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马成 张自柱
本书以《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五节“金融诈骗罪”中所规定的八项罪名为研究质料,兼顾学界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现状,以案例展示、观点归纳等形式将各项罪名的基础理论、重难点理论、司法实践争议、争议的解决路径及辩护要点等内容进行阐述。本书旨在于,一方面夯实目前刑法学理对金融诈骗罪的相关理论研究,推进金融诈骗罪领域的理论更新和发展;另一方面重点解决司法实践中关于本类型罪名下的疑难问题,解决实践中界定标准混乱的尴尬现象,为律师办理此类刑事案件提供有价值的思路。本书在行文架构上除序言之外,分别以八个罪名为章,将本书的主要内容分为集资诈骗罪研究、贷款诈骗罪研究、票据诈骗罪研究、金融凭证诈骗罪研究、信用证诈骗罪研究、信用卡诈骗罪研究、有价证券诈骗罪研究、保险诈骗罪研究八章。
本书直面金融刑法领域最棘手的难题:当金融创新的迭代速度远超立法,刑法如何在“保护金融秩序”与“不扼杀市场活力”之间守住边界?金融诈骗罪的核心争议——非法占有目的的推定标准、诈骗行为与民事欺诈的区分、涉众型案件中主观故意的认定——本质上都是刑法谦抑性与打击犯罪需求之间的拉锯。本书以深圳这一金融前沿阵地为样本,将抽象理论与真实案例对接,揭示了司法实践在应对新型金融犯罪时的解释智慧与裁判逻辑,是刑事辩护与合规实务不可绕过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