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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史:从罗马到威塞克斯王朝(古韵堂译丛)

[英]大卫·休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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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万字总字数
¥25.99定价

有声书与视频解读 YouTube有声书 10

内容简介

大卫·休谟的《英国史:从罗马到威塞克斯王朝》是他关于英国历史的一部重要著作。休谟是一位苏格兰哲学家和历史学家,他的这部历史作品涵盖了从尤里乌斯·恺撒入侵不列颠直到威塞克斯王朝的历史发展。 休谟的《英国史》旨在为英国的读者提供一部详细而系统的国家历史。他以哲学家的角度进行历史的编纂,关注历史事件背后的原因和影响。 本书从公元前55年尤里乌斯·恺撒首次入侵不列颠开始,覆盖了早期不列颠时期、罗马统治时期、盎格鲁-撒克逊时期,直到威塞克斯王朝的建立。这段时间涵盖了英国历史上许多关键事件和转折点。描述了罗马人在公元前55年和公元前54年的两次入侵不列颠的情况,以及这对不列颠社会的影响。讨论了罗马帝国在不列颠的统治及其文化、经济和社会方面的影响。讲述了罗马撤离后盎格鲁-撒克逊部落入侵和定居的不列颠,形成七国时代(Heptarchy)。描述了威塞克斯在逐步统一英格兰的过程中所起的作用,以及这对后来的英国历史的深远影响。 休谟的《英国史》以其详细的叙述和深入的分析,在历史学界享有重要地位。他通过综合运用各种史料,包括文献、考古发现等,力求为读者呈现一个全面而真实的英国早期历史。休谟的写作风格优雅且逻辑严谨,他以哲学家的理性和批判眼光分析历史事件,力求揭示历史发展的内在规律。

读者书评

★★★★★

上次去伦敦,发现英格兰对自己的历史叙事基本上是从诺曼征服开始的,诺曼人登陆英伦岛之前的历史并未展现太多,至少作为游客的我的观感是这样的。 这次去苏格兰之前,想全面了解一下英国的历史,尤其是早期历史,从最早的不列颠原住民,到后来的盎格鲁-撒克逊人入侵,再到诺曼人的全面占领和扩张。 写英国史的作品多如牛毛,我最后还是选择了大卫·休谟的这套《英国史》系列。大卫·休谟是苏格兰人,出生于爱丁堡,是18世纪苏格兰启蒙运动时期的重要人物。选择他的这套著作阅读,一来当然是想读经典,二来我也想看看长期以来被英格兰人视为北方蛮族的苏格兰思想家和哲学家会怎样叙述这个岛国历史。 欧洲的民族按照语言划分,大致可以分为拉丁人(Latins)、凯尔特人(Celts)、日耳曼人(Germanic peoples) 和斯拉夫人(Slavs)。在罗马帝国时期,日耳曼人、凯尔特人、斯拉夫人被罗马人统称为欧洲的三大“蛮族”。 不列颠岛最初的居民实际上是凯尔特人的一支,后来盎格鲁-撒克逊人(日耳曼人的一支)入侵英格兰后,这些早期的不列颠人被迫流亡到今天的威尔士、苏格兰、甚至更远的爱尔兰和布列塔尼。诺曼人其实是维京人的一支,最初是一路南下,征服了高卢,后来又占领了英格兰。从今天的视角来看欧洲历史,笑到最后的还得是人家维京人。 阅读期间我跟双胞胎说起罗马帝国时期两次入侵英格兰的历史,没想到他俩跟我热烈地讨论起凯撒入侵不列颠这一段,还有当时在苏格兰边境筑起的罗马城墙,原来这段历史在加拿大的历史课教学大纲上啊[捂脸]。我之前未曾料到罗马的触角竟然伸到了不列颠岛,只是一来不列颠岛确实是山高皇帝远,二来罗马帝国侵占不列颠之后自己已经在走下坡路了,所以不列颠并未罗马化。

★★★★★

面对内忧外患,英国从七国时代到联合王国,统治者用四百年实际行动告诫自己的后人:对外与共同敌人抗争,对内惩罚背叛与反复。这一策略在特定阶段助推了英国的成长,直至其扩张为“日不落”帝国。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历史只有这一条路径,也不应将复杂的大国崛起简化为单一征服的产物。 当然,这种选择无关“人性善恶”,而是特定时代条件下的战略应对。今天的英国已不再处于当年的格局之中,休谟对其成长中不断隐忍丹麦(有时含瑞典)的大量叙事,在当代读者看来或许显得共修的庆幸——世易时移,已换了人间。

★★★★★

这本英国史在出版的很多年内都是学习英国史的优秀材料。进入现代后,历史对于考据的要求提高,本书在很多材料和价值判断方面已经不能满足需求,例如书中写的诺曼征服威廉召集有60000人,但现代考据只有8000到10000人。当作故事材料完全没有问题,如需要严谨,还需要补充很多材料一起相互对照。

★★★★★

目前为止读过最好的英国史,休谟写的历史是充满着穿透性的眼光与优雅流畅的表述。现代作家那种刻意迎合左右逢源毫无观点的文字垃圾真的受够了。

★★★★★

这本书叙事水准还是在一般专业书之上的,记录了英格兰从罗马入侵一直到威廉一世诺曼征服的历史过程。虽然读者阅读起来可能还是会被弯弯绕绕到,但是具体史实及原因记载得较为清晰,书后还附赘了撒克逊时期其风俗习惯和社会生活,值得一读。

★★★★★

摘录(《美国秩序的根基》) “辉格”一词最初也是蔑称,源自苏格兰盖尔语方言,意思是偷盗牛马的小偷,它首先被用在“狂野的西部辉格党人”身上——也即拿起武器反抗圣公会建制的坚定的加尔文主义信徒、苏格兰盟约派(Scottish Convenanters)。在查理二世统治时期,“辉格”开始指这样的人:他们拥护议会的权力,反对国王的权力,而且支持对不从国教者的宽容政策。莱斯利·斯蒂芬(Leslie Stephen)写道,辉格党人“对教区牧师疑虑重重”,意即辉格党人并非教会建制可靠的盟友(尽管大多数辉格党人自己仍留在圣公会),而且因此在某种程度上成为圆头党的继承人。到了光荣革命时,主导辉格党的都是大土地所有者,他们——包括从欧洲大陆跟随威廉和玛丽来的一些家族——通过自己的财富有效地控制住了下院的很多席位,与他们结盟的是大多数商人和制造业者。在这两个政党里面,辉格党比托利党有更多贵族成分。这些辉格党人反对专断的君王权力,对英格兰的很多海外事业持怀疑态度,并经常提倡内部的政府管理改革。大卫·塞西尔(David Cecil)勋爵写道:“即使在那些占据了辉格党人多数时间的国务中,他们也很少过问经济理论或行政管理的枯燥细节。对他们来说,政治首先意味着个人品质,其次是一般性的原则。而且一般性的原则对他们来说更像是表达的凭借,而非思考的对象。他们并不奢想去质疑辉格党正统的基本理论。他们都认同有秩序的自由、低税收以及圈地政策;所有人都不认同暴政与民主。他们唯一的关切是以新颖有效的方式重申那些无可辩驳的真理。” 辉格党正统派通过1688年革命掌权。英格兰所谓的“威尼斯寡头”(Venetianoligarchy)——也即辉格党人大家族的联合——以不流血的方式推翻斯图亚特王朝的最后一位国王。这一不流血的革命没有影响到英格兰的社会基础;相反,它强化了贵族家庭以及成功商人们的地位。埃德蒙·伯克评论说,光荣革命是一场“尚未启动既已被阻止的革命”。他的意思是,在辉格党人的眼中,鉴于詹姆斯二世企图增加王室的特权,所以,他才是真正的革命者。辉格党人相信,由于阻止了詹姆斯二世意图发动的革命,他们捍卫了英格兰宪制:他们高举英国人的特许权利,反对要削减这些权利的国王。不过,辉格党人起草1689年权利法案却具有革命性,因为它确立了议会的至高无上的地位,从那时直至今日。与后来的美国宪法一样,权利法案从表面看一点都不抽象,它是非常实际的有关宪政程序的法令。威廉和玛丽这两位新统治者要受这一法案的约束。议会——而非国王和王后——决定了英国宪制的特性(nature)。法案列出种种不满,并写明针对这些不满的长效解决办法,不过它没有规定任何抽象的政治原则。权利法案的不言自明的前设是,议会在这里只是重申某些之前曾由王室特许状保障的古老权利。实际上,法案是之前四个世纪英国宪制发展成熟的果实。

★★★★★

网上查了一下,这个古韵堂姚博译本三册仅仅是休谟四卷本《英国史》的第一卷,这是第一册,出版社太差,把休谟英国史原著割裂标识不清,在微读遇到过几次这种野鸡出版社干的事,姚博译文过得去吧,网上看到商务印书馆石小竹译本很正规,回头找来看看,前年出版的书

★★★★★

10 大卫·休谟《英国史·卷五》(1754年) 大卫·休谟开始着手写一部英国史的时候,正值启蒙运动流行,该运动宣布要进行无偏见的理性检验。与洛克及其他诸人相似,他也倾向用议会制来限制王权。但是,他拒绝了同时代那些历史学家的论断,那些人坚持认为英国人历来自由,是专制的君主攫取了有史以来就属于人民的权力。休谟坚信,通过对过去历史的科学分析,将会表明英国君主普遍地自行其是,而不去咨询议会或者任何顾问团的意见,而且,实际上当君主们这样做的时候,也是他们最强大的时候。议会要求君主承担责任,这是开了历史的先例。 因此,休谟的这部英国史是从斯图亚特王朝写起的;他写道,正是在这个时期,下议院日益增长的激进情绪迫使君主们要做出回应。休谟认为,议会自身的瑕疵,与斯图亚特王室的任何瑕疵一样,对英格兰的骚动产生了旗鼓相当的影响: 议院的会议是如此不牢靠,会期相比休会期太短了,人们的目光也总是向上看去寻找君主的权力,而作为唯一持久在位的行政长官,被赋予了整个国家威严与权威的君主个人,也习惯于摆布他们……因此,相当多的君主,简单纯粹地被假想为英格兰之主宰;而那些普通的立法机构被认为不过是这一制度的点缀,它自身的存在在任何意义上都是无关紧要的。 紧接着,休谟就以“怀有保守党(Tory)偏见”之名被控诉,起因是说他支持君权以邀宠。但实际上,休谟保持一如既往的怀疑作风,反对任何王室对所谓“君权神授”的骄傲自大。另一方面,他对大众评价不高,认为无论什么样的政府,都应该依靠权力来最好地维持国家的和平和繁荣昌盛,而绝不要介意哲学性的论争,无论是支持政府行为,还是反对的声音。这是“功利主义”(utilitarian)的观点。 休谟没有遵循科学研究方法,或者对他的材料进行认真归类判别,因此,这部《英国史》充满了各种微小的事实性错误(有些错误还很严重)。他的历史著作是“启蒙性的”,这倒不是因为他所采用的方法,而是因为他的目标:他并没有试图支持任何特定的观点,而是记录了过去发生的历史故事并传播给更多的受众。“历史学家的首要品质是真实且中正,下一个品质是有趣。”休谟给朋友写信如是说。

★★★★★

出于对英国历史的好奇我读了这本书,它加深了我对英国的理解。一开始在不列颠岛生活的是凯尔特人,相当于一些部落,后来罗马入侵了这里四百多年中,长期处在罗马的保护下让原本的人们丧失了战斗力,以至于后来罗马由于自身原因撤退后,不列颠岛没有能力抵抗外来入侵的人,于是他们找来雇佣兵日耳曼人,这些安格鲁撒克逊人来到这里发现这是块宝地就想要占为己有,他们在这里建立了大大小小的国家,进入了七国并立时期,因为安格鲁撒克逊人的到来这里开始有了一个英格兰的名字。 丹麦维京人的入侵,让一个个国家相继被征服了,威塞克斯的国王阿尔弗雷德大帝打赢了维京人,他建立一个统一的国家。他的曾孙殉道者爱德华被继母谋杀,由埃塞尔雷德二世继任(同父异母的弟弟),他是决策无方者​​(是撒克逊王朝最后一位本土君主。后来被克努特大帝(英格兰的维京国王)打败,他统一了英格兰丹麦和挪威,建立了一个非常庞大的北海帝国。克努特娶了前任埃塞尔雷德的遗孀艾玛。 在克努特和他的儿子们都去世后,安格鲁撒克逊王朝复辟了,忏悔者爱德华是艾玛和埃塞尔雷德的儿子。他回国继承了英格兰王位。 忏悔者爱德华生于流亡,幼年随叔父诺曼底公爵理查二世在法国度过。1042年,他被英格兰贵族迎回即位,结束了丹麦克努特王朝的统治。他是英格兰威塞克斯王朝最后一位本土国王。 忏悔者爱德华偏爱和提拔诺曼底的人,这造成了英格兰贵族戈德温家族的不满。忏悔者爱德华没有子嗣,他死后,哈罗德.戈德温森和诺曼底的威廉还有维京人挪威国王这三位抢夺英格兰王位。哈罗德首先加冕为英格兰国王,但是随后挪威国王入侵,哈罗德击败了哈德拉达。接着诺曼底的威廉也打来了,黑斯廷斯战役最后哈罗德输了。诺曼底公爵威廉加冕为英格兰国王。 这本书写到这里就告一段落了, 从罗马到威塞克斯王朝再到诺曼王朝。 我非常迫不及待的要看下一部了!

★★★☆☆

这个译本开头就把抵抗克劳狄乌斯的Caractacus(卡拉克塔库斯)错译成抵抗凯撒的Cassivelaunus(卡西维拉努斯),拋开这俩人名差异明显不说,即便译者/编辑对相关历史缺乏认知,仅从文内逻辑也能轻易看出,罗马共和国时期(B.C.)战败的Cassivelaunus(卡西维拉努斯)在罗马帝国第四任皇帝(A.D.)在位时期再次战败有多荒谬吧。

书籍信息

作者[英]大卫·休谟
译者姚博
出版社文化发展出版社
出版时间2024-07-01
分类历史-世界史
格式EPUB
完结状态连载中
章节数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