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晓东
这是一本普通读者与专家学者都可以阅读的历史小书。极简而不简单,简洁而有深度,让读者能在短时间的阅读中像专家一样把握住古埃及三千多年历史的大势与重大问题。全书在古埃及历史是“一条大河的智慧凝聚”总体思想统领下讲述——古埃及历史大势(历史走势、政治经济大势、内外战争大势与宗教信仰大势),古埃及历史大势之惑(古埃及历史如何开始、如何经历三次大分裂、帝国如何形成、古埃及文明如何衰落),为重要且有故事的法老与大臣等,让历史好读、好记、好思,清晰而深刻。
本书不以时间顺序而是以不同类别编排内容,是一次不算成功但有益的尝试。前两章比较有意思,从不同方面介绍了古埃及,后面的重要法老列举,如果了解埃及历史的话可以跳过不看,因为本书和其他书一样充满猜测,分析的逻辑不很严谨,而且有些地方还有错误。 本书一大亮点是作者学习了古埃及语(至少是圣书体),并向我们展示了圣书体如何叙述有时间地点人物行为的事件。但作者似乎英语不好,犯了几个简单错误。作者对人名的翻译似乎很有主见,对地名的翻译却漫不经心,出现了同一地名两个译法的情况。另外作者文笔不算好,带有学者的刻板风格,偶尔的幽默要么用力过猛,要么词不达意,让人想起《围城》中方鸿渐说他父亲的幽默:“笨重得可以压塌楼板”。 第一章从历史大势,政治格局,政治中心,军事,神话,丧葬六个方面介绍埃及。埃及历史大致可以分为:古王国,第一中间期,中王国,第二中间期,新王国,第三中间期,晚王国(后王朝似乎更加确切)。作者不知何故忽略了古王国之前的早王朝(第1-3王朝),即便按照作者苛刻的定义,早王朝已经存在文字应该属于“历史”,而且法老部分却列举了比早王朝更早的蝎子王,前后不一。从作者的描述可以直观地感受到历史资料的不均匀。时代越稳定,(当然)时间越晚,史料就越丰富,所以混乱而古老的第一中间期面目模糊,到了第二中间期依然出现对整个王朝一无所知的情况。一些知名君主的资料要丰富得多,即便这样,依旧存在很多假说,比如女王哈特谢普苏特与后任图特摩斯三世之间的纠纷,两人都是留下了众多遗迹的有为君主,但后者为何抹杀前者遗迹依然众说纷纭。不过假说众多总好过一无所有。 第二章以阐述了古埃及历史的几个主题,有的针对特定时期:历史开始,帝国辉煌,灭亡;有的贯穿整个历史:王朝分裂,更替,战争。分类叙述历史确实有助理解和记忆,但可能造成内容重复,作者显然没能成功地把内容合理分配到各个类别。第一章历史大势中的一些内容与本章的详细分类描述重复,比如王朝更替尤其是新王朝的部分。关于古埃及的结局—在多个文明先后占领中消亡—的叙述全书至少出现了三遍。 王朝更替一节作者试图将王朝更替分类,这也是一次有益但不算成功的尝试。作者给出了七个模式:创立,近亲,联姻,争夺,篡夺,继承,混沌。作者刻板地把每个王朝都分别归类,其实这样做既不必要,也不严谨。分类是为了便于识别重复发生的模式,在每个模式下只需列举几个典型的例子即可。对于史实不清楚的,要么忽略,要么注明不确定。对于分类本身,作者在详细叙述中忽略了联姻式,联姻和近亲非常类似,似乎没有分为两类的必要。创立和争夺的界限不很清楚,因为作者的创立意为从无到有或一统分裂,而争夺是在多个王朝的竞争中胜出。作者把18王朝的开创者阿赫摩斯归类到创立式,但阿赫摩斯及其17王朝的祖上是在击败喜克索斯人建立的15王朝而实现统一的。同样的,25王朝也击败了前面三个王朝。第一王朝之前还有蝎子王的第0王朝,如果历史不清,不如把第一王朝划归混沌式,其他划为争夺式。 本章中作者还对几个普遍的问题给出了自己的答案,我不能完全认同作者的一些观点。首先,何为(人类)历史?作者把历史定义为用文字记录下来的过去发生的事,此外文字之前发生的事为史前史,非本文明文字记录的事为原史(比如日本有文字前的历史的中文记录)。作者认为史前史和原史都不算历史。历史更普遍的定义是一切过去发生的事,无论有文字与否,作者在这里给出狭义的定义是为了计算一个文明的历史长度。的确,由于文明本身就没有被定义好,因而大家往往难以对文明的开始达成共识,简单粗暴地以本文明最早的文字记录作为历史的开端至少给出了一个能用的定义。但人类发展是连续的,仅有口头语言没有书面语言的时期与发展出书面语言的时期未必有本质上的不同,很难想象通史跳过史前时期,直接从文字产生开始,连作者自己在本书中都从史前时期开始。而且仅仅因为计算时长这样的原因就把历史直接定义为文字史未免过于专横。我们给出定义是为了描述而非创造,定义应当符合多数文章书籍对历史一词的使用,而不是为了计算时间这种既抽象又不重要的理由而强行构造。 什么是历史的正义,如何判断政体的好坏?作者认为国家民族的生存是现阶段的最高正义,任何价值观都不得与之冲突。这个观点前半段可以,后半段太绝对,容易成为极端民族主义。衡量政体好坏的标准本来就是多维的,国家生存在当今可以有优先权,但不应在所有个人与国家利益冲突的时候一味牺牲个人利益。比如,为了国家多生几个孩子听上去就很荒谬。 文明衰落有唯一最致命的原因吗?首先作者找寻的致命原因就是最重要原因。然而在解释古埃及灭亡时,作者说外族入侵是致命原因,但工具文明的落后使埃及使埃及的命运到了致命的转折路口。从这段论述中我们根本不能判断哪个原因更重要。连作者自己都不能自信地宣称外族入侵是古埃及灭亡的最重要原因,我们又如何相信作者关于文明衰落总有“致命”原因的论点呢?我们寻找最重要原因时究竟在寻找什么?是充分条件(原因的发生必然导致结果)还是必要条件(如果原因不发生结果就不发生)?历史书每提起一个事件总提到根本原因和直接原因,往往任何一个不发生,结果都不会发生。另外往往找不到单一的原因会使结果一定发生。在此情况下,哪个是最重要的原因?还有一个回溯的问题,一个事件的发生经常是一系列互为因果的事件的结果,在这些事件组成的因果链或者因果图中,可能任何一个都可以作为最终事件的原因,应该沿着因果图回溯多远才能找到最重要原因?作者对所谓最“致命”原因的论述过分单纯不严谨。 战争能力是衡量文明水平的必要条件吗?作者认为埃及的衰落并不意味着先进文明的失败,因为从战争文明的角度埃及并不是先进文明。衡量文明水平的维度很多,认为所有战争水平低下的文明是落后文明的看法武断而片面。作者的逻辑等同于弱肉强食天经地义。按照作者的逻辑,美国灭绝了北美土著,以及如果英国吞并了印度,日本吞并了朝鲜,这都是天经地义,因为那些被攻击的文明都没有还手之力。古希腊文明,后来传给古罗马,也在中世纪死于战争,根据战争水平,这也是个落伍的文明,为什么它值得复兴?为什么希腊语值得传承而古埃及语不值得? 最长的第三章占据全书超过三分之一,作者在本章描述了著名君王事迹。有些奇怪的是,本章以历史应当是普通人的历史作为开篇。作者发出在历史记录中找寻普通人代表的宏愿,却接着无奈地表示书写历史几乎完全集中于统治者,于是本章在作者纠结的状态下持续了七八万字。文字往往是统治者的专利,但关于普通人的记录存在于文学作品中,我们能够从古典时期的小说故事中发现平常人生活的蛛丝马迹。不过从虚构的故事构建的现实终究是假说。如果作者不把自己局限在文字历史中,大量考古发现能够提供古埃及平民生活的诸多细节,加上文学作品提供的参考,作者如果愿意,是能够写出一部关于平民的历史的。埃及学先驱约翰·威尔金森在埃及研究兴起之际就做过这样的尝试(虽然不是很成功)。现代的托比·威尔金森在《图坦卡蒙的号角》一书中通过图坦卡蒙墓中的陪葬复原了埃及平民生活的许多方面。玛丽·比尔德的《SPQR》也花了大量篇幅展现基于考古发现的平民生活。希望作者对于平民的关怀不要停留在无奈感叹,而是真正为书写平民的历史而努力。 关于本书的一些错误: *“古埃及人认为灵魂有两个——卡(kA)和巴(bA)”:卡和巴是不同的概念,具体指什么尚有争议。 *“只是在后来的发展当中不同的太阳神在被纳入国家神系的过程中不断合并,以解决同一神祇由两个以上神祇象征的矛盾,比如拉神与阿蒙神合并为阿蒙拉神”:阿蒙并不是太阳神,最初可能是赫利奥波利斯八神中代表隐蔽虚无的男神,中王朝国成为底比斯的主神,新王国成为全国的神与太阳神拉合并成阿蒙拉。 *“克里奥帕特拉六世是克里奥帕特拉五世与托勒密十二世的女儿,也是托勒密十二世的王后”:克利奥帕特拉六世是否存在,究竟何人,在史料中相互矛盾,托勒密娶了此人更是证据薄弱。托勒密娶自己女儿的事几乎不可能。 *“然而好景不长,凯撒被谋杀,克里奥帕特拉连夜带着儿子逃回埃及,结束了女王的第二段实际婚姻”:埃及艳后当然从来没跟凯撒结过婚。作者所谓实际婚姻不知是何定义,无论当时的埃及还是罗马短暂同居生子都不被视作婚姻。 本书尝试用不同的结构书写历史,也能引起读者对一些历史问题的思考,很可惜,作者的尝试不算成功,瑕疵过多,所以无法推荐。
作者根据其博士论文改写,推荐此小册子,休闲涨见识好读物。 因为古埃及文化常被认为是人类最早的文明之一,尽管它并不是唯一的。它与美索不达米亚文明、印度河流域文明和中华文明等几乎同时期的古代文明齐名。古埃及文明以其复杂的宗教体系、文字(象形文字)、建筑(如金字塔和神庙)以及政治组织而著称。美索不达米亚文明通常被视为世界上最早的文明,尤其是苏美尔人在约公元前3500年左右开始发展城市、法律和楔形文字系统。而古埃及文明约于公元前3100年左右出现,标志着法老时代的开始。…… 作者提供不少简明扼要埃及历史文化参考资料,甚至一些历史具体八卦故事,包括说作者的某些观点值得怀疑的或者可以商讨的观点,例如,作者自言其写作构思中有一个主脑贯穿始终,即“文明诞生于智慧的凝聚,辉煌于能够站在时代的前沿,衰落于没能跟上时代的脚步”,显然,这样“历史认知”逻辑性似乎太简单了?这不奇怪,因为书作者在对于其“历史”定义之认知上,显然是缺乏一些深度考虑的。例如,目前人类对于可见光宇宙世界的认知,发现其仅仅只是宇宙物质世界5%,其它都是黑洞物质世界,并且其还基本都是未知,完全没有可能有什么文字记载,因此其不能按照作者对于历史的逻辑与定义,能说宇宙没有历史吗?可见其对于“历史之定义”在底层逻辑或者学术上是不够严谨的。另外,作者在描述埃及青铜文化与铁文化认知方面,可能其写作方式可能会产生不应该有的误导性信息,例如,都已经知道在“青铜期应该是先铁器时代”等。至于有关质疑上三方面具体情况内容陈述,可参考读本书过程中所搜集发出资料泡泡。(不多说了,你懂的😏。) 值得⚠️有,“在古埃及文明中,尽管法老是历史和文化的中心,但古埃及文化并非只有法老的贡献。该文明的学术和思想传统虽然不像古希腊、古罗马那样产生出明确的哲学或学者个体,但其在医学、数学、天文学、文学等方面都有重要的成就,并通过其他文明(尤其是希腊和阿拉伯世界)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以下是搜集归纳补充古埃及文化中一些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学术领域和人物,例如, “伊姆霍特普(Imhotep):古埃及第三王朝的建筑师、医学家、祭司和大臣,被认为是古代历史上最早的科学家之一。他最著名的成就是设计了吉萨的阶梯金字塔。他还被誉为古埃及医学的奠基人,因其对医学知识的贡献而逐渐被神化,成为治愈之神。他在医学知识对古埃及的医疗体系有深远影响,他的医学观念可能通过希腊学者传入了希腊世界,对西方医学产生了启示,例如:梅尔卡雷王子(Ptahhotep):第五王朝时期的大臣和道德思想家。著有《帕塔荷特普教诲》(The Maxims of Ptahhotep)这是古埃及最著名的道德和生活指导文本之一,内容涉及个人道德、家庭和社会责任等。他的思想通过这本书籍对古埃及的社会伦理和家庭结构有重要影响,也让后人了解古埃及的道德价值观。 荷尔德亚和阿赫米米医生:古埃及的医师,关于他们的记载证明古埃及医学已经非常发达,特别是在解剖学、外科手术和药理学方面。他们在埃德温·史密斯纸草文稿和“埃伯斯纸草文稿”中提供了丰富的医学知识。这些纸草文献不仅记录了当时的医学实践,还揭示了古埃及人在药物学和病理学方面的理解。这些知识后来通过希腊学者传播,对西方医学史有深远影响。 荷鲁斯·纳克提(Horus Nakht):一位古埃及天文学家。他在天文学方面的工作对古埃及的历法、节气、农业周期的制定具有深远影响。古埃及的天文学成就为后来的希腊和罗马天文学奠定了基础,尤其是在日历和时间的计算方面”。 影响与传承: 古埃及的知识体系通过希腊化时期和阿拉伯世界得到了继承和传播。例如,“希腊著名的数学家和科学家托勒密曾在埃及亚历山大图书馆学习,他的《天文学大成》(Almagest)对后世天文学影响巨大。此外,古埃及的医学、建筑和宗教思想也通过罗马、拜占庭以及阿拉伯世界传播到欧洲。 推荐书籍: 《埃及智慧书》(The Wisdom of the Egyptians):汇集了帕塔荷特普教诲、伊姆霍特普的传说以及其他古埃及的智慧箴言和文学作品。 《埃德温·史密斯纸草文稿》(The Edwin Smith Papyrus):最早期的医学文本之一,提供了对古埃及外科手术和医学的了解。 《埃伯斯纸草文稿》(The Ebers Papyrus):另一部著名的医学文献,涵盖了大量药物和治疗方法。” 这些书籍和文献可以帮助深入了解古埃及的思想、科学和文化贡献,并从中看出古埃及……当然“阳光之下,没有什么新鲜事”,埃及法老之间的争斗故事似乎总也说不清。…… 简言之,一般认为,“在古埃及文明之前,约公元前3500年,“美索不达米亚文明”崛起,尤其是苏美尔人,发展了楔形文字和城市国家。此后,“印度河流域文明”约公元前2600年)和中华文明(公元前2100年夏朝)也相继形成”。而在古埃及文明(约公元前3100年)之后,古希腊文明(公元前8世纪)以哲学、民主和科学对世界产生深远影响。书中有些二个文明之间过度时期的埃及最后女法老女王与罗马凯撒之间八卦故事。紧随其后的罗马帝国(公元前27年),以法治、建筑和军事著称,对欧洲文明奠定基础。中世纪阿拉伯世界和文艺复兴的欧洲继续发展科学与艺术,推动全球现代化。 不识全局,不足以为知!(修改版)
这本书由埃及学的李教授所著,教授通过一本小小的简史浓缩了埃及4000多年的历史,为我们进行专题式的介绍。 个人最喜欢引论和第二章。 前面的引论部分写得很流畅很精彩,开篇通过五个小节就对古埃及有一个整体的认识和了解。对于文明描述很精彩。 “文明是飞跃,文明是发展高低的尺度,文明是野蛮的孪生兄弟;文化是拓荒,文化是积淀,文化是习惯与追求的全民族集体无意识。” “神文理性时代,人类以神话的方式解说认识把握世界;玄文理性时代,人类以玄妙的想象建构解说并对待世界;人文理性时代,人类以人为尺度衡量把握认识世界;逻辑理性时代,人类以逻辑规律为尺度认识把握改造世界;实验理性时代,人们以科学方法把握世界。” 第二章相对最初看过的古埃及史来说有了不少的细节补充,也有从历史学角度的不同思考。出出了解埃及史仅作为吸收,而这里会对历进行反思。 “历史是过去发生的事情用文字记录下来的东西。” “史前史的出现是随着人类第一个用石头制造的工具出现开始并随着文字的诞生结束的。” “自己没有文字,但别的文明却发明了文字并在自己的文字中提到了这个民族或文明。在这种情况下,这个民族或文明的这段历史被称作原史。” “埃及的历史诞生需要两个条件,首先,需要有文字出现,否则再丰富的内容都是史前史而非历史;其次,需要有大的政权号令天下。” 书中脉络很清晰,能理解李教授想表达的脉络,但这本书的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1.配图不足。既然是极简史,很多读者都是小白或者仅仅只是有一点理解,作者经常通过大篇幅的文字来描述相关文物或者内容,只能仅凭数据来进行想象。 2.需要一定知识背景。没有初步的了解的话,部分章节,快速浓缩天下大势的时候会很容易觉得不知所云。可以先看完《古埃及史:从神话传说到王朝的兴衰》再结合本书,会比较好。
相对读过的其他古埃及史,这本提纲契领的“小书”,让你对漫长古埃及史上主要时期、主要人物、主要事件乃至建筑等做了拈提,有助于重点了解和记忆。
尼罗河有三大源头,最长的白尼罗河流入苏丹南部巨大的苏德沼泽,因放缓和蒸发造成大量的水分流失,但也调节了水流使其在更长的时间中缓慢释放,因此尼罗河的水流也就从未间断。青尼罗河和阿特巴拉河夹杂着从埃塞俄比亚火山冲刷下来的泥沙与黏土在苏丹分别汇入白尼罗河和尼罗河,它们因此造成了每年尼罗河洪水泛滥,这也是埃及历史上最主要的地理特征,直到1960年阿斯旺大坝的建立。当河水抵达埃及平原时,漫过河岸的水流浸透了肥沃的土壤,将有害的盐分冲入地中海,退去后的洪水留下层积物和矿物质,为古埃及人的农耕灌溉提供了天然的准备,并形成了非比寻常的农业周期,庄稼在秋天播种,冬天成熟,春天丰收。因此埃及人极度依赖尼罗河每年洪水的“合理”泛滥,无论水位过低或过高对古埃及的经济以及政治来说,都是灾难性的。从空中俯瞰埃及,被比喻为莲花长茎的尼罗河穿过撒哈拉沙漠,向着莲叶般的法尤姆绿洲铺展开来,人们一只脚踩在肥沃的黑土地(Kemet)上,另一只脚踩在荒芜的红土地(Deret)上。而Kemet正是古埃及人对他们赖以生存土地最古老的称呼,其圣书体为:𓆎𓅓𓏏𓏱。
从好几本关于古埃及历史文化相关书籍中挑了这本,因为书友的推荐,读完对古埃及文明的兴起和落末做了了解,对埃及古神庙和法老有了进一步了解,不足在于书中图片太少,若能将文字和实景结合将更值得阅读。同时在看的电影《埃及艳后》也从视觉上加深了感受,期待不久后的埃及之旅。 from ChatGPT: 《古埃及极简史》以高度凝练的方式,系统梳理了古埃及文明从起源、鼎盛到衰落的完整历程。全书以时间为主线,从尼罗河流域早期聚落的形成写起,依次介绍了早王朝时期的统一、古王国金字塔文明的辉煌、中王国的复兴、新王国的对外扩张,以及随后长期的分裂与外族统治。作者不仅关注法老王权、宗教体系与建筑艺术,也强调行政制度、社会结构和对外交流在文明演进中的作用,使读者能够在有限篇幅中把握古埃及历史的整体逻辑。 关于埃及文明的发起,书中认为自然环境是最根本的前提。尼罗河规律性的泛滥提供了稳定而可预期的农业基础,促成了剩余粮食的积累和人口集中,为国家形态的出现创造了条件。在此基础上,法老被神圣化为“神在人间的化身”,高度集中的王权得以建立,并通过宗教、文字和官僚体系实现长期治理。此外,相对封闭而安全的地理环境,使埃及在早期免受频繁外敌入侵,有利于文明的持续发展。 埃及文明走向衰落,则是多重因素叠加的结果。一方面,过度依赖神权与王权的高度集中,导致制度僵化,社会创新能力不足;另一方面,尼罗河水文变化、经济压力与地方势力增强不断削弱中央权威。进入新王国后,频繁的对外战争消耗了大量资源,而来自西亚、地中海世界的军事与技术冲击逐渐打破埃及的优势。最终,在内部分裂与外族统治的双重作用下,古埃及文明失去了独立发展的能力,融入更大的历史进程之中。
撑破天,本书只能称作“论文集”。史嘛,不管繁简,总是要有史观,有发生发展脉络
有部分章节写的很鸡肋,作者这种专题式写法不同于市面上流行的通史著作,虽然新颖,且部分地方较为深入,富有学术性与思辨性。但是问题在于这种写法犹如把历史横切竖砍为一个个零星的片段,虽然有几条大势发展的细线链接,却于事无补。不少地方看起来让人一头雾水,还有些部分需要重复提及,让我这种习惯了按时间线叙事的读者读起来较为难受。
很好,不同维度讲解埃及历史,有自己的理解。另对重点人物、建筑单独讲解
1。 为什么很多神名人名地名的中文翻译在谷歌搜不到,我不知道是专业性的问题还是什么,为什么用的不是最常用的中文翻译,虽然理论上音译用哪个字都可以,但很增加理解成本。比如娜芙蒂蒂书中翻译为内弗尔提提,敏神书中翻译为皿神。 2。 对于炼铜炼铁的科学原理不够专业甚至有问题,我感觉可以请教专业人士啊 3。虽然作者想提炼古埃及史,给出一些更高维度更抽象结论,但我感觉高度不够。没有太多启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