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阿莱特·法尔热 [法]米歇尔·福柯
本书主要由十八世纪法国大革命前巴黎市民写给国王及其代理人要求秘密监禁自己家人的密札构成。这些密札大致按照主题分类,围绕不睦的夫妻关系和亲子关系等,诉说了琐碎且难堪的家庭丑闻。 这些密札被上呈给当权者,以期绕过正规的司法程序,在隐秘的情况下监禁自己的家人,并改正他/她的恶习。通过这种隐秘的监禁,家庭的名声便不会被败坏,同时也展现了请愿人对于国家权力的遵从和支持。 但在这种非正规的程序下,密札制度的滥用是必然的,人们为了私欲或私愤肆意写信,而国王的代理人——警察,握有对密札及其后续监禁制度的最终解释权,他们也会通过对于监禁请求的同意、拒绝或更改彰显自己的行政权力。 出于种种原因,密札制度在十八世纪晚期便销声匿迹了。本书通过对大量十八世纪巴黎警方留档密札的展示,提醒读者思考公权力对私人领域的介入所带来的混乱与失序。
原来“巴士底狱”这个词所承载的历史远远超出印象中的,大到作为法国大革命的象征,细小到大名鼎鼎的“犯人”萨德侯爵,一批曾经收藏在这里的档案文献,又揭示出一段中间性质的社会史,1720-1750年代,档案的时间还正好契合托克维尔作品中“旧制度”的年月。 “密札”,各阶层人士写信给国王或警察总监,要求对家庭成员施以监禁的一种绕过正式司法程序、但却又在国王命令的背书下有着“合理性”的行政制度。 虽然作者栏赫然有福柯的大名,但这是一本无需担心过于晦涩的充满趣味的社会微观史,非常喜欢“理论——案例文献——理论——案例文献——理论总结”这样的叙述结构,通过档案文件对当时社会观念的梳理也细致而精彩。 中国有句老话“清官难断家务事”,没想到法国曾经以国王所象征的公权、神权甚至是家长权威的命令形式插手“家务事”,而这种“插手”经历了作为家庭成员的私人从“求助”到拒绝的过程,并且在改革之后被纳入了真正的常规的司法体系之中,并且在观念上改变了法律的意义:从惩罚到教化。 密札大致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夫妻之间,一种是父母对子女。在写信要求关押妻子和丈夫,或者子女的时候,请愿人(或由人代笔)一般都需要指责对方的行为失当,比如酗酒、赌博,女性则多是不顾家、挥霍和放荡,放荡这个词包含了相当多的性意味和道德谴责——严重影响到家庭正常的生活;而父母对子女的控诉不像读者以为的那样都是争对不服从管教的未成年人,看案例多数早已成年甚至已婚…… 不管请愿人对家人行为的指控有多少,其中最长被提及的就是经济问题:丈夫或妻子变卖家产只为挥霍,儿子和女儿偷取家财在外游荡等等……请愿人会在修辞上一在表示自己对家庭尽到的责任、被告对家庭的伤害尤其是名誉上的伤害,而文件中呈现的被告则多数选择叙述自己已改过并祈求原谅,反驳的情况相对较少。 双方还会寻找周围的领居、堂区神甫、行会的同僚或者其他具有一定社会声名的人士作证或自己所言非虚,或确实以改过自新或完全是被请愿人冤枉的…… 虽然作者说密札的诉求由国王命令或者警察总监签发,但实际上在文件中很少看到国王“本人”的身影,他更多的是一种可以倾诉和倚靠的对象的象征,无论是请愿人还是被告人都寄望于这个公正严肃又不失慈爱的“大家长”对自己在家庭中遭遇的“不幸”有公平的判断,并用实际作为拯救这种不幸,重回正常的家庭秩序。 18世纪的警察制度建立的初衷、家庭作为社会最小单位秩序和社会秩序的一致性、司法程序所需要的经济和名誉扫地的考虑、当然还有情感上的不忍,甚至国王乐于作为“父亲”的形象而由此对百姓家庭产生的权力和责任等等,共同构成了如今看来颇为奇葩的密札制度在当时情境下的“合理性”。 客观上,国王的命令确实保护了家庭内部成员之中对“弱者”的伤害,比如保护了被丈夫家暴的妻子,或者以权威性震慑“荒唐不听劝”的子女……但“公家”对“私事”的干涉和密札本身绕过司法而对程序正义的无法确保,最终导致了这一制度被摒弃。 最有趣的是,之后的1803年《民法典》中,家庭对其成员的要求被限制在父母对(未成年)孩子这唯一的权力上,也限制了监禁把它与单纯的惩罚区分开,转而以对子女的教化为目的,赋予它们法律上有效的形式。
读到结尾有彩蛋!!!跳过参考书目即可。 很难想象,如果在封建古代中国,有一个特定制度能够允许平民百姓直接向皇帝申诉并要求监禁其家庭成员。但偏就是这样的制度,存在于大革命前夕的法国。密札制度最早可以追溯至罗马法,君王被赋予了裁定一切事务的最高权力,14世纪后密札制度系统化,在18世纪达到了高潮。与此同时,家庭为了利用该制度维持秩序和权威,纷纷将私人道德冲突与利益纠纷小事化大,使之成为够格进入公共领域的事件。如今看来,这些监禁请求中的事件除了家庭暴力和财产侵袭以外,基本没有什么是我们会允许公权力介入的范围——但也许当我们自身成为冲突一方时,可能并不介意同流合污并参与到滥用这种制度之中……
这本书写的有够粗糙的,全书一半以上内容都是历史材料展示,而且翻来覆去展示的都是同质的案例。作者以现代的法治理念以及人权意识反观前现代的密札制度,将评论的重点放在公权力对私人领域的介入所带来的混乱与失序,给居心叵测之人可以绕过正规的司法程序非法监禁家人上面,这犯了以现代揣度前现代想当然的观念错误。丈夫、妻子、父母全靠一张嘴即可以让妻子、丈夫、儿女入狱是容易造成冤假错案。但是对于密札制度的讨论不应该落在“法”上面吗?密札制度对于十八世纪法国人民来说,它就是法。是在没有婚姻保护法、儿童保护法、财产保护法等现代法律之前,保护不能离婚的夫妻摆脱家暴等家庭问题最后的制度保障。你可以说这个“法”陈旧落后、漏洞百出,但是不应该否认它实用、有益的一面。这书给我挂名福柯,有人看见福柯的名字就打高分的感觉。
可以说家庭不幸到一定程度时的悲剧是高度相似的
完全没想到历史上存在过这样的制度:向国王写信,通过证明手段,将家人投入监狱。(老实说这个公权与私域的超低边界,以现在的眼光看起来蛮吓人的。不过某种程度会联想到现下向公众公开各种PDF,比如北理工事件。) 整体以原始史料为主,读起来都是鸡零狗碎,当然鸡零狗碎也即普通人的生活,豆瓣友邻@小镜子 在长评中做了很好的内容概括,男女对比很有意思。
①法尔热和福柯在哲史之间的跨界之作,历史不必专注于“档案的准确性”、哲学也不必专注于“观念的结构化”。②面对颇显荒谬的密札档案,两位编者仅呼吁:“沉浸其中,从一个个事件中抽出一根根细线,串联出那些家庭的历史”。③面对常规司法程序留下的空洞,治安-密札制度趁虚而入,以王之名,让“最高政治权力介入社会关系最基本的层面”;人们也试图引导或将之转为己用。于是,“整条政治链与日常生活的网络交错在一起”,“家庭机制与大型政府机器的“啮合””一处。“密札这种特殊的手段为权力机制的实际运作提供了可能”。④“监禁请求本身就包含了它的失衡,它被滥用,它造成不准确和无法容忍的不公的可能。家庭秘密和可怕证词的黑暗暴力中充斥着太多激情、侮辱和仇恨,以至于“国王的仁慈”无法成为救命的药膏。仁慈的国王也是一块盲目的刀片,削得太快、太频繁。”……
法国果然是西方社会制度试验场吗!
远离非黑即白的旧社会文字狱即可
家庭邀请国家机器介入私人领域,让专制君权渗入个人生活以此达到净化亲缘关系、维护社会稳定的目的。这是法国大革命前的旧制度,两种权力的啮合不能保证机制长久运行,权力的越界会使制度失去平衡。在家庭的例外状态中,国家权力制度很难保证公理和正义。
完全就是罗列原始材料,和论述完全没有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