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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法的精神(中法双语版) 封面

论法的精神(中法双语版)

[法]孟德斯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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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4.6万字总字数
¥166.6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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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论法的精神》“一切拥有权力者,皆会滥权”的洞见,拉开了“将权力关进笼子里”的历史大幕;“万物皆有法”的阐述,道出了人人传颂的法意;“法乃人类理性”的深邃思考,引发伏尔泰盛赞是“自由理性法典”。它,是“启蒙运动三书”之一,入选“影响世界历史进程的十大经典名著”,位列“在中国最有影响的十部法国书籍”榜首,是近现代诸多学科如哲学、政治学、社会学、历史学、经济学、法学等等的鼻祖,被黑格尔誉为“继亚里士多德之后的第一部百科全书式的美妙经典”。

读者书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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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吹牛老爹被查、萝莉岛名单震动全球,美国的“司法独立”到底是神话还是谎言?《论法的精神》早在200年前就道破了关键。 德斯鸠最大的政治理论贡献在于它在《论法的精神》一书中提出的“三权分立”学说,即要按照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的原则组成国家。三种权力相互制约、相互协调。 我记得我上学时候学到美国历史那块,美国就是确立了三权分立制度。 说起司法独立,我就想起了最近短视频上看到的美国发生的事情,嘻哈歌手吹牛老爹被突击带走,其中可能就涉及到莱昂纳多碧昂斯、贾斯汀比伯、连篮球🏀这个行业的詹姆斯可能都牵涉其中。然后再往前追溯还有另外一个爱波斯坦“萝莉岛”牵涉出来的,美国前总统克林顿夫妇、美国前总统奥巴马夫妇、美国前副总统艾伯特·戈尔、英国安德鲁王子、以色列前总理巴拉克、微软创始人比尔·盖茨、导演斯皮尔伯格、演员汤姆·汉克斯、歌手席琳·迪翁、理论物理学家斯蒂芬·威廉·霍金等名人榜上有名,令全世界震惊。🍉我就坐等着看美国所谓的司法独立能不能把这些人也搞倒了,我想不太可能。说偏了,说这本书,其实很多书看着很枯燥,读不进去,可能就是我自己的境界还不到。如果这类书还不是我书单常客,那说明我还仅仅停留在阅读小说的阶段,我需要提高。书籍就跟吃饭似的,不能挑食、厌食,任何类型的都得吃点,不能只吃自己喜欢的、应该无书不读,这样也许才不会偏食和营养不良吧! 反思自己最近的读书,偏向于社会学类型,国家基层建设、逸闻趣事,小说读得很少了。人啊,也许也是阶段性的吧一段时间突然会喜欢某种类型,毫无道理可言。今年到十二月底希望读够 120 本。保证一个月 10 本,但我想会很难吧。2022 年读了 218 本,后面估计很难会超越了。 强烈推荐📖《论法的精神(中法双语版)》钟书峰译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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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法的精神》,是法国思想家查理·路易·孟德斯鸠创作的政治哲学著作。在书中,孟德斯鸠提出的追求自由、主张法治、实行分权的理论,对世界范围近现代革命产生了重大影响,对人类社会政治文明的进步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孟德斯鸠(Montesquieu,1689一1755),法国18世纪启蒙思想家,近代西方政治与法理学思想体系的主要奠基人。 1706年孟德斯鸠在波尔多专攻法律,1708年获法学学士学位,接着担任律师。1714年出任波尔多郡议会议员,1716年继承其伯父的波尔多议会议长的职务;后由于不满法国专制制度,辞去官职漫游欧洲列国。 孟德斯鸠是一位百科全书式的学者,在学术上取得了巨大成就,曾被选为波尔多科学院院士、法国科学院院士、英国皇家学会会员、柏林皇家科学院院士。 孟德斯鸠所处的时代是17世纪末和18世纪初,此时正值法国君主专制统治从发展高峰急剧走向衰落的转型时期。统治阶层以极其残忍的手段压榨国民,王公贵族生活极尽奢华,广大民众在饥寒交迫中苦苦挣扎;加之长期的战乱,天灾人祸,使国民不堪重负;农民起义此起彼伏,政治、经济危机愈演愈烈。 所有这些,都为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的诞生做好了充分的铺垫和准备。 1731年,孟德斯鸠回到法国,开始埋头整理资料,潜心倾力著述。1748年,《论法的精神》正式出版。这是他历时整整20年心智与心血的结晶。 《论法的精神》,是内容涉及政治、法律、经济诸方面的鸿篇巨制。政治理论方面,孟德斯鸠把政体分为共和、君主、专制三种,并指出了每种政体的组成形式与遵循原则,在对共和政体极力褒扬的同时,无情地抨击了专制政体的腐朽。 孟德斯鸠最大的政治理论贡献,在于他在《论法的精神》一书中提出的“三权分立”学说,即要按照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的原则组成国家政体;三种权力相互制约、相互协调。 《论法的精神》还提出了许多关于法律的理论,深刻批判了君主专制制度下残暴的刑法。书中还涉及有不少经济学理论,孟德斯鸠主张尊重私人财产权,大力发展工业和商业,减轻赋税,废除奴隶制。此外,该书中还提出了“地理说”,阐述了法律和地理环境,尤其是气候、土壤的关系。 主要内容整理: ○法律的定义。广义上的法指的是源于客观事物性质的必然关系。人们所生活的客观世界是由物质运动构成的,而物质运动必然具有某种固定的规律,即一般的法。法基本上可以分为自然法和人为法两类。前者是在人类和人类社会之前就已经存在的法;后者则是进入人类社会之后产生的法,如国际公法、民法等。 ○法与政体的关系,孟德斯鸠将政治体系分为三类:共和制、君主制以及专制。共和制有对于平民较为开放的民主共和,也有采取菁英取向的贵族共和。而君主制与专制的不同取决于有无「制衡力量」,即贵族、教士等等。如果有的话便是君主制度;若没有的话便是专制。     孟德斯鸠认为在这些政治体制背后有一套「原则」存在。这套「原则」会驱动人民来支持该政权并为其效力。民主共和的原则为「崇尚德性」——将公共利益置于个人之上。 君主制的动力则是「热爱荣誉」,对于更高位阶、特权的渴望。专制政体的统治原则便是「对统治者的恐惧」。一个政治体系如果缺乏支撑的原则,它便无法长久存在。     孟德斯鸠认为,立法应与政体的原则相适应。在民主政体下,立法应该鼓励平等和节俭;在贵族政体下,立法应该限制贵族的骄横;在君主政体下,立法应该鼓励荣誉;而在专制政体下,立法要倾向于恐怖。 ○法律与自由的关系。在一个有法律的社会里,自由只能是人们能够做应该做的事,是做一切法律所允许做的事情的权利。如果一个公民能够做被法律所禁止的事情,那么他就不再有自由了,因为其他人同样有这个权利。没有绝对的政治自由,只有法律约束下的相对自由。 政治自由与政体、公民、税收等有着密切的联系。 首先,国家权力可以分为立法权、司法权和行政权三种,只有将这三种权力分开,避免三权集中在一个人手中,公民才可能享受到真正的政治自由,因此专制政体下毫无政治自由可言。 其次,当政治自由和公民联系在一起时,便是指公民的安全感。共和国可以给予公民充分的政治自由,即让公民感到很安全。 最后,关于征税、国库收入与自由的关系,一般的规律是:国民所享受的自由越多,征收的赋税便越重;国民所受的压迫越重,就越要减轻赋税。 ○法律与贸易、货币与人口之间的关系。贸易是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而出现的商业活动。它促进人类社会的发展,扩大世界各民族之间的交流。 贸易的发展应当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必须建立适合于各类贸易活动的法律法规,努力使贸易活动在其相适应的国家政体下受到保护和发展。历史的车轮不断前进,今天的贸易已经大不同于往日,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适用的法律法规,以便促进各国贸易的发展。 货币是贸易活动的必然产物,是代表各类商品价值的标记。货币的使用方便了交易的进行,使买和卖可以在时空上分离,拓展了贸易空间。但货币的发行和兑换应受国家机器的控制,并遵循贸易市场的客观需求。 人类的生息繁衍是人类社会赖以生存的基础,人类社会的发展也正是为了人类的生息和繁衍。没有了人类的繁衍生息,人类也就失去了发展的动力。婚姻和生育应符合社会发展的需求,同时国家也应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保护人类的婚姻和生育。 ○法律与宗教的关系。宗教信仰是伴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而出现的,并逐撕成为人类生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只要能把宗教利益与同家政治体制的利益结合起来,宗教就起着与法律同样的作用,成为人们安居乐业的可靠保证。 基督教、天主教、新教和伊斯兰教都有各自的特点和与之相适应的国家政体。国家统治者只有信奉宗教才可能实施仁政。一个国家信奉的宗教是好是坏,应当从这种宗教是否有利于国家的发展来判断。 宗教的一些戒律还可以弥补民事法规的不足。但民事法规与宗教法规毕竟不同,两者不能混淆使用,只有依法行事,不滥用法律,不混淆各种法律的使用范畴,才能国泰民安。 ○法律与地理环境、气候的关系。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第14~19章里,从气候和土壤的角度系统分析了地理环境对人类的影响。他认为气候、土壤等地理环境对人类的生物机能有直接的影响,在不同的气候、土壤等条件下,人的生理、心理、性格等均会出现差异,并进而影响到各个地理环境中法律、政治的形成。 孟德斯鸠将气候类型分为三种:炎热、温暖和寒冷。炎热地区的酷热使人菱靡不振,因此印度立法者顺其所感,把人置于极度消极状态,刑罚少且不严酷。寒冷地区的人们勇武异常,人的精神也更为勇敢坚强,更具有挑战性。 不同的气候条件产生了不同需求,进而构成了各异的生活方式,而各异的生活方式最终形成了不同的法律。 正如不同的气候对人们的精神气质有着不同的影响一样,地形和土壤的差别同样对社会的发展起着一定的作用。 山区的人们对平民政体有着强烈的意愿,在平原居住的人们大多希望组建贵族政体,而靠海而居的人们更支持组建融合这两种性质的政体。因此,自然地理环境是人类社会不可缺少的重要的物质条件之一。 ○关于婚姻观的展开:孟德斯鸠的婚姻家庭观主要体现在这本书中。他认为政治与婚姻家庭息息相关。家庭,对于政治体来说,最基本的功能是源源不断地为其提供成员,延续政治体的生命。此外,家庭在为城邦培养公民方面担当着重要的角色——对祖国的爱直接来自家庭中父亲的教育,家庭是整个政治生活的基石。 通过简要介绍三种政体—共和、君主、专制,我们可以知悉三种政体下的婚姻制度和女性地位,以及三种政体下的文化制度对婚姻的影响。      从全局看,孟德斯鸠的婚姻家庭观透着强烈的反封建专制主义精神,既大声呼吁男女平权,又包含了对个人自由的向往。作为启蒙运动的思想先锋,他的婚姻家庭观具有重要的历史进步性,至今仍有重要的启示意义。他提倡的妇女解放、两性平等、优生优育等基本观念构成现代婚姻家庭法的基本原则。 (因本人认识的有限性,以上内容多为本人阅读多篇文章后的整理搬运,我心中的重点是这样,望大家多多理解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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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王子:新译与注释》说:“审判自己,远比审判别人,难得多。如果你能公正地审判自己,那你就是真正的智者。”诚哉斯言,深得《论法的精神》的精髓! 《论法的精神》“一切拥有权力者,皆会滥权”的洞见,拉开了“将权力关进笼子里”的历史大幕。 它,是“启蒙运动三书”之一,入选“影响世界历史进程的十大经典名著”,位列“在中国最有影响的十部法国书籍”榜首。 它,伏尔泰盛赞是“自由理性法典”,黑格尔惊叹是“继亚里士多德之后的第一部百科全书式”的“美妙”经典。 购买纸质书,请认准法律出版社2020年版。感谢读者师友厚爱,这个版本,已多次加印。 ​​​顺便诚邀各位师友斧正如下拙译拙作: ​1. “生如夏花,逝如秋叶”的泰戈尔《飞鸟集(中英对照版)》 2. 文笔优美的反对酷刑、反对刑讯逼供、反对罪刑擅断的贝卡里亚《论犯罪与刑罚》 3. “文学是外壳,哲学是内核”的柏拉图《理想国:新译与导读》 4. “一切拥有权力者,皆会滥权”的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 5. “追求大自由,就会陷入大奴役”的托克维尔《旧制度与大革命》 6. “人人生而自由,却无处不在枷锁中”的卢梭《社会契约论》 7. “人民的福祉,就是最高法律”的西塞罗《论法律》 8. “人啊,作茧自缚”的泰戈尔《萨达那:生命的证悟》 9. 疯言疯语的《钟书峰说经典》 10. 走遍天下都不怕,因为《我有一双小脚丫》 11. 首倡保障“生命、自由和财产”的洛克《政府论》 12. 享有“美国不动产法百科全书”美誉的《不动产》 13. “我只知道,我一无所知”的《“古希腊三杰”小传》 14. 追求真理,就要学会承受阵痛、嘲笑甚至追杀的《柏拉图〈理想国〉洞喻故事》 …… 最后,恭祝各位师友阅读愉快、万事如意![抱拳][抱拳][抱拳][玫瑰][玫瑰][玫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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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法的精神》是法国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1748年出版的法学巨著,历时20年完成。全书六卷,融合政治、历史、地理、宗教等多学科,提出法律应体现“法的精神”——即自然理性与社会环境的必然关系,并系统阐述三权分立学说,奠定资产阶级法治与自由理论基础,被誉为“理性和自由的法典”。 ##《论法的精神》是法国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1748年出版的法学巨著,历时20年完成。全书六卷,融合政治、历史、地理、宗教等多学科,提出法律应体现“法的精神”——即自然理性与社会环境的必然关系,并系统阐述三权分立学说,奠定资产阶级法治与自由理论基础,被誉为“理性和自由的法典”。 1748年,清朝乾隆皇帝13年。法國歐洲正開始大變,自由民主制度慢慢上來。 很多人談論他方也有,我方也不太差。這正是絕對與相對。事情往往不是絕對,相對更是大部份情況出現的。 改革開放,相對地那個年代更改革、更開放,大家心裡有數。錦衣夜行少中之少。有好東西,相對地更開放自己,及開放他方欣賞、觀看。 唐僧玄奘,好東西,他響往,西方走,那爛陀寺,大學中的大學,千山萬水,長途跋涉,大漠風沙,獨行俠,孤身走我路,身與心。西行取西學,東回東傳揚。那年代的西學,確實精深博大,一入寺門深似海,如以宗教經典相對比較,比耶回佛道,更多,是否精采,見人見志。 佛經華人社會一進入去,出不來。 上世紀,西學又東來,華人社會又一翻滾。近日國內新聞,說會少用微軟視窗系統。談何容易,玩電腦朋友都知,系統中的settings及compatibility 及相關應用文件,升級一級,心中都震一震。因電腦很笨,一個標點、一個空隔,錯了,電腦走不動。不計算微軟自己升級,內裡compatible 自己已經難。還要和其他系統compatible ,簡直難於登天。 現在互聯網已經運行20多年,世界互聯互通,城內城內隔別,試看近年大革命: 2000 internet互聯網,日日上; 2007 iPhone, 分分鐘低頭; 2022 ChatGPT, 風火傳球; 2025 Openclaw (龍蝦🦞)遊四方; Open source 開源碼,東西方秒秒互傳,公開透明。 世界的法規、法律各方制定,一方定奪,已經過時,時不予我,世界大同,不大同,如何信息互傳,相對地比上世紀更大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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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法的精神》 (法語:De l'esprit des lois)是法國思想家孟德斯鳩的政治學名著,歷時14年完成。該作品最早的中文版本譯作《萬法精理》,於1902年由日本人何禮之和中國人張相文、程炳熙根據日譯本翻譯而來。1909年,嚴復將其譯為《法意》。 在書中,孟德斯鳩採取與意識主義和自然主義截然不同的方法來分析政治行為,並致力於從社會學的角度來分析政治習俗,從而提出了一種創新的理論:法律不是戒律的表現方式,而是對不同因素的觀察和調整;這些因素分為文明(傳統、宗教等)和自然(氣候、地理等)兩類。 孟德斯鳩將政治體系分為三類:共和制、君主制以及專制。共和制會隨著不同國家、習俗而有所改變,對於平民較為開放的便為民主共和,而較為採取菁英取向的便是貴族共和。而君主制與專制的不同取決於有無「制衡力量」,即貴族、教士等等。如果有的話便是君主制度;若沒有的話便是專制。 ————————————————維基百科 人之權利能力,始於出生,終於死亡。 法之規定標示,終身學習,不可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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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书峰老师的最新译作。第一时间加入书单。 钟老师是一位法学博士,具有深厚的法学专业素养。他先前翻译《社会契约论》的时候,在收集了几乎所有的中译本和从国外邮购了能找到的英译本以后,发现几乎所有的英译本都多少存在不可靠的地方。于是,下定决心学习法语,并又从国外邮购了几种法文版的《社会契约论》。“上述邮购过程,让我对人民币在国外并未大幅升值而在国内却大幅贬值有了实打实的感受,让囊中羞涩的我倍感荷包瘪瘪,但更痛苦的是翻译期间的艰辛付出,此处就不摆了,只想真诚邀请诸位贤达斧正主要以1762年阿姆斯特丹法语版为源语版本,并参考了其他法语版和以科尔(G. D. H. Cole)英译本为主的英文版以及何兆武译本为主的众多中译版的拙译,以便今后有机会再版的拙译所存在的败译、漏译、硬译之处,会更少一些。”钟老师求真务实、扎实严谨乃至执着的治学态度,以及弘扬公平正义的法律信念,令我十分钦佩。 孟德斯鸠的《论法的精神》,与伏尔泰《哲学通信》和卢梭《社会契约论》一起合称“启蒙运动三书”。“一切拥有权力者,皆会滥权”这句话就是出自本书,奠定了法治的基本内涵——对权力的约束。罗翔老师在很多文章中反复强调过“法治”和“法家”的区别。法家与法治,一字之别,差之千里。“法家崇拜权力,对其而言,权力永远超越法律,知法守法只是针对老百姓而言的,权力则高高在上,可以任意悔法造法。在法家看来,最重要的不是法律的规定,而是掌权者的心思。”法治的内涵,与法家是截然相反的,在于对权力的约束。“法治的精神来源于对人性幽暗面的洞察。人性中那些天然的良善和道德,时刻面临着各种严酷的试探和特权的侵蚀,并且事实无数次地证明,我们的人性最终无法抵制这些致命的诱惑。英国前首相威廉皮特说:‘不被限制的权力倾向于腐化那些拥有它之人的灵魂。’这也恰好印证了阿克顿勋爵的至理名言:‘权力导致腐败,绝对权力往往导致绝对腐败。’” 法治的精神源于对人性幽暗的洞察,法家的精神源于对权力强力的崇拜。人性的良善和道德很脆弱,需要法治来守护。培根说过,“一次犯罪不过是污染了水流,而一次不公正的司法却是污染了水源。” 西谚有云:“地狱之路搭建了人类构建天堂的砖瓦,永远不要期待在世俗社会出现绝对的正义。”犯罪是个人或组织的行为,而司法是代理行使的暴力;前者具有特殊性,后者具有普遍性;前者要求单向听话,后者强调双向约定。权力越大,破坏力越强,对权力意志的约束,其重要性不亚于对犯罪的惩罚。 司法精神是一把“双刃剑”,既反对犯罪者,又保护犯罪者免受报复;既赋予国家司法权力,又限制国家权力边界;不单面对犯罪者,也面对检查官保护市民,成为公民反对司法专横和错误的大宪章。一些优秀电影探讨过这个主题,比如《十二怒汉》《辩护人》《毒舌律师》。 加缪有句名言走红互联网,“不要去试探和考验人性”。不要对人性报以过高期待,永远警惕人性深处的幽暗。人性的幽暗总有一种不断下坠的趋势,法治的前提,就是对人性败坏的假设。合理的制度会抑制这种堕落的趋势,而不合理的制度会放纵人性的败坏。对人性美好的乌托邦式设想,铺就了走向地狱之门。坦诚面对自己内心的幽暗,接受他人的幽暗,把幽暗拿出来,放到阳光下晒晒,才能守护可贵的良善。那些满口正确的话、看起来无懈可击的人,很有可能是把黑暗驱赶到心底去了。 钟书峰老师的译作,和罗翔老师的书,在很多理念上有异曲同工之处,放到一起读简直是梦幻联动。我们大多数非法律专业人士关注的重点,在于技术主义的执行层面。这是必要的,但也容易陷入细枝末节,只见树木不见森林。法理层面的探讨,可以从原理上拔高我们对法律的认识,启迪我们现代法治社会所必需的常识。马克斯·韦伯在《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结尾中写道,“纵欲者没有心肝,专家没有灵魂”。当专家没有灵魂,就成了砖家。知识就是力量,也可以是权力,无知使权力最大化。愿我们都能多一些常识,让砖家无处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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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然间,翻开了这本《论法的精神》,一开始是望而却步的,有3000多页啊!经典就是经典啊。后来看到中文是1000多页,重新建立了一点阅读的信心。原以为这会是一次枯燥乏味的学术探索,没想到却让我这个法学外行也能津津有味地读下去。 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中,不仅讨论了法律与政体、国家安全、战争、贸易、宗教等方面的关系,还从更广泛的历史、地理、人情风俗等角度,深入探讨了法律背后的“精神”。孟德斯鸠认为,法律不仅仅是统治者为了维护统治而制定的规则,更是顺应自然、顺应时势、顺应人心的产物。这种对法律本质的深刻洞察,使得《论法的精神》不仅仅是一部法学著作,更是一部揭示政治本质和社会规律的经典之作。 钟老师的翻译既忠实于原文,又巧妙地融入了现代汉语的表达习惯,使得这部经典之作在保持原汁原味的同时,也更加贴近当代读者的阅读习惯。深入理解孟德斯鸠的观点和情感。双语版的设计也是挺贴心的,如果懂法语,看看原文,再看看翻译,就更明白了。这种感觉就像是有个懂行的朋友在旁边,一边给你解释,一边还带着你领略原文的风采。 最让我觉得接地气的也是很意外的事情是,这本书没有那么多晦涩难懂的术语,也没有故作高深的说教。孟德斯鸠就像是咱们身边的一个智者,用平实的语言,讲述着那些关于法律、社会和人性的深刻道理。而钟书峰老师的翻译,更是让这种平实和智慧得到了完美的融合。 孟德斯鸠的《论法的精神》是一部影响深远的政治哲学著作,而钟书峰老师的译本则为这部经典赋予了新的生命。读完这本译著,我不仅对孟德斯鸠的思想有了更深的理解,也对钟书峰老师的翻译功力深感敬佩。 读完这本书,我不仅对法律有了更深的理解,也对咱们生活的这个世界有了更多的思考。原来,那些看似遥远的法律原则,其实跟咱们每个人的生活都息息相关。这本书就像是一盏灯,照亮了我心中的一些角落,让我看到了更多之前未曾注意到的美好和可能。周四白色思考日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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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法的精神》(中法双语版)推荐 孟德斯鸠的《论法的精神》是启蒙运动里程碑式经典,三权分立、法与风俗气候关系等思想深刻塑造近代政治制度,是法学、政治学绕不开的必读书。钟书峰翻译的2024中法双语版本,兼顾学术严谨与阅读便利,适合研究者与深度阅读爱好者。 译者钟书峰深耕西方法政典籍翻译多年,译本忠于原著文本,规避旧式译本的简化、意译偏差,精准还原孟德斯鸠繁复思辨的行文逻辑,对法律术语、启蒙时代特有概念做了严谨统一处理。中法对照排版,左侧法文原文,右侧中文译文,读者可以直接比对,既可以品读法语原作的思辨质感,又能借助译文扫除阅读障碍,解决阅读外文原著语言门槛高的难题。 本书不只是法律著作,它探讨法律和地理、民俗、贸易、政体之间的内在联系,反思专制、共和、君主不同体制的利弊。双语版本既适合专业学习者研读考证,也方便普通读者对照思考,看清近代制度思想的源头。 相较于单一中文译本,这个版本保留原文,便于辨析翻译差异,规避二手转述带来的曲解。无论是做读书笔记、学术查阅,还是想要理解现代法治思想源流,这部2024年新版双语本,都是很有价值的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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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法的精神》,是孟德斯鸠耗费20多年心血创作的鸿篇巨著,译者钟老师也耗费10多年时光翻译此书而且眼睛为此做过手术。对于钟老师来说,如此呕心沥血的创作,从促进社会发展进步来看,是非常值得的。 对于一些人来说,有些东西可能比自己的身体甚至生命更加宝贵,但也有人觉得身体健康更重要,在我看来,这没有谁对谁错,只是每个人的观点不同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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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译者钟书峰老师推荐,我读了《论法的精神》。才疏学浅的我囫囵吞枣,懵懵懂懂,自知写不出像样的东西,偶读高山流水书友的书评,感觉写得真不错,分享给更多的书友吧: 《论法的精神》,是法国著名思想家孟德斯鸠(1689-1755)的代表作。本书着重论述了法律的定义、ziyou的概念、法律、ziyou和政体的关系、政体的种类以及它们各自的原则等。他的理论奠定了近代西方政治与法律理论发展的基础,对世界多国影响巨大。 孟德斯鸠认为:人, 既是“物理的存在物”,更是“社会的存在物”。人生来就是要过社会生活的,但是人在社会里却可能把其他人忘掉,为了将人们参差不齐的观念和行为约定在一个社会规定的底线内,通过政治的和民事的条规使他们尽责,从而产生了法律。最初的人是通过“道德规律劝告”来进行约束的;然而,道德作用的发挥依赖行为主体的内心信念、道德观念和良知,不具有强制性,不能有效地制止违反道德的行为。为此,社会机器出于整个社会秩序和谐的需要,将道德理念强制性地灌输到法律中,规范个体行为的最低底线,法律就从基本道德当中衍生出来了。虽然,法律的成长使其相对独立,但在其本内容、原则等方方面面无不体现着道德的因素。时至今日,法律在强调正义的精神时也贯穿了古往今来的道德基线。许多社会不容许的不道德行为很难通过法律的制定来实施,这个盲区就需要道德的协调。道德作为法的灵魂,与法有着本质上的相似性。 孟德斯鸠将国家政体的权力归结为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三种。并且通过英格兰实行“三权分立”的经验以及罗马等国家行使三种权力的教训,从正反两方面深刻地论述了三种权力之间相互依存、相互制约和不可代替的关系。他认为:如果立法权和行政权集中于同一个人或同一机关之手,ziyou便不复存在。在一个ziyou的国家里,立法权应该由人民集体享有,人民必须通过自己选出的代表组成立法机关制定法律或监督它所制定的法律的执行。就制度安排而言,靠的是分权和制衡的机制。孟德斯鸠指出,能够制约权力的只有与之对冲的权力。所有人和政治机构或职位都不应该拥有不受制约的权力。为了个人ziyou和ziyou的共同体,权力应该被分割和对冲。在孟德斯鸠看来,一国法律的最高成就是个人ziyou的扩大。法律和ziyou并不对立,因为没有法律,便不可能有ziyou,只有暴力充斥的无政府状态;而且如果没有ziyou,法律就是专断的代名词,人们只会出于恐惧才遵守它。 孟德斯鸠对法律的论述得到Mei国人的认同。虽然孟德斯鸠从未到过Meiguo,他却为北美最初十三个殖民地的ziyou框架提供了哲学和历史的合法性证明。他的著作之所以在meiguo具有权威,是因为他的原则和推理在meiguo的现实政治经验中得到了证实。meiguo宪法就体现了孟德斯鸠所勾勒的那种ziyou和秩序相互平衡的政体。 书中经典段落摘抄: 1、法律对人来说不应该是忠告而应该是戒条,因为它的功用是引导人的精神。宗教对人来说,相比于戒条,更多的应该是忠告,因为它的功用是引导人的心灵。 2、就法律辖制地球上所有居民而言,它代表了人的理性;每个国家的政治和民事法律都应仅仅是人的理性的具体应用。 3、如果一个民族有单纯规律的风俗习惯,他们的法律就变得简单自然。 4、刑罚可以防止一切邪恶的许多后果,但是刑罚不能铲除邪恶本身。 5、尽管所有罪责都能得到救赎,可是生命是不可救赎的,不要一次次地用新的罪过和救赎来考验主的慈悲,因为那非常危险。 衷心感谢高山流水书友,把这本书梳理的如此清晰,如此通俗易懂!致敬书友💐💐💐

书籍信息

作者[法]孟德斯鸠
译者钟书峰
出版时间2024-10-09
分类社会文化-法律
格式EPUB
完结状态连载中
章节数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