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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研究(第五版)(上下卷)(王利明民法学研究系列(典藏本)) 封面

物权法研究(第五版)(上下卷)(王利明民法学研究系列(典藏本))

王利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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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5万字总字数
¥208.8定价

内容简介

《物权法研究》(第五版)分为上、下两卷,全书以我国《民法典》物权编为依据,密切结合我国有关物权的理论与司法实践,针对《民法典》物权编起草过程及颁行之后提出的各种理论和实务问题,并值鉴国外物权立法的先进经验及最新学术研究成果,对我国物权法的理论体系、基本原则,以及各项基本制度和规范进行了较为全面、详尽的研究。在上卷中,作者详尽分析了物权法的各项基本原则,认为物权的请求权是一种特殊的请求权类型;对于物权变动,作者认为,我国《民法典》物权编并未采纳物权行为理论,而是采纳了债权意思表示加登记或交付的模式;在所有权编中,作者对所有权的一般原理、所有权的取得、所有权的类型进行了较为深入的研究,本次修订,结合最新的司法解释,对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进行了较为详尽的分析和探讨;此外,作者还对相邻关系、共有中的基础理论和新问题进行了较为细致的分析和研究。 在下卷中,作者对用益物权的概念和特征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并对各种用益物权如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以及各种准用益物权进行了细致深入的研究;作者展望了担保物权在世界范围内的发展趋势,对于抵押权、质权、留置权都进行了较为深入的分析,尤其是对《民法典》物权编在制度上对《担保法》的创新之处都进行了详尽的探讨;作者还深入分析了占有的性质,并对占有的效力及保护进行了详尽的研究。这次修订根据《民法典》物权编进行了全面更新。

读者书评

★★★★★

认认真真看完第二遍,弄懂了很多原先觉得模糊晦涩的概念,民法系列真的是博大精深. 吾学尚浅.

★★★★★

物权归属判断标准 1、动产与不动产的不同标准 209: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 登记不是本民族生长出来的物权传统 不动产归属登记植入交易体系 商品住宅共同共有数量逐年增多(离婚自由,分割财产) 2、区分原则与物债两分 215有权要求合同订立人依法履行合同,登记不影响合同效力 3、不动产登记的法律意义 以登记为准,不以权属证书记载为准 不动产登记簿保证交易安全,对后续交易产生影响。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有财产都归共同所有,不受登记姓名的影响。只有双方都同意出卖商品房,才能出卖。如果登记一方擅自处决财产,可以申请更正意义登记,因为登记簿上不是真实权力状况——单独所有改成共同所有。更正后十五日内,提出诉讼。第三方可以直接请求擅自处决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只要能够证明第三方善意取得,就可以实现登记过户,善意取得标的房屋所有权——牺牲了静的安全保护了动的安全。如果还没有过户登记,第三方可以提出解除合同。 311 只有民政部门才知道婚姻状况,这会导致中介公司不了解真实的物权归属

书籍信息

作者王利明
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2024-08-15
ISBN9787300324869
分类社会文化-法律
格式EPUB
完结状态连载中
章节数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