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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津通识读本:国际法(中文版) 封面

牛津通识读本:国际法(中文版)

[英]沃恩·洛

617人在读
7.2万字总字数
¥31.99定价

内容简介

本书解释了国际法是什么,以及国际法在国际社会中的作用和运作机制。沃恩•洛教授努力消除有关国际法的误解,清晰概述了国际法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作者着眼于世界面临的问题,运用恐怖主义、环境变化、贫困和国际间的暴力等问题来展示国际法的理论和实践,并解释了如何将国际法的原则运用于国际合作。

读者书评

★★★★★

#《牛津通识读本》之78:国际法 本书第一句: Man is born free, and everywhere he’s in chains. 人生而自由,却又无往不在枷锁之中。 国家主权的概念诞生于德意志三十年战争结束的“威斯特伐利亚条约”,而国际法也由此走向成熟。国际法的基本准则是主权平等,而主权平等的观念相当于国际层面上的人人生而自由、权利平等的原则,或者正如一枚领徽上的文字所述,“记住你是独一无二的;其他人也是”。在国际法中,这一原则体现在《联合国宪章》第二条中,该条款指出联合国“系基于各会员国主权平等之原则”。 冷战结束后,“国家主权高于一切”的观念受到挑战,卢旺达大屠杀惨案的发生促使联合国做出“人权高于主权”的决议:当一国政府严重侵犯本国人民生存权时,外国有权进行干涉。据此,1999年当塞尔维亚人在波黑对穆斯林进行种族清洗时,北约绕开联合国直接进行武装干预。2011年“阿拉伯之春”席卷利比亚时,大嘴卡扎菲扬言要把反叛者全部处决时,法国也有了进行干预的理由。 我大清统治者的认知水平远远落后于时代,因为不懂国际法,先是公然抓捕外交使团,把外交人员关押在某园内虐待致死;40年后又派正规军攻打外国使馆,并号召全国范围“杀洋人”。前一次战争导致最大的一次国土沦丧:中国向俄罗斯割让60万平方公里的领土;后一次战争导致了最大的一次战争赔款:向八国联军赔款4亿两白银。教科书说:从此中国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当然国际法也有一定的灵活性,比如,1943年中英美三巨头签署的《开罗宣言》至今有效;而41年后的1984年签署的《中英联合声明》就已是“过期文件”,这件事充分展示了国际法的灵活性以及“中式智慧”。

★★★☆☆

作者以一种理论基础来阐述法律在国家之间的必须性和公平性,但是却对于实操并没有太大作用。在某些共同利益的驱使下,国际法和合作关系(主要是恪守的底线)只是暂时的,更多却是在经济利益和本国利益面前的扯皮——更何况国际法本身并没有强迫执行的公约力,愈是在国际关系摩擦的时期,愈是觉得国家和个人并没有区别,之间的基调是不可调和。

★★★★★

国际法是用来协调国家之间的关系,二战之后建立了联合国的条例,其实类似于国际法的宪法,尽管定义了很多内容,对于国家以及国家相互关系之间的定义,特别是对于主权之间的承认过程,最为典型的就是中国在联合国中归属问题,尽管存在着国际法,但是还是经历了四十多年才真正解决了,但仍然留存着尾巴,使得我们经常性需要应对各种国际关系,其实本身就是国家之间的关系。需要各个国家合作或者说相互妥协,也算是政治的一种存在形态,但是在实践之中,还是大国发挥了作用,包括了对于民族自决权的看法,很多时间法律似乎是最后解决问题的手段,但与国内法可能最大的差异就是战争是解决问题终极手段,但是国家与国家之间战争,还是需要发生协调,而且国际法也是存在着阴谋论的感觉。国际法是在二战审判之后逐渐建立了起来,伴随着全球化的发展国家之间联系越来越紧密,而且似乎可以解决和协调一些国家关系,而且需要不断的相互适应相互之间的关系,往往在邻国之间存在着各种冲突,从边境到移民,但是川普在美国和墨西哥建立边界墙似乎就不是国际法的一部分,对于我们也算是非常类似的防止某些难民进入到国土也会采用不少手段。其实除了国家之间关系之外,还是存在着一个国家对于另外一个国家的法律主体之间的相互关系,当然为了执行国际法,也搞了不少国际法庭,但是大部分还是仅仅宣传作用的,还有就是国际法在不同法律体系国家之间如何来进行,大陆法和判例法之间,以及不同制度之间如何来完成法律的对齐似乎还是存在着若干问题,比如对于罪犯的认定和引渡等等,同时也包括了对于另外一个国家法律体系的认识。似乎存在着国际法院,大部分时间似乎都是作为新闻而存在的,很多时间都是没有太多意义的,而且所谓的判例就形成若干法律和实践问题,可能国际法之中最为重要的就是海洋的归属,根据大陆架来延伸了若干。当然法律的存在还是为了使得国家之间的关系形成一种规则。

★★★☆☆

作为习惯的产物,国际法的意义不在于被多么严格有效地遵守执行(而且也做不到),而是其存在本身就代表着一种公认的界限,或者一个响亮的声明,至少能让胡作非为者不敢太张扬而犯天下之大不韪,字面上看起来没什么用但是实际中还是很重要的

★★★★★

引用一下作者的话:合作不是利他主义的体现,而是开明的利己之心的体现。 介绍的架构非常清晰,内容涵盖了国际公法的很多制度,就是个别段落译文有点生硬。 总体来说很好,颇有收获。

★★★★★

法律是一种手段;当律师是一门职业。两者都不能超越其自然限制太远。这意味着,至少在目前,在某些领域,国际法不太可能对人类福祉做出很大贡献。国际法不会减少贫困或疾病;国际法不会使世界各国的预期寿命或收入实现均等,或者使人们均等地获得水资源或教育。国际法可以用来表达各国为实现这些目标而达成的协议并使其生效;但国际法的作用仅限于此。法律永远无法建立起非常完善的制度,以至于人们不再需要善良。 法律仅仅解决争端的手段之一,是权威性的解决方案,而国际法在国与国之间,不保证公平也无法保障达成正义,只是国际社会有共识能对话的底线保障。

书籍信息

作者[英]沃恩·洛
译者刘志良
出版社译林出版社
出版时间2024-08-01
ISBN9787575300926
分类社会文化-法律
格式EPUB
完结状态连载中
章节数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