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红勃
《法律通识》是中国政法大学李红勃教授撰写的法律通识读物。全书通过法学导论、法律的基础原理、法律体系等视角,以18堂法学启蒙课,系统介绍法律相关的基础知识体系,建构法律学习的底层逻辑。每个章节融合经典判例,将抽象的法律条文与鲜活的生活事件相互结合,展现法律的现实意义。通过法理、情理深入分析,引发思考与感动,不仅让读者了解法律知识,也能对法治精神更加认同。 李红勃教授致力于法理学研究,并经过常年的法治专栏写作训练,能够将专业知识进行通俗化讲解。本书不仅适于法律人士,更适用于普通人学习法律常识的入门需求。
如果从我一个非专业读者的角度来看,我认为《法律通识》是一本完成度很高,同时适合作为入门级的法律读物。 作者李红勃教授并没有试图把读者培养成法律专业人士,而是从“法律是什么”讲起,一路介绍法律的历史、法学思维、司法、法律与道德,再进入宪法、行政法、刑法、民法、诉讼法和国际法,最后落到法治国家与普通人的生活。 我比较喜欢的一点,是李教授并没有满足于解释法律规定了什么,而是经常继续追问“为什么”。例如,在谈及法律与道德时,李教授会讨论恶法是否仍然是法律;谈到司法时,则同时在讨论证据、法律解释和程序正义。这就让法律不再只是冷冰冰的条文,而是与正义、自由、权利、权力和社会秩序联系起来。 同时,本书最有价值的地方,我觉得不是要求我们要背多少法律条文,而是让每个人普通人都可以开始意识到:法律不仅是简单的“禁止清单”,还更涉及到我们可以拥有什么权利、权力应该受到什么限制、人与人如何解决冲突,以及一个社会为什么需要程序和规则。 本书在整体上带有比较明显的法治启蒙(科普)色彩。换句话说,李教授更多是在告诉我们“现代法治应该是什么样”,而不是系统分析现实中的法律制度究竟运行得多么理想。 总之,这本书不是终点,而是可以作为普通人了解法律起点,换句话说,本书最大的优点,就是给没有法学基础的读者搭起了一张比较完整的法律地图,不错!
以法为尺,读懂生活与秩序。 《法律通识》是中国政法大学李红勃教授 打造的优质法学启蒙读物。 全书以十八堂系统课程 搭建完整法律知识框架, 从法学导论、基础原理到法律体系, 层层梳理法律底层逻辑, 为读者推开了法治认知的大门。 不同于晦涩枯燥的专业教材, 作者深耕法理研究、深耕科普写作, 擅长将高深的法律理论通俗化解读。 书中融合大量真实经典判例, 把冰冷的法律条文与日常生活紧密结合, 兼顾法理的严谨与人情的温度。 通过法理与情理的双向剖析, 让读者跳出刻板认知, 读懂法律背后的公平与善意。 法律从来不是冰冷的规则, 而是守护人间烟火的底线。 这本书打破了法律的专业壁垒, 适配普通读者入门学习, 既让人习得实用法律常识, 更让人建立敬畏规则、尊崇法治的思维, 是人人可读、必备的法治通识佳作。
比较喜欢这本书的体系,从基础导论到原理,从法治体系到法治时代,我自己罗列了八大块体系内容: 1. 法律与社会:法律是社会基本规范,承担维护公共利益、保障人权、维系秩序的三重功能。 2. 法律与道德:二者是相互支撑关系——道德提供伦理基础,法律将道德底线制度化。 3. 司法与正义:司法系统通过审判实现“看得见的正义”,是法治的生命线,也是正义伸张的正确路线。 f4. 权利与自由:现代法治的核心价值在于保障个人自由与权利,同时要求对过分的欲望和激情进行法理性的约束。 5. 权力制约:通过分权与程序合法化,防止国家权力被滥用,这是法治政府的基石。 6. 法律渊源与演进:从古希腊自然法到罗马法,再到近现代法治,展示了“自由与权利”理念的逐步确立。 7. 中国法治现代化:以“沈家本”为代表的修律实践标志着中国法律由传统走向现代。 8. 法律人的责任:法官、律师等法律职业者在维护公平正义中承担这必要的社会责任。 《法律通识》以通俗易懂的语言,系统框架相结合的鲜活案例,将法律如何在社会中运行、为何与我们每个人息息相关讲得清晰易懂,是入门推荐读物!
拿到这本书时,我还不知道“果麦”这个品牌,更不知道它会让我在法律的世界里找到一种全新的生存姿态。翻开李红勃教授的《法律通识》,那些原本以为冰冷生硬的法律条文,竟在我的阅读中变得鲜活、温润,仿佛一束光,照亮了我理解社会与人生的另一个维度。 说实话,我一直觉得自己是个法律盲。合同法、物权法、刑法——这些名词听起来离我太遥远了。但李红勃先生在这本书里开篇就说,法律不是高高在上的神坛之物,它就像空气和水一样,渗透在我们生活的每个角落。这句话击中了我。原来,当我每天早晨打开手机扫码骑车、在菜市场讨价还价、在网上点击“同意”用户协议时,我早已在法律构筑的秩序中穿梭行走。 这本书让我最震撼的地方,在于它揭示了法律与道德的隐秘联系。我原以为法律只管“不能做什么”,读完才明白,法律其实更在告诉我们“应当如何生活”。李红勃写契约精神、写程序正义、写权利意识,这些看似抽象的概念,落到具体生活中,其实就是一个现代人应有的品格:守信、公正、尊重他人,也懂得保护自己。法律通识教育的核心,不是让我们都成为法律专家,而是让我们成为更好的公民。 读到“法律与国家”那一章时,我想到新闻里那些维权故事。以前我总以为维权就是闹事,读完才明白,在法律框架内的维权,恰恰是社会进步的阶梯。每一个依法维权的个体,都在为法治大厦添砖加瓦。这种认识让我感到振奋,也让我对“权利”二字有了更深的敬畏。 更让我触动的是关于“程序正义”的论述。李红勃写道,正义不仅要实现,而且要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这让我想到自己曾经因为“结果好就行”的想法,忽视过过程的重要性。法律教给我的,是一种更成熟的人生态度:尊重规则,哪怕规则暂时对我不利;相信程序,哪怕程序有时显得繁琐。 合上书,我望着窗外出神。李红勃的文字有一种特殊的魔力,他没有用晦涩的法学术语来彰显专业,而是用通识的语言,把法律思维种进普通人心里。我忽然觉得,法律不再是一本本厚如砖头的法典,而是一种生活方式——它教我如何与他人共处,如何与社会对话,如何在追求自身利益的同时,尊重他人的权利。 “果麦文化”把这本书呈现给读者,也许正是看到了这种“通识”的力量。在这个信息爆炸、价值多元的时代,我们需要这样的书,像一盏灯,指引我们在纷繁复杂中,找到那个名为“法治”的精神坐标。 从此,我不再是法律的路人。法律,是我安身立命的根本,是我理解世界的透镜,更是我作为一个现代人,对这个时代最深情的承诺。
“法律通识”这四个字,听着像大学课堂里那种让人昏昏欲睡的公开课。但李红勃教授这本书,可是非常有趣,值得一读哦。 比如讲宪法,他没上来就搬法条,而是用“人民和国家的关系就像爱情”这种比喻切入,一下就把距离感拉近了。讲法治,他不空谈原则,拿国外地铁没安检、垃圾分类怎么执行这些日常场景当例子,读完才意识到,原来法治不是什么高高在上的东西,就是咱过日子的规矩。说宪法是“最爱人民的母亲法”,法治的本质是让普通人活得有尊严。这个观点贯穿全书,不绕弯子。 最喜欢第十八章“法治让生活更美好”。他说法治能让人和人相互信任,想想咱们去办事儿,要证明“我妈是我妈”,缺的不就是这种信任感吗?书里举的例子虽然讲的是国外经验,但指向的问题咱们都熟悉:垃圾分类搞不好、野生动物保护不力、办证跑断腿。这些痛点,法律都能管,关键看执行。 读完这本书,在以后遇到纠纷时,心里能多根弦,知道自己有什么权利。这对普通人来说,就算很有收获了。
外行看热闹,听说法学很难学,不仅有厚重的课本,还要进入生活,更需要理论和实践紧密结合,才能真正理解法律的真谛。本书让外行人也能看明白,通俗易懂,适合法律小白阅读。 法律看似离我们很远,实则离我们很近,我们的日常生活工作,都在法律的约束下。“法学是一门世俗的事业,是一门经世致用的学问,它不是躲在书斋中的哲学沉思或艺术想象,它与红尘俗世中普通人的利益、欲望、柴米油盐、恩怨情仇密切相关”。
法律并非高高在上的条文,而是与每个人生活息息相关的规则。 作者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结合大量案例,让读者明白:法律不仅是维护秩序的工具,更是实现公平正义的保障。 书中对宪法、民法、刑法等法律体系的介绍,让我对法律有了更系统的认识。尤其是关于法律思维的部分,让我意识到理性、客观地看待问题的重要性。 这本书不仅让我学到了法律知识,更让我对法治有了更深的敬畏。
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一个国家想要平稳有序地运转,法律是不可或缺的基石,没有完善的法律体系,社会秩序就无从谈起。 我读完了李红勃教授的《法律通识》,我收获颇多,也对法治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书中有句话令我印象深刻:倘若任由恶行肆无忌惮地横行,那便是对善良之人的欺压与漠视。也许法律存在的意义,就是划定善恶的边界,遏制不公,保护普通人不受侵害。这本书不只是罗列枯燥的一些法条,还清晰梳理了法律的萌芽、诞生与发展脉络,介绍了不同时代、不同国家对于法律的认知,以及法律在社会中承载的价值与作用。 从前总觉得法律距离日常生活很遥远,阅读之后才意识到,法律渗透在生活的方方面面。作为普通公民,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缺一不可。知法懂法,能让我们分清行为的底线;自觉守法,是每个人应当承担的责任;学会用法,则是遭遇不公时保护自身权益最好的方式。希望我们都能够主动学习法律知识,心怀敬畏,坚守底线,相信规则与正义,用法治思维看待生活里的人和事。
法律通识每个人都必要学习。 很多人对法律的印象,停留在晦涩难懂的法条与法庭之上,而李红勃教授的《法律通识》,打破了专业与大众之间的壁垒,完成一场温和的法学启蒙。 全书以十八堂课程搭建完整框架,梳理法理基础与法律体系,帮普通读者建立理解法律的底层思维。 书中没有堆砌枯燥的专业术语,把抽象的法理,结合真实的经典判例与日常现实事件娓娓道来。 法条不再是纸上冰冷的文字,它映照人间百态,兼顾规则的严谨与人世间的情理。阅读的过程,不只是收获实用的法律知识点,更是慢慢读懂法治背后的精神内核。 深耕法理学研究的作者,擅长把艰深的专业内容转化为通俗可读的文字。 它既可以作为法律从业者的参考,更是普通人走进法律世界合适的入门读本。读懂法律,不只为遇事懂得保护自身,更学会以理性的视角看待世间是非,建立一份属于普通人的法治信念。
《法律通识》李红勃|重点复述 + 读书笔记 书籍基础信息 《法律通识》 核心定位:面向普通读者与法科入门者的法律通识读本,不局限法条,兼顾法律历史、法理思想、法律教育、法律运行,打通法律理论与现实生活,帮助读者建立完整法律观,理解法治的价值。 ## 第一部分 全书核心重点复述 一篇 法学导论 第一章 写在羊皮纸上的学问:法学的起源与发展 1. **法学定义**:古罗马《法学阶梯》将法学定义为 “对神和人的事务的认识、关于正义和不正义的科学”。法学是古老高贵的学问,被称作 “写在羊皮纸上的学问”,研究各类法律现象,目标是引导人过理性、正义的生活。 2. **法学的产生** 社会生活日趋复杂,纠纷增多,法律条文走向细密复杂,单凭个人记忆无法掌握,催生专门的法学研究。 - 远古成文法典:西亚《乌尔纳姆法典》(人类最早成文法典)、《汉穆拉比法典》;中国夏商禹刑、汤刑;古印度《摩奴法典》;古罗马《十二铜表法》。 3. **中国古代法律思想** - 春秋战国百家争鸣 - **儒家**:礼治、德治。核心 “亲亲、尊尊”,五礼;道德教化为本,法律只解决事后问题。 - **墨家**:兼相爱,交相利,追求平等互助,“杀人者死,伤人者刑”。 - **道家**:无为而治,崇尚自然,小国寡民,弱化法律道德的人为约束。 - **法家**:现实主义,重严刑峻法,“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李悝《法经》,商鞅变法。 - **汉以后律学**: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传统中国形成**律学**,以注释国家成文律法为核心,代表人物张斐、杜预、长孙无忌、沈家本;《唐律疏议》是中华法系代表作;沈家本主持清末修律,开启中国法制现代化。 4. **西方法学发展** - **古希腊**:法学依附哲学,提出**法律二元论**:实在法(国家制定)与自然法(永恒普遍的正义法则)。安提戈涅之怨是自然法思想经典案例;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发展自然法理论。 - **古罗马**:罗马法高度发达,出现五大法学家;《国法大全》(《查士丁尼法典》《法学阶梯》《学说汇编》《查士丁尼新律》)标志罗马法顶峰。 - **中世纪欧洲**:法学沦为神学附庸;托马斯・阿奎那改造理论,划分永恒法、自然法、人法、神法。 5. **近现代西方三大法学派** 表格 | 学派 | 核心立场 | 核心主张 | 代表人物 | | --- | --- | --- | --- | | 自然法学派 | 价值论,法律应当是什么 | 恶法非法;天赋人权、社会契约;法律必须符合道德正义 | 格劳秀斯、洛克、孟德斯鸠、卢梭 | | 实证法学派 | 实证分析,法律是什么 | 法律即主权者命令;法律与道德无必然联系,恶法亦法;只做价值中立的逻辑分析 | 奥斯丁、凯尔森、哈特 | | 社会法学派 | 关注法律的社会实效 | 重心在社会本身,重视 “活法”、民间习惯,看法律实际运行效果 | 耶林、埃利希、霍姆斯、庞德 | 6. **中国近现代法学** 明清启蒙思想家(黄宗羲等)批判君主专制,主张 “天下为主,君为客”,用 “天下之法” 取代 “一家之法”;晚清西法东渐,沈家本修律;改良派主张君主立宪;革命派孙中山三民主义,《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确立主权在民、分权制衡。 #### 第二章 法学院的气质 1. **法学是不是科学?** 法学不等于自然科学:无法在实验室验证结论,受道德、利益、时代地域影响,没有绝对唯一标准答案,具有**地域性、民族性、时代性**。 法学三重属性: ① 关于人和社会的学问;② 利益协调、价值平衡的学问;③ 教人过理性生活的学问。 2. **法学教育发展史** - 西方起源:**波伦亚大学(博洛尼亚大学)**,罗马法复兴催生近代法学教育,是欧洲大学之母。英国则以四大律师学院培养普通法律人。 - 中国近代法学教育:清末新政开启,京师法律学堂;民国 “北朝阳,南东吴”。合格法律人才三要素:法律学问、社会常识、法律道德。 3. **法学院的精神** ① **自由精神**:法律保障自由,行使权利同时尊重他人; ② **民主精神**:法律人参与公共事务,直面社会不公; ③ **法治信仰**:法律是最高权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治是 “最不坏的治国模式”。 #### 第三章 学会像律师一样思考 法学教育的目标:训练学生**像律师一样思考**。 1. **法学学习的路径** - 课堂、图书馆、学术讲座:课堂搭建体系,图书馆深耕阅读,讲座接触前沿争议。 - **阅读经典**:教科书只是基础,要读中外法学经典;阅读训练独立思考与判断力。 - **案例研究 + 法律检索**:大陆看判例理解抽象法条;英美依靠先例;学会使用数据库、公报寻找法律依据。 - **法学论文写作**:选题(真问题、大小适度)→搜集文献→搭建提纲→写作修改;重视注释、论证说理。 2. **实践锻炼** - **模拟法庭**:法学的 “实验室”,锻炼庭审、沟通协作;国内外大量模拟法庭竞赛。 - **法律诊所(诊所式法律教育)**:借鉴医学院临床教学,面向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接触真实案件,培养法律人的社会责任,学生自主处理案件,不再依赖标准答案。 ### 第二篇 法律的原理 #### 第四章 法律是什么 1. **不同思想家对法律本质的解读** 神意论→自然法(人的理性)→实证主义(主权者命令)→马克思主义法学: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意志最终由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 2. **法律两组重要二元区分** 1)**应当的法(自然法) vs 实际的法(实在法)** 应当的法代表理想正义,作为评判现实法律好坏的标尺;现实法律永远和理想存在差距,差距推动法律进步。 2)**文本上的法 vs 实践中的法(行动中的法)** 社会法学重点提出。纸面上成文法条≠社会实际运行的法律;要重视民间 “活法”(习惯、乡规民约)。 3. **法律区别道德、宗教、习俗的三大特征** ① **权威性与普遍性**:国家创制,主权范围内一体适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创制方式分为制定、认可两种。 ② **中立性与确定性(形式理性)**:近现代法律脱离道德宗教过度捆绑;条文清晰,可预测,保障工商业社会运行。 ③ **程序性与国家强制性**:法律实施有严格程序;以国家暴力(警察、法庭、监狱)为后盾;道德依靠内心良知,无国家强制。 4. **法律的分类** 1)成文法 / 不成文法(习惯法、判例法) 2)公法 / 私法(罗马乌尔比安划分) > > 公法:调整国家 — 个人纵向关系,法无授权即禁止;宪法、行政法。 > 私法:调整私人之间横向关系,法无禁止即自由;民法、商法。 > 3)实体法(规定权利义务,民法刑法) / 程序法(实现权利的步骤,三大诉讼法) > 4)国内法 / 国际法 #### 第五章 法律的形式与效力 1. **法的渊源(法律的表现形式)** - **正式渊源(有国家强制约束力,裁判直接依据)** 我国:宪法、狭义法律、行政法规、监察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国际条约;还有军事法规、特区法规等。 - **非正式渊源(不能直接当裁判依据,但有参考补充作用)**:政策、习惯、法理学说、指导性案例。正式法律出现漏洞时发挥填补作用。 2. **法律的效力** - **对象效力**:约束自然人和法人;历史上奴隶、动物曾被纳入法律对象;现代通行属地、属人、保护主义原则。 - **时间效力**:何时生效、何时失效。 - **空间效力**:全国生效 / 仅地方区域生效;包含驻外使馆、船舶航空器。 #### 第六章 法律的制定与遵守 1. **立法是人类伟大制度发明** 立法可以塑造社会,既可以造福社会,也可以带来灾难;美国禁酒令是反面典型:立法脱离社会现实,催生黑市、犯罪,最终被废除。 2. **立法三大基本原则** - **法治原则**:依法立法,下位法服从上位法,符合宪法精神。 - **民主原则**:立法主体民主,开门立法,公众参与。 - **科学原则**:立足社会现实,尊重社会习惯与社会规律,保持适度前瞻性。 3. **良法的双重标准** - **形式标准**:法律体系协调统一;条文兼顾确定与适度灵活;语言准确、简洁、易懂。 - **实质标准**:以人民利益为归宿,追求公平正义。 ## 第二部分 读书笔记 ### 📖阅读感悟 《法律通识》不是一本堆砌法条的教科书,更像一本法律导游手册。作者李红勃没有直接抛出枯燥的概念,而是从历史、思想、教育、现实案例多维度,把 “法律是什么” 讲透。读完最大的感受:**法律不只是打官司的工具,更是现代公民的生存常识。** 1. **打破我对法律的刻板印象:法律不等于冰冷条文** 过去我以为法律就是一条条硬性规定,读完本书才明白,法律背后有厚重的历史、人性、社会现实。古代诸子百家的思想塑造中华传统法律;西方自然法思想把 “正义” 作为法律的标尺;社会法学提醒我们:写在纸上的法律,不等于现实生活真正运行的法律。很多时候书本法条很完美,但落到社会会变形,民间习惯、风俗会实实在在影响人们的行为。这提醒我们看待法律,不能只看文本,也要看见真实社会。 三大法学派的争论非常有意思:自然法学追问法律善不善,实证法学区分法律和道德,社会法学看法律效果。没有哪一派完全正确,不同视角合在一起,才构成完整的法律图景。法律没有永恒唯一的标准答案,会随着时代、地域发生变化,这正是法学区别于自然科学的地方。 2. **法学院教的不只是知识,更是一种精神与思维** 书中讲到 “像律师一样思考”,并不是教人钻空子、耍口才。律师思维本质是:尊重规则、重视证据、权衡利益、理性看待冲突。 法学学习一半靠书本阅读,一半靠实践。模拟法庭、法律诊所的价值,就在于让学习者跳出书本,看见普通人真实的苦难。合格法律人才,不光要有专业知识,更要有社会常识与法律道德。法律人不能只活在象牙塔。 法学院的三种精神令人印象深刻:自由、民主、信仰法治。作者说 “法治是最不坏的选择”,这句话很克制。法律会有漏洞、会僵化,但对比人治,法治依旧是守护普通人尊严最好的方式。法律人的使命,不只是办案,更是守护社会公平。 3. **立法的启示:好法律不能脱离现实社会** 书中美国禁酒令的案例让我印象深刻。一部出发点很好的法律,如果无视普通人生活习惯与社会现实,强行改造社会,反而会制造更大的社会灾难。这解释了立法为什么要坚持科学原则:法律不是立法者凭空想象出来的,要尊重社会习惯、民情现实。 良法有两层要求,既要文字清晰严谨,也要内容上为民谋利。如果只有漂亮的条文,脱离现实,就会沦为一纸空文。 4. **对普通公民的现实启发** 全书开篇就点明:法治时代,法律不再只是法官律师的专属,是每个人的生存常识。 - 一方面要懂得权利边界:法律保障我的自由,但自由不能伤害他人; - 另一方面要区分法律、道德、习俗:道德谴责的事情,未必会被法律制裁;民间习惯有价值,但不能等同于法律。 - 当正式法律存在漏洞,习惯、法理、政策这些非正式渊源会起到补充作用,帮助实现情理与法理平衡。 ### ✍️摘抄与思考 1. > > “法学是对神和人的事务的认识、关于正义和不正义的科学。” > 思考:法学的终极目标不只是学会规则,而是追求正义,引导人过良善的生活。 2. > > 恶法非法(自然法)VS 恶法亦法(实证法学) > 思考:这是千年的争论。如果法律本身极度不正义,我们还要不要服从?这不是简单判断题。实证法学提醒我们区分法律现实与道德理想;自然法学提醒我们永远不能放弃对法律正义性的追问。 3. > > “法律有效力,国家便昌盛。” > 思考: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再完美的法律,如果无法落地执行,只是一纸文书。国家强制力是法律的后盾,但法律真正被人们发自内心认同,才是法治真正的根基。1. > 的根基。 2. > > 法律诊所教育理念:“我听见的事情,我忘记。我看见的事情,我记住。我做过的事情,我理解。” > 思考:法学是实践之学。只读书无法真正懂法律,只有直面真实纠纷,才能理解法律对普通人意味着什么。 3. > > 法治依然是最不坏的选择。 > 思考:我们不能理想化看待法律,法律会僵硬、会有缺陷。但对比人治社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普通人尊严最好的保护伞。 ### 💡个人反思 读完这本书,我意识到普通大众学习法律通识,目标不是变成律师,而是建立法律思维:遇到矛盾冲突,优先用规则、理性去看待,而不是单纯诉诸情绪;分清什么是法律义务,什么是道德期待;懂得权利有边界,享受权利同时承担责任。 同时也理解:法律不是万能的,它不能解决人世间所有不公。但是它给社会提供一套可以公开说理、救济权利的制度框架。真正的法治,既需要完备的法律文本,也需要懂法的公民,需要法律人坚守自由、民主、正义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