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英]罗伯特•麦克法伦
《念念远山》是剑桥学者罗伯特·麦克法伦“行走文学三部曲”的第一部。 仅三个世纪前,山脉还被视作大自然的粗率造物、地球表皮上的“疖子”。人们普遍相信高山险坡上游荡着邪灵,山顶上则住着神灵——可千万别爬上山去。而如今,连珠峰山脊都变得拥挤,人们甘愿冒着生命危险登上山峰。三百年间,人们对山的恐惧如何转变成迷恋和向往? 罗伯特·麦克法伦走出书斋,踏上危险的山径——从苏格兰凯恩戈姆冰川蚀刻的山谷,到阿尔卑斯积雪消融的山脊,再到天山山脉的冰斗,历经冻伤与岩崩,亲身感受高山世界偏僻与宁静、荒芜与惊奇、危险与希望交缠的诱惑。 在这趟通往冰封高山的旅途中,每一道岩石褶皱都诉说着久远到令人晕眩的地球历史,每一个如菩萨般坐在雪地里的遇难者都延续着一份迷恋高山的情感传统。在置身山峰的感官体验与登山者的探险叙事中,麦克法/伦走进大山,也无限靠近我们炙热的心灵:山只是地理学上的偶然事物,它们不故意SHA人,也不刻意取悦人。我们凝望着、解读着和渴望着的山,并不是我们真正攀登的山。
爱山的人眼里,高山神奇无与伦比;不爱山的人眼里,高山魅力全然匪夷所思。 作者罗伯特·麦克法伦,踏上了山径,从苏格兰凯恩戈姆冰川蚀刻的山谷,到阿尔卑斯积雪消融的山脊,再到天山山脉的冰斗,历经冻伤与岩崩,亲身感受高山世界偏僻与宁静、荒芜与惊奇、危险与希望交缠的诱惑。 山峰魅力之所在,美丽远多于风险,愉悦远多于恐惧,惊叹远多于痛苦,生命远多于死亡。山峰的光和云带来朦胧之感,冰层一闪即逝的青绿色泽,雾霭,云霓,白雪,乃至雪粉雪尘,以及高山上所有其他幻境,不胜枚举。画家们毅然面对挑战,勉力描摹日落、云层、雾气乃至山中其他烟云缭绕的感觉;作家们则不吝笔墨,抒写流岚如何升起于顶峰四周,仿佛伊丽莎白时代人们衣服上洁白的轮状皱领,或者攀上山巅,成为一顶顶粉白的假发。 在高山上,晴天里天空不再是低地上平坦天花板的样子,而是一片浓郁的钴蓝海洋,如此深湛,令人心旷神怡,一些旅行者甚至觉得自己一头扎了进去。看着它,你会如一位旅人所说,被“难以言传的浩瀚之感”淹没。
三天前,我刚跑完人生的第一场越野赛。 赛前数日杭州都在飘雨,必然赛道湿滑,要玩泥巴。我嘴里说着「不想去啊,没苦硬吃」,身体却很诚实,早晨八点准时出现在起点,又在五个小时后带着一身疲惫和一脸笑容冲向终点。 最后一个下坡,累得几近抽筋的大腿复又变得轻盈,我加速跑下山道,而头脑里则如蒙太奇电影般播放起曾见过的山之风景——鞍马山道上巨木粗壮的根系盘踞千年、四姑娘山山腰上一抹彩虹出现又隐没、龙王山山脊道两侧的雾凇被阳光唤醒、云雾在武功山绿色丝绒般起伏的山脉间汇聚、三个黑点在远方粗卡峰的雪壁上似动非动、缅茨姆峰从荒石后探出她优雅的头颅…… 时间,好似随我加快的脚步而不断加速,过往的映像一如身边的景物急急闪过;时间,又好似被抻长到近乎永恒,我的心在短短下坡路中一遍遍地重走人生。 我想,麦克法伦行走在山间时,或许也时常被这种既急又缓的时间所俘获,因此才能写出这样一部作品,将时间的尺度赋予对山的着迷。 我愿用九个关键词对应九个章节,勾勒出本书的轮廓。 缘起。 十二岁时无意间读到的《挺进珠峰》中对马洛里与欧文攀登珠峰的描写,刻进了麦克法伦的骨髓,使他从此迷恋上登山。 一部部关于登山的作品,都指引麦克法伦迈向高山,而每一次登山的经历,又都指引他问出那个每位登山者都曾问过自己的问题:「人类为什么要登山?」麦克法伦将对这个问题的探究写作成书,在其后的一场场回溯时间的旅程中,揭示了从十七世纪到今天,人类对高山的看法如何从畏惧转变为迷恋,而高山对于人类的致命吸引力又来自何方。 地质。 十七世纪托马斯·伯内特的《地球的神圣理论》推开了地质学的大门,十八世纪詹姆斯·赫顿的《地球论》和查尔斯·赖尔的《地质学原理》则让地质学走入了大众的视野,而群山作为地质学研究的重要场所,吸引着学者与富有好奇心的人走近它。 地质学是人类最初接近群山的原因,也成为了后来登山者的乐趣之一。山体褶皱里封存着不朽的岩层记忆,踏过的每一步都惊起时间的尘埃。面对沉淀了亿万年的地貌,此刻仿佛正从岩缝间涌出,漫向远古与永恒。 恐惧。 一六八八年,约翰·丹尼斯第一次记述了他在登山时愉悦与恐惧并存的感受,而在此之前,山带给人的只有单纯的负面印象。十八世纪中叶,埃德蒙·伯克认为恐惧是体验(区别于美的)崇高的必经之途,使丹尼斯「恐惧自有乐趣」的认识被发扬光大。十九世纪后,站在安全地带获得崇高体验的旅行方式,逐渐被更单纯地追求恐惧的登山方式所取代,无论是直面恐惧时生理性的激情,还是经受了恐惧后获得的成长感和力量感,都使人上瘾。 恐惧曾假借崇高之名接近人类,悄悄在人心中种下难以戒断的欲望,依靠接近死亡来暂时抚平生存焦虑:「我们从来不曾像濒死之时那样,强烈地感到自己活着。」 冰川。 「你要想象眼前是一片狂风搅动的湖水,然后瞬间冻结。」一七四一年威廉·温德姆对冰川的比喻煽动起游客对冰川的向往。到一七八五年,冰川旅行已蔚然成风。十九世纪,关于地球将再次进入冰期的说法引爆了人们的末日绝望,而冰川则成为了「直面灭绝的恐惧,了解未来的死法」的模拟场地。 冰川缓慢却无情地夷平群山,但又在自己体内将被它摧毁的东西永远冰封不腐。这种绝对的力量与永恒的留存之间的矛盾,既给人以末日的恐惧,又独具浪漫主义的魅力。 顶峰。 一三三六年意大利诗人彼特拉克登上旺图山的日记,是史上第一个关于登顶的记述,但他将之塑造为宗教寓言。十七世纪,约翰·伊弗林记录了他翻越阿尔卑斯山的经历,在列举了十七世纪盛行的对山峰的种种反感之词之余,他惊奇发现自己因身居高处而激动不已。十八世纪,人们认为高山是能最大限度提升人的精神的自然景色,以顶峰为目标的登山开始出现。到十九世纪末,崇仰高山几乎是理所应当的了。 顶峰象征着崇高、成功、出众、自由以及精神的超脱,作者不无讽刺写道:「让登山蓬勃兴起的,正是人们臆想中顶峰的意义。」 未知。 地图上的空白,从十八世纪后半叶开始,便驱使着冒险家们走向未知。十九世纪是帝国殖民扩张的世纪,世界上绝大多数山地都在这个世纪里被绘成地图。绘制地图,意味着掌控和占有,将山地命名,亦是一种殖民主义;同时,它们又指向对安全和确定性的渴求,铲除未知,定位自身,并为外界赋予稳定的含义。 我们渴望自己总是能够走在探索未知的路上,我们希望地图上的空白无穷无尽,带给我们蚕食的快感,永无止尽。「然而,从某方面来看,世上并不存在未知,因为无论我们去哪里,自己的世界都如影随形。」我们总是携带着无法丢弃的已知,走向假装无人曾至的未知。 奇景。 十六世纪的康拉德·格斯纳是最早提出高山世界全然不同的思想家之一,他称山巅「仿佛隶属另一个星球」。在十八世纪之前,高山世界的反常景观深入人心,却没有人认为那是个美妙仙境,相反,高山被视为危险的神魔居所。十八世纪理性主义在欧洲的扩张,将恶龙赶出了大山,人们对高山世界的想象从神魔转向自然,从危机四伏转向赏心悦目。那时流行的自然神学,亦说服人们走进大山去见证上帝的造物。自十九世纪中叶起,新生的照相技术又提升了山峰的地位,精准的照片鼓动人们亲自走进高山。 神奇的地质现象、难以捉摸的气象奇观、如幻觉般的光线变化、形态多样的冰雪构造,还有能封存时间的干燥和严寒,这一切的高山奇景,一再吸引着人们踏足这片崭新的世界。 收束。 地质、恐惧、冰川、顶峰、未知和奇景,六条线索从不同的角度穿越数百年,最终在一九二四年的乔治·马洛里身上汇聚,牵扯着他一而再再而三地远赴喜马拉雅,最终殒命珠峰。 作者写道,在马洛里的日志中,「所有文字都充溢着马洛里对高度,对景观,对冰雪、冰川、远方、未知、顶峰乃至冒险和恐惧的热爱。在他身上,这本书之前章节试图探究的种种山峰体验,都深刻而致命地重合了。」「正是他所继承和培养的情感传统让他如此轻易地为珠峰所俘获。而这也是本书试图达到的目的之一——从历史角度理解马洛里为何如此钟情山中种种,远胜平地万物。」 接纳。 马洛里的故事带着答案重返本书的开头,却并非本书的结局。 在短小精悍的最后一章中,作者讲述了一个他在山峰上与雪兔遭遇的故事。在暴风雪的奇特的寂静中,一只雪兔与他对视,又轻灵而迅疾地消失在风雪山岩中。那一刻,他意识到自己与自然的交融,「雪兔穿过我的路,而我也走过它的路」,「我也不再觉得被飞雪围裹,却感到被它容纳,被它延展——雪落在广袤的大地上,我成了其中一部分」。 我十分喜欢本书的副标题A History of a Fascination(一段着迷史)。 对麦克法伦来说,对地质的探究、对恐惧的追逐、对冰川的神往、对顶峰的执着、对未知的期待以及对景观的好奇,并非故事的全部。 登山,还因为山的接纳。 这才是属于麦克法伦的完整的「着迷史」。 或许每一位爱山之人都有一部属于自己的「着迷史」。这部私人史在文化与观念中脱胎,被书籍与影片影响,又在每一次切身的经历中和每一场痛切的反思中重塑。 正如麦克法伦向我展现了学科发展与观念变迁如何重塑人类对山的认知和想象,从而重建人类登山时所看见的世界,阅读这本书,也重塑了我对于山的认知和想象,也将影响我登山时见到的世界。 就像「温德姆的比喻操控着马特尔对世界的解读,一切比喻都会产生这样的影响」,作者在书中的种种描写和比喻,也都将操控我对山的解读。 或许下一次当我在雪夜中望向头灯光束的方向,我也会觉得自己「好像正在深空里高速移动」;当我有幸见到高山狂风中的瀑布群,便会想起「一排烟囱对着天空喷吐银色烟雾」;当我站在凛冽的高山近前,便会看到「一场被地质力量终止的海啸」。 或许下一次当我漫步山野,我会在分层的岩壁上触碰到远古的时间,在冰川的凿痕里听见未来的变奏;我会在令人胆寒的悬崖上一瞥十八世纪的崇高,在短暂的迷失中窥探十九世纪的未知;我会在一棵雾凇折射的光晕里看到五彩四季,在登顶的最后一步里感知到踏出的无数步的重叠。 或许下一次当我接近那念念远山,我会发现世界在我的想象中多了一个延伸的维度,因为这本书也将时间的尺度赋予了我对山的着迷。
带着娃在路上,看书📖受限,但喜乐的事:还是断断续续的看完了。😊 一本读起来,有点涩涩的书。因为书里面很多关于爬山的回忆,最后的篇章落在主体:珠穆拉玛峰,从1个核心爬山领军人物:乔治⚡️马洛里和他的助理欧文,一次次去努力追逐:珠穆拉玛峰。 为何一次次危险,还要要爬山?——因为山就是山,山就在那里。 💎这本书值得你去读,因为你读着读着,就自己心里有了自己想爬的山⛰️,就有了去爬山的神奇动力。以前一个人的时候,我会6点起床去爬山,跟着太阳一起升起。爬山的时候,脚🦶没停,努力向上👆,仿佛爬的就是“自己”这座山。 特别喜欢的几段话如下: 🌸因此,我们称为山的,其实是世界上的物质形态和人类想象力共同作用的产物——是我们的心灵之山。 🌸 斯曼尔斯信条的一个基础是,困难能激发出人最优秀的品质。“造就人的不是安适,而是努力,不是便利,而是困苦,”他写道,“逆境的作用何其甘美……逆境揭示了我们拥有的力量,唤起我们的干劲……若是不必面对困难,生活也许更安逸,但人的价值也就不会那么巨大。”从这里很容易迈向主动考验自我这一观念:人应该找苦吃,以最大限度地提升自我。按照斯曼尔斯的说法,阻力最小的路总是下坡路,而相反,那些承担并克服困难的人,最终超越了自己。 🌸 大山展示出我们无计召唤的伟力,让我们面临难以想象的漫长时光,以此驳斥我们对于人造世界的过分信赖,也深刻质疑着我们存在的持久性和种种规划的重要性。 🌸我想,山峰让我们生出谦恭之心。 🌸山峰也重塑着我们对自己的认识,重塑着我们内心的风景。遥远的山地世界——它的艰险、它的美丽——赋予我们一种珍贵的视角,来审视生活中最为熟稔、标识清晰的领地。 🌸它能微妙地重新引导我们,好让我们调整角度以明辨自己的位置。大山广袤而繁复,拓展了个人思维,同时又将它压缩:山让人知道自己思维广阔,难以计量,同时又深谙自己的渺小。 🌸最根本,也最重要的是,山峰让我们对神奇事物变得敏锐。 🌸大山真正的恩惠,不在于提供挑战和竞争,供人征服或占有(尽管许多人正是冲着这些去的),而在于赐予我们更柔软却远远更为强大的东西:它让我们愿意相信奇迹——无论这奇迹是冰层下流水形成的黑暗漩涡,还是砾石树木背风面上茸茸青苔的轻柔触感。深入山地让我们对自然界最简单的往还重新充满惊奇。 太多美好的段落,你会随着作者✍️一次次“成功攀上”你心里的山⛰️。 作者从23岁开始记录,一本值得慢慢品段落的书。
为什么想要登山? 因为山就在那里。 罗伯特・麦克法伦的《念念远山》并不只是一本关于登山的书。它更像是一次漫长的凝视,作者试图解释我们为何会被山吸引,以及山在我们心中究竟意味着什么。他没有停留在个人探险的叙事上,而是把我们带进一段跨越几个世纪的西方文化史中,去理解“山”这一自然实体是如何一步步成为人类精神的投射对象。 麦克法伦揭示了一个核心的悖论:我们心中仰望着、描绘着、渴慕着的那座山,和我们双脚真正去攀登的那座山,从来不是同一座。 心里的山,是文化一层层垒起来的。很长一段时间里,在西方世界的眼中,只有被犁铧耕作、被树篱规整的田园才算风景,那些荒蛮的山峰是令人生厌的,甚至是邪恶的。直到有一天,“崇高”这个概念被唤醒,人们才转而从山的险峻与不可控中,体会到一种战栗的狂喜。山,从需要驯服的敌人,变成了超越自我的精神坐标。人们看山,从来都戴着一副文化的眼镜。就连对“永恒”的错觉,也源于此。我们以为岩石不朽,但地质学的视角告诉我们,山脉隆起又蚀损,海洋化为岩石,所谓永恒,不过是人类的生命太过短暂而产生的误会。 于是人们带着这份被文化修饰过的想象,走向山。山被认为是精神的避难所,是证明勇气的试炼场,是一个充满可能性的空白地带。这种想象如此有力,足以推动人们去冒生命的风险。可是,山路的第一步,就会撞上另一种真实。那是麦克法伦在拉金霍恩峰,是埃尔佐格在安纳普尔纳峰都体认到的真实:山的陡峭是具体的,岩石的锋利是具体的,寒冷、眩晕、胃部的痉挛和冻伤的刺痛,都是具体的。它以一种近乎残酷的直白,反驳人们所有浪漫的憧憬。正是这种想象与现实的落差,带来了最珍贵的觉醒。山教会我们的,不是想象的正确,而是真实的重量。 这种对真实的认知,也让我们看清山被赋予的另一些重量——权力与文明的印记。十九世纪的帝国测绘,不仅是探索,更是掌控的前奏。随后的命名,则是一种语言的殖民,用探险家、女王的名字覆盖原有的天地,宣告着“发现”的主权。地图上的线条从此不再是简单的标识,它们成为国界的雏形、争议的焦点,山被卷入了地缘政治的棋盘。我们以为自己在解读山,但很多时候,我们只是在重复文明赋予它的叙事。 在回顾了所有复杂的文化建构和历史渊源后,麦克法伦将目光投向了乔治·马洛里。当被一次次追问为何要回到珠峰,马洛里最终给出了那个近乎无赖又无比纯粹的回答:“因为它就在那里。”这个答案剥离了一切——帝国的野心、征服的荣光、意义的追寻。它只剩下一个生命对另一存在的朴素回应。山在那里,所以我前往。这种近乎本能的冲动,或许比任何复杂的思辨都更接近我们“念念”的源头。 它无关国家荣誉,也不为证明什么深刻意义,它只是一个人面对一座巨大存在时,最直接的反应。山在那里,于是人想靠近。这冲动或许源于人类本性里对“边界”的好奇与试探,我们总想看看自己能走多远,极限在哪里。而像珠峰这样的高山,恰恰是最清晰、最沉默的边界。 但山是独立的,它的存在,不依赖于人类的认知,不依赖于人类的攀登,不依赖于人类的命名,它只是就在那里,沉默而永恒。人类走向山,更像是一种回应,而非征服;是为了感受那份本真的、超越人类时间尺度的存在,而非将其变为自身的战利品。 也正因为如此,山的最终馈赠,是一种谦恭。我们生活在一个高度人造的世界,一切似乎都可以规划、调控、按按钮获得。这种环境滋养了一种幻觉,仿佛世界是围绕我们设计的。而山,以其亿万年的地质时间和无法驯服的伟力,温和而坚定地戳破了这种幻觉。它让我们重新记起,在人类秩序之外,存在着一个更古老、更宏大的秩序。它并不在意我们的计划和诉求。这种认识,不是让人感到无力,而是获得一种清醒的谦卑——我们只是自然的一部分,而非主宰。 有趣的是,这种通过反思才重新获得的谦恭,在中国古人的世界里,似乎是一种与生俱来的底色。中国古人从不会认为 “世界为人类而造”,而是坚信 “人是自然的一部分”:孔子的 “仁者乐山”,是把山的品格当作人类的榜样,而非征服的对象;庄子的 “山林与,皋壤与,使我欣欣然而乐与”,是与自然相融的愉悦,而非掌控自然的快感;陶渊明的 “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是对自然的平视与欣赏,而非对自然的俯视与掌控。中国文人的登高、赏山、居山,从来都是为了在自然中找到精神的归依,而非证明人类的伟力;他们对山的情感,从来都是敬畏与共情,而非自负与征服。 麦克法伦笔下,西方世界对山的态度经历了从排斥、征服到重新敬畏的漫长转变。而中国的山水精神,则提供了一种似乎更早便与自然达成和解的参照。两者路径不同,但最终都指向了类似的领悟:我们需要在自然中,重新找到自己的位置。 “那些攀登高峰的人,一半爱着自己,一半恋着湮灭。”爱着自己,是在极限中确认个体的存在与力量;恋着湮灭,是渴望暂时忘却渺小的自我,融入那片更广阔的永恒。 我们念念不忘远山,或许最终是为了遇见那个当站在山面前、剥去一切虚饰后,更加清晰,也更加谦卑的自己。 为什么想要登山? 因为山就在那里。
三百年前人们怕山,觉得山是邪灵住的地方,不敢爬,现代入却拼命想登顶,甚至冒生命危险去征服珠峰,麦克法伦为了弄明白这事儿,亲自走遍苏格兰冰川、阿尔卑斯雪山、天山冰斗这些危险地带,冻伤、遇险都经历了。
跳出征服山峰的叙事,用诗意文字串联历史、地质与行走体悟,远山是旷野,也是照见内心执念与谦卑的镜子,读完心里安静又辽阔。
仅说翻译,文笔不如陆文艳译者的《心事如山》版本……杭海的句子偏向直译,平铺直叙。我当时看陆文艳写的句子,心潮澎湃,序章讲痴迷,我便从文字看到何为痴迷,为何痴迷。 看杭海版本,激情不在了,甚至觉得有点水,总觉得似乎缺失了一点儿,留住眼睛的信息。感觉还不如看英文原版。 有人说陆文艳的翻译有地名纰漏,这里我只谈文学性,即怎样的文字更耐人寻味。 放几个对比片段: ① 陆文艳: 书中有一段文字最令我激动不已,那就是来自努埃尔·奥德尔(Nocl Odell)的描述。他是探险队的地质学家,他讲述了他最后看到马洛里和厄文的情形: 我感觉到我上方的大气骤然清澈,整个珠穆朗玛峰的顶点屋脊和最高点揭开了神秘的面纱。我注意到从远处看上去离最后的金字塔底座仅一步之遥的雪坡上,有一个微小的物体在挪动,在向石阶靠近,接着第二个小小的物体跟上,然后就看到那第一个影子攀上了最高的那一级。当我站立着目不转睛地凝视那戏剧性的一幕时,这个场景瞬间被吞噬在云层中。 我反复地阅读这一段,只想成为两个圆点中的一个,在稀薄的空气中为生存而战。 杭海: 书中有一段最让我紧张,是探险队的地质学家诺埃尔·奥德尔(Noel Odell)描述他最后一次看到马洛里和欧文的情景: 上方的大气突然变得清澈,整个顶峰的山脊和珠峰最高点揭开了面纱。我注意到远处的一道雪坡,它通往看上去离锥顶基部仅一步之遥的地方,有个微小的点在那里移动着,向岩石阶梯前进。另一个点跟着他,接着,第一个点爬到了石阶顶上。我站在原地紧紧注视着这壮观的一幕,就在此时,整幅景象被裹进了云层…… 我一遍又一遍读着这段文字,满心只愿自己是两个小点中的一个,在稀薄的空气里为生存而战。 ② 陆文艳: 除了希拉里(Hilary)和坦辛(Tensing)在1953年成功地登上珠峰顶,厄内斯特·沙克尔顿(Ernest Shackleton)在1916年拯救了他的整个探险队之外,几乎所有的这些探险故事都以失败或某种程度的肢体残缺而告终。在沙克尔顿带领的探险途中,沃斯利(Worsley)奇迹般的导航,小小的救生船“詹姆斯·卡尔德”号(James Caird)完美地在暴风雨肆虐的南部洋面上航行了八百英里,沙克尔顿始终保持着镇定,而在他的北面,欧洲正像洋上的浮冰一样支离破碎。我就喜欢这些让人毛骨悚然的细节描写。在一些有关极地探险的故事中,几乎没有哪一页翻过去的时候不涉及一个队员的死亡,或身体某一部位的缺失。有时候,队员的意思就是身体部位。还有坏血症也摧残着探险家们,他使皮肉松散得就像湿饼干般从骨头上脱落下来。有一个男人被折磨到鲜血从他身上的每一个毛孔中渗出来。 杭海: 几乎所有探险传奇人物都以死亡或某种伤残告终,除了埃德蒙·希拉里和丹增·诺盖在一九五三年成功登顶珠峰,欧内斯特·沙克尔顿在一九一六年救下整个探险队——在弗兰克·沃斯利神奇的导航下,小小的“詹姆斯·凯尔德号”得以在风暴频发的南半球海域精准地穿越八百英里 [插图];北方,欧洲正如浮冰般分崩离析,此间沙克尔顿却镇定自若。 [插图]我喜欢这些让人毛骨悚然的细节。在有些极地探险故事里,几乎每一页都能读到探险队员不是没了命,就是丢了身体某个部位,有时“队员”指的就是身体部位。还有坏血病肆虐,它损毁肌体,让皮肉像受潮的饼干一样从骨头上脱落。一名队员病入膏肓,浑身的毛孔都渗出血来。 ③ 陆文艳: 那年夏天,我把《安那坡那峰》整整看了三遍。对于我来说,很显然,我认为他对于登顶的选择是明智的,尽管在此过程中他付出了沉重的代价。我和他,有一个一致的想法,和能够站在高峰上寥寥几个平方码的雪地上相比,脚趾和手指又算得了什么呢?就算死了,也在所不惜。这是我从赫尔佐格的书中学到的一课:最完美的死亡方式就是倒在高山顶上——保护我远离山谷中的死神——哦,我的上帝。 杭海: 那年夏天,我读了三遍《安纳普尔纳峰》。在我看来,埃尔佐格明智地选择坚持登顶,哪怕后来付出了代价。我和他都认为,和站上那小小几平方米的雪地相比,手指和脚趾算得了什么呢?死了都是值得的。这就是我从埃尔佐格的书里学到的:最好的死法是死在山顶上——啊,上帝保佑我不要死在山谷里。 ④ 陆文艳: 那晚下雪了,我躺在帐篷里,醒着,听着雪花重重地落在帐篷顶上的声音。他们凝聚在一起,在布料上形成深色的块状,一直到雪太沉、帐篷的斜坡再也无法承受住,就听到雪堆随着一声轻微的嘶响,掉到地面。凌晨的时候,雪停了。但是当我们在清晨六点拉开帐篷拉链的时候,黄黄的暴雨光线正透过云层照射下来。我们忧心忡忡地朝着山脊的方向出发。 杭海: 那天夜里下了雪,我清醒地躺着,听厚重的雪花落在帆布帐篷顶上。雪花堆积,在篷布上投下阴影,直到越堆越重,帐篷的斜顶承受不住,哧溜一声轻轻滑落到地上。凌晨时分雪停了,然而早上六点,我们拉开帐门上的拉链时,云层中却透出微黄的光,那是风暴的不祥预兆。我们有些担忧地向山脊出发了。
“山峰似乎满足了西方世界日益强烈的想象需求。越来越多的人渴望亲近大山,在山中找到强有力的慰藉。从本质上讲,山峰和一切蛮荒之地一样,挑战着我们极易陷入的自负情绪:世界是人类为自己创造的。我们中绝大多数人在绝大多数时候生活在人为安排、赋义、控制的世界里,忘了还有些自然之境对开关触发和表盘旋转无动于衷,它们自有运转节奏和生存法则。山峰矫正了这种遗忘症。大山展示出我们无计召唤的伟力,让我们面临难以想象的漫长时光,以此驳斥我们对于人造世界的过分信赖,也深刻质疑着我们存在的持久性和种种规划的重要性。我想,山峰让我们生出谦恭之心。 山峰也重塑着我们对自己的认识,重塑着我们内心的风景。遥远的山地世界——它的艰险、它的美丽——赋予我们一种珍贵的视角,来审视生活中最为熟稔、标识清晰的领地。它能微妙地重新引导我们,好让我们调整角度以明辨自己的位置。大山广袤而繁复,拓展了个人思维,同时又将它压缩:山让人知道自己思维广阔,难以计量,同时又深谙自己的渺小。 最根本,也最重要的是,山峰让我们对神奇事物变得敏锐。大山真正的恩惠,不在于提供挑战和竞争,供人征服或占有(尽管许多人正是冲着这些去的),而在于赐予我们更柔软却远远更为强大的东西:它让我们愿意相信奇迹——无论这奇迹是冰层下流水形成的黑暗漩涡,还是砾石树木背风面上茸茸青苔的轻柔触感。深入山地让我们对自然界最简单的往还重新充满惊奇:一片重量仅为百万分之一盎司的雪花轻轻落到摊开的掌中;流水耐着性子,在花岗岩面上刻出沟壑;石头不动声色地在岩屑遍布的溪谷中挪移。伸出手去,感受岩石上的隆脊刻痕,这是冰川行过之处;阵雨过后,听听流水如何令山坡生意盎然;夏末时分,看看阳光遍洒辽阔风光,仿佛无穷无尽的洪流——所有这些都绝非无足轻重的体验。大山还我们以惊奇的能力,这无价的能力往往被现代生活滤尽;大山更激励我们,在寻常生活里也可以启用这一能力。”
大山真正的恩惠,不在于提供挑战和竞争,供人征服或占有(尽管许多人正是冲着这些去的),而在于赐予我们更柔软却远远更为强大的东西:它让我们愿意相信奇迹——无论这奇迹是冰层下流水形成的黑暗漩涡,还是砾石树木背风面上茸茸青苔的轻柔触感。深入山地让我们对自然界最简单的往还重新充满惊奇:一片重量仅为百万分之一盎司的雪花轻轻落到摊开的掌中;流水耐着性子,在花岗岩面上刻出沟壑;石头不动声色地在岩屑遍布的溪谷中挪移。伸出手去,感受岩石上的隆脊刻痕,这是冰川行过之处;阵雨过后,听听流水如何令山坡生意盎然;夏末时分,看看阳光遍洒辽阔风光,仿佛无穷无尽的洪流——所有这些都绝非无足轻重的体验。大山还我们以惊奇的能力,这无价的能力往往被现代生活滤尽;大山更激励我们,在寻常生活里也可以启用这一能力。———摘选
山高自有客行路。山峰的魅力在于它的美景和陌生感,人们对于未知世界有着向往和挑战,那些爱着高峰的人,一半爱着自己一半爱着湮灭。没有哪座山值得我们献出生命。 同时也给了我们启示, 即使面对生活的平庸与失败,也要有勇气去承认并继续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