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岳
《跨境人民币业务政策法规资料册》作为《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港)政策法规索引》的姊妹篇,通过以跨境本币业务管理法规为主,并结合涉及本外币一体化管理的政策法规,同时采集各部门与此相对应的配套法规、政策,进行整合梳理,试图使其形成从业务监管上相互印证、协同一致、形成合力的有机整体,使广大从业人员在政策法规执行乃至实操层面,能加以相对较全面、精准把握,并有所提示,且在业务处理中,更有效地防范和制止金融经济和政策法规风险,确保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准开放良好的营商环境。 在格式上,采用各项法规政策发布时间顺序和业务分类结合,便于读者对此手册查阅的同时,展现跨境人民币业务以及各项政策法规开创、变化、发展,以感受和体会其波澜壮阔的里程碑式的划时代伟大历史进程。 限于篇幅,唯恐挂一漏万,部分内容仅在备注、说明、附录中简要列明,标明出处,抛砖引玉,以作索引。
在此补充海关方面的几项规定。11月~12月之间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2024年4月26日 来源:新华网 2024年10月28日海关总署令第273 号公布 自2024年12月1日起实施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海关总署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转关货物监管办法》等33部规章进行修改并重新公布。 读者在阅读本书时,特别要 注意此次公告当中 涉及相关法规规范有关条款调整的内容。 另外在许可证件管理方面,两用物项出口环节 商务部,工信部,海关总署,国家密码局公告2024年第51号: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的公告商务部公告2024年第51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有关规定,现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见附件1),自2024年12月1日起实施。同日,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03年第5号(《关于对磷酸三丁酯实施临时出口管制的公告》)等11个公告(见附件2)废止;商务部、国家密码局、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63号(《关于发布商用密码进口许可清单、出口管制清单和相关管理措施的公告》)所附《商用密码出口管制清单》及商用密码出口许可程序相关内容不再适用。