚姻制度的一步步变革,从自由到自主性原则的转变,个人的主体权利越来越重要。 本书打开了我的新视角,推荐!

★★★★★

作者强调婚姻自主最后进入78宪法,但查看现行宪法,也就是82宪法,婚姻自主已经消失,婚姻自由取而代之。现行民法典,也是说我国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在民事权利上享有婚姻自主权。如果能在前言或者后序再延伸一下,分析一下为何出现这种情况,就更好了。

★★★★★

理论和现实的脱节,关于婚姻,知识青年追求绝对的自由,而现实乡村中的农村妇女受限于传统和利益,仅能有限表达自主的想法。 基层的工作乃至所有的工作都很复杂,容易左右摇摆。向传统妥协容易倒退回去,让事情越来越复杂,决定什么时候妥协什么时候不能妥协会非常困难,想要精准化会成本太高反而不如一刀切。坚持原则看起来简单了,却显得粗暴,社会矛盾变多,乃至暴力案件增加,人民群众不满。 民主与否不是一句空话,家长因为买卖婚姻被判刑,却不会反对政府,因为土改中他也是受益者。 任何看起来被控制的弱者,在实践中都有其主体性。从辩证唯物主义的角度来看,第二性就是个笑话。 实事求是就是随着社会变化而不断调整方法,左右摇摆,螺旋上升。

★★★★★

作为学生,我很讨厌那种拗专业字眼、晦涩难懂的书籍,当前新传大多数文章都是如此,专业名词与抽象概念混在一句话中毫无关系,不知想表达什么。而这本书,以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述了许多深刻的观点。刘巧儿案件及其或许发展,即可视作一个从自由到自主的概念变迁,也可看作司法实践变迁,抑或是婚姻观念变迁的一个窗口,更重要的是中国近代社会变革的断裂与承续。与林郁沁的施剑翘案一书不谋而合,以小见大解读真问题、写出真思考,才是学者应该做的,希望我毕业论文能找到这样的案件或概念。📖

书籍信息

作者丛小平
译者[美]丛小平
出版社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出版时间2022-03-01
ISBN9787520193948
分类政治军事-政治
格式EPUB
完结状态连载中
章节数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